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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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落日-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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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见死不救有伤天和,可人自己都吃不饱的时候,实在很难拿出食物分给别人,你可以要求别人不做恶,但你不能要求别人都做佛祖。下里村断粮快一个月了,若是又多了这么个病人,那又要分出一个人的粮食,这对于饥寒交迫的下里村人无疑是雪上加霜。

饥饿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刑罚,没有长期挨过饿的人根本想象不出一块肉会有多珍贵。

亭长深吸了一口气,咬了咬牙道:“救,一定要救。不告而拿是为偷,我们拿了人的马已是不对,怎么还能见死不救。我们下里村人宁可饿死,都不能干这种让人戳脊梁骨的事。”

众猎人七手八脚把姜云超从雪里挖出,两名壮汉脱下身上的棉袄盖到了姜云超身上,把他绑在用来拖猎物的木托上,拽着绳子往村里拉。

天色渐渐发黑,在黑夜彻底占领大地前,一众猎人总算赶回了村里。

一回到村,冷寂的下里村立时变得热闹起来。妇人们熟练地剥着马皮,把骏马分成数块,家家户户都领了一大块肉回去。不多时,村里就冒出了浓浓的马肉香味。

亭长让人把姜云超放到他家的一间木屋当中,找了两个健壮的少年拿着一盆雪,把姜云超衣服扒光全身猛搓。

下里村的房屋极其简陋,多是木头房子,里边铺着兽皮,只有祭祖的两间屋子是用方石堆砌。姜云超躺的这间木屋,地面和四周墙壁都铺的厚厚兽皮,冷风根本吹不进来。加上屋中央有炉火,屋子里极其暖和。

甜甜的酒香从炉子上的酒壶里发出,猎人的日子没那么多讲究,打到好猎物就庆祝,打不到就挨饿,就这么简单。姜云超躺在昏黄的油灯下,双眼紧闭、妩媚无比,令人动容。

一位身体微胖的妇人,拿着一碗刚熬好的姜汤,给姜云超灌了下去,目不转睛的盯着姜云超俊美的面庞道:“表哥,从哪救得白面公子,长得比大闺女还水灵,太俊俏了,越看越好看,不如把咱家傻姑嫁给他吧。”

亭长的夫人同样姓秦,和亭长是表兄妹关系。古人家族血缘关系混乱,有人为了保护血统,不惜近亲结婚。有人为了亲上加亲,干脆族内通婚,表兄妹结合实属平常。

不过,近亲结合的产物要么是怪胎疯子,要么是罕见的天才人物,因为疯子和天才本就在一念之间。不幸的是亭长家里就生出了一个傻傻的弱智闺女。

“表妹,休要乱说,这位小哥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公子,怎么会看上咱家的傻姑?此事休要再提,快去煮一锅肉汤,一会等这位小哥醒来给他补充些气力。”

胖妇人撅了撅嘴,似是不太同意亭长的话。傻姑虽然人有些傻,可长相绝对没说的,村里还找不出第二个这么好看的闺女。想要提亲的猎户都快把家门槛踩破了,只是亭长一直舍不得把傻姑嫁出去,才拖到现在。

“水。。水。。。”姜云超额头滚烫,似是发起了高烧。迷迷糊糊之中,他感觉有人给他灌下了滚烫香滑的液体,他本能的下咽,一连喝了两碗肉汤才作罢。

这**,姜云超睡得非常不踏实,一会梦到有人追杀他,一会又梦到谭彩猫哭泣的脸。他躺在兽皮褥子上辗转反侧、夜不能寐,不停地出着虚汗,直到天色发白才从噩梦中醒来。

屋中极其安静,村里青壮年都出去打猎了,只留下一些老弱妇孺。姜云超一睁眼,赫然看到一个女孩坐在自己**头,疑惑的问道:“这是什么地方?是你救了我吗?”

“哥哥,你真好看。。好看。。呵呵呵。”女孩的神智似乎有些问题,她赤。裸。裸的盯着姜云超的面颊,丝毫不掩饰目光中的喜爱。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个世上不是只有男人才会喜欢美女。女人其实比男人更好。色,只是她们非常会掩饰罢了。

姜云超尴尬的咳嗽了一声道:“你家大人呢,小妹妹,能把你的手从我身上拿开吗?”

“不能。。。。”女孩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姜云超的提议,变本加厉的双手抱着姜云超,把头趴在了姜云超胸口。姜云超不是白痴,他看出这个女孩智商有问题,艰难的抬起手,想要把女孩推开,但又怕伤到女孩,只能尴尬的躺在皮褥子上,面红耳赤。

气氛颇为尴尬,一个是低能美少女,一个是两辈子还没**的美少年,双方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只能任由时间流逝。

甜甜的打鼾声传出,女孩抱着姜云超竟然睡着了,这让姜云超彻底无语,又有些哭笑不得。其实,若是被一位超级恐龙抱着,那姜云超就算再不好意思也会毫不犹豫的把人推开。

但他眼前的这位女孩非常特别,给人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那是一种与生俱来、无法模仿、与灵魂捆绑在一起的独特气质,远观近看都有一种孩童般的纯洁神韵从骨子中沁出。

尤其女孩的双眼,既像是天上的星辰深邃明亮。又像是一弯秋水清澈纯净,不含半点杂质。老天总是喜欢开玩笑,或许正是因为女孩的智商低下,才能拥有这么纯洁似孩童的迷人气质吧。

第三十三章 人生真谛(3)

阳光洒在皑皑白雪之上,泛出一片耀眼的白光。姜云超佝偻着身子,缓缓地走到了空旷的密林当中。

他的影子有些削瘦、有些凄凉,像是有一股掩饰不住的悲伤。人经历的多了就不在乎了,失去的多了就再也不想把握了。前一世,他从没觉得自己生活美满。可身在乱世他才明白,能活在太平盛世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情之一物姜云超还是不太懂,可他明白五年的时间对一个女人有多重要。一个女人扣除童年和老年,还有多少个美丽的五年时光呢?当谭彩猫说出五年承诺的时候,包含了多少辛酸和无奈,又要承受多少压力和企盼。

姜云超深吸了一口气,做了一些简单地热身动作。曾经他只想查明灭门惨案后平淡的过一生,可现在他不得不做出新的选择。形势逼人强,英雄往往都是逼出来的。每当他脱下上衣的时候,他就会看到自己胸口烙的谭彩猫名字。

或许,痛彻心扉最让人难忘。男女之情通常都会从记忆开始,当你忘不了某人的时候,也就是爱情悄悄降临的时候。谭彩猫非常聪明,她用一种别人意想不到的方式令姜云超永远无法忘记她。

“哥哥,你在做什么?娘亲喊你进屋喝肉汤。”傻姑的声音从姜云超背后传来,自从姜云超醒了后,傻姑就像跟屁虫一样天天跟在姜云超身后,甩都甩不掉。

“恩,好的,我知道了。你先回去,我马上回屋。”傻姑属于弱智,简单点来说就是比较笨,并不是真傻。她并没有听姜云超的话,只是好奇的盯着姜云超,不知道姜云超想做什么。

姜云超不喜欢有人缠着自己,但他不想伤害一个单纯的女孩,那实在太残忍了。他无奈的苦笑了一下,双腿微微一分,在傻姑的注视下打了一趟太极拳,直到身体出了一层热汗才停止。

“哥哥,你这是什么动作,蛮好玩,教教我?”傻姑抓着姜云超的胳膊,大眼睛一眨一眨,说不出的令人心动。姜云超愣了一下,没想到傻姑竟然会对太极拳感兴趣。

太极拳在武功诡异莫测的八荒大陆实战用处不大,但用来打磨筋骨再好不过。姜云超重伤初愈,不适宜做太剧烈的运动。

“好吧,我教你,但你要保证每天早晨最少练习一遍才可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傻姑的父母救了姜云超的命,姜云超一无所有,无所回报,既然傻姑喜欢这套拳法,那就交给她好了。

“这是太极拳的起势,第二招揽雀尾,第三招单鞭,第四招提手上势,第五招白鹤亮翅。。。”太极拳易学难精,姜云超不知道傻姑能不能听懂太极拳的理论,只能先把招式交给她,逼她强记下来。

不过,令姜云超无比惊讶地是傻姑学习太极拳的速度远超于常人,这明显和她的智商不符。但姜云超知道,造物者总是那么神奇,令人捉摸不透。许多智商有问题的人都会在某一方面有着惊人才华。

姜云超抓着傻姑纤细的手腕,纠正其拳势,靠着傻姑的耳边道:“太极拳的修炼宗旨是法天贵真、静观天道,将自己的身体与自然融为一体,重人贵生。。。”

淡淡的兰花香气扑鼻,姜云超这才发现不知何时,他的身体和傻姑紧紧贴在一起。他能清楚的感觉到对方的心跳,闻到对方口中的味道,那是只有处。子才有的香甜气息。这令他一阵不安,触电般慌忙后退,像是做错了事的孩童。

人是很奇怪的动物,当一个人男人全力以赴某项事业的时候往往会忽略了许多事,包括爱情。上一世姜云超从未在意过男女之情,可当他无所事事的时候,他突然发现,原来孔夫子的“食。色。性也”适用于任何正常人。

姜云超不知道自己到底爱没爱上谭彩猫,但他本能的感觉自己不应该和别的女。性有太多接触。他深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把太极拳的招式详细又讲解了一遍,直到傻姑彻底记下才作罢。

姜云超和傻姑一起回屋,刚走到门口,即闻到了肉汤味道。

“大清早的跑哪了,你伤势刚好,应该多休息。”秦大娘边说边给姜云超盛了一碗肉汤,姜云超忙走上前道:“大娘,我自己盛汤就好了。”

姜云超接过盛满肉汤的破旧瓷碗,胸口有些暖暖的,他在下里村足足休养了七天,全靠秦大娘一家不离不弃的照顾伤势才痊愈,这让他有一种恍若回家的感觉。

肉汤是用马肉熬成,里边飘着一些杂草根,姜云超一口气把汤喝进肚子里,草根嚼都没嚼直接吞了下去。食物紧张,容不得挑肥拣瘦。这点马肉还是秦大娘一家舍不得吃,特意留出来给他熬汤的。姜云超好歹也算熟读历史的高材生,当然知道食物在古代的重要性。

“大娘,我身体也好的差不多了,明天让我和大家一起狩猎吧。”

“那怎么行,你身体刚刚复原,哪能抵得住寒气,再休养几天。”

“大娘,我真的没事了,你放心好了。”

过度的悠闲会让人颓废,姜云超没有吃闲饭的习惯。他知道被人关爱是一种金钱无法衡量的幸福。但他必须快点离开下里村,因为有太多事等着他去做。所以他要想办法解决下里村的粮食问题,不然他无法安心离开。

他舀了一瓢水,把碗洗干净,猛然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熙攘的吵闹声。

下里村人起床非常早,一般凌晨四点就起床出去狩猎了。运气好的时候上午就能回来,差的时候则只能挖到几窝田鼠,晚上才能赶回。

“贼婆娘,今天肉食充足,晚上再生一个娃吧。”二蛋不怀好意的盯着自家婆娘直流口水,四周传来一片笑声。

孙小花脏兮兮的面庞瞬间变成酱紫色,一脚踹在二蛋屁。股上道:“杀千刀的,老不羞,这么大声,也不怕被人笑话。”

姜云超摇了摇头,有些忍俊不止。猎人的生活就是这么简单,而越简单越幸福。姜云超有时挺羡慕下里村人,什么困难都不需要一个人面对,老婆孩子热炕头,全村人一条心,风雨与共,像极了传说中的社。hui。主。义。

亭长见姜云超出来,忙招呼道:“小哥,怎么出来了,快回屋呆着,今晚炖锅野猪肉给你补补。”

下里村人大多一辈子都没到过别的地方,非常淳朴,他们封建的认为姜云超的到来给下里村人带来了好运。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姜云超送来了一匹膘肥体壮的骏马,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而姜云超伤势刚好,他们出门就碰上了一头重达三百斤的野猪,足够村里人顶上四五天了。

“我身体没事了,闲着反而不好,出来活动下手脚不碍事。”姜云超微微一笑,忙帮着二蛋、三狗子等猎户把野猪放血剥皮。傻姑则寸步不离的跟在姜云超身后,像是害羞的小姑娘般抓着姜云超的衣服。

二蛋贼兮兮的冲姜云超挤眉弄眼道:“小兄弟,你可真有福气,俺要长成你这模样就好了,傻姑那丫头可是俺们村的村花,便宜你了。”

姜云超手一哆嗦,差点一个趔趄摔倒。他无奈的苦笑了一下,这位二蛋同志还真是八婆,标准的正常男人啊。

“说什么呢?是不是嫌我丑?”孙小花咬牙切齿的拧着二蛋的耳朵,疼的二蛋呲牙咧嘴,他嬉皮笑脸的刚想求饶,一支标枪突然从天而降,刺穿了孙小花的头颅,从她的眼睛里钻了出来。

时间仿佛凝结,空气中散发着死亡的味道。一切发生的太突然,所有人都愣了。血花绽放,孙小花的一只眼睛耷拉在标枪上,另一只眼睛则迷茫的望着自家的汉子,轰然倒地。

“贼婆娘,贼婆娘。。。。”天堂和地狱,往往就在一念之间。二蛋的笑容还凝结在脸上,他傻傻的望着自己的婆娘,突然狂嚎一声肝胆欲裂,冲上前扶住孙小花的尸体,豆大的泪珠瞬间涌出。

秦大娘拿着放肉的铜盆,刚从屋子里走出就看到所有人愣在那里,顿时问道:“什么事?出什么事了。”

没有人回答秦大娘的问题,所有人都石化般站在那里。大地突然开始抖动,成片黑色盔甲、全副武装,腰中挎着一把弯刀,马上插着几支标枪,手拿弓箭的骑兵狰狞的向众猎户冲来。

“大娘,快带着傻姑躲进屋里。。。。”姜云超大惊失色,他的话尚未说完,疯狂旋转地标枪撕裂了空气,一枪刺穿了秦大娘的胸口,把秦大娘活活钉死在门板上。

“不。。。”姜云超的双眸瞬间变得血红,在他的潜意识当中,他已经把秦大娘当成了自己的亲人,甚至说当成了自己的母亲。他愤怒的望向远方,看到了乌压压的一片黑云。

“蛮族的精锐黑甲军,是黑甲军,快把孩子妇孺送到地窖。。。。”亭长年轻时当过兵,和蛮族打过交道,对黑甲军可谓印象深刻。这是蛮族五国中辽国最精锐的部队,士兵数只有五千人,是辽国帝王耶律楚才的贴身军队。号称“黑甲军不过万,过万即无敌。”可这些黑甲军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事已至此,亭长无心去研究黑甲军的意图,亦顾不上为自家的婆娘悲伤。人要为活着的人活着。逝者已逝,可以怀念,但不能活在过去,珍惜活着的人比什么都重要。

不过,这是亭长最后一次指挥村里人。令人颤抖的恐怖箭雨瞬间将下里村笼罩。亭长话尚未说完,即身中数箭,血流如注。

这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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