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禁忌百科全书》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民间禁忌百科全书- 第1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统惯习的限制而结婚的,但结婚后,仍须用酒肉祭寨,请全寨人吃一顿饭。否则,大家会认为触犯了寨鬼,将来寨子内发生疾病和其他灾害时,就要由结婚者负责。台湾民间有嫁娶忌四至九月的习俗。当地的俚谚云:“四月死日,五月差误,六月娶半年某(妻),七月娶鬼某,八月娶土地婆;九月狗头重,死某亦死尪(夫)。”其中的道理,“四月死日”是因“四”与“死”同音,因而嫁娶吉日不能放在四月里,以免引起不祥的联想,成为不吉的兆头。“五月差误”是因“五”与“误”同音,五月为恶月,这月嫁娶恐有“差误”。当地民间还有“五月娶五毒某”的说法,也是基于五月五日端午节,俗称“五毒节”的缘故。“六月娶半年某”,是因六月等于半年,俗畏“半年夫妻”之兆,担心早丧偶或离婚,造成一方或双方的不幸。“七月娶鬼某”,是因为七月俗称“鬼月”。这月阴间的一些孤魂游鬼会一齐涌到阳间来讨吃。在崇信鬼神的时代,人们害怕触犯鬼魅,便忌讳在此月内嫁娶。“八月娶土地婆”,是因当地八月十五日是祭土地公的日子,八月里嫁娶,恐怕娶着了土地婆。据说土地公惧内,怕老婆。因而在八月里嫁娶恐怕将来也要怕老婆的。“九月狗头重,死某亦死尪”,“九”与“狗”谐音,“狗”是常常用来骂人的咒语。民间有不正当关系的男女为“狗男女”,所以当地人忌讳“九”字。九月又是霜降的节气,“霜”与“丧”谐音,故而担心在这月里结婚,日后不是死妻就是死夫。以上所谈到的台湾忌四月到九月嫁娶的禁忌理由,表面上是从吉凶观上考虑的,而实际上则仍是根据农忙农闲的气候变化的关系而约定俗成的。台湾十月到翌年三月是农闲时期,四月到九月是农忙时期。而且四月到九月间,天气正值暑热,台风、暴雨变幻无常,往往会打乱人们的正常生活安排。如果恰在预定的嫁娶日来了暴风雨,或者天气特别炎热,都会影响嫁娶的正常进行,会影响人们喜庆的心境,给人们带来烦恼,这当然对于嫁娶这样的吉庆喜事来说是不祥之兆,因而四至九月便成为嫁娶的“忌月”了。
(3)忌日
嫁娶的月份选定之后,还有需要避开忌日。汉族和许多少数民族中都有忌单日嫁娶、结婚的习俗。俗话说,“好事成双”。婚姻为男女双方之喜事,若在单日,意味着不吉,故多择取双日。汉族某些地区尤忌七月七日嫁娶。据陕西《蒲城县志》载:“七月七日,迎新嫁女避节。”此俗与织女牛郎的传说有关。相传织女为天帝之孙女,私自下凡与牛郎婚配,后被迫回到天上。织女与牛郎每年七月七日才能相逢一次。民间忌七月七日嫁娶,亦反映出人们祝福儿女婚后永不分离、幸福美满的良好愿望。在农村一些地区还忌初五、十四、二十三等日子嫁娶,许多地方又有一些特殊的事由而忌某日嫁娶的,都是为了避凶求吉。白族婚日,忌用男女任何一方出生年月的属命,如男女一方属马或属鼠,则属马日属鼠日不能结婚。黎族人婚嫁择日避忌虎、猴、牛日。据《清稗类抄》云:“黎人无时宪书,不知甲子,然于婚姻,亦必择吉日。其法:按十二兽,以手推算,所择日与选择家暗合。或云,虎猴牛,黎人以为恶兽,避之则吉。”哈尼族嫁娶忌在日蚀日或月蚀日。以为日蚀日、月蚀日内嫁娶,婚后必生六指儿、双胞胎或缺嘴婴儿,故视为大忌。
以上所列举的忌年、忌月、忌日等选择婚期之禁忌习俗,除少数地区仍有保留外,大都已被革除。现在嫁娶,农村仍是农忙时少,农闲时多;城市里则大都选择在“五?一”、“十?一”和春节前后等国家法定节假日里举行,且多以公历纪年计算时日,因而旧时的婚期择日禁忌,大都失去了约束人们的效力。有些老年人虽然仍能记得一些择日方面的禁忌习俗,也往往会因为青年男女的不在乎而无可奈何地放弃了自己的意见。
          



 


第二部分
第26节 嫁娶禁忌(2)
             
            亲迎禁忌
亲迎是“六礼”最后一项,即迎娶新娘的仪式。因为亲迎是周以后的礼俗,所以是指的男的迎娶女的。
(1)入赘禁忌
在远古时代,是“男子出嫁,女子娶夫”。那时是男随妻姓,子从母姓。如大禹王就是这样,未婚时姓姒(从母),婚后姓涂山氏(随妻)。所以,如果远古时代亦有亲迎的仪礼的话,那一定是女的迎娶男的了。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演进,亲迎的风俗仪礼也全然倒过来了。现在如果再有女娶男的婚姻,民间反而会称之为“倒贴门”、“倒插门”、“倒站门”,一个“倒”字说明了它是“反风俗”的现象。在男权社会中,赘婿是不得已的事情。据《汉书?贾谊传》云:“秦俗日败,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赘,一说质也。“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也。”可见这种赘婿是有典质的性质的。秦俗,赘婿必须剃光头,称之为髡,是一种刑罚,可见秦时赘婿是倍受歧视的。直至今日,在汉族、景颇族、白族(勒墨人)以及其他一些民族中仍然有忌讳招女婿的习俗。世俗对赘婿仍有轻视、歧视的陋习。不过,现在赘婿一般无有典质的性质了,却常常是为了传宗接代,或者是为解决劳动力的不足。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这种婚姻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成为一种易风移俗的典型和男女平等的象征。还有一些民族中素有赘婿的惯例。如门巴族中招赘婚就占婚姻的半数。在人们认为“嫁”和“赘”一样,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女婿照样可以顶立门户,继承财产,养老送终。但招赘婿的仪礼比较简单,没有下聘礼等过程,只要男方同意,择吉日由一男青年陪新郎到女家举行婚礼即可。壮族入赘婚也是比较简单的。结婚时男方不收礼物,不备嫁妆,结婚所需一切都由女方准备。男子出嫁好天,家中一般都不举行婚礼,不摆宴席。但女家要杀(又鸟)宰鸭,招待宾客。当日由女方家长者为赘婿改姓换名,随女儿排行。壮族赘婿在家中和社会上,不但不受歧视,还有极高的地位,普遍受到人们的尊重。
在女家,赘婿被当作亲儿子一样看待,同辈与他称兄道弟,禁忌用“姐夫”、“妹夫”来称呼赘婿。台湾高山族男子“终身依妇以处”,以致“俗重生女不重生男”。生女谓之有“赚”,生男谓之“无赚”。另外,像云南傣族的“上门居”和布郎族的“从妻居”等也都有“女娶男”的意味。不过意义不是那么完全。就“男到女家”落户的婚仪简约一点来看,一是可以说明这一习俗的古朴无华,因为它是自远古时代相沿袭下来的缘故;二是可以说明,这一习俗于男权社会中存在的不易和艰难,这是其倍受歧视和袭扰的结果。无论如何,招赘婿仍是现实中国社会婚俗中的个别现象或者少数现象。在中国大多数民族和地区内“女嫁男,男娶女”的婚姻还是最普遍的,占主导地位的。因此,男方迎娶新娘的礼仪就被俗众日益丰富、强化因而演变得十分繁杂了。在这些风俗中包括着许多禁忌,其目的仍然不外乎趋吉避凶,消灾免祸,确保新人婚后的幸福和美满,当然,也会掺杂着一些伦理教仪的思想意识在其中。
(2)婚期前夕禁忌
在婚期到来前夕,为了婚礼举行得顺利,尚有许多禁忌。据《说蛮》载,仡佬族女嫁必折二齿,否则恐妨夫家。俗称之为打牙仡佬。清人田雯在《黔书》中说:“(找牙仡佬)女子将嫁。必折其两齿,恐妨害夫家也。”凿齿习俗是仡佬先民的遗俗。西晋张华《博物志?异俗篇》云:“(僚人)既长,皆拔去上下齿各一,以为华饰。”而恐妨害夫家,显然是后世附会到这一习俗上的礼教。土族姑娘出嫁前一个月内忌见生客,忌操持家务,除做嫁妆外,就是学唱“哭嫁歌”。这期间因为老坐着不动,所以俗称“坐嫁”。坐嫁期间,姑娘的饭量要逐日渐少,以使体态窈窕,面孔白皙。也显得孝顺娘亲,不愿离去。这与彝族的“杂空”是差不多的。彝族姑娘临近婚期,也要开始“饿食饿水”(减少饭食),甚至绝食。彝族称之为“杂空”。“杂空”时间,一般为三五天,多者七八天。“杂空”期间,新娘仅吃少许(又鸟)蛋,喝几口水。俗以为“杂空”时间越长,越显得新娘懂礼,有毅力,光彩。如果姑娘在出嫁前大吃大喝,就要被大家耻笑。据说这样限制新娘,减少饮食是因为一个“虎妻”的传说。传说古时候,有个要出嫁的姑娘,在娘家大吃大喝,等她走向夫家时,半道上便要解小便。结果在路边草丛里被老虎吃掉了。老虎变成了新娘成为虎妻。新郎的妹妹发现了虎妻的秘密,也被老虎吃掉了。后来,新郎才用计谋烧死了老虎。这个传说故事可以告诉我们,不让新娘多吃多喝是为了避免在去婆家的途中大小便。因为,新娘去婆家途中忌讳大小便。甚至进了男家,三天之内大小便都是要被人笑话的,所以才有这嫁前“杂空”的习俗。这实际也有礼教带给妇女的束缚。女子一旦嫁人,就身不由己了,必须学会严格地约制自己的行为。过去,回族男女青年结婚前一个月内,不准彼此见面,要呆在家中,请阿訇念“尼卡哈”经。如今,此俗已不很严格了。东北某些地区的汉族中,也有结婚前三天不准女方到男家去
习俗。大约是重视亲迎仪礼的意思。如果平时双方来往自如,那么亲迎也就显不出有什么特别重要的意义了。湖南湘潭一带婚期前还有一件对男性保密的禁事,即让新娘吃醋炒蛋。目的是根据日期推算,抑制新妇婚日来潮。婚日新妇有月经是很忌讳的。旧俗谚云:“骑马拜堂,家破人亡。”汉族民间有将妇女用的月经带叫做“骑马布”的。可知系指此事。妇女的经血,本来就是禁忌的事物,含有“血污”、“脏”、“不洁”、“崩”、“破”等多种忌讳的语意,在此喜庆之日时,是根本不能出现的,所以要忌讳。在豫东一带,婚期之前,若是新郎的母亲病了,常好与女家商议,择某吉日黄昏起更后,约亲家母和未过门的媳妇来男家“冲喜”。俗以为未过门的媳妇做的面条儿,有治愈疾病的效力。如果未来的婆婆吃了未来的儿媳做的面条儿,病就一定会好的。做饭时,须未来的新郎执灶。但未婚男女双方,不得谈话,否则,就不灵验了。俗称之为“哑饭”。这一习俗很有趣味。一是反映出婆婆想儿媳妇的焦急、迫切心情,——一旦满足她的愿望,她的病就会好的;二是看到了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在民俗中的具体作用和影响——假如未婚男女在这种场合下一说话,那面条儿祛病的魔力也就消失了。可以想象,这一幕“冲喜”习俗的哑剧该是多么富有诗情画意。恰切地符合男性家族的需要,正是这一习俗得以在汉文化中滋长生存的根基。
以上的几个婚期前夕的禁忌实例,大都是针对女方的限制,还有一些习俗禁忌,是针对男方的。例如畲族“作亲家伯”的习俗中便有这样的一些禁忌。“作亲家伯”在福建霞浦县畲乡最为流行。按惯例,“亲家伯”既是男方选派的歌手,也是男方婚礼仪程中的全权代表。结婚吉日前两天,亲家伯便挑着礼物来到女家。女方村寨的妇女热情迎接亲家伯,将板凳放在女家堂屋东首让他坐。畲家规矩,坐东首为贵,坐西面为谦。十分懂得畲家规矩的亲家伯马上就会把板凳从东首移到西首,以示谦虚。接着,女方请他抽烟,他会在感谢声中掏出
自己的烟来敬献给女方村寨的人,不但向男子敬烟,向妇女敬烟,甚至向在场的小孩子客客气气地敬烟。按畲家风俗,要是亲家伯不表示卑微,不懂得挪板凳而稳坐东首,不懂得敬烟礼仪,女方村寨上的妇女们就会绝不客气,会当场在他的板凳底下点燃鞭炮轰他,甚至要烧他的衣服,把他赶走;如果亲家伯的歌子唱得不美,也会遭到妇女们的奚落,甚至让他扛犁做牛,连夜把他赶出村寨,另请高明来娶亲。当然,那些既懂规矩,歌子唱得又绝的亲家伯,妇女们不但不敢难为,还会以重礼相待,陪伴对歌,从夜幕降临直到旭日东升,连续长夜对歌两晚。
(3)婚不亲迎禁忌
亲迎的礼节,中国大部分地区都是这样的。古时称婚配的妇女为“妻”,是取“齐”的意思。《说文解字》,妻为:“妇与夫齐者也。”(《康熙字典》引《说文》云:“妻,与己齐者也。”)《礼记?郊特牲?注》“齐谓共牢而食同尊卑也”。为了显示同尊卑,所以要亲迎。亲迎是六礼中最重的一项礼节。如果不亲迎,则女方是不肯嫁过门去的。据《中国制度史》云:“六礼为为妻之征。故六礼不备,贞女守义不往,以嫌于为妾也。”妾俗称“小老婆”,贱于妻,故民间忌为人妾,且讳担妾名。
据邓子琴《中国礼俗学纲要》所说,亲迎婚俗,古代无有不行者,只有皇帝结婚时亲迎与否说法不一。《春秋公羊传》说,天子至庶人皆亲迎;《春秋左传》则说,天子至尊无敌,无亲迎之礼。不过,亲迎虽是古礼,但民间也有习俗不同的地方。据《山东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云:“齐俗不亲迎,于春秋已然。”可见古时民间也有不亲迎的婚俗。而今,不亲迎的习俗也还不少。像江西南昌县、戈阳县等地都有不亲迎的习俗记载。据《山东民俗》一书称,现今山东省内的婚俗,就有“迎亲”、“等亲”、“送亲”三种情形。其中只有迎亲一种是新郎亲自往女家迎接新娘的,可以称作“亲迎”,而其他两种就都不是“亲迎”的方式了。亲迎或不亲迎都是一方一地的风习,本无所谓是非,只是,身在其地,往往不得不随俗而已。不随俗者,便会有犯忌之嫌。
(4)婚不用乐禁忌
如今结婚,常常吹吹打打,以鼓乐相配。农村吹鼓手有专司其职的“喜班子”。还有用录音机播放歌曲、戏曲、器乐曲的,显得非常热闹、喜庆。如果谁家结婚没有鼓乐声响,冷冷清清,倒让人觉得不吉祥,是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