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婚不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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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婚不昏-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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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n是整个行业内的黄金人才!不,钻石人才,业务能力之强,让整个行业都叹为观止。但是和他的业务能力同样出名的,还有他的雷厉风行和铁腕。
    john喜欢强调绝对的执行力,思路跟不上他的下属会被大浪淘沙,无情淘汰,能跟在他手下超过一年的下属屈指可数。john就任公司副总裁发文的那天,无秘上有人感叹“一将功成万古枯”,点赞的人前赴后继。
    总公司换这样的一个人来接手分公司,看来也是铁了心要整顿分公司了。
    john的话不多,但很实在,鼓舞人心的话,henry已经说完,john更加务实,说到这周内就会飞到分公司来,和大家一起更加详细地讨论各个项目的现状和未来。
    “在此之前,我已经请我手下最优秀的团队和大家进行一个前期的沟通。具体内容,请各位单独讨论。”john下线,会议室死一片的沉寂。

  ☆、第10章 流年里我们相识的那一年

henry不愧是人力出身,接着抛出了今天的第二个引人议论的消息:“有了我们优秀的john来带队,相信接下来我们各个项目会拥抱更加光辉灿烂的未来。另外,我也并不是就此和大家全无关系,我会调任回到总公司,继续担任整个公司人力管理的职责,日后还将为大家的人才培养和输送,继续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擦!这也可以!整个分公司从生带到死,结果职位不降反升,回到总公司继续快乐的辉煌人生!孙协安不由在内心深处为henry的能力佩服到一个五体投地,这就是至高境界,管你风雨飘摇,我自独善其身,管你腥风血雨,我自屹立不倒。
    会议散后,林洁语发了一顿大大的脾气。
    孙协安模糊地意识到了其中的原因,但是焦头烂额的他根本没心情去管上司此刻的心路辗转,他有更迫在眉睫的危机要解决。
    他拉着大元去阳台上抽烟:“怎么整?
    “不好说,先把手头上的事情做着走,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大元皱着眉头回答。
    皮之不存毛将安附焉,换了boss,项目还有没有都不好说,做着毫无意义。
    孙协安摇摇头:“现在做那些有屁用,一朝天子一朝臣,要你做什么都还没定,搞不好就是多做多错。”
    “那你说怎么办?”大元又狠狠吸了一口烟。
    “先稳着,然后看看各种可能。”孙协安一锤定音。
    大元立刻明白了孙协安话中的含义,点点头:“怕个屁,随便他怎么整,大不了老子自己出去创业。”
    之后,会议仿佛来的排山倒海。
    孙协安和林洁语开了一个长会,仔细和她讨论目前的项目现状,分析换boss之后会出现的各种可能性。
    林洁语心情烦躁,全无逻辑。孙协安耐着性子给她罗列各种内容,有的时候,要做上司无法做的事情,帮助上司在关键的时刻做出效果和业绩,其实,更多的是在帮助自己。无论这个内容有多么让他蛋疼。
    上司开完了,开下属的会。
    如果想要和下属之间建立真正的信任,第一要做到的事情就是要信息透明。
    信息透明并不代表制造恐慌,如何用合适的方式来向其他人传递信息,往往决定着会议的效果。
    孙协安和林洁语就像说相声的逗哏和捧哏,一起配合,用自己的生命在演绎着“如何从一个风波飘摇的消息中传递出最多的正能量”,开着着一系列的会议。
    会开久了之后的感觉,会觉得自己的嘴巴和思维都不再是自己的了,脑子虽然清醒,但是体力不济。
    凌晨十二点多下班的时候,孙协安握着方向盘,感觉自己可能会睡着在回家的路上。
    他把车停在路边,坐在里面静静抽了一支烟,然后才敢继续上路。
    他没有料到,回到家,等待他的是一个空荡荡的家。
    徐静贞的钥匙和门禁卡放在门口的钥匙碗里,陪着它们一起的,是一只白色的小兔子,那本来是一对,还有一只灰色的躺在他电脑包的深处。
    徐静贞的鞋子,衣服和杂物都消失不见。
    那天她说“今天,我们就分手吧,放在你那里的东西,我这周就会去搬。”她的执行力高的让他震惊。
    一种前所未有的无能为力感袭上心头。
    家人,爱情,事业,短短几天之内,全都面临风雨飘摇,一个原本让每天疲惫的他回家,获得安心的地方,突然变成了一个空壳。
    一个每天有温热的夜宵和柔软床铺的地方,变成了冰冷的“房子”,而不是可以安心的“家”。
    徐静贞曾经那么夹枪带棒地和他吵架说,这里不是一个“家”。
    那是因为她没有他现在的体会,除了四壁和家具,这所房子什么都没有,这才真正不是一个“家”。
    他无力地坐在门厅的地板上,颓然弓起腰,感觉自己立刻就老了。
    他摸出电话,打电话给方言,方言的电话那边一片嘈杂,估计不是ktv就是会所:“怎么了哥们儿?”
    “滚出来陪老子喝酒。”孙协安现在太需要一个人陪他说说话,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倾诉的出口,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于是在凌晨一点钟的c市,喧闹的夜市街头,两个男人喝着酒。
    孙协安简单地告诉方言,说他分手了。方言有点怒,认识这家伙十多年,从初中到现在,他连孙协安屁股右边有块胎记都知道,居然这家伙交了个能谈到谈婚论嫁程度的女朋友,都不告诉他。
    而且理由操蛋的是因为孙协安说自己不适合结婚。
    方言问:“为什么?”
    孙协安抽着烟,烟雾中脸色暧昧不清。也许是因为喝醉的人,话特别多,也许是因为他今天约方言出来,本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倾诉。
    孙协安说:“我也不知道,我就觉得结婚这事不靠谱。结婚这么不靠谱的事,她就是非要结,不结就分手。我们家老爷子也是,前两天找我说我妈去世的时候的事儿了,说遗愿就是给她烧一张我的结婚照,老爷子如今身体不好,闹着要看我结婚,都上升到遗愿的高度了,我真是不明白了,结婚这事到底有什么重要的?不结不是一样过得挺好。”
    “都分手了还叫过得挺好?”方言拧着烟屁股,“哥们儿,你和我不一样,你是最后要老老实实找个女人过一辈子的人,遇上个合适的,就从了呗,不就一张红本子的事儿吗?”
    孙协安眉头拧在一起,久久不答话。
    “哥们儿,不婚这是一种观念,观念是可以被改变的,你又没试过结婚,你怎么知道不靠谱呢。或者退一万步说,最后俩人过不下去了,拧巴了,日子不过了,不就是结婚证换离婚证的事儿吗?”方言看他不说话,自己劝的热火朝天,“你怕被分财产?整个婚前协议,损失不了。”
    “不是这么个事儿。”孙协安摇摇头。
    “不怕被骗财,大老爷们儿,难道怕被骗色骗种?简单,还整个协议,最后孩子归你。”方言继续胡说八道。
    孙协安笑了:“滚犊子,你扯哪儿去了。”
    看到孙协安终于露出了笑容,方言舒了一口气,最后正经劝了两句:“哥们儿,我看你这个状态,是栽在这姑娘手上了,要没啥其他不好的,结婚就结呗,你要想明白了,回去找找人家姑娘,小手摸着,俏皮话哄着,她要心里有你,保管立马哄回来去民政局。”
    孙协安摇摇头:“难就难在想明白。”
    方言酒瓶子又开一瓶:“要想不明白,就先喝酒喝着!醉了,更容易看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于是,孙协安和方言就喝醉了。
    孙协安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被方言送回家的,但是他记得自己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他梦到那年,他还是在德国读书的穷学生。
    有那么一天,他从图书馆回来,准备换了衣服去打工,在这个短短的间隙里看了一眼邮箱,笔记本咯哒咯哒,吐出一封邮件提醒。
    里面是他的高中同学,一个名字他都模模糊糊记不清楚的女同学问他,能不能帮她的一个朋友买本书。
    托马斯曼的《魔山》,她说这个好友特别喜欢这本书,问他能不能帮忙买到初版,如果买不到,能不能帮忙买个德文原版,用以让这个朋友珍藏。
    他扫了一眼,没来得及回复就匆匆去打工了。
    逼仄的中餐馆,人潮汹涌,肯德基去中国卖快餐,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中餐馆在欧美的所有城市都开成了快餐店。他是收银又端盘子,还要洗碗。
    累吗?也不怎么累,现代化早就解决了脏乱差,洗碗也就是收拾收拾骨头和食物残渣,然后把碗丢进轰鸣的洗碗机。
    他最大的感受是孤独。
    他很少打越洋电话,只是定期报平安。课业很忙,孙爸和他都还为着何田莲的去世而心伤。相对无言,翻来覆去总是只有那么几句。
    我很好。
    功课很忙但是能坚持。
    打工很累但是能坚持。
    注意身体。
    吃好点。
    穿暖和点,要跟着季节加减衣服。
    同来读书的土豪们邀他去参加party,他没有兴趣。穷人在解决温饱之前,是没资格休息的。
    生活似乎一成不变,除了读书,就是打工。忙忙碌碌,波澜不惊。
    所以他擦桌子的时候,想到下午那封邮件,心里有点异样的触动。
    找德国留学生,帮忙买一本德国的原版书。而动机,不过是单纯的喜爱。
    对一件事,一件物品,单纯而无条件的喜爱,究竟是出自什么样的内心诉求?
    孙协安从小到大,总觉得他身边的一切都明确而充满目的,为了能找到一份好工作,所以努力读书,读完本科读硕士,读完硕士出国进修,为了能让自己的生活质量高一些,所以努力打工,为了能拿到好的实习机会,所以努力写essay,为了能怎样怎样,所以怎样怎样,已经是一条铁一样的人生哲学。
    单纯因为喜爱某件物品,不计成本的付出,单纯因为喜欢某个人,不计原则的投入,在他曾经的生活理念中,都是失去目标的无意义行为。
    从目的出发去做事,才是他脚踏实地的选择。
    任性,本就是土豪的选择,踏实,才是*丝奋斗的基调。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位朋友对于这本书的追求,让他有种莫名的触动。
    然后这个梦戛然而止。

  ☆、第一笔债

孙协安醒在宿醉过后的生不如死里。
    喉咙里面像吞过炭,又干又辣,胃气一股一股泛上来,带着令自己作呕的食物气息。头痛欲裂,就像前一晚被几个彪形大汉狠揍了一顿。
    方言睡得四仰八叉,裸着身子,一条腿压在他胸膛上。
    孙协安翻身坐起,给了自己五秒钟适应一下时间和地点。刚工作不久,有段时间出差很多,天南地北满地飞,他每次醒在各个不同的酒店里,睡醒的时候,总要在酒店的房间里反应一会儿现在是在哪里,什么时间,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和徐静贞同居为止,他醒来时分,如果模模糊糊摸到身边真真切切的她,就知道,现在是在家,她就是帮他守着家的那个人。
    一场让他不想再重温的宿醉,清清楚楚告诉自己,现在,徐静贞是真的搬出去了,他曾经模糊有着家的温暖的那个地方,确实出走了一个最为重要的角色。
    他揉着头,跌跌撞撞走到书架面前,眯着眼睛,抬头寻找。
    那本德文版的《魔山》还静静躺在书架上,原来,徐静贞忘记带走了。
    书用嫩黄色小花的包装纸包着书皮,年代已久,嫩黄不再,只有一层日月荏苒之后焦而干的黄。
    他拿下那本书,上面贴着一个苹果形的不干胶标签,因为年代久远,不干胶已经失去服帖,倔强地翘着,上面用签字笔留下几个汉字“第一笔债”。
    孙协安看着那本书,眼中微微泛起酸而热的感觉,然而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坚强习惯不许他的眼泪落下。
    “这什么?”方言揉着眼睛从他背后一把抢走了书。
    孙协安怒吼:“给我滚去把衣服穿上,哪有内裤都不穿满屋子乱晃的客人。”
    方言不以为意:“法文?德文?就你这种海归的高材生才能看懂。”一把扔回。
    孙协安眼疾手快伸手接住,放回书架。
    方言这么一闹,倒把孙协安那点伤春悲秋的情绪冲淡了。生活的残酷之处就在于,无论你受伤失恋,地震洪水,轻伤不下火线,只要一息尚存,就只能乖乖地收拾东西出门求生活。
    你的生活天崩地裂?ok,关资本家屁事!滚去上班!
    孙协安开着他的代步车,以it狗的姿态,重新走在了他每天漫漫的上班路上。
    交通,还是一样的拥堵,空气,还是一样的雾霾,公司,还是一样的苦逼。
    但是今天的公司,有那么一丝不一样!
    甚至,不止一丝。
    要是平时,孙协安一定早就已经把车停到车库,喝着开水看着邮件准备一天的工作了,但是昨晚的喝酒宿醉,让他来得比平时晚一些,地下车库早就车位为0,孙协安在地面晃了一阵才找到个合适的位置把车停进去,然后背着他沉重的电脑包,从地面的入口进入公司。
    地面的入口是公司正门,已经过了上班打卡的时间,本来应该除了保安在前台肃穆地站成一尊塑像,了无人烟。但是,这个时候的前门,有了一阵不同寻常的骚动。
    “林洁语你个贱女人,给我滚出来,老娘不会放过你!破坏别人家庭的婊子,你个不要脸的小三。”一个女人中气十足又撕心裂肺地在门口吼着。
    孙协安知道公司风气,俨然是一个缩小版的娱乐圈,但是这样闹到公司来的戏码,应该不是每天都能上演。本来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但是这位显然已经气到七窍生烟的大姐口口声声责骂的对象正是自己的顶头上司,那么,这一切就显得极为尴尬。
    那位大姐年龄已经超过四十岁,平日也许保养得益,但是今天,一脸青紫的脸色,怒气上扬导致扭曲的五官,让她显得并不那么美丽。
    孙协安在脑海中花了五秒钟回想这张颇有熟悉感的脸孔,然后不由脸色微变,急忙开始准备善后。
    保安已然呆住,屁用没有。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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