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在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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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在纽约-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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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厨突然止住了话头,原来是老板娘正在身后。

“我说你们是不是闲得无聊啦,敢在背后糟蹋老娘?要是都憋闷得慌,花俩钱去找个地方出出火,别在这儿拿老板娘过嘴瘾!我看上他了?想得美!老娘是那种不开眼的人吗?”

王起明忍着性子,没说话,拿眼角瞥了这火爆厉害的女人。

从她那聪慧的前额和眉宇之间,他判定她是个精明的女人;从她那坦露的前胸和性感的腰臂之间看,他认为她是个放荡不羁的女性。

“你们都和我好好干活儿,生意好了,没有你们的坏处!”

“那有什么好处哇?”

大厨的反应敏捷,一句话逗得大家哄堂大笑。

“不要脸的痞子。Ballshit!”(屎蛋的意思)话虽这么说,可她脸上还是带着笑容。“谜一般的女人”,王起明内心在说。

整个下午,王起明手脚未停,擦炉头,洗碗碟,刷厕所,扫地毯,切洋葱,剥冻虾。白衬衫早晨刚换上的,下班时候已经成了黄褐色。王起明疲惫不堪。

晚上九点了,众人一声“拜拜”即向老板娘告辞回家了。

王起明做着最后的整理工作。

老板娘会好帐目,懒洋洋在地走过来问:“你知道,怎么回去吗?”

“知道。”

“要不要我开车送你一程呢?”

“我想,我能摸回去。”

他刚要走,老板娘叫住了他。

“等等!”

他停住了脚步。

“帮我锁上大门。”

“是,”王起明顺从她的所有命令。

当晚,王起明拖著沉重的腿向自己的“家”走去。

他的腿很沉重、手指僵硬,头也发沉。

主要是头,头脑里好象塞满了浆子,沉得很。他努力让自己有明确的思想,可是不成。他的头木得如同一棵树木、一块钢块。

“就这样生活吗?”他问自己,“我来美国是为了当一个洗碗工吗?”

他走着,抬起自己的双手,借着灯光注视着自己的手。

这双八岁就开始拉琴的手,一直被重点保护,今天一天,它却被漂白粉、洗涤剂和肮脏的碗碟毁得没了一切知觉。

“怎么办,我的琴?怎么办,我的演奏?怎么办,我的事业?怎么办?不行,一定要寻找机会回到老本行里去!我不能离开我的事业。”

不知什么时候,他走进了一条地铁遂道,他突然停下脚步,侧耳聆听。

一阵小提琴演奏声。

呵,是贝多芬的小提琴协奏曲,第三乐章。

音色纯正,很美,技巧也好。应当说,十分出色。

王起明以为是扩音器在放唱片,可细一听,又不象,没有协奏的乐队。

他紧走了几步,拐个弯。

是一个一头金发的人在演奏。他演奏得很认真,很投入,乱蓬蓬的头发遮住了前额,可没有遮住眼睛。他的眼睛里闪着光,被贝多芬点燃的火光。

王起明被此人娴熟的演奏技巧和感人的音乐表现吸引了过去。他站在演奏者的对面。

那些匆匆而过的路人对这音乐和演奏者不屑一顾,但这丝毫不能影响演奏者的激情和王起明的专注欣赏。

演奏者演奏着协奏曲中的华彩乐段,并向王起明投一个会心的微笑。

王起明也回报以微笑。

地铁遂道内,开着一场一个人演奏一个人欣赏的音乐会。

在演奏家的脚前,一个找开的琴盒里,几枚硬币放着冷光。

很难相信,这样一个具有丰厚天份的演奏家,竟然在街头演奏。而深感自己无论在天资还是技巧收都远不及此人的王起明,此时产生了一种痛苦的心情。

他从自己的上衣口袋里,拿出了一张十美金的纸钞,放在了演奏家的琴盒里,然后匆匆地跑掉了。

乐曲在他身后响着,没有间断。

王起明间也不回地跑出地铁。

一种失望,一种绝望的心情,涌上心头。

他从那金发演奏者的身上,看到了自己事业的尽头。

他跑,连自己也说不明白这是在逃避什么。

他跑,跑,不停地跑。

当王起明回到自己的“家”时,郭燕正在钩毛衣。王起明没有和郭燕说自己工作的详情,只是用颤抖的手燃上了一支香烟。

郭燕跑向浴室为他放热水,大声地向王起明谈着自己一天的经历。

“起明!我也有工作哩,钩毛衣,钩一件一美元七十美分;一下午我就钩了四件,这就是六美元八十美分。你合算合算,都快够乐团半个月的工资了。”

她兴致勃勃地从洗澡间出来,发现王起明早已睡熟,打起了鼾。

她轻轻地为他脱去衣服,拉一条被子为他盖上。她坐在他身边,钩毛衣。

外面,大西洋上吹来的寒风,刮着干树枝呼啸不已。

街上,一辆一辆汽车驶过,震得地下室里轰轰直响,妈象要开进房里来。

郭燕就这么坐着钩毛衣。她倚着那盏小灯,一直钩毛衣到深夜。

王起明三天的试工期满了。在第三天的下午,王起明在用吸尘器清扫地面。他的内心期等着老板娘的出现,但又很怕她出现。她的出现将决定自己的命运。他害怕这一刻的到来又盼望这一刻的到来。他隐隐约约地感觉,这一内心状态只有在音乐学院时才有过。那时,他迫不及待地等候录取,又怕自己等候到的是不录取的通知。

想到等候音乐学院的录取和等候一家餐馆的洗碗工录用竟是完完全全一样的又盼又怕的心态,不由得王起明嘴角上掠过一丝苦笑。

吸尘器嗡嗡地响。

这种杜绝人思想的声响,使王起明的脑海中现出了一片空白。

这空白又恰好成为王起明逃避现实摆脱心中焦虑的一片屏障。

有人拍他的肩膀。那拍肩的动作轻柔,以至于王起明一时半会儿竟没有理会到。

还是那吸尘器在发出阻止人去思想的轰鸣。

还是有人在拍他的肩膀。这下拍得狠了,惊得王起明猛一回头。老板娘的脸和他贴得极近,口里呼出的热气都能够甜丝丝地喷上他的脸。

“您说什么?”王起明大声地问,努力去压低那吸尘器的轰鸣。

老板娘伸出脚踩断了吸尘器的开关。

“你不会先关上那该死的吸尘器吗?”她恼怒地大声嚷嚷。

“是……我,我没听见。”

“你真笨!”

“不!太太……”

“别叫我太太!”

“我想……”

“想?你也能想吗?我看你就是个蠢驴,根本就不会想!

明摆着的事儿,你也不会想明白!”

“不,我……”王起明面红耳赤,面对这样伶牙俐齿的女人,他一时语塞,无话可说。

看着王起明一副憨态,老板娘终于忍不住了“噗哧”一声,笑出了声。

“我说你是个蠢驴吧,你就是个蠢驴!”她说到这儿,放低了声音,“明天再来上班,我看看你在我这湘院楼能不能变聪明喽!我自认倒霉,给你再加一百。”

王起明的眼睛一亮,不相信地看着眼前这个泼辣的女人。

“瞪着我干什么?别吓着我!”她笑了笑,象训孩子似地说,“兴许是我自己太蠢,怎么还挺喜欢你这样的!”

说完,她的手摘去他头发上的一根线头,用纤纤的指尖弹飞,意味深长地看了王起明一眼,转身走去。

一个月,三十天,不那么好混。

尤其是象王起明这样,拼命地干活儿,一边用水洗着碗碟,一边用汗水洗着自己,日子过得就更慢。

可是,话说回来,一想到自己好歹有一份工作,一想到好多从大陆来的哥儿们兴许还没有这么一份工作,心里又多少有那么点满足。

为了消磨时光——也许不是单为消磨时光——王起明有事没事地总爱琢磨琢磨老板娘。这个俊俏、泼辣、能干的女人,统治着这个餐馆,役使着众多男人,一方面使这些人有了份说得过去的工作以便在美国立足,另一方面又使这些人完全忘记男性的自尊,臣服于她。

王起明头一次听到老板娘的名字——阿春——时,感到这名字十分贴切。阿春,春,既给人带来温暖,又仍有几分寒气袭人。

“发工资啦!”阿春对走进房门的王起明说,“九百元,放好了,别在路上让人劫了去。

王起明从阿春手里接过一个信封,里面是九百美元。面值二十美元的纸币,汇成了很厚的一沓。他很喜欢这些一元一张的钞票。它给人以厚重、很多、很富有的印象,即使这印象是不真实的,即使这九百元并没有因为这形式上的厚实而增长一个美分,但却使他感到充实和自信,使他大一瞬间感到了一种支撑的力量,使他能暂时忘却深至骨髓的疲劳,使他能挺直了自己的腰杆。

不容易啊,九百美金,而且是那么厚的一沓!

他把钱放在了最安全的内衣口袋,也就是贴近心口窝的地方,走上了曼哈顿的大道。在地铁里,他又臂交叉,放在胸前,紧紧地护着它。

他明白,现在他内衣口袋里的这一沓,比什么都重要。

他觉得胸前滚烫,不知是自己的体温捂热了那钱,还是那实实在在的绿色钞票把他的胸膛烫暖。总之,他的胸口发热,头有点昏,嗓子眼干干的。

在这一天里,他明白了钱对于人有多么重要,对于一个想在美国生存的人有多么重要。

他知道,这一沓钞票,是他立足美国的鞋跟。

莫名其妙地,他害怕有人要抢去他的这九百元;他不自觉地伸手捂了捂胸口,两眼警惕地望着四周的人。在旁人眼里,此时的他一定象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

他从温和的地铁里走出来,走进了仍是湿冷湿冷的纽约的三月。

他穿着的还是那件从北京带来的风雪衣,穿着一条洗白了的牛仔裤。这衣着上到处就是大块大块的油垢。噢,对了,还有那双原来是白色的运动鞋,现在已经是深灰色的了。

他疾步行走在纽约的大街上。没有人注意他,没有人想象到他内心的激动,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假如有一个人出于极为偶然的原则瞥他一眼的话,这个人见到的只是一个典型的纽约打工仔,再没有什么别的特殊之处了。

事实也是如此。

在他们那间湿冷的地下室里,金钱带了一阵得的笑声。

当王起明把那一沓钞票递到妻脸前时,出乎意料地是妻子也拿出一张支票在他眼前一晃。

“什么?”王起明猜到了是什么,但还要问,疑问中充满了欣喜。

“支票!485美金!我挣来的!”

郭燕骄傲至极地舞着那张支票,一会跃上地上的木箱,一会滚到床的另一侧,象一只蹦蹦跳跳的小兔,东跳西窜,直到王起明一把搂住了她。

他们俩拥抱在一起,让对方的气息喷到自己的脸上。(文*冇*人-冇…书-屋-W-Γ-S-H-U)

“你听我说,“郭燕推开吻着自己的王起明,“这九百,还给姨妈;这二百,交房租,还有一百,寄给宁宁。”

“行!”王起明完全同意。

“好啦!”郭燕起身,坐到木箱上,继续钩毛衣,兴奋地哼着《北京颂歌》,“我得工作了。”

“工作?又开夜车?”

“对!开夜车!”

“让你们老板自己去开。我们是人,不是机器!”他十分气愤地敲着木箱子。“他是不是姓马?告诉姓马的,你是人,不是牛马,让他明白这个!”

“你生那么大的气干什么呀?又不是马老板逼着我干的,是我自己愿意多挣几块钱的!”

王起明感慨地叹了口气:“唉!人哪,为了生活,什么苦都能吃,什么气都得往下咽。”

“又不光是咱们这么苦,刚来的人不都这个样儿吗?苦上一年,攒钱,送你上学去,少受这个苦!”

“算了吧,就我这半吊子英文,通过托福就得三四年,三十五六上大学,四十毕业,谁要我呀?再说,真的学出发来管什么用?餐馆小李,那是学海洋生物的硕士,苦读五年,照样刷盘子不是!就说老板娘阿春,闹了半人她是纽约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毕业生,只是她个性太强,受不了洋人的气,才改行做了生意。我呢,也拐变去上学,干脆直截了当去做生意挣钱吧!”

郭燕听着,钩着毛衣,不做任何回答。

“太太,别干活昏了头,明天是星期天,咱们得去看看。”

“看什么?”

“看看美国的太阳!”

“美国的太阳?”

“我一早钻地铁去餐馆,到餐馆就洗碗,回家的时候天又黑了——一个月了,还不知道美国太阳是圆是方的呢!不行,说什么,明天也得去看看美国的太阳!”



盛夏的曼哈顿,整个的一个大火炉。

成千上万的冷气机,一刻不停地运转,把一个又一个百层怪物五脏六腑中的浑浊恶气给抽出来,吐出来,让窄小的曼哈顿,不仅在火上烤,而且在浑浊的、潮湿的、腻人的气味中打几个滚儿。

王起明的地下室里是不能住了。每天他往自己的身上摆冰块,物理降温的招儿、冰死人的招儿全使上了,就为了凉快点。可是,没用。下决心了,得搬家。

这两口子搬家算是“说搬就搬”的那种,反正本来也没有家俱,就那么点行李还让机场上的老黑给偷走了,没别的,就剩下一个搬家方便了。

他们买了一张报纸,用手指头尖比着,找到了一家出租的公寓,一房一厅480块美金。

揣上那张报纸,他们找到了那间公寓。

不错,这房子不错。

厨房挺大,也干净;饭厅呢,甭说两口子,六口子、八口子也能坐得下;浴室的磁砖还很白净,看着爽目;卧室、客厅都够气派,客厅宽敞,开个Party(舞会)都成。

犹豫什么?掏钱吧!

房子租下来了,两人就搬家俱。不是说没家俱吧?不是说有点行李也让黑人给偷走了吗?没错,可是家俱他们两人没有,不等于街上没有哇!天是热极了,甭说穿衣服,光着屁股都嫌那身人皮捂得慌。可是那也得干活儿。

王起明汗流浃背,郭燕的头发跟抹了胶水一样粘在脑门子上,生是把一个特大号的半旧的双人床抬进了卧室。

郭燕靠着墙边喘气,王起明扔下一句话:“你先歇着吧!”

就又跑了出去。

就这么,往返几次,浑身汗湿得跟水鸡子似的王起明先后搬上来一大两小一套沙发,一个衣柜,一张写字台,等到他最后搬上一个27时旧电视机的时候,腿肚子已经朝前了,电视机架在自己的肚子上,一路京剧里头的“矮子步”上的楼。

“也不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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