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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林肯车将我送回家,我彻夜难眠。
闭上眼睛,我仍能忆起当年他家的情形:六口人窘居在两间小屋,里外间合起来不足二十平方米。外间是厨房,搭了窄铺睡人,似乎便是他睡。他是长子,上有一姐,下有一弟一妹。幸而他的母亲是个很善于持家的女人,缓解了穷困对这样一个家庭的压迫。我清楚地记得当年他家厨房在哪个位置摆放碗橱,碗橱上放着怎样的一个糖罐。在他家学习的我,隔会儿便借口出去一次,为的是从那糖罐里抠一勺砂糖吃。学校组织春游,他带的饼被我一路吃掉了一半……
他是班里最早的团员之一,还是我的入团发展人。从初一到初三,他始终是班干部,也是班里最具凝聚力和号召力的同学之一。对弱小男女生,惯以“保护人”自居。当年我们之间很要好。
他最大的“毛病”,便是他极其强烈的自我表现意识和自我证明意识,以及他那一种凡事都积极到根本不顾别人对他会有何看法、有何想法的参与意识。他是我从中学时代到兵团、到大学、到社会所认识接触过的一切人中,自我表现和自我证明意识最突出的一个。尤其在我的同代人中,迄今为止,我没遇到过在以上方面像他那么愿望强烈的人。某些时代,某些活动,无论班级的抑或年级的、全校的,一开始可能并未将他列入“中心人物”的名单,不知怎么一来,他竟成了“中心人物”之一。他似乎总在以他的行为昭示别人——这件事怎么能少了我呢?那件事我不参与怎么行呢?仿佛别人行的,他都行;别人不行的,他也行。这难免会使他遭到非议、抨击。可他一向不在乎,一往无前。至于别人怎么想、怎么说、怎么看,他仿佛认为那是别人的自由,随别人的便好了。冬季里,刚上了几次滑冰课,他便开始学健将级运动员驰骋冰场的姿态,戴一顶滑冰帽,不顾惜耳朵和脸腮冻得通红,倒背双手,神气活现,屡屡摔倒却无窘色,亦无怯色。他爱打篮球,没进入校队,但极渴望代表学校参加正规比赛的机会。机会一经获得,横冲直撞地来“三步上篮”。犯规就犯规,被罚下场就罚下场,反正他体验了参加正规比赛那一种刺激。在我的同代人中,这一个吴振海,当年就是一个不合格的“标本”。我想当年的时代瞪着他,好比一只母鸡瞪着一只雏火鸡或者雏鸵鸟吧?
而我们传统的社会的综合教育,几乎可说是以限制人的自我表现、自我证明意识为己任的。溯望远久的中国历史链,可发现这一点在古典文化中尤其道貌岸然。《老子》中就一再地说些“自见者不明”之类的话,意谓谁自我表现了,就不可敬也不聪明了。《礼记·中庸》中说:“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意谓在最细小的事情方面,在独处无人的时候,也要行为规范不逾矩。做到怎样才算典范呢?“谓天盖高,不敢不局;谓地盖厚,不敢不脊。”意谓天是何等的高,可是一个楷模人物站着不敢不弯腰曲背;地是何等的厚,可是一个希望获得别人尊敬的人不敢不小步缓行。而老子则干脆沾沾自喜地说“吾有三宝”:“三日不敢为天下先。”
于是“文化大革命”成了我们这一代人唯一普遍获准的可以理直气壮地表现自己、证明自己的一次机会。其表现方式是演习“革命”,其证明内容是“无限忠于”,其理论基础是“造反有理”。这是整整一代人心理能量的一次性的大释放大宣泄,它耗掉了作为每一个单独的人来说至少需用三分之一生命进行储备的那一种自我表现的激情,同时严重挫伤了整整一代人将这一种激情化为自我实现的冲动,此后他们只能听凭时代的摆布。其中某些人自我表现的种种努力,实质上体现为一种低级的本能,一种自我异化,一种自我安抚的虚幻的追求。所以,被这一代人的群体客观上遗弃在城市里的吴振海,二十多年中却不被城市的简单而粗暴的“价值秩序”所降服,甩头晃角地始终予以反抗,其自我表现、自我证明和实现自我的强烈欲望始终野心勃勃地保持着中学时代的原生态,使我不能不觉得简直是奇迹,使我无法不对此赞叹和赞赏。对于我的同代人,他具有极其特殊的鉴定价值和研究意义。起码证明了这样一点——在我的同代人中,原本是应该产生许许多多吴振海的。可是于今放眼看去,浮出于社会水面的,十之七八乃大小官员。而社会终于不得不承认,前一个时代在这方面的“生育”是不够节制的。它不但使自己尴尬,而且使一代人尴尬。难道不是吗?政府部门要转变职能,机关单位要缩编,于是同代人中多少人迷惘,茫然,惶惶不知所措。有些人忙不迭地扑通扑通“下海”,但是已比吴振海们晚了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于人生而言,有时晚了十年其实意味着晚了一辈子。
西方的有识之士总是警告时代:让我们想方设法再减少一位官员吧!让我们的社会再多几位成功的商人吧!让我们鼓励更多的人成为纳税者吧!
难怪西方人总是骄傲地说——我是一个诚实的纳税者!
这样的话听来很像是在强调——我是国家的主人之一!
我的同代人中,本来应该有很多人到了四十多岁的时候,成为一个纳税者的,可是实际上大概每出一百名官员,或者一千名、几千名官员,才能出不到一个纳税者。
在某大学,一位西方很有权威的社会学家兼经济学家曾问我:“你对你们这一代人究竟持何评价?”
我毫不迟疑地回答:“他们是中国当代社会的中坚。”
对方又问:“何以见得?”
“他们的存在,保持了时代的稳定。”
“那么也就是中国目前的样子?”
我不禁一怔,继而告诉他,同代人中多少多少当上了处长、局长等级别的干部。
他反问:“中国真的需要那么多大小官员吗?”
我反驳道:“我们中的大多数在做国家的主人!是共和国新一代的工人阶级!”
他笑了。
他归国后给我来了一封信,信中有这样一段:“一个国家,尤其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若想在经济上迅速发展起来,社会成员的职业分工应是这样的——每一千人中,最多有十个官员就够了,其中包括既是某一方面专家又是官员的人;应有二百名左右国家重点企业的工人;应有三百名左右非国家性质的中小企业的工人;应有四百名左右依靠个体职业能够丰衣足食的人;其他属于医生、律师、教育工作者,等等。”
他说,这是他这位对中国怀有友好感情的外国人给中国“献”的“策”云云。
我在地铁站见一个人随地吐痰被罚款,且被教育:“怎么一点儿主人公意识也没有?这地铁也是属于你的!”
那人佯装惊讶:“是吗?我从不知道我还有笔钱投在这儿。请问在什么地方可以把我那一股抽走?我们单位分房子还要预付六千元呢,我正好等钱用。”
我不禁回头看他,觉得好笑又笑不起来。原来事实上我们对这个国家从来不曾拥有过真正属于自己的股份。每一个人同它的关系,似乎更是一种抽象的诗意的精神关系,而非一种具体的物质的制约关系。显然,当农民感到,他流在某一片土地上的汗水于他是值得的时候;当工人感到,从车间运往市场的产品,每一批、每一类都隐印着自己的姓名的时候;当商店职员感到,所站守的那一柜台前生意兴隆或买卖冷清,不仅是尽职与否的问题而且是利益大小的问题的时候——只有在这样的时候,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农民才能从一片土地感受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工人才能从一个工厂感受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商店职员才能从一家商店感受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才能从衣食相关的现实中感受到是国家的主人。
一九九二年我回过哈尔滨数次。
许多同代人总是问我:“中国今后还会怎样?……”这句话的注脚是——今后我们哪些福利仍有保障?今后我们还将失去什么福利?
回望我们这一代走过的路,心中不免怆然。
吴振海及其公司的人们也总是问我:“中国今后还会怎样?……”这句话的注脚是——今后我们还将拥有什么样的时机?
回想当年他在哈双公路上“倒煤”而且“倒霉”的情形,心中不禁肃然。
不少哈尔滨人的嫉妒属于一种恐惧,和那种想维护我们对某物的占有的欲望相一致。嫉妒使我们去考察疑惑中最微不足道的方面,并把它们作为焦虑的最不得了的根据。
不少同代人问:这公平吗?
我曾替吴振海回答:这很公平。安于现状的人不必忧患冒险者将承担的风险降临在自己头上,但是也永远没有资格获得冒险者才能理直气壮地获得的一切。如果非说不公平,那和昨天时代太褒奖我们、太歧弃吴振海们是一样的。时代仅能在一点上体现它的公平,那就是给人以普遍的机会。
有了一个哈克森,便有二百多个哈尔滨人解决了就业问题,包括大学生和研究生,他们的福利待遇比国家单位的还要高。有人说——进哈克森那要凭关系!言外之意,仿佛是它的一条罪状。但是如果哈尔滨有一百家、一千家这样的公司,在福利、待遇方面与哈克森竞争并且胜利了,进哈克森还要凭关系吗?
有了一个哈克森,只要它运作着,又将有何止千百人有了干活挣钱的机会?长久地没有这种机会社会将会怎样?
有了一个哈克森,至今已有近千户哈尔滨居民住上了楼房,如果一概等待政府解决,又将等待多久呢?
有了一个哈克森,去年春节前夕,十几名台商,包括一位台湾“立法委员”,才应邀来哈考察投资项目。
有了一个哈克森,一幢四星级饭店正在筹划兴建之中。北方的第二大城市连一幢四星级饭店都没有的话,是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大批吸引外商的新形势的。
今天的中国人恢复了寻找时机的本能,但时机注定不属于以下两种人:
一种人企望着某一天早晨醒来,时代像宠爱自己的阿姨一样,将自己轻轻抱起来,让自己骑在时代的颈上招摇过市;
一种人企望着某一天早晨醒来,以听来正当的什么名义,将原先和自己一样,而如今和自己不大一样的成功了的人打翻在地。
我的同代人呵,我的兄弟姐妹,愿你、我、他、她之中,第一种人少一些、再少一些,第二种人少一些、更少一些!
南方和北方都有一种草叫“节股草”。生命力极强,一节一节地生,一节一节地死,哪怕还有一节不死,它便活着,并且会一节一节地再生。我的同代人呵,我的兄弟姐妹,我们就是那“节股草”似的一代啊!如果说我们已失去了很多,那么我们所获得的,则是一种顽强的复苏能力和再生能力。一切附着于我们的浪漫色彩、传奇色彩、自甘的苦难和无奈的磨难,早已是往事。在我们四十岁的这一年龄,我们除了依赖于自己的复苏能力和再生能力,还能依赖什么呢?让我们彼此呼唤起、鼓励起、策动起我们的这一种能力吧!
看哦,时代的巨鲸已将它沉思的头潜入世纪的“海”面,它那庞大身躯已然渐渐竖起,纪元的旭日正从明天的时空冉冉升起,照耀着那蓝灰色的庞大身躯,照耀着它竖起、竖起……
阵痛只不过是倾斜,是失重,并非那猛烈的拍击造成的真正的阵痛迫临。我们怵然,我们肃然。我的同代人哦,我的兄弟姐妹,让我们吸入足够的一口空气和一口勇气,准备做第二次人生拼搏吧!
(三)疯子
对犯了经济罪的人与流氓、歹徒、杀人犯、强奸犯、以恐怖行径危害社会的罪犯,我一向是持区别对待的态度的。而对于犯了经济罪的人,贪污、受贿、勒索、坑骗百姓钱财者,我尤憎的是坑骗百姓钱财者。
一。“英雄”从此逃亡海外
如果我不作如下说明,则就对读者、对社会,尤其对我家乡哈尔滨市的公检法部门,当然也包括对我自己的文字太不负责任了。
事实是主人公吴振海后来受到通缉逃亡国外,不知所去。
对于我这一位中学同学目前的结局,我此刻写下“逃亡”二字的心情是很不好受的。然而“逃亡”二字又是最正确的,唯一正确的。
那一天上午,他打来电话要到我家见我。
我问他,在哪儿?
他说,已在北京。
问,何时来?
说,立刻来。
问,什么事?
说,非常严重的事。
但他上午没来。
中午,他的司机从哈尔滨打来电话,问我见到他没有。
我说还没见,说他是要到我家来的,但不知为什么还没来。
司机说:“公司出事了,被查封了。”
我诧异地问,为什么?因为前两天,黑龙江电视台还播了他与众多外商签署开发项目协议书的新闻,并有一位领导人物到场祝贺。而电视里的吴振海神采奕奕,侃侃而谈,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踌躇满志。
司机说:“老板见了你,会亲口告诉你的。”
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我想了想,并没太往心里去。估计是经济纠纷。近年,在形形色色的经济纠纷中,某公司被起诉、某公司被查封早已是司空见惯之事。而且,当时往往被传得惊天动地,不久又风平浪静了。
下午三点多,另一位中学同学给我打电话,进一步证实了司机的话,嘱我千万不要再见他了。对方是为我好,知道我的性格弱点——于“情义”二字上,往往掰扯不清。
我说:“不是我见不见他的问题,是他要到我家里来呀。他一没杀人,二没放火,三没投毒,四没强奸妇女,不是恐怖分子,我也没见到什么通缉令,他若站在家门外了,我能不给他开门吗?能不许他进吗?”
那同学语重心长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