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祭祀祖灵神明的肉、菜、饭,忌让幼儿吃,据说吃了会影响记忆力,长大好忘事。或者还会得罪神灵,受到冲克损伤。这些幼儿饮食禁忌,多数是从食物会给幼儿造成不良的发育后果方面考虑的,然而其中的联想又很荒唐可笑,反映出民间某种带有原始意味的落后的愚昧的思维方式。现在这些禁忌习俗已无甚说服力了。不过,由于望子成龙的殷切期望,人们宁可让孩子少吃一口,也不愿冒降低儿童智力的任何风险,所以这些禁忌还真的能够在民间实施并存在下去呢。
游戏忌
忌幼儿数星星的习俗,是很普遍的。天气晴朗的夏夜,繁星点点,小孩子们爱数着玩。这时大人总要告诫一声:“小孩子不能数星星,长大了不识数!”这和上文中吃鱼籽的禁忌差不多,星星是数不尽的,恐怕幼儿数来数去,数糊涂了,如果长大了还继续糊涂下去,那就是不幸了。所以禁忌之。还有玩米时,也禁忌小孩儿数米粒,道理上和数星星禁忌是一样的。
小孩子玩耍的兴趣很广,然而水、火两样是犯忌讳的。俗话说,“水火无情”。在室外水边玩有可能掉进河里、沟里,会淹死的。在室内,也忌碰热水瓶,一不小心,就会被开水烫伤的。玩火更危险,弄不好就失火,不但家具房屋会烧坏,人也可能被烧死。因此,小孩禁忌在河边、沟边、湖边、井边玩,又禁忌玩缸里、盆里、壶里、锅里的水,特别是热水;凡是与火有关的,如火柴、打火机等都禁忌小孩子玩。小孩也禁忌靠近火炉、煤气罐、火坑洞、火塘、火盆等。都是为防止幼儿玩水、玩火发生事故。俗间还常敬祀水神、火神,祷祝其保佑幼儿,不要伤害他们。小孩忌捉麻雀,不然,写字的时候,手要发抖。大约是由于麻雀的“麻”字和手麻可以形成通感而成忌。小孩又忌捅屋里的燕子窝,据说捅了燕子窝要瞎眼的,不吉利。这是人们愿意保护燕子,以玄鸟为吉祥物的心意体现。贵州的小孩还常被告诫,不要弄死毛虫、蚂蚁,不然睡觉后要被索命。夜晚不能照镜子,否则会梦魇。不能用手指着未圆的月,否则耳根要溃烂。
山东郓城一带又忌讳儿童在家过立春日。不满十岁的孩子要到邻家渡过立春的时刻,称之为“躲春”。
幼儿喜爱模仿,但模仿口吃的游戏却作不得。俗以为小儿模仿口吃会真的成为口吃。尤其是在阴天下雨时模仿口吃,一学就会,而且很难再纠正过来。
教训忌
幼儿是必须加强管教的。中国民间谁家的孩子有出息,都认为是与家教有关的,所谓“教子有方”。俗语有“子不教,父之过”,“逞子如杀子”之说。又有“惯儿不孝,惯狗上灶”,“国败出妖,家败出娇”的说法,都是禁忌养儿不管教的。管教的方式,民间有主张体罚的俗见。所谓“棍头出孝子,娇养是逆儿”。据说贵州的小孩早晨禁忌谩骂吵架,也不能说鬼神及猛兽等事。说者,谓之“放快”。主这天有灾,或者打破碗盏,或者有其他过失。为此,小孩非挨一顿打不可。但体罚也有所忌讳。一般说来,打孩子只打屁股,不打上身,更忌讳打头、打脸,否则会“打傻了”,或者打得脸皮厚了,更不好管教。打孩子的器具忌用尺子。俗以为尺子是量长短的,恐怕用尺子会妨碍其长个子。民间禁忌在过年期间打孩子,尤其是正月初一日,更忌讳。俗以为正月初一为一年之始,始则有预示意义。这一天里打孩子,就预示着一年内要经常打孩子,孩子则要挨一年打。这是极不吉利的事,所以过年时孩子即便做错了事,大人们也都尽量克制自己,不打骂孩子,好让孩子痛痛快快地过个新年。另外,平时吃饭时也禁忌打孩子,所谓于家事、年景不吉利。
上学的年龄也有宜忌。俗以为男孩入塾,多以单数为吉,常在五岁、七岁时入学。俗称“男忌双,女忌单”,又有“男阳忌双,女阴忌单”的说法。至冠笄亦然。北齐时,李浑弟绘,六岁愿入学,家人以偶年俗忌约弗许。绘伺其伯姊笔牍之便,辄窃用,未几通急就章。则其来久矣(参见本书“社交禁忌”宗法礼教有关部分)。
小结
从以上禁忌事项看,到了幼儿阶段,已经不像婴儿那样禁忌繁多了,而且禁忌的理由也大都不再是担心其夭折、死亡了,而是在一个生命业已存在的基础上所做的进一步的保障。比如如何使孩子长得更结实健壮、智力超群、有出息、有作为等等。而且从此往后,{奇书}再过几年,小孩子就成长大成人了,其禁忌事项也就与成年人相同了。
结语
生养禁忌中包括了从怀孕到分娩,从婴儿到幼儿几个阶段。这方面的禁忌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总的来说,它是中国人种繁衍的民间信仰和民间经验的概括与总结。其中虽然有浓重的迷信色彩和愚昧落后的思维形式、思想观念,但确属民间笃信过或仍然笃信着,遵循过或仍然遵循着的东西。有一部分禁忌事项还带有真正的“经验”的性质,只不过,多数这类“经验”的正确性并不确定,而且它们还与一些原始的迷信思想杂揉在一起,所以,仍不能完全脱离禁忌的樊笼。
服饰有社会文化的特征。风俗的不同可以直观地从服饰上表现出来。俗语说“十里认人,百里认衣”,正是表达了这层意思。在服饰方面,不同的民俗文化有着不同的禁忌规约。但一般说来,关于服饰的禁忌都是有某种信仰根据的。或者是人与服饰的认同关系,或者是人与服饰的相互感应,或者是服饰本身的魔力信仰等等,都可以导致禁忌或者禁忌符号的产生和形成。《中华全国风俗志》一书中就曾提到一个女子上衣禁忌的实例。其文曰:“倮倮女子皆有上级位置,故众庶咸尊敬之。外人欲游历其地,非以女子为安全之向导不可。女子
着上衣,随游历人前行,若途中遇灾厄,女子脱上衣,铺以地上,然后诉之于酋长。酋长则立捕匪徒,为之判决,若事无着落,决不收取其上衣。此时尊重上衣,正如公使馆之国旗,不能触犯。”这里所说的女子上衣禁忌,实则是由该地习俗尊重女子之故,且女子上衣与其人等同之观念存在,故不敢触犯之。关于服饰的其他各种禁忌还常常表现于服饰的颜色、材料、款式、穿戴、放置、制作等等方面。
第四部分第50节 颜色禁忌
颜色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是有明确的象征意义的。表现在服饰方面,不同颜色,寓示着高低贵贱、好坏吉凶。因此,许多颜色在一定的环境场合、一定的身份人格方面是禁忌使用的。
(1)贵色忌
中国人以黄色、紫色、香色等为贵色。这些颜色曾经一度是皇室或权贵人士的专用色,民间百姓禁忌用于服饰。黄色常令人联想到金子的颜色,因有尊贵的寓意。历代皇帝大都喜尚黄色,俗称登基做皇帝为“黄袍加身”。据《清稗类抄》云:“皇子得服金黄蟒袍,诸王非特赐者不能服。”民间就更是禁忌有黄色的衣服了,否则,视为“要造反”、“想篡位”。历来不乏以此来判刑定罪的实例。宋朝时,黝紫色和赤紫色一度成为贵色,民间禁用。据《燕翼贻谋录》云:“仁宗时,有染工自南方来,以山矾叶烧灰,染紫以为黝,献之官者洎诸王,无不爱之,乃用为朝袍。乍见者皆骇观。士大夫虽慕之,不敢为也。而妇女有以为衫禐者,言者亟论之,以为奇褒之服,寝不可长。至和七年十月己丑,诏严为之禁,犯者罪之。中兴以后,驻跸南方,贵贱皆衣黝紫,反以赤紫为御爱紫,亦无敢以为袍者,独妇人以为衫禐尔。”(转引自《中国民俗与民俗学》第79页)到了清朝,又有香色(降纱,次明黄一类)为贵的习尚,民间也曾一度禁用。据《清稗类抄》云:“国初,皇太子朝衣服饰,皆用香色,例禁庶人服用。后储位久虚,遂忘其制,嘉庆时,庶民习用香色,至于车帏巾栉,无不滥用,有司初无禁遏之者。”由于皇室、官宦上层社会喜好的变幻和高贵专有的等次不一,民间服饰颜色禁忌还不止如此,据明代何孟春《馀冬序录》内篇云:“庶民妻女用袍衫止黑、紫、桃花及诸浅淡颜色。其大红、青、黄色悉禁勿用。”这里民间禁用的颜色,至少有一部分是由于颜色的尊贵性质而使然的。服饰上的颜色可以标明穿着者的身份。因此,服饰的高贵颜色的禁忌实质上仍是身居高位的人体禁忌的变形。普通的人们禁忌服用某些颜色,实际上亦是他们禁忌接触某些大人物的“禁忌体”的表现,换一种说法讲,即服饰颜色禁忌,在
这里,实际上是把颜色当成了人体禁忌的隔离物——“绝缘体”了。
(2)贱色忌
民间常以为绿色、碧色、青色为贱色,元、明、清时只有娼妓、优伶等“贱业”中人才用于服饰。据《中国娼妓史》云:“后代(元以后)人以龟头为绿色,遂目着绿头巾为龟头。乐户妻女大半为妓,故又叫开设妓院以妻女卖淫的人为龟,或叫当龟。又以官妓皆籍隶教坊,后人又呼妻女卖淫的人为戴绿头巾,或叫戴绿帽子。”明代也有此说,并且从制度上加以规定,如郎瑛《七类修稿》云:“吴人称人妻有淫者为‘绿头巾’,今乐人,朝制以碧绿之巾裹头……”又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云:“按祖制,乐工俱载巾,系红绿搭膊;常服则绿头巾,以别于士庶,此《会典》所戴也。”何孟春《馀冬序录》云:“教坊司伶人制,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之服。”可见明代乐人、伶人、乐工必得“常服”绿头巾。清代亦有此类记载,翟灏《通俗编》云:“又以妻之外淫者,目其夫为乌龟,盖龟不能性交,纵牝者与蛇交也……国初之制,绿其巾以示辱,盖古赭衣之意。至今里辏幸月掏方硐嘞芬病!薄肚灏蘩喑吩疲骸凹吻焓保帕娼杂们嗌炼小⒄娜薜嚷桃卤撸晕朗危绻派钜隆!鼻宕帕妫郧嘁隆⒙桃挛朗危蚴浅7徊炱淙瑁匆晕腊伞5痈豆攀贝南吧锌矗獭⒙獭⑶嗟壬踩匀皇乔峒蛔鸸蟮谋曛荆捍探硭洳幌抻谝担巴醢恕贝鳎彩羌笔敝挥锈胰耍ㄔ追颍⒙糁槿说却髀锑Q帐潘担骸奥锑酥病!碧拼探砩踔潦俏耆枨舴傅囊恢中谭!>荨斗庋菸偶肌吩疲骸袄罘馕恿炅睿羧擞凶铮患诱确#罟掏方硪匀柚嫠盖嶂匾匀帐龋章耸停馊酥朔鋈胫菹缫晕蟪堋!彼未惨灾嘟砦恍ぷ拥堋⑼拦林剑缟蚶ā睹蜗侍浮吩疲骸八罩萦胁怀炎拥埽疵毕轮嘟怼K锊恐菖性疲骸砻蔽啵拦梁我欤俊笨杉辞唷⒙獭⒈躺渴枘峤员芗捎糜诜巍;适夜笞寰透煞昧恕<幢阌氪说妊丈咏模埠芗苫洹>荨肚灏蘩喑吩疲骸俺姆跎邪咨吻焓保杏裆钟杏吐躺踅砸轮厍按膛壑濉8咦诙衿澉鋈唤嗌!�
除此以外,还有其他一些颜色,也与贱业、贱民相联系着。如清代奴隶有以红白鹿革为背子的服饰习俗。但红白色并不是奴隶的专用色,它只是与背子的服饰款式相结合而常用于奴隶辈的,所以,红、白色不作贱色论。
凡属于贱色的,民间普通人士皆禁忌服用。如前文所引,贱色属古来惯习养就的成见,又如之附会地传说,用以特指某些贱业人等的身份。这些人实际也有“不洁”、“污秽”的性质,因而贱色禁忌仍然是一种贱人(不洁)人体禁忌的转换形式。
(3)凶色忌
中国人以为白色、黑色等为凶色,在服饰方面都有所忌讳。黑、白两色都与死人的事相关联,或者能够令人想起阴间的勾魂鬼——黑无常、白无常来。现时期,举办丧事,都带黑纱,或穿白色孝服,佩戴白纸花等。所以白色、黑色都容易使人联想到凶祸丧葬等不祥之事,故而一般人忌讳穿着,尤其在婚嫁、生育、过年、过节等喜庆日子里更是忌讳穿纯白、纯黑的衣裳,惟恐大不吉利。
服饰忌白的习俗,当起于染术精湛的后世。中国染色的起源,虽是很远古的,但因染术不精,古人用之不多,故上古时,人们还并不忌白。当时人们通服白色衣,丧服以精粗为序,不以色辨。素服色白。虽然当时王公大人服有章采,但民间大都素服。《礼记?典礼》云:“为人之者,父母存,冠衣不纯素。”这是与丧服不同处。丧服是纯素的。《礼记?郊特牲》云:“素服,以送终也。”素服是冠、衣、裳皆白色。民间父母在,冠衣不纯素,即是恐有丧象的意思。不纯素者,或者冠、衣、裳有部分是染过的,带彩的。这时民间仍可服用一部分白色衣冠,说明白色还并不是严厉禁止使用的凶色。但是一般不可“纯素”,以免不吉之象。说明已开始有“纯素”不吉的讳忌心理存在了。鄂温克族近世的服饰习俗中,也是把白色看成是孝服的。其民除内衣外不穿白色衣服。内衣也绝没有用白色扣子的,而多用有色线缝。这样,也就认为不是“纯素”了。这说明不“纯素”是极易变通的。但是,由于“送终”以“素服”的习俗已转化为一种色彩的辨别方式,再加上民间染印技术的不断发展、日益精湛,使得“纯素”成为“送终”的惟一服饰色标,于是白色便在日常生活中演变成为一种令人非常惧恶厌憎的凶色了。大约到了唐宋时期,厌白尚采的风习便普遍流行于民间了。据《宋史舆服志》云:“凉衫其制加紫衫,亦曰白衫。乾道初礼部侍郎王曮奏:‘窃见近日士大夫皆服凉衫,甚非美观。而以交际居官,临民纯素,可憎有似凶服。’……于是禁服白衫。……自后凉衫只用为凶服矣。”这恐怕要算是民间服饰忌白和认白色为凶色的官方从制度上加以禁制的滥觞了。据《清稗类抄》云:“臣工召对、引见,皆服天青褂、蓝袍、杂色袍悉在禁止之列,羊皮亦不得服,恶其色白,近丧服也。”近世的鄂温克族,白色皮衣也都要染色后才穿。其方法是将熟好的白皮子用马粪和松树子燃烧烟熏成黄色。据说既可避忌白色,防止凶患,又很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