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主义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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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主义嗔-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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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看到一个美国女孩写的文章,文章抱怨现在美国年轻人谈恋爱有种潜规则使许多美国人内心紧张不已。所谓潜规则便是男女约会三次后,很快就要确定下来将来彼此是做恋人还是做朋友,或者不再往来。因此,他们对待每一次的约会都很小心谨慎,都要在约会前准备充足,打扮完美,并且男方必须开着车去女方家里迎接,要去有情调的餐厅共进晚餐等等。可能在一个高度发达的国家,讲究时间和效率已经成为习惯,于是在恋爱中用这种约会三次便定稿的快捷方式颇为盛行。当然对一些爱情慢热的男女,此方式有欠妥当,时常会给一些人带来内心紧张和遗憾感。
  而反观中国年轻人的恋爱状况时,我倒十分赞同这种“三见”的恋爱理论。中国人特有的含蓄美德大多时候使年轻人的恋爱变异成为“半吊子”的爱情,从相识、欲推还迎到接受恋爱需要半年或一年,真正热乎的好在一起的时间也就一两个月,却最后需要花上一年的时间纠缠着分手,好不容易分了手,又得用上至少半年的时间疗伤。得了,听上去就能把人累个半死。中国的年轻人在爱情面前总是思想得太多,正如李敖说过的“他们互相认识是那样不容易,偶尔相识了,又笑得那样的少”。
  在我看来,中国人的恋爱观总是意识大于意欲,头脑分析强于心脏搏动,导致谈起恋爱顾虑重重、身心俱疲,缺乏享乐精神。之所以炮制出那么多的“肉虫子打架”似的情侣,最大的原因在于恋人在面对爱情的伤害时缺乏担待之心,前怕狼来后怕虎,于是把一个很简单的二人见面后是否发展成一段恋情,加诸太多外来因素,搞得身心世界极为复杂和混乱。试想,一对有自信并成熟的男女第一次约会,相互不用言语,彼此便能瞧出个大概,再经过一个晚上闲扯,多少对将来交往的方向会有个模糊的印象。第二次再见,也顶多是为了更明确地求证这个印象,真要是投了眼缘自然开始无数次的见面,发展下去了。第三次的约会几乎显得有些多余。至于所谓爱情的慢热分子,不是性情愚拙者就是对待见面缺乏责任心和认真态度,我从不相信,人的荷尔蒙分泌是走循序渐进、慢步爬山曲线的。
  是做朋友?做恋人?还是陌生人?无论是行哪个方向的可能性,见面三次足矣!
  是荷尔蒙的亢奋反应还是普通友情的吸引力,我相信是个正常的年轻人,见面两次就应该有本能的确定。假如你约会了一男子或女子后,对其人思前想后分析利弊半天,对不起,还是赶快放弃算了,因为那不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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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的歇斯底里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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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实话,我十分不喜欢恋爱时的自己,那个处在恋爱中的失去冷静、疯疯癫癫、多愁善感、疑神疑鬼,表现得有点神经质的女孩儿仿佛不是我本人,那个我与正常情况下的本我特性背道而驰,很多时候,当我作为旁观者审视那个恋爱中的我,老有种正瞧着一个中了毒而痛苦挣扎寻求解脱的小姑娘的感觉,而旁观的我瞧着“她”却束手无策,一点办法也没有。
  恋爱中的人总有点中了邪的味道,平常时的自己清醒、安全、冷静、客观、容易沉默,一旦恋上了某人之后,整一个大变身:激动、情绪化、失眠、少安全感、患得患失,偶尔还表现出平时我极为唾弃的小女孩的任性毛病。每当意识到这样的特征出现后,心情便郁闷得无以复加,仿佛平常隐藏特深的某些病态预兆,在恋爱中全都被无限的放大了许多倍,什么狂躁、焦虑、抑郁症,时而亢奋,时而低落,相聚时欣喜若狂,一个电话没有接立马陷入绝望伤感等等,这些表现完全符合一个患有神经官能症病人的症状。
  更重要的是恋爱的二人世界往往在经过最初的激|情之后,很快就遵循着惯性自然滑入彼此争夺主导性、主控权的“战争”之中,无休止的拉锯争夺,直到彼此精疲力竭、弹尽粮绝,拖着疲惫的身躯各自逃匿。光明的“战争”有悖个人尊严和面子,那就来暗的、阴的,所谓“冷暴力”在恋爱游戏中最见成效:不闻、不问、不理、不言、突然失踪、突然出现,这一切看似被动消极的恋爱方式,可以将另一个坠入情网的傻瓜一夜间送进疯人院中。
  恋爱是残酷的,只要年轻人的身体足够的强壮。追求纯粹的恋爱境界,必定要经历一段时间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施受过程,谁叫我们的相遇产生了如此强大的“力比多”效应?并且我们越是强壮,越是有富足的精力,越是会残酷地爱着对方。我们知道,我们相互是爱着的,却身不由己地彼此折磨,甚至我们看到对方在痛苦,昧着良心却依然出现一丝胜利后的快感。而失去控制的一方也会出现“飞蛾扑火”般崇高的受虐式畅快体验。
  爱情种属的自私利益,促使我们在天使魔鬼融为一体的丘比特制造的爱情错觉里愚蠢相遇,上演着一出出惊心动魄、感天动地的爱情滑稽剧,可即使如此,我们仍然奋不顾身,不惜代价。就像我的身躯沸腾着冒着气泡,即将蒸发散去,可只要还有一丝力气,还要继续坚持爱着,因为是本能,所以别无选择。
  
爱情经不住考验
也许从小时候开始看了太多曲折跌宕的言情小说或老太太裹脚布般的爱情电视连续剧,造成普遍人对爱情观的误解,比如各种考验爱情韧性的小阻碍、小怪招,不把彼此折磨得半死就不证明爱情坚如磐石的观点。这类爱情论还包括另一种情况:彼此相爱的二人最后不能结合,遥遥相望到老终死,留下了无限崇高和遗憾美,二人心境得到了升华等等。不知为何,一瞧见这类爱情的高调,我除了条件反射的很快陪着掉几滴眼泪,之后很快疑问和虚伪感便涌了上来,接着“软弱”一词又立即蹦出来。
  这类爱情在我眼里是经不起分析和推敲的,同时也决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两个人明明相爱却因为各种现实矛盾不能走到一块,这除了说明他们的爱情还不够强烈,没有其他的原因,其他仅是借口罢了。既然不能强烈到一块,干吗在分开之后还彼此相望相牵挂的,累不累呀?分都分开了,还二人共同得对后半辈子的脑细胞负责任,这不是个性软弱的表现是什么?
  爱情从来不是人们想象中的那般坚强和有韧性,可以经得住反复的调试、等待、磨练。它倒像个十分脆弱、易碎的玻璃瓷器,是需要双方共同珍视、小心维系的“宝贝儿”,它是由两个人内心里最为纤细的一部分彼此牵连着的,是根本经不起大力地锤炼,小火的慢慢灼烧。甚至也经不起外界一丝的阻碍发生,我相信经过各种阻碍、压力之后的爱情,一定是变了质的爱情,而非是当初最为纯正的爱的心灵。变了质的爱情如同嚼蜡,待在一起毫无疑义,只是满足了彼此的占有欲而已。
  令人失望的是,这样简单的道理很多恋爱中的人不愿去明白,除了自然不可抗拒的外界阻碍外,还彼此时常人为地制造一些痛苦折磨对方和自己,直到把那柔软的心脏与爱的纤细神经磨出厚厚的茧为止,结了茧的爱人还继续纠缠在一起,除了冷漠的距离就是加剧的痛苦。
  有时候,一旦碰到这种对方想要考验我们之间的爱情耐心时,要是我一般喜欢的男人,我很快便转头离去,懒得费这功夫磨洋工。
  对爱不懂珍惜,拉着长线放风筝、吊着胃口玩控制,一想到这种极不真诚的纠缠就开始倒胃口。可假如对方是一个我非常喜欢和爱上了的男人,我便感到痛苦万分,倒不是因为我将要失去他而感到痛苦和遗憾,我遗憾的是这个我深爱着的男人正在慢慢地失去我,我替他不懂得珍惜爱情而难过。
  看着自己正慢慢离他而去,我无限的伤感。
  
虹影 X意识
虹影,一九六二年生于重庆。曾在北京鲁迅文学院、上海复旦大学读书。代表作有:《K》《女子有行》《饥饿的女儿》《伦敦,危险的幽会》等。编著有《海外中国女作家小说精选》《海外中国女作家散文精选》《以诗论诗》《中国女作家异域生活小说选》《墓床》等。曾获英国华人诗歌一等奖,中国台湾联合报短篇小说奖、新诗奖。两部长篇小说被译成多种文学在英美德法意等国出版。长篇自传体小说《饥饿的女儿》获中国台湾1997联合报读书人最佳书奖。现居伦敦、北京。
  虹影的随笔和她的小说一样在微观和思想上皆具高度,充满着强烈的故事感和女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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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木履过SOHO(1)
这几天英国一足球队长的丑闻弄得大街小巷纷纷扬扬。此队长每年七十八万英镑的高薪,已婚,却骗一脱衣舞娘和一幼儿园护士,说自己尚是单身,郑重地向她们求婚,与她们同时有染,弄出丑闻。
  英国小报专门报道名人这种新闻,高价收买,《太阳报》每天发行三百五十万份,是严肃报纸的十倍、几十倍。有关女人把“真相”卖给报纸,可获大利,称为“吻过就说”(kiss and tell)。足球明星出了这种事,大小报都以全版篇幅报道评论。
  名人有无隐私权?有两种看法:名人既为名人,受公众注意,他就失去了这权利;二,名人也是人,应该享受与普通人相同的权利,当然有隐私权。
  正好有一个从国内到伦敦来的出版社朋友P,他对隐私权没有兴趣,却拿着报纸,不还我。第二次我们约在城中心见面,他看了两天伦敦,觉得伦敦桥、大本钟和西敏寺诗人墓,还没有故宫、长城和十三陵有意思。这儿的景致仿佛与他沉重的历史感沾不上边,而站在山海关,马上就感觉那马队汹涌而来。他说得振振有词。我看看表,到了晚上吃饭时间。他建议找家中国餐馆吃饭。
  主随客便,我笑了,说没问题。不过你第一次到英国,不想尝尝英国菜?
  他不以为是地说,不就是炸鱼和薯条,最多加一盘色拉。这是我有生以来吃的最难吃的东西。真不知你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你看你还穿木履,咱们中国的吧?
  是啊,真正的中国手工鞋。我还是笑着说:将就活。我这人粗得很。吃什么都一样。
  不一会我们就顺路穿过国家画廊,到了位于SOHO的中国城。街不宽,小巷走一辆车就满了,酒吧和咖啡馆包括时装店一个接一个。本来P很累,突然精神一振,一条小巷子走完又走下一条,也不提吃中国饭了。我开始没有明白,待他急不可耐地让我快一点时,才注意店名,原来是脱衣舞厅。SOHO的这类场所包括同性恋PUB都是较隐晦的,起码不像巴黎那么红灯高照,Se情服务大张旗鼓。再说P可是有名的好丈夫学者型男人,我有点意外。我想走开,但他让我陪他,于是我们继续往前走。
  他朝一个窗孔里看,有侍者出来热情招呼他进去。他很紧张,将他的挎包扔给我,就跟着侍者进PUB去了。包太沉,我没有接住,却掉出一些地图,还有报纸,我拾起来一看,是我前两天给他的报纸,我还未细看。为打发时间,我便站在街边看起来。
  那位桃色足球明星举着球的彩色照片极醒目,当然不如贝克·汉姆那么英俊,不过也看得过去。有关报道不仅是整版,还有第二版,竟然是他的脱衣舞情人的玉照:金发披在身后,身姿绝色,下半身未穿任何东西,脚蹬一双特高的黑跟皮鞋,正在台上,手握钢管,妩媚地朝我们一笑,不迷死人不罢休。


  正在看时,P出现我面前。这么快?我问。
  他说,本来也不想看。他停了停才说,能否别跟我妻子说?
  原来他担心这个。我说没问题。
  于是P第二次进去了。我一等他不来二等他还是不来,肚子饿了,就到街对面的一个咖啡馆坐下,要了一杯冰咖啡和一份甜点。
  终于等到他出来。他也叫了一份甜点,一边喝咖啡,一边连连地说带劲带劲。那女人跳到近时,就到我膝盖前。有一段舞台延伸,跟时装表演差不多的,但是感觉完全不同!
  P就这点好,喜欢说,不像其他人什么心里都藏着,故意神神秘秘。有一次在蒙特列,记得和几个国内来开会的朋友一起要住旅馆,叫了一辆出租,路过那儿的红灯区,其中一人就要出租车停下。当然不让下,因为他又不懂英语也不懂法语,一个朋友也没有,弄丢了怎么办。他急得用中文大骂,娘希皮,咱到这儿就是要看稀罕!
  我先生八十年代刚开始就留学,赶上西方世界的“性解放浪潮”最后一轮。我先生向我说过,在艾滋病流行前,那些嬉皮士的放纵,当时他在伯克利加大读博士。亲眼看见那最后一批嬉皮士衣服怪怪,留胡子,披长头,夜宿帐篷,男女相拥抽大麻。他看到过的女人身体太多,以至于他拍女人照都很得要领,线条轮廓都是一般男人不会捉住的,知道什么样的女子应该以什么样的角度,尤其是眼睛都拍得湿湿的,亮亮的,含着春水似的。这也是我有很多好看照片的原因,自然得归于他在这一时期的体验。
  那时从中国来美国的人,别说那好奇心,那种想到文化冲击“洗礼”的人,可以想到是怎样的心情。一些文化人代表团,包括作家代表团,总是悄悄对他提出要求,要他带他们到那种特殊场所去。一问,他们是指那些描写性解放的书里说过的事。我先生只能告诉他们,那是私人PARTY,不是买门票就能进入的脱衣舞场,而且必须一对对才能进去。他的解释引起国内来客的不满,弄得他很烦。
  中国还没有这类东西,那时国外的时装杂志,如Vogue,有人带回国内,在海关查到会被没收。
  P很羡慕我的先生赶上了性革命的末班车,他说舞厅里那样的女人才是女人,真美!他眼睛和声音似乎还在过刚才那顿洋荤的瘾。
  于是我说,是美。我指着街对面另一家门面,说,你看那一家。那是脱衣舞男,供女人看的。
   
穿木履过SOHO(2)
P听了十分吃惊,两眼圆瞪,说这怎么可能?
  我说,你看,女客在进出,跟你一样兴奋。
  P说,这太荒唐了,这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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