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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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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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忧心忡忡,将实验单塞在白大褂的大口袋里面,走到应风怀的办公室门口,思索着该如何对他说。

他办公室的门突然被推开了,差点撞倒她,成伟枫惊讶的看着她:“李医生?你来找应医生吗,怎么不进来?”

“唔,他在吗?”

“李思屏,进来吧。”是应风怀的声音。

门“砰”的关上了。李思屏呆呆的站在他的面前。

“你怎么神情恍惚的。”他走到她面前,修长的手指顶了顶她的下巴,咧开嘴取笑她,他好像心情很好的样子,平时冷冷清清的面孔因为笑容忽然变得容易亲近了,这个样子的应风怀,不多见。

她木头一样的看着他,眼睛也不眨一下,勉强扯了一下嘴角,“你心情很好?”

“是不错。”他笑,“成伟枫的确是可塑之材,他今天给了我一份建议书,有很多思路甚至连我都没有想到。假以时日,他在医学界一定会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他突然像想到什么的说:“其实我应该跟成院长说的,应该让伟枫去哈佛、普林斯顿或者是耶鲁医学院深造的,伟枫并不适合做管理医院的人才,他比较适合像学术界发展。”

他镜片下的黑眸熠熠生辉,很为这个徒弟骄傲。

“风怀。”李思屏突然觉得恼火,亏的自己还为唐少芬的事情苦恼如何向他开口,他怎么一点都不关心自己的母亲?一点也看不出担心的样子?

李思屏站在应风怀面前一动不动,也不再说话。

应风怀心里突然凉飕飕的,“思屏,昨天的结果出来了?”

“你自己看吧。”李思屏将所有的化验单掏出塞给他。

他迅速的翻看化验单,心在不断的下沉,白血病?他不敢置信的盯着李思屏,嘴巴张了张,想说什么,却一句也说不出来。他一点也无法想象唐少芬这么乐观,这么少根筋的人会得这种病,而且是白血病里面最差的这种状况。

他的表情严肃的吓人。

“风怀……”她上前一步,站在大办公桌前,心疼的看着他的样子,丧母之痛她刚刚经历过,那种痛彻心肺的滋味,她舍不得他也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承受。

“我没事。”他逼自己迅速的冷静下来,“思屏,安排实验室重新给我妈做一个详细的检查。”

“你怕检查结果有错误?”

他苦笑,“检查结果十有八九是正确的,要不然也不会吃海鲜吃到急诊室里去,我只是抱一个侥幸的心理罢了。”

“嗯,我明白。”

“让他们帮我母亲收取脊髓样本。检查一下她现在的身体状况,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我母亲回纽约治疗。”

回纽约治疗?是的,美国的医疗技术比这里先进很多,而且那里的脊髓库是全世界最全的。

应风怀抓起外套往外跑。

“你去哪?”

“去看看我妈。”他心中情潮翻涌,从来都没有这么一种激动想要立刻见到他的母亲。

李思屏紧紧握住了他的手,“风怀,我陪你一起去。”

唐少芬还在睡觉,她睡的天昏地暗,她的脸半蒙在被窝里,呼吸平稳。

应风怀轻轻的关上病房的门,看着自己的母亲没有化妆,穿着病号服,略带憔悴与皱纹的脸,自己平时只看到母亲光鲜亮丽的一面,很少注意到,其实她也是个年近半百的老人了。他的心中一阵抽痛。

“妈。”他小心翼翼的开口,想叫醒她,却又怕吵醒了她。

唐少芬蠕动了一下身体,漫应了一声,又睡着了。

“风怀,我们先出去吧,让阿姨再睡会。”李思屏拉着应风怀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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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0

“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的母亲在我的身边,却好像要马上离开我一样。”李思屏陪应风怀回他的办公室,他站在屏风前面,背对着他,阴沉沉的开口。

他高大的背影看上去萧索无比,像一棵老松树寂寞的矗立着。

【文】“去美国的这十几年,我们母子的感情变得疏远,她跟我爸离了婚,又再婚,嫁给了史蒂夫后,她搬到了西雅图,我一直在纽约,我们有时候一个月都不联络一次,可是没有想到这次她回杭州,居然会这样……”他尤当她是一个老友这一样,慢慢的诉说着往事。

【人】她看着他的背影,听着他缓慢的语调,她突然不加思索的,就这么一下子紧紧的抱着他的腰,脸靠在他背上,鼻尖吸进的全是他身上的味道,混着消毒药水的味道,她什么也不愿意想,这一刻,她就想这么好好的抱着这个男人,好好的抱着就好。

【书】他全身的肌肉僵了一下,任她这么久久的抱着自己。他脑袋里一团浆糊,不想理会这个拥抱到底代表了什么,这又是怎么样的一团混乱啊。

【屋】她的滚烫的眼泪透过他的单薄的衣服透进他的身体,他的心仿佛被灼伤了一样,瑟缩了一下,他转过身,紧紧地抱住了她。

“风怀,不要这么悲观,现在的医疗技术这么先进,阿姨会好的。”她安慰他。

她语气虚弱的连自己都说服不了,唐少芬的血型是罕见的RH阴性,这代表,除非应风怀的骨髓细胞和她匹配,能够移植给她,不然的话,神仙都难救。

他盯着她有些苍白的嘴唇,她的嘴巴一张一合的在安慰他,应风怀听不进去,他低头吻住了她,辗转反侧的吻她,她的唇柔软而冰冷,还带着眼泪的咸咸的味道,他的舌尖敲开她的一排贝齿。

他感觉时光好像回到了十五年前,河畔边将要分离的少男少女一样,吻的甜蜜投入又伤感,仿佛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一般的缠绵。

李思屏呆住了,结束这个吻的时候,她还处于震惊的状态当中,看着自己的手,还抱着应风怀的腰。

她不知道在这个尴尬的时刻如何开口,她想她的脸肯定红的像爆血管一样了,这是怎么回事?

“思屏……”他勉强自己从刚刚的激情当中冷静下来。

“对不起,我敲了门的,可是没人应。”血液内科的护士长辛茗推门进来。

“什么事情?”外人在场,他只好放开李思屏。

“应医生,主治贺医生让我来请你过去,你的骨髓化验报告出来了。”

应风怀将唐少芬的病情告知了史蒂夫。

史蒂夫听了之后马上要求他将唐少芬转到美国治疗。

“我不去。”唐少芬非常坚持。

“妈,你不要再任性了好不好。”他头痛的利害,为什么唐少芬不愿意听听家人的意见呢?

“这个毛病反正是没的治疗的。我何必又来来回回的折腾?”唐少芬猛捶床单:“我不要住在这个鬼医院,我不要去美国,我为什么会得这个鬼毛病!”

“妈,这个并不是什么不能治疗的毛病。”应风怀蹲在她的床边,摘下眼镜,望向母亲,那瞳仁里面满是诚恳,满是切切的希冀,“我刚拿到化验报告,我的骨髓适合移植给你,相信我,只要做一次手术,几次化疗,你就会没事了。”

应风怀没有骗她,所幸得是,自己的骨髓适合移植给唐少芬,治愈的机会有八成左右,他也总算可以稍微放下心来。

“真的吗?儿子?”唐少芬不敢置信的看着自应风怀。

“真的,妈。”他微笑的向她保证,“我们回美国,那里有最好的血液科专家,肯定能治好你的病的。”见唐少芬还有点迟疑,“不信你可以问史蒂夫。”

“真的吗?史蒂夫。”唐少芬的眼泪还在眼眶里面打转。

“真的。宝贝。”高大的老外向她保证。

“放心吧,妈。”应风怀抱了抱母亲,努力想要缓解满室压抑的气氛,不惜自吹自擂起来:“你儿子怎么说也是耶鲁的高材生,医学界的明日之星,你一定要相信我。要是治不好你,不等于砸了我的金字招牌?”

唐少芬破涕而笑,她胡乱擦了擦满脸的眼泪,“儿子,我真的可以治好?可以活到一百岁?”

“活到一百岁我不敢保证,但是八十岁肯定会有的。”

“嘻嘻。”她终于展开了笑脸,然后突然像想到什么似的对史蒂夫说:“我不要做化疗,会掉头发的,好丑!”

天啊。这个少根筋的女人。

应风怀定好了三天后去纽约的机票,跟纽约他就职的格雷斯医院的血液科的权威医生联系好了唐少芬的医疗事宜。

他坐在办公室的皮椅里面,已经是晚上九点了,他还未吃晚饭,但是一点也不觉得饥饿。

窗外是黑压压的一片天,看不到一点繁星,他想起枫城的夜晚,星星那么多,那么璀璨。

他又想起回来的目的,是为了帮乔治院长还一个人情,在心胸外科方面给成伟枫提供必要的帮助。可是,回到国内,一切都脱离了预定的轨道,本来他只要待满一年,就可以回纽约,继续过他平淡但忙碌的生活了。

可是命运真是会开玩笑,他又遇到了李思屏。思屏让他想起了自己那段年少火热的恋情,让他想起,原来自己的生命中不是只有工作,只有病人。他曾经也能很疯狂的去爱一个女人。

他曾经很爱她。

那么现在呢?他突然问自己。

拿下眼镜揉了揉额角,他的视线蒙蒙的一片,他觉得自己现在出身重重迷雾,只在缅怀过去,一点也看不到将来。(文-人-书-屋-W-R-S-H-U)

他关上办公室的门。

乘计程车来到自己住处门口。

下车的时候,他抬头看了看对面的社区,思屏房间的灯还亮着。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上去。

她穿了一件白色家居服出来开门。

“进来坐。”

他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西装,又看见她如此慵懒的打扮,觉得格格不入一般。

“喝什么?茶还是咖啡?”

“咖啡好了。”他放下公事包,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猜我猜我猜猜猜》?这是什么节目?打扮得怪里怪气的演员,怪里怪气的主持人。

“这个是现在最流行的综艺节目了。”李思屏端着咖啡出来,笑着跟他说,“纽约不是有卫星电视的吗?你都不看国内的节目?”

“我一有空就赶紧睡觉,要不就是去打网球锻炼身体,哪里会看这种节目。”他脱下西装外套,递给李思屏,让她给挂起来。

“好香。”他喝了口咖啡,“可惜我不是很喜欢摩卡的朱古力味道。还是蓝山好。”

“蓝山多贵啊。”她笑,“对我这种外行人来说,摩卡已经很好啦。”

“美国蓝山比国内便宜多了,我下回给你带点回来了。”

“嗯。好。”她巧笑盈盈。

他喝着咖啡,静静的打量着她,她穿着一套白色的家居服,棉质的面料柔柔的覆在她的身体上,勾勒出她纤瘦的身型,她的眉毛笑得弯弯的,眼珠乌黑晶亮,像上好的水晶,鼻子尖尖的,又有点往上翘,这让她比实际年龄看起来少了好几岁,清瘦的脸蛋,配上一张笑起来弯弯的红唇,怎么看怎么讨喜。

“干吗这么样子看着我?”李思屏摸了摸自己的脸蛋,“我脸上有脏东西吗?”

“没有。”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由衷的称赞:“你很漂亮。”

“是吗?”她很开心的又笑了。

“我订好了后天去美国的机票。”应风怀开口。

“嗯,我知道。阿姨化疗做的怎么样?”

“暂时没有出现大的抵触反映。”他将咖啡杯放回茶几上,“思屏,我这次回纽约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她斜倚在窗边,看着坐在沙发上的高大男子。他表情带着三分严肃,三分迷茫,似乎有些关于应风怀他自己的事情,他自己也不知道结果和答案。

他是个好看的且气质儒雅的男人,这点李思屏一直都知道,她看着他,他又要走了,去那个大洋彼岸的国家,她盯着他,仿佛要将他的身影牢牢的印在自己的脑海里。

“风怀,你还记得我当时为什么要考医学院吗?”

“你不是喜欢读医的吗?”

“不,其实我并不是那么喜欢读医科的。”她静静的开口,“那个时候,我只是一味的想要跟你一个学校,我不想我们到了大学就分开了,我真傻,不是吗?”

“所以你选择当医生?”

“对,我每天很努力的读书。”她轻轻的浅笑,“只是为了要跟上你的学习脚步,你考到哪里,我也要去哪里。我真傻,就算给我考到人人羡慕的医学院又怎么样呢?我以为我们一直可以在一起。结果……你还是离开我了。”

他听着她回忆着往事,听着她讲以前从来没有说过的事情。

“我从来都不知道这些。”

“可是你为什么要回来呢?”她喃喃自语,“还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

“我很抱歉。”他心里五味杂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你又要走了。”她哑着嗓子,倚在窗边,夜风吹起了青丝,半盖住她的脸,她的面容变得模糊。

他起身,慢慢的走向她。李思屏看着高大的身形向自己进逼过来,她的心里一阵慌乱。他拉她入怀,低下头,鼻尖抵着她的鼻尖,温热的气息吐在她的脸上,“思屏,我会回来的。”

“这话你十年前就说过了。”

“我已经不是十年前的应风怀了。”他的声音因为饱含的情欲和感动而变得沙哑。

“我们都不是十年前的自己了。”她幽幽低叹,十年前她有勇气从杭州追到纽黑文,她关心的永远是应风怀多过李思屏。可是现在,她却总是担心自己会不会受伤。

他拨开她额头的秀发,轻轻的吻着她的额头,鼻尖,最后停留在她的红唇上。

他吻的很投入,他的手覆在她的纤腰上,滑进了她宽松的家居服内,皮肤与皮肤之间互相摩擦着,生出了一股火花,从小腹到肚脐到胸部,他的触碰让她心里深处窜起簇簇岩浆,滚烫且热烈。

他的身体不可避免的起着反映,某一部分抵着她的小腹,她觉得身体里面有一股暖流流淌了出来,燥热且持久。

她昏昏沉沉的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把他的衬衫拉出西装裤外的,感觉到自己手心下他的肌肉紧绷且灼热,似乎在忍耐着什么……

她晕晕的,沁入鼻尖的全是他的味道,仿佛记忆中从来不曾离开过。应风怀看到她颈项后面的那个纹身,“YFH”这三个英文字母,他的心被深深的刺痛了。

“哔哔嘣哔哔嘣……”应风怀的手机在这个要命的时刻响了起来。

“god save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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