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禁忌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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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禁忌百科全书-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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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忌冷水、冷风
产妇分娩后要注意保暖,不能受凉。俗说分娩时产妇的骨头榫都张开了,这时如果被冷风吹着了,或被冷水激着了,会落下病根,一辈子受罪的。所以产妇分娩后,要捂得严严的,连房间门窗的缝隙都封上,一点不能透风。河南一带要求产妇产后避冷风一百天。否则,会得“产后风”,或称“月内风”。汉族、苗族、瑶族、畲族、布依族等许多民族都有禁忌产妇用冷水沐浴的习俗。苗族产妇产后三日内禁忌洗衣服;瑶族、畲族产妇分娩后四十天内禁忌接触冷水。河南、山东、安徽一带,均忌产妇分娩满月前用冷水洗浴、洗衣服,甚至洗脸、洗手的水也严禁用冷水。由于怕产妇接触冷水,河南一带还忌讳产妇坐月子期间到井里打水。布依族(荔波县一带)也忌坐月子的妇女到井边去。当然,其中也有产妇不洁的观念存在。据河南鹿邑县一带人讲,产妇去井中打水,水井内会生出小红虫子来。
(3)忌阳光直射
白族产妇在产期内要出门,必须戴笠帽,忌让太阳直照头顶,否则,认为是冒犯太阳的行为。实则有护卫产妇,使其免受强太阳光直射的作用。
(4)忌污水乱泼
产妇临盆,分娩时的污水最忌随意乱泼,俗以为会污及送生娘娘,或污及其他神灵鬼煞,遭其谴责或报复。此俗流行甚广。
(5)忌早掀炕铺
产妇在产后满月前忌掀炕铺,否则小儿难成。意在保障产妇产后静养足月。中原一带有此俗。
(6)忌遇红白喜事
产妇分娩前后,都忌遇红白喜事,以防“喜冲喜”、“凶冲喜”,对双方不利。
(7)忌月内串门
民间最忌产妇产后未满月就到别人家去串门。俗以为,产妇坐月子期间,“血污”未退尽,秽气重,俗称之为“血腥鬼”。如入他人家门,则被认为是“产妇冲宅”、“热血扑门”,是污秽不堪的事,是不祥之兆。如有犯讳者,俗传她死后做鬼也要去洗人家的门坎。除非她头顶红布(条),焚香、纸祭人家宅神,插柏枝谓“百(柏)不忌讳”,方可破除不祥,得到解脱。此俗流传甚广,几乎遍布全国。汉族、佤族、白族、畲族等等许多民族都有此禁忌。基诺族生孩子的人家要在大门边插两枝带叶子的桐树尖,作为不准外寨人进家的标志。在楼梯头的门头上放些竹叶片和桐树叶,以阻止鬼神进屋。傈僳人家生孩子,家门口挂茅草叶或刺枝,防鬼进来。婴儿多啼哭,则家门口挂毒箭一支(或非毒箭二支)。若生的是男孩,客人不能带弓箭和长刀入门;若生的是女孩,客人不能穿鞋进家;远道来客则不能进门。家里不能烧包谷花,不能取燃烧着的柴块,等等。认为触犯这些禁忌,小孩会夭折、短命。(8)忌参与神事
产妇产后未满一月,忌到寺庙中去,忌参与祭祀和敬神的一切活动。也是出于产妇不洁的观念,恐对神灵有所冲犯。
(9)忌见产妇
产妇忌见产妇,两个分娩未满月的产妇忌互相贺喜,恐犯“喜冲喜”之讳。
(10)忌夜间外出
产妇坐月子,忌出门,尤其是夜间,更忌外出。在家中院子里也忌讳坐到星星出全。俗以为夜间是鬼煞四处活动的时候,恐冲犯了神煞鬼魅,给产妇及婴儿带来不幸。如果实在需要夜间外出,可用一把雨伞遮秽,中原一带及台湾等地有此俗流行。
(11)忌触打小儿
俗传产妇手指有毒,忌以手触小儿眼睛或打小儿,否则,婴儿会染上红眼病,或长大后不畏挨打,不好管教。南方有此习俗禁事。
(12)忌养鹅
俗传鹅粪有毒,恐产妇饲养时,不小心脚踏鹅粪,使婴儿受到感染而出痘疹。南方有此习俗。
(13)忌穿蓑衣、担空桶、踏火炕
土家族产妇忌穿蓑衣出门,忌担空桶进屋,忌脚踏火炕及三角架。
(14)忌房事
产妇分娩前后禁忌房事。恐孕期、产后不洁净而损伤身体,对男女双方不利(参见本书“房事禁忌”)。
(15)饮食禁忌
产妇饮食禁忌是各地各族中普遍存在的习俗现象。俗信产妇分娩后的饮食直接关系到产妇母子的身体健康,尤其关系着产妇奶水的多少。所以在安排产妇膳食结构方面,要尽量使其避免吃那些“叉奶”的食物,多吃“下奶”的食物。由于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和民间信仰的不同,所以各地产妇饮食禁忌的习俗也不尽相同。一般说来,刚分娩后的头几天里,中原一带汉族和多数畲族地区以及其他一些民族和地区都禁忌产妇吃生冷的馍饭,忌吃硬性食物,和难以消化的食物,如肉类、油类等。而让产妇多吃(或者只吃)(又鸟)蛋、红糖、(又鸟)汤、面汤、小米稀饭等。按河南一带说法,生、硬、冷食“叉奶”。虞城县一带还说产妇过月子吃大肉,怕到年老时屙屎提不上裤子。实属产妇戏谑性的恐吓。湖北也有忌产妇吃食猪肉、牛肉的禁忌。据当地人说吃猪肉会滞气血,吃牛肉会使产妇乳子“吞謇”,亦即会令婴儿吃乳难吞咽之意,也都是与乳养有关的。不过,河南俗间又盛传吃猪蹄“下奶”。不知猪蹄上的肉与其他地方的猪肉有何不同,或者是民间贫家无力供给产妇吃食猪肉,只能让其吃猪蹄才有此说法的吧!除此之外,河南一带还忌产妇食芹菜、花椒,说是此亦为“叉奶”之物。畲族产妇产后不足一百天,忌食鸭、鹅,不足四十天忌食青菜和食盐。哈尼族产妇产后半个月内,忌食酸、冷、辣、腥味,和香油煎炸的香脆食品,忌食牛、鸭、鹅、公(又鸟)肉和鸭蛋、姜等。鄂伦春族妇女在产期中忌吃狗、鹿、犴的内脏和头肉。在产房内忌煎食野兽的鲜肉。据说吃了这些东西,狩猎时枪弹就打不中野兽了。台湾产妇也忌食鸭肉和生冷食物(如白菜、萝卜)以及盐等,据说都是怕得月内风。当地人相信,盐会生风;鸭属寒性且有毒,并谐音“押”、“哑”,所以有诸多不吉的因素,故而一概忌之。产妇饮食禁忌南北方差别较大,这和南北方水土不一,产物不同有关。北方气候干燥,所以产妇分娩后多以稀饭为主,忌食干硬米饭。南方气候湿润,平日以主饭为主食,习以为常,产妇分娩后亦不忌干饭。等等,如此之类,是谓风俗异趣。
小结
以上所谈分娩禁忌,多是在以往家庭中自行安排产事的情况下兴起和存在着的。如今整个社会的医疗保健水平大大提高,处处有妇产科医院、诊所,孕妇未临产前就多次经医生检查、治疗,临产时又住在医院里,不要说没有难产的情况,即便是出现了难产的情况,经过吃药、打针、手术等医疗处理,也大都化险为夷了。如今,产妇分娩的危险性已大大减少。人们信仰方面也发生了许多明显的变化。人们把分娩的安全不再是全部寄托在神灵保佑之上,而是转向了现代科学医术;人们淡漠了往昔那些严厉的禁忌惯制,转而渐渐地习惯于谨遵医嘱了。妇女地位的提高,男女平等的思想,使分娩不洁的俗信越来越没有市场。产房、产地的公共设施化,分娩知识的普及教育,产妇对产厄顾虑的基本解除等等,都使得许多旧有的民间禁忌自行消除了。还有一些意在保护产妇母子身心健康的禁忌习俗(包括一部分迷信禁忌),虽然还一时难以磨灭,但除了在一些偏远地区仍然有着实用的“价值”而外,大多数只是作为一种辅助性的保险措施,作为一种心理上的补偿而徒有虚名地保留着罢了。然而,分娩的危险性,毕竟没有得到彻底地消除,分娩的神秘性也依然存在,所以,旧时的分娩禁忌也必然会长期地残存于人们的集体意识之中,并且不断得到新的禁忌信仰意识的补充。而且,新旧禁忌信仰在一定的场合下还会显出它们共同“干预生活”的力量。
          





 


第三部分
第45节 婴儿禁忌(1)
             
            婴儿,一般是指人周岁以内的一段时间。这期间是人的生命最脆弱的阶段,需要各方面严格的护卫、细心的照顾才行。在特别看重子嗣的中国,对婴儿有着丰富的看护经验和诸多的禁忌事项。
始生忌
中国人重“始”,总以为“始”为“终”兆。所以婴儿刚刚生下的时候,有许多类似占卜的俗信,相信是以后婴儿成长过程中的征兆,其中,属不吉或凶厄者,是谓忌讳。
(1)产期变异忌
俗信在临近产期的某月份上生产,可以兆示生下的婴儿是否能够成活。一般是怀胎十月,正常分娩。如有异常,则俗语有“七成八不成”、“七成八败九难育”的说法,即是讲,如果早产,七个月时早产的婴儿尚能成活,八个月、九个月早产的婴儿倒难以成活了。据说这种俗见还是挺效验的,很可能是民间对大量早产婴儿成活与夭折的经验的正确总结。过去,有的民族对怀孕七个月生下的婴儿,还要作进一步的占卜(神判)才能决定弃、养。据《中华全国风俗志?苗族》云:“(僚人)妇人孕七月生子,置之水中,浮则养之,沉则弃之。”另外,还有“男怕生前,女怕生后”,“男怕超前,女怕落后”的说法,这是从婴儿性别上总结出的产期变异后果。意思是讲,男孩怕不足月而出生,女孩怕超月份出生。假如男孩超前出生,女婴落后出生,恐难成活。
(2)多胎不站忌
如果产妇前边有几胎连续未成活,旧时,东北一带俗以为此属“多胎不站”,是犯了“白虎吃子”的忌讳,很可能此胎仍然不活。其破法是:等胎儿生下后,将灶上的大锅掀起来,把赤身的婴儿从锅上口送入灶内,然后从灶口接出。因为民间有“死孩子走烟囱”的说法,这样做的意思是表明孩子没被“白虎”领走,给拉回来了,也就意味着灾难祛除了。当地有些孩子的乳名叫作“拉锅子”、“虎剩子”,大约就是源于此俗的。
(3)生辰忌
“八字”是中国特有的能够寓人一生命运祸福于其中的信仰习俗。婴儿呱呱坠地,其“八字”就确定下来了。“八字”,不过是以干支排列出某人出生的年、月、日、时。人的出生时间是难以自定的,然而中国民间却迷信,人的命运全在于出生的那一瞬间。汉族人的“八字”是必须记清楚的。否则,不但无法求人算命,不识前途吉凶,甚至将来长大后连找配偶结婚都有困难。因为,在那笃信“八字”命的时代里,不知“八字”,不知命运的人就像一个来路不明的“黑人”一样,是没有人敢跟他谈婚事的。汉族古俗,忌婴儿与父亲同月出生。据《风俗通义》云:“不举父同月子,俗云妨父。”所以婴儿“八字”与父亲“八字”月份上两字相同,是犯忌讳的。这种习俗信仰也影响到许多其他民族。例如白族也必须记住婴儿的“八字”。并且,婴儿一出生,就须请算命先生排“八字”,算本命,如果“八字”上有与父母的“八字”正冲(如子、午卯、酉)的,便很忌讳。必须把这婴儿拜寄给别人或神灵,或于大路口上立指路碑,以消除隐患。
在“八字”命相中,生年还忌属羊。据说羊年出生的人会遇到各种灾难。俗话说:“十羊九不全。”但据有人调查,属羊的人和其他属相的人情况是大致相同的,并无所谓一定有所“不全”的现象。许多属羊的人父母健在,儿女齐全,自身也无疾病残废等情况。可见,这只是一种盲目的讳忌。而且,这种在婴儿出生时就判断其命运的做法本身就是不科学的。
在婴儿出生方面,旧时,中国有几个日子是很忌讳的。一是正月的初一、十五;一是五月初五;一是七月十五。
正月里,是过年的闲暇热闹日子,如果婴儿赶在正月里出生,俗以为是婴儿性毒,不让父母安生,好容易过年时想轻松一下,欢乐一下,一生孩子,又很紧张、繁忙,甚至于还要担心、害怕、受苦、受累。所以忌讳此时生的孩子,说是长大妨父母。河南一带有俗语:“
男怕初一,女怕十五。”初一是年节,年节出生的男孩,命大。过年不能打骂小孩,所以这孩子将来父母不敢管教,会妨父母的。正月十五,是元宵灯节,正是观灯的时刻,女孩这时出生,大人不能观灯游赏事小,还恐怕女孩生在这个时辰,长大了会贪玩耍,无管教,成为一个“疯丫头”,克伤父母。据说,民间曾有把正月十五出生的女孩儿抛弃不要的事情。
“五月五日生子不举”,在中国民间的影响是很普遍、也很久远的。据《风俗通义》云:“俗说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又据《史记?孟尝君列传》所云,五月五日生子不举的原因是,“长与户齐,将不利其父母”。而《西京杂记》又云:“俗谚举(五月)五日子,长及户则自害,不则害其母。”民间还一种说法,是说这一天出生的人,因五、户、父、母,同音,所以有妨于“门户”,有害于父母。男克其父,女克其母,实际上,整个五月,旧时民间都认为是恶月,五月五日又称“五毒日”,是不吉祥的。这一天生下的孩子,或有“五毒”转生、投胎之嫌,故而民间这一天中常有弃婴、溺婴之举,实为迷信所害。这一习俗的影响,也曾达于上层社会,如《世说新语》、《孝子列传》、《宋书》、《唐书》等典籍中都有五月五日生子不举的记载,据说因为此俗的“威力”,连五月五日出生的宋徽宗也不得不隐匿自己的生日,而改作十月十日出生,并定为“天宁节”。当然,这一禁忌本来是毫无科学道理的事情,所以,古时就有人反对过它,如孟尝君。如今,就更无多少人还相信它了。
七月十五日,旧时俗称“鬼节”,民间有放河灯的习俗。俗以为这天是野鬼还阳的日子。这天出生的婴儿,多半都是野鬼托着莲花灯转世投胎而来的。这日生的孩子长大后不好管教,会克害父母,北方多有此说。河南林县还有七月十五日是牛、驴、骡、马生日的说法,大概以为野鬼在这一天多数转生为牲畜而为人们效力了吧。人们在这一天不役使牲畜,还要善待之。而民间,也就因此而忌讳说人是七月十五日出生的了。只有开玩笑、骂人时,才说:“你是七月十五日生。”可见七月十五日出生是人们非常忌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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