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回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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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回归线-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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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马桶,我们都得用,我试图以父亲般的口吻向她解释马桶上的坐垫圈会传染玻她却说,“哼,得了!如果你们这么怕,我就找一家咖啡馆去上厕所。”我向她解释,那样做并没有必要,只要采取一般的预防措施就行了。她说,“喷,喷,我不往下坐就是了……我站着。”

有了她一切都变得十分荒谬,她先是不肯就范,因为来了月经。这一拖就是八天,我们开始以为她是在装蒜,可是她并没有装。有一天,正在收拾房间,我发现床下有些药棉,上面还沾着血。她把所有的东西都扔在床底下:桔子皮、卫生巾、瓶塞、空瓶子、剪刀、用过的避孕套、书、枕头……她只在要睡觉时才整理床,她花去大部分时间躺在床上看俄文报纸。她对我说,“亲爱的,若不是要去买报,我根本就不起床。”这话说得对极了!她什么也不看,只看俄文报纸,身边连一点手纸都没有,没有可擦屁股的东西,除了俄文报纸。

说来她的怪癖也真怪,待她的月经完了,休息好了,腰里也长了一圈膘,她仍不肯就范。她假装只喜欢女人,要她接受一个男人就得先恰到好处地刺激刺激她。她要我们带她去一家妓院,他们在那儿表演人与狗交媾的把戏。她说勒达同天鹅交更好。天鹅一拍翅膀就使她兴奋异常。

一天晚上,为了查明她究竟更喜欢什么,我们陪她来到一个她提出要去的窑子。不等我们找到机会向鸨母提及这个话题,一个坐在邻桌旁喝醉了的英国人同我们攀谈起来。他已经上了两次楼,还想再试一回。他口袋里大约只有二十法郎,而且不懂法语,他问我们肯不肯代劳,跟他看上的那个姑娘讲价钱。这个姑娘正巧是个黑鬼,是来自马提尼克岛的一个力大无比的婊子,漂亮得犹如一只豹子,而且性情也很可爱。为了说服她收下英国人剩下的那几个钱,菲尔莫只得答应等她跟英国人一睡完自己就接着跟她睡。公主在一旁看着,听清了每一句话,然后便勃然大怒,她觉得受了侮辱。菲尔莫说,“得了,是你要找点儿刺激的——你看着我干好了!”可她并不想看他干,她只想看一只公鸭子干。于是菲尔莫说,“老天在上,我哪一天也比得上一只公鸭子……也许还强些哩。”就这样斗了一阵嘴,最后为了抚慰玛莎我们只得叫过来一个姑娘,由她俩去互相逗弄……菲尔莫同黑鬼回来了,玛莎眼中直冒火。从菲尔莫望着黑女人的样子我就可看出她一定身手不凡,于是自己也感到欲火中烧。

菲尔莫一定觉察到了我的心思,也明白整夜坐着看别人于是多么难捱,他突然从衣袋里掏出一张一百法郎的票子,把它摔在我面前。他说,“瞧,你大概比我们其他人更需要嫖一回。拿着这钱,自己去挑一个吧。”不知为什么,他摔钱的动作比他为我做过的任何事情都更加叫我觉得他可亲,而他为我做的已经很多了。盛情难却,我收下这笔钱,马上打手势叫那黑姑娘做好再睡一次的准备。这好像使公主怒不可遏,她质问我这儿是不是除了这个黑女人以外就再没有一个我们看得上的姑娘。我直截了当地告诉她“没有”,实情也的确如此——这个黑女人是这座窑子的皇后。只要瞧她一眼你就会起兴,她的两只眼睛像是在精液里泡过一样,所有这些想同她睡的要求弄得她飘飘然,至少据我看她已经不会直直地走路了。跟在她身后爬上弯弯曲曲的窄楼梯时我无法抑制要把手伸进她两腿间去的诱惑,我们就这样一直上了楼。她回头朝我嫣然一笑,每当我的手把她弄得太痒了她便微微扭扭屁股。

到处都是欢快聚会的人,人人都很快活,玛莎情绪也不错。

于是第二天晚上她喝光了走量的香槟,吃完了鱼子酱,又给我们讲述了一段自己的身世之后,菲尔莫便去制服她了。看来这一回他最终要如愿以偿了,她不再挣扎,叉开两条腿躺着,听任他不停地玩弄。后来他刚刚爬到她身上,她才漫不经心地告诉他自己有淋病于是菲尔莫像根圆木头似的从公主身上滚下来,我听见他在厨房里寻找那块只有特殊情况下才用的黑肥皂。

过了几秒钟他双手捏着一块毛巾站在我床前说——“你能想到吗?这个婊子养的公主有淋病!”看来他吓坏了,这时公主却在用力啃苹果,读俄文报纸,她认为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玩笑。她躺在床上,通过敞开的门对我们说,“还有比这更糟糕的事呢。”

菲尔莫最终也把此事看作一个玩笑,他又打开一瓶安如葡萄酒,替自己倒了一杯,一饮而荆这时才凌晨一点,于是他又坐下跟我聊了一会儿。他告诉我,这样一件区区小事挡不住他。他当然要小心些……他在勒阿弗尔染上的老病还没有全好。他已记不得这病是怎么染上的了。有时一喝醉酒他就忘了洗洗身子。

这并不很可怕,可是谁也说不上今后病情会如何发展。他并不想叫别人按摩他的摄护腺,不,他不喜欢那样。他头一回得花柳病还是在大学里,不知道是哪个姑娘传给他的,还是他传给姑娘的。校园里有那么多风流韵事,简直不知道该信谁才好。几乎所有的女生都怀过孕,大家都太无知了……甚至连教授们也很无知。有一个教授叫人把他阉了。这是听人说的……第二天夜里他拿定主意要冒这个风险——戴着避孕套去冒险。其实这没有多大风险,除非套子破了。他替自己买了一些长长的鱼鳞状的套子。各种各样的都有,要我相信这是最可靠的。可是这也帮不了他,她的那个地方太紧。菲尔莫说,“老天,我并没有一点儿不正常的。你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吗?有个家伙轻轻松松地弄进去叫她染上了病,这个人的玩艺儿一定小得不正常。”

一次次尝试都失败了,他只得完全放弃。现在他们像兄妹俩似的躺在一起,做着乱伦的美梦。玛莎的活蕴含着哲理,“在俄国常有这种事,一个男人同一个女人睡在一起,可是根本不碰她。他们可以这样几星期地睡下去,根本不去想那件事,直到有一回他碰了她……哗!哗!以后就,哗!”

现在菲尔莫竭尽全力要叫玛莎恢复健康,他认为一旦治好了她的淋病那个地方就会松开的,真是一个古怪的想法。于是他给她买了一只灌洗袋、大量高锰酸盐、一只旋转注水器和其他一些小玩艺,这全是一个匈牙利医生向他推荐的,此人是住在达里格尔广场的一个替人打胎的江湖郎中。菲尔莫的老板有一回曾使一个十六岁的姑娘怀了孕,她便介绍他认识了这个匈牙利人,后来老板又生了美妙的下疳,仍是匈牙利人治的。在巴黎,一个人正是通过泌尿生殖系统的交往才结识朋友的。总之,在我们的严格监督下,玛莎在留意自己的健康。那天夜里我们为难了一阵,玛莎把一支药栓塞进她身体里之后找不到药栓上的线了。她嚷道,“我的上帝!线到哪儿去了?我的上帝!

我找不到那根线了。”

菲尔莫说,“你在床底下找过吗?”

后来她终于平静下来,但是只平静了几分钟。下一件事是:“我的上帝!我又流血了!我的月经刚完,这会儿又滴出血来了,这准是喝了你们买的便宜香摈的缘故。我的上帝,你们是想叫我流血流死了拉倒吧?”她披着一件晨衣,两腿之间夹着一条毛巾走出来,竭力要显得像平时一样有气派。她说,“我一生都是这样,有神经衰弱。我白天到处跑,到晚上就喝醉了。刚来巴黎时我还是一个纯洁的姑娘,我只读维荣和波德莱尔的诗。当时我在银行里有三十万瑞士法郎,我拼命享受,因为在俄国时他们总是把我管束得很严。当时我比现还要漂亮,所以所有的男人都拜倒在我脚下。”讲到这儿,她停下来把堆在腰间的松松垮垮的衣服拉拉好。“你们千万别以为他叫我扮演一个角色时我就很乐意,是他这么说。我来到这儿……这病是他们给我喝的毒药引起的……就是法国人疯了似的猛喝的那种可怕的开胃酒……当时我遇到了那位电影导演,他是天底下最好的人,他恳求我每天夜里跟他睡觉。我还是一个很傻的黄毛丫头呢,于是一天夜里我允许他强奸了我。我希望成为一个大明星,却不知道他身上尽是毒汁。这样他把淋病传给我了……现在我要他重新得上这种病我投塞纳河自杀全怨他……你们为什么笑,你们不信我自杀过?我可以拿报纸给你们看……所有的报上都有我的照片。哪一天我要给你们看俄文报纸……他们写我写得妙极了……不过,亲爱的,你明白我首先一定得有套新衣服。穿着这身脏兮兮的破衣服是无法引诱这个男人的,再说,我还欠裁缝一万二千法郎呢……”打这儿起就是一个关于继承权的长故事了,她正在设法得到这个继承权。她有一个年轻的律师,是个法国人,听她的口气是一个相当胆小的人,他在努力争回她的财产。他不时给她一百法郎或差不多这个数目的钱,记在帐上。她说,“他正像所有法国人一样小气,而我是那么漂亮,他的眼睛总是死盯着我。

他不断恳求我跟他睡,我总听他这么说听腻了、听烦了,于是有一天夜里我答应了,只是为了叫他别再罗索,这样我偶尔还能弄到一百法郎。”她歇斯底里地狂笑了一阵,又说,“亲爱的,他的事太好笑,真难以用言语描绘。有一天他打电话说,‘我一定要马上见到你……事情很重要。’见面后他给我看了从医生那儿拿来的一张纸——是淋病!亲爱的,我当着他的面哈哈大笑。

我怎么能知道自己的淋病还没有治好?‘你想跟我睡,结果是我睡了你!’听了这话他不吱声了。生活中的事情往往是这样……你什么也不疑心,冷不丁就,哗!他是一个大傻瓜,接着又重新爱上了我,他只是求我检点些,别整夜在蒙帕纳斯喝酒、跟人睡觉。他说我使他如醉如痴,他想娶我,后来他家里人听说了我的事,就劝他去了印度支那……”从这儿玛莎又平静地把话题转到她同一个搞同性恋的女人的风流韵事上。“亲爱的,那天晚上她结识我的经过有意思极了。

当时我正在‘吉祥’,像往常一样喝醉了酒。她把我从一个地方领到另一个地方,整夜都在桌子底下同我做爱,后来我再也受不了啦。于是她带我去她的公寓,她给我二百法郎。还叫我跟她一起住,可我不愿让她每天晚上折腾我……那会使人太衰弱。

再说,我可以告诉你们现在我对同性恋并不像以前那样感兴趣了。我宁愿跟一个男人睡觉,哪怕那样会疼呢。等我情欲极其高涨时我一点儿也控制不住自己……要来三、四、五次……就那样!哗!哗!哗!过后我就会流血,这对健康非常不好,因为我很容易贫血,现在你们明白我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得让一个搞同性恋的女人与我兴奋一次了……”第13章 冷天来临时公主不见了,工作室里只有一个小火炉,使人越来越不舒服。卧室冷得像个冰窖,厨房也好不了多少,只有火炉周围的一刊、块地方是真正暖和的。于是玛莎又找了一个被阉割过的雕刻家,她离开前还对我们讲了这个人的情况。几天后她又想回到我们这儿来,可是菲尔莫坚决不同意。她抱怨说雕刻家不停地吻她,弄得她一夜睡不成觉,而且没有热水,无法使用灌洗器。最后她还是认为不回来也一样,她说,“这样我身边再也没烛台了。总有那个烛台……叫我受不了。你们要是老老实实地不招惹我,我当时是不会离开的……”玛莎走后,我们晚上的消遣方式变得全然不同了。我们经常坐在火炉旁,喝着加了热水的烈酒谈论在美国时的生活。我们谈论它的口吻就好像永远不再指望回到那儿去了。菲尔莫有一张纽约市地图,他把它钉在墙上,于是我们常常花去整个晚上探讨巴黎和纽约这两个城市共有的优点。我们在讨论中是不可避免地要谈到惠特曼这个人,这个美国在其短促的历史上造就的一个孤零零的人物。在惠特曼的诗中,整幅美国景象有了生命力——她的过去和未来、她的诞生和死亡,美国有价值的一切惠特曼都已说到,没有更多的话可说了。未来是属于机器、 属于机器人的。惠特曼,他是灵与肉的诗人,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诗人。今天他的诗几乎已无法解读了,这是一座刻满粗糙的神秘符号的纪念碑,我们没有解读它的钥匙。欧洲语言没有一种可与他创造的不朽精神相提并论,欧洲已到处皆是艺术品,她的土地中尽是死人骨头,她的博物馆被掠来的珍宝塞得满满当当,不过欧洲从未得到的是一种自由、健康的精神,也就是你可以称其为“人”的精神。歌德离这方面最近,但是相比之下歌德不过是一件填进东西的衬衣。歌德是一位有名望的公民,一个学究、一个令人生厌的家伙、一个多才多艺的人物,只是他身上打着德国的双鹰商标。歌德的安详,那种宁静、气派十足的态度不过是一个德国资产阶级神灵在昏昏迷迷地沉睡。歌德是事情的结尾,惠特曼却是开端。

讨论过一阵这类事情后我有时便起身穿好衣服出去散步,我穿起毛衣和菲尔莫的风衣,又在上面套上一件披肩。这种阴湿寒冷的气候很难抵挡,只有精神坚强才行。人们都说美国是一个极冷和极热气候并存的国家,而且温度计上显示出的严寒温度在这儿是闻所未闻的,不过巴黎的寒冬也是美国所没有的,这是心理上体验到的寒冷,心里冷,身上也冷。这儿从不结冰,也就无所谓解冻了。人们学会了如何抵御遒劲、清新的寒冷气候,正如他们用高墙、门闩和百叶窗,用不断咆哮、说话刻雹蓬头垢面的看门人来防止别人侵入他们的隐私一样。他们加强自己抵抗寒冷的能力,保暖是关键。保暖和安全,这样他们便可以在安逸中烂掉。在一个阴湿的冬夜里根本毋须查阅地图以确定巴黎的纬度,它是一个北方城市,是建在填满人脑壳和人骨的沼泽地上的前哨。沿着林荫道有冰凉的人造电气热源,这就是用紫外线打出的“皆大欢喜”,在它的照射下光顾一连串杜邦咖啡店的顾客显得像生了坏疽的尸首。“皆大欢喜!”这是滋养孤苦伶仃的乞丐的金玉良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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