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皇妃:仙履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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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皇妃:仙履心路-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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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所以不用再发短信解释你的态度了……我没有生气你,真的。一定要我说我没有生气你才相信么?

另外,你曾经告诉我你在榄城服役的事情,怎么说呢,我发现当地人对于皇室充满一种神秘的向往和敬慕感;这里的普通人像是对政治/民/主兴趣不大(当然可能是我的错觉),而习惯于有可以崇拜的偶像;如果他们知道这件事,大概会对帝国的好感度有所上升——忽然觉得我是在为你出谋划策了?似乎有违我的立场,那么就此打住好了,我想你的智囊团比我一定想的更远吧。

这些天榄城的治安的确不怎么好,不过我想不会有太大问题,据说每年都会这样。

另外,我真的不喜欢吃红枣,所以请不用再给我寄包裹了……你是怎么从我的照片里看出我缺血的?与我相比,背景里那座一整块石头雕刻的神庙更为显眼吧?还有,我想你要注意合理的作息时间。我真的不介意每晚回去上网时你在不在线的。不,没有其他意思,虽然我喜欢熊猫,可我也不想总在新闻里看到有黑眼圈的你啊。

如果你从我的话里看出了无可奈何的意思,请务必不要认为那是错觉……

明天就是农历七夕了,节日快乐。

锦书/于榄城高师

某天中午锦书懒洋洋下楼去吃饭,在楼梯转角却看到了大厅里聚集着一群人。她没有看热闹的兴趣,但那是她去餐厅的必经之路。默默想着下午的实验,锦书低头高速疾走,她饿了。结果无意之下,很结实地撞到了穿着迷彩作战服的人身上。

受过严格训练的军官警惕地退后一步,目光倏然锐利。看清楚她,在明显的一怔之后,他紧绷的弦才松弛下来为惊奇取代:“……是你?”

原来是那天在湖上王宫咖啡厅遇到的搭讪者。

锦书默默地鄙视着自己的安全意识,也不由笑了:“……真不好意思。不过你居然还能认出我?”她今天可没穿裙子高跟鞋——当然,幸好也没穿沙滩裤。长发用鱼嘴夹随意绾在头顶,短裤T恤软底鞋的打扮,可与那天刻意的淑女风致大不一样了。似乎意识到这种令人惊奇而好笑的区别,英俊的年轻军官开心笑起来,颇为豪气的对她伸出手:“总督府侍从武官陆军少校吴隽。”

“幸会,我叫何锦书。”锦书抱着本子微笑,“是这里的交换生。”

吴隽受命来这里押运一批珍贵药品,并不能多停留。大概是因为彼此都穿着随意,他轻松地笑着一拍她的肩膀,差点把没防备的锦书拍到地上:

“留个联系方式行不行?等我休假时再来找你!”

原来那天的温文礼貌底下,是这么的豪爽。还是说不穿那一身军礼服就没必要文质彬彬?锦书一时有点哭笑不得。“……可你下次休假时,我可能早就回美国了啊。”

吴隽有些诧异地扬扬眉头,语气里不觉带出了一丝遗憾。“原来你不是燕大的?真是,我还以为能遇到校友。”

“我说过我是交、换、生。”锦书简直要无奈了,深呼吸一下,微笑:“也许将来有机会去燕大继续深造,可你也不用这么瞧不起人吧?”

似乎意识到自己的失言,吴隽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得走了,给我个手机号呗。”

……她就没见过这种死皮赖脸的人!

这些日子里榄城一直有群众性的示威,好在大学城并未受到太大影响。沈斯晔为此颇为担心,但这在忻都是常态,他也不好建议她尽早撤离,只得不厌其烦的每天提醒她注意安全。锦书既感动又觉得无奈,便在他的每次“注意安全”短信后回复“早睡早起”——在她这边都已是半夜,燕京该是几点钟?

与此同时,燕大的同学们纷纷表示,这点风波他们已不放在眼里了。

“我刚来的时候也很害怕。”午饭时,许清如咬着芹菜如此说。“后来就习惯了……真的习惯就好,我还得在这里为我的学位奋斗,它可不会管我害不害怕。咦今天居然有苦瓜!老爷子太棒了我们爱你啊!”

小心地尝了一口后,锦书的反应不是很积极:“哦。”

她想起沈斯晔前几天对她抱怨,他因为上火,被母亲勒令连吃了十天苦瓜。那个完全受不了苦味的家伙,不知道是怎样的眼泪汪汪着吃下去的?她记得他连黑咖啡都不喝,黑巧克力都不怎么爱吃。想到那个在公众面前永远冷静从容的人其实也有这种颇为孩子气的癖好,锦书不由得默默微笑。

话说回来,她和沈斯晔目前到底算是什么关系?

恋人肯定不是,她不记得自己答应过什么;若说是朋友,关系又似乎过于密切了些。现在隔几天用邮件与他联系已经成了她的乐趣之一,她也没有第二个可以晚上发短信骚扰的异性朋友,同样,亦没有哪位朋友愿意打将近一个小时的越洋电话,与她讨论其实颇为无谓的话题。对这种理性关系的珍重,让她无意去打破目前的平衡。虽然有时心里会浮现起类似思念的情绪,但这种偶尔的低回总是在次日就被忙碌工作甩到脑后。

你喜欢他么?有时偶有闲暇,锦书会无聊地看着窗外的绿树深深这样想。

……或许,是有一点吧。

这里没有雏菊,所以撕花瓣占卜什么的也可以免去了。

但无论如何,这种交流相当愉快则是事实。某一次锦书向他抱怨触景生情却只能背诵英文诗,沈斯晔于是建议她每天背诵唐诗三百首。如此坚持一个月后,她已经能对着月亮感慨“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沉”。持续不断地通信,让她不仅对于帝国政经现状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就连中文写作能力都得到了提升。

……虽然听起来很好笑,但的确是真的。就在精神世界得到升华、感情逐步稳定加深的过程中,锦书的实习走进最后一个月。

太阳正在逐步从北回归线移向赤道,影子慢慢变长,天气的炎热和本地人的激昂情绪却丝毫未曾减弱。远在千里之遥的燕京长安宫,沈斯晔忧虑的注视着榄城的局势,但却束手无策毫无办法。

有时候,锦书莫名的会觉得,倘若今天的皇室还有过去那样的至高权力,只怕沈斯晔早就亲临榄城把她拎回去了。他虽然气场温和,然而大概不是排斥强势手段的人。

不过倘若他真的有这种权力,只怕事情就不只是带她回去这么简单。

想到这里,锦书不由后背一凉,觉得从未如此感谢那位确立了立宪制的皇帝。

她天生性格好静,失去自由的生活并不会带来多么实质的影响,但自由意志的丧失却绝非她所能忍受。至少,她不必被迫参加王子妃人选的损害人格尊严的选拔,不必趋奉于宫廷之间,不必去为贵族担任伴读或是高级侍从。而几百年前这都是臣民的义务。甚至以沈斯晔如今的储君地位、他的这种执念,她或许得被迫入宫。

有些事情,虽然现在会让人觉得不可理喻荒谬之极,但却是实实在在存在过的事实。

在锦书的实习期进入倒数第二周时,一个年轻的师范生、独立运动的积极参加者、年仅二十三岁的物理系学员,在与警方的大规模冲突中不幸丧生。

至少在当时,没有几个人觉得这是一场暴乱的导火索。

辛格某天上午出去一趟,足足到了傍晚才得回来,灰头土脸狼狈不堪,脸色一片铁青,倒把留守实验室等一项关键数据的锦书吓了一大跳。他一声不吭的走到水池边,把头伸到龙头下冲了会水,哗啦一声抬起头:“酒精棉。”

他的胳膊上有一片擦伤,血渍沙石一片模糊,看的锦书太阳穴一跳。辛格面无表情的拧开酒精瓶,伤口遇到酒精本来会极尖锐的刺痛,他却只皱了皱浓密的眉头,手上毫不迟缓。这个过程他一言不发。锦书回头找到消毒棉纱,再回来时他已经收拾干净了。

看到锦书不忍的表情,辛格只淡淡的解释道:“摔了一跤。”

锦书微敛起秀眉,咬住嘴唇忍住了没有询问,只是小心而轻柔地包扎起他还在渗血的伤口。好在虽然看起来可怖,但并未伤及骨头。一般人不太容易往一侧倒下而摔到上臂外侧吧?除非他是被外力推倒的,那么……

看出锦书的惊疑,辛格扯了扯嘴角,微微冷笑。

第二天他就穿了件长袖衬衣来工作,是以别人都没发现他受了伤。锦书心存疑惑,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却不知道该如何相询,只得把疑惑留在心里。

傍晚结束实验后,辛格照旧步行送她回去。他一贯不爱说话,锦书自言自语几次之后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也只好保持安静。两人沉默的往宿舍区走去,金红色的夕阳透过橙树浓郁的枝叶斑驳地落在水泥路上,无限寂寥的安静中,偌大的校园里人迹杳然。

望着高悬在教学楼上凌乱刺目的手写悼念横幅,锦书有些恻然。

“无论如何,需要死亡的事是不对的。”锦书的理念和觉悟仅限于此。这些天她虽然埋头在实验室,走在路上却也能感觉到本地学生不怎么友好的目光。甚至曾有激进的学生试图冲击燕大的实验楼,不过被门禁系统挡住了。校方一直保持沉默,在私下里却给来自本土的教职人员发了安全警示。

“你在这里有没有亲戚?”

耳边突兀地响起一声问话,锦书怔了怔才确定,他是在对自己说话无疑。“没有。”她转脸看着辛格,“怎么了?”

清澄目光落在他脸上,一如最开始的纯净。辛格有些不自在的看向前方的道路。

“是我母亲听说了你,想邀请你去我家做客。”

心头莫名的疑惑似乎散去了,锦书嫣然一笑:“那好啊,不过会不会太麻烦她了?”

“没关系。现在你有空没空?”

“……现在就去?”锦书有些犹豫的皱起眉头,迟疑道:“太晚了,明天行不行?”

——还能等到明天?辛格抬头望着血色残阳,面上依然平静,心里却翻起了惊涛骇浪。

也许不会那么快……

“那就明天。”辛格下定决心似的说。“明天早上我开车带你去,我家就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记住带上你的护照。”他看见锦书霍然转来的目光,难得的主动出言解释:“外面现在宵禁,不带护照走动不方便。”

锦书微微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轻声说:“好。”

因为心里不安,锦书晚上翻来覆去都睡不熟。深夜的学校寂静无声,她朦胧之间,忽然听到了一声轰然爆炸响!

是听错了么?锦书捂着胸口坐起来,还在想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房间的门已经被砸的砰砰直响,辛格在门外大吼:“何锦书!”

锦书扑到门口喊:“出什么事了?”

“别废话!”辛格狂怒:“赶紧出来!”

锦书立刻手脚并用的套上衣服,心脏跳的仿佛要从嘴里蹦出来,她紧紧咬着嘴唇,竟然还能冷静的把手机护照笔记本电脑都扫到书包里背上。窗外远远又是一声爆炸,走廊上响起慌乱的杂沓脚步声。打开门,双眼通红的辛格立刻拖着她的手腕往楼下跑。

锦书力气不够,只能由他拖着一路跌跌撞撞的狂奔向停车场。爆炸声在城南接连响起,因为隔得远,听不到别的声响,但这却格外可怖。辛格掏钥匙发动了车,几乎是粗鲁的把锦书推到后座上,自己甩上车门,一踩油门就冲了出去。

胸口因为狂奔而火烧火燎的疼,每一次呼吸都像是酷刑折磨。锦书喘着气咳嗽几声,扑过去追问:“到底怎么了?”

辛格一言不发的加快了车速。榄城高师不大,不用一分钟就开到了校门口。然后他猛地踩住刹车。锦书猝不及防,揉着撞到的额头勉强撑起身子,当即惊骇的捂住嘴——本来宁静的医院门口已经被持枪的人把守了!看那些人的装扮,绝非帝国驻军,那么……

辛格冷冷看向承天医院,手指在方向盘上用力捏到关节发白。他蓦地一踩油门,咬着牙把速度加到最快,不顾身后锦书的焦急追问,已飞快的开出大学城。窗外是混乱惊惶的人群,隐隐看得见城南火光。他的额上不由沁出冷汗,刚要拐上大道,车外忽然响起一声枪响!

锦书尖叫一声。辛格看向高速入口处的关卡,仔细辨认片刻持枪者的装束,面色就沉郁下去。

来不及了。

他终于还是把理想和希望葬送在了自己的犹豫不决里。

37扬眉剑出鞘

沈斯晔迈出宗宫门槛,正是落日时分。

高远的苍穹上暮云满天,宛如熊熊燃烧的火焰。微风拂过苍茫暮色,辉煌的落日照亮了远近的殿阁楼宇,四望皆是一片无边的奇丽金辉。他凭栏临风而立,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夕阳。皇帝的首席秘书看到他无动于衷的表情,心里叫苦,还是走上来劝道:“殿下千万不要在意……”

沈斯晔转过脸来对他亲切一笑。一秘看到他那个笑容,心里又是一声哀叹。

八月里皇太后离京到香山避暑,谢皇后远在霖泉宫也是形同虚设,皇帝就把姚氏母女接到长安宫。沈斯晔对此淡然处之。他除了报告公务,并不往太极宫去;姚宝如虽然受宠,也没敢到东宫来,两处人马井水不犯河水,气氛一日比一日诡异。

方才沈斯晔带着代皇帝处理的公务到太极宫请见,皇帝正哄着女儿享天伦之乐,一听就有些不悦。宝小姐也撅起嘴,撒娇说“爹地今天答应只跟我玩的”,皇帝最看不得女儿撒娇,就挥手吩咐,让儿子明日再来。

一秘当时就觉得不妥,但又劝不得。结果就听沈斯晔微笑道:“既如此,我就在这里等着吧。”

正是下午三点钟,燕京太阳最毒辣的时候。宫前又无遮蔽,皇储站在白亮荒芜的太阳地里,衬衣几乎瞬间就为汗水湿透了。一秘不敢耽误,只得回去再禀报一遍。皇帝看看窗外的太阳,心里也有些不忍,松了口叫儿子进来。不料沈斯晔一进门,就拒绝了皇帝让他坐下的恩旨,开始面无表情的劝谏。

皇储学法律出身,说话逻辑性极强。他把太祖定下的规矩一条一条清清楚楚的列出来,有理有据,不卑不亢,虽然没有明说皇帝耽于享乐不理政事,话里话外却都是这个意思。直把皇帝听得面色铁青,然竟无法反驳。宝小姐听不过去:“你不许这样说我爹地!”沈斯晔淡淡看了她一眼:“我身为皇储,劝谏陛下是我的责任之一,不知这位小姐对法律有何不满?”

然后就在这样的气氛里,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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