《重生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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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初二-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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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唱完就跑?反正他们不知道咱们是谁,也不知道咱们长什么样不是?”安然眼里带着坏坏的笑,唇角也弯起一个痞痞的弧度。

    歌舞厅嘛,要是不来点坏的,怎么对得起这样的场所?

    “唱!”刘冲也很快就下定了决心,然后弯着腰给乐手们发乐谱去了。

    “这这是”乐手们看到乐谱之后,全都傻了眼了。

    这首歌他们最近全都有听过!

    而且因为大花轿的曲子太过于激/烈,太过于“爽”,他们几个乐手甚至还在私底下排练过几遍!

    而现在,眼前这两个看上去还很稚嫩的小家伙居然拿出了这样的谱子?是知道他们这些乐手们曾经在私底下排练过这首歌吗?

    来不及多想,安然那边已经朝他们竖起了拇指,示意他们可以开始了。

    熟悉的声音响起,有反应快的听众立刻就联想到了最近tt音乐平台上面最为火爆、同时也是争议最大的那首大花轿。

    因为,在整个华夏音乐史上,再也没有另一首歌的曲子有这样别致了。那么的粗犷,那么的鲜明,那么的另类

    还有歌词,没有哪一首歌会有这么直白的歌词了,直白得令人忍不住想要脸红,却又忍不住地想要去听,想要去跟着演唱者所“讲述”的这个故事主人公的脚步,一起去探寻那个受着主人公宠溺的女人是如何满心欢喜的

    粗犷的声音响起,很熟悉,仿佛天边炸裂了一声雷,声音粗得听众们都在心中暗自叫了声爽!

    “太阳出来我爬山坡”刘冲的声音极粗豪,偏偏又有种极抓人耳朵的特质。听众们的脑海里似乎一下子出现了一个画面,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兴高采烈地在往上走。

    越走心里越是高兴,忍不住唱了起来。不远处,一个身着红衣褐格子裤的女子忽地转过头来,脸上宜嗔宜喜,一头秀发被她揉玩在手中。她眼睛带着笑意在汉子身上转了一圈,唇角轻扬,笑了。

    然后,汉子带着笑,略微有些憨,略有些不好意思的羞涩,伸手牵住了更为羞涩的她的。跟着,汉子的胆子大起来,牵着她,两人一起徜徉在满眼春/色的小山中。

    忽然,她一声惊呼,伸手指过去,汉子看见了一大片鲜艳的红杜鹃花。

    鲜花、美人相伴,汉子心里美美的。汉子的手悄悄的环过了姑娘的腰,姑娘的身子僵了一下,跟着媚眼瞥了他一眼,任由他搂着。

    两人一齐坐在花海边上,肩并着肩,虽然并没有说话,可彼此心里却都在想像着之后的种种美好。

    汉子想的是大花轿里头着凤冠霞披身穿大红新裳的新娘子,想的是洞房花烛的一刻千金。姑娘想的是花好月圆,花前月下的浪漫一生。

    至此,一曲终了。

    良久,良久。

    听众们回过神来的时候,舞台上只剩下了呆若木鸡的一众乐手。舞台一侧只站着一个失魂落魄的白客。

    观众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面面相觑着。

    他们刚才体会到了他们这辈子所能体会到的最刺激最爽快的现场。哪怕是音乐声停止,他们内心深处依旧有一个粗犷的声音在呐喊着、呐喊着

    站在台侧,白客显得是那么的失落,而他原本英挺的身体,此刻也显得有些颓、有些落寞。

第四十一章输得不冤() 
一曲终了,不,一曲刚刚开始的时候,白客就知道自己输定了。

    大花轿这首歌他也曾经听过,并且最近几天一直都在翻来覆去地听。

    睡觉也听,吃饭也听,甚至上厕所的时候也在听。

    可以说,如果有伴奏的话,白客自己就能把大花轿直接给唱到没有一点错误的地方。任何一个字的音准、唱法他全都掌握得熟极而流。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当自己志得意满地唱完了那首月光之后,那两个看上去像极了初中生的小孩子在唱完一首还算热闹的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之后,居然又站在台上唱起了大花轿!

    唱也就算了,这两个小孩子居然把大花轿唱得一点瑕疵都没有!

    不,甚至连声线也模仿得极像极像!就像就像是原唱在唱一样!

    虽然声音很像,可在白客的脑海里,演唱这首极端粗犷的大花轿的人就应该像歌词里所唱的声线那样,是一条很粗犷的汉子,起码,有络腮胡子,起码,能有胆量去抱一抱那位心爱的姑娘。

    可不是这两个连嘴毛都还没长的小孩子!

    所以,即使听起来声线像极了原唱,在白客的脑子里,硬是没把刘冲和原唱划上等号。

    可即使不是原唱,这两个小孩子唱得也实在是太厉害了!不但音准没有任何的毛病,就连感情也是十分的充沛。那个小胖子甚至还即兴在舞台上走了几步,活脱脱一个正在“爬山坡、想唱歌”的形象!

    但是,从技巧、声音、感情等等各方面来讲,白客不认为自己所唱的月光输了,相反,他还认为自己所唱的月光非常非常地有意境,将夜晚的美好、静谧完完全全地展现了出来,让人的一颗心完全沉浸其中,体会静的美好。

    只是白客忘记了这里是歌厅。所以当他听见舞台下面观众们疯狂的叫喊声的时候,白客的脸一下子就白了。

    他忘记了唱现场最最重要的一点了——调动气氛!

    普通人出来听歌,为的就是寻乐子。谁唱得热闹,谁更能吸引人,观众们就更喜欢谁。他白客唱的月光虽好,可毕竟曲高和寡,真正欣赏的又有几人?到底还是人家唱的大花轿更能夺人眼球,更能更好更快地吸引到更多的观众支持。

    想明白了这一点,白客的一颗心顿时就沮丧万分了。

    他知道,自己输了,输的虽然有些不甘心,可到底还是输了。一想到输了之后就要唯那样一个小孩子马首是瞻,白客的心里就跟死了般难受。

    “头儿!”乐队的鼓手见白客一直都低着头发呆,有些担心他,于是忍不住叫了一声。

    “我没事。”白客无力地挥挥手。

    “头儿,你怎么了?是不是受什么打击了?”吉他手抱着吉他走了过来。

    白客叹了口气,将打赌的事说了一遍。然后所有的乐手都面面相觑起来。

    吉他手:“头儿,你胆儿真大!佩服!”说着,还一挑大拇指。

    “什么意思?”白客更加迷茫了。难不成他惹到什么不该惹的人了吗?还是说跟两个小孩子打这种赌犯法?

    几位乐手互相看看,还是吉他手说了:“难道你没听出来?刚才那两个小孩子可都是‘玩’的高手?”

    “玩”指的是玩音乐,白客明白这点,并不答话,只是看着吉他手,示意他往下说。

    “开始那首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头儿你没觉得这曲子很牛掰吗?还有歌词,超有感染力的好吧?”吉他手一说起来似乎就刹不住车了:“你都不知道,我们几个在下面帮活儿,他们两个在上面唱得我们都快要跳起来了!”

    “还有,还有那句‘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真过瘾!”贝斯手也说,还跟着唱了一下。他也是受到了感染的那拨人里面的。

    “完全是大师级的演出!”性格稳重的鼓手说。

    三位乐手说完,一齐看向了沉默不语的白客。

    白客的脸上红了又白,白了又红,最终还是反问了一句:“大师级?”

    “是啊,头儿,你难道听不出来?”贝斯手满脸兴奋:“我这还是第一次和大师级的主唱合作呢!”

    “咳!白客,这是首咱们没听过的新歌,你没听出来没什么,不过后面那首大花轿你应该能听得出来吧?”键盘手慢悠悠地探出头来说。

    “听出什么来?”白客的心头仍是一片茫然,他的心还处在刚才输掉的那场和安然的打赌中,暂时缺乏判断力。

    “原唱啊,老大!那可是原唱啊!”吉他手一幅受不了的样子原地捂脸跺脚,恨白客反应之慢,怒其不争,连听了无数遍的歌曲的原唱都听不出来。

    “那真的是原唱?”白客的心里更加茫然了,那不是两个小孩子吗?怎么可能会是原唱?

    仔细一想,白客的一颗心瞬间就又凉了!那浑厚的嗓音,略带不自然的口音完完全全就是原唱啊!符合所有的特点,甚至连在一旁伴唱的声音都一模一样!

    白客傻眼了。

    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居然连原唱都没听出来?以前的他可不是这样子的啊。以前的他,只要听过一遍的歌,基本上就可以看着歌词跟着伴奏唱了。而听过几遍的歌,在音乐刚刚响起来没几秒的时候,他也能大概猜出这首正在播放的歌的歌名叫什么,里面有几个比较难唱的“点儿”。

    可是今天,他居然连原唱的嗓音都没能认出来!最最重要的是,他之前还和安然打了赌!

    一想到要当人家的小弟,白客就又想死了。

    众乐手一齐看着他:“老大,你该不会真的要认人家当老大吧?那俩高手应该才十三四岁的样子。”

    白客无力地抬了抬手臂:“还能怎么样?”他在心里想像了一下自己认安然当老大的场景,再和身后这堆乐手兄弟们一齐向安然鞠躬,口中齐喊:“老大好!”而安然则笑眯眯的回一句:“乖!”

    那场面,只是稍稍一想,白客就想死。

    “真的要认老大?”众乐手不死心地又问了一遍,一双双大眼珠子死死盯着白客。

    “嗯。”虽然极不想承认,但白客还是点了点头,鼻子里轻轻嗯了一声。

    “哇呜!哇哈!太好了!咱们终于可以跟着高手混了!”众乐手一齐七嘴八舌地说,连身体都挤到了一块,把白客挤到了外围,根本就是一点面子都不给他!

第四十二章你是安然?() 
白客哪里会想到自己的兄弟们居然反水反得这么快?顿时有些傻眼。

    他心里可没想着要拜老大啊!这几位哥们这都是什么态度?这么积极主动,还叫嚷着要去各大初中学校里寻找老大的身影又是怎么回事?为自己只有自己的神经反射弧有点慢?他们这是要闹哪样啊!

    白客不太明白,所以他整个人看起来都是迷迷糊糊的。

    贝斯手第一个想起白客来,伸手掌在白客的背上拍了一掌:“老大,咱们是不是现在就去找老老大?”

    你的老老大才十四岁,你妹!白客在心里狂吐槽:“啊?现在?”

    “是啊是啊,要是晚了,说不定别人就把老老大给抢走了呢!”吉他手也在一旁一脸热切地起哄。看他的样子,他是巴不得立刻、马上、now地认了安然当老老大。

    “不要这么快吧?”白客觉得认老大这种事,哪有上赶着去认的?

    “一定要快啊,要不然别人占了先,咱们就只能跟在别人身后吃灰了。”键盘手也说。

    白客退后一步,张大了嘴巴,瞪大了眼,像是第一次认识身边这帮哥们似的打量着他们,看着他们的一脸热切,又浑身激动的样子,白客真的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好了。

    良久,白客的嘴唇哆嗦了一下:“可是他才十几岁啊。”他心里始终过不去年龄这道坎。

    鼓手激动得眼睛都红了:“老大,正是因为他才十几岁咱们才要跟着他啊!要是他都几十岁了,咱们还跟他做什么?这么厉害的小孩子,百年难遇啊!跟着他以后肯定有肉吃!”

    白客全身一个激灵。是啊,正是因为安然的年纪还小,所以才更要跟随着他啊!他以后还有大把的岁月可以挥霍在音乐上面呢!获得更大成就的机率也比年纪比他大的人要高得多!

    这么一想,白客的心里立刻就活跃了起来。他终于明白了自己身边这帮兄弟为何要急吼吼的去找安然拜大哥了。要知道,他们为了可以追随到更好的歌手,可是足足等了好多年呢!

    “更何况人家还跟老大你打了个赌,还上赶着要收老大你当小弟呢,你要不抓紧这个机会,以后你会后悔的。”吉他手拍着白客的肩膀,鼓励着他。

    白客的心小小地动了一下。去?还是不去?

    同一时间,安然和刘冲早已经从后台抄近路跑到了大街上。

    “哈哈哈!师父,刚才真爽!原来唱现场是这种感觉啊!看看台下那些人们的模样,真爽!”刘冲一个劲地哈哈大笑,整个人也状似疯癫。

    安然却只是笑而不语。前世的他虽说并没有遇到过太多像刚才那样的热烈场面,却也并非像刘冲这样头一回经历。不过,他心里还是有着颇多感慨的。

    两世为人,这一世更为优秀。安然又一次回忆起了前世的种种不公

    “师父,我先打个电话,告诉家里一声,别让他们着急。”刘冲说着,到路旁的一座报亭里借公用电话打电话去了。

    之后,安然和刘冲简单的聊了几句便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

    第二天下午,安然在去学校的时候,忽然发现白客和他的乐队的人全都堵在了学校门口,戴着墨镜,叉着兜,装着酷。

    安然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过去:“你们找我?”

    “安老大!”吉他手率先摘掉墨镜,打起了招呼。

    “安老大!”贝斯手和键盘手、鼓手也都一起和安然打起了招呼。

    只留下白客一个人杵在那里,张了张嘴,终于是很小声的叫出了声:“安老大。”

    叫一个比自己小很多的小孩子为老大,白客总觉得心里别扭得很,所以他整个身子都在微微摇晃着,显得很不自在的样子。

    安然笑了,伸手拍拍白客的肩膀,然后越过他,和乐队的其他人热热闹闹地混到了一起。原本安然是想和大家握手来着,可结果他却是被人排着队揉乱着头发。

    再后面,乐队的人邀请安然去红太阳驻唱,安然推脱说还要上学,不过他偶尔会带刘冲过去玩玩。

    其实只要安然肯和他们交朋友,白客和他的乐队就已经很高兴了,这可是在跟未来的乐坛大神交朋友呢!

    而若是安然和刘冲偶尔能来红太阳串串场,估计不止乐队的人高兴,场子的老板也会很乐意的。

    挥手送别了乐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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