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成新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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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成新欢-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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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间哪里会有那么多答案,如果可以,她也很想问问他,当初为什么那么狠心,可是现在都已经不重要了。

车里又恢复了寂静,郁欢抬眼寻了一下那扇熟悉的窗,还亮着灯,她心里忽然就暖了起来。

“锦笙,今天谢谢你送我回家,你回去也早点休息吧。”

向锦笙看着推门下车,环着手臂快步的离去,手里还攥着自己的衣服。

其实他方才应该给她穿上的,可是被她一句“离婚了”全都打乱了。

如果他们离婚了,那么也就代表着,他还是有很大机会的。

在米兰的那几天里,沈亦晨派人去调查过有关郁欢的信息,可是却查的很费力。他不知道郁欢的住处,只能抱着侥幸的心里,守株待兔似的等在Caroline的总部楼下。他看着那些员工们一个个的走出写字楼,却始终等不到她的身影。

一直到好几天之后,他才接到消息,郁欢早已在三天前就回国了。

她是和向锦笙一起回去的。

初听到这个消息时,他正在开会,Vincent推门进来,小声地告诉他这个消息后,他忽然就把手上的资料用力一甩,转身离开了会议室,留下一屋子的人面面相觑。

他要回国,刻不容缓。

时隔五年,再回到故里,郁欢的心里却是百感交集。

这里有她最好的回忆,也有她最痛的记忆。公司的事有向锦笙打理,其实她只是挂了一个代表的头衔,她对他说过,她不会给Caroline做任何设计,不是怕做不好,而是她抄袭的罪名还没洗刷,她怕给向锦笙带来麻烦。

她已不是原来的郁欢,她背得起伤痛,但是背不起罪名,这次回国,她自己也会着手调查当年的事。

这五年来,她做过许多设计,获过许多奖项,可是没有一次公开在媒体面前露过面,她怕那些聚光灯下灼灼的目光,于她来说,那些已不是赞叹或是肯定,而是一把把凌厉的刀子。

“锦笙,你这几年都没有在璟城好好呆过,这里的菜一定也忘得差不多了吧。”

璟城的一家小馆里,郁欢淡笑着给面前的男人夹了一块冰糖甲鱼放进碗里。

这些年来,向锦笙虽然经常飞在S市和意大利之间,然而在璟城停留的日子却屈指可数。

这不是一间很大的餐馆,可是却是璟城最正宗的,五年没回来,她一直以为这家馆子不在了,没想到客人却比以前多了很多。

其实她不甚喜欢甜口,冰糖甲鱼这道菜是一璇介绍给她的,她作为护士,对养生美容极其看重,她知道郁欢身体不好,每一次和她吃饭,都会悉心的为她点一道补气养血的菜。

她回来的第一天就迫不及待的给一璇打了电话,可是她的号码已经停用了,郁欢没能联系得上她。

向锦笙点点头,细细的吃完那块鱼,眼里露出了赞叹,“到底是土生土长的璟城人,就是不一样。”

“你不也是?”郁欢不解。

“不完全是。”向锦笙放下筷子,摆出一副要与她长谈的架势,“我爷爷就是S市人,不过他是琏城人。Caroline的命名来源于我奶奶,她是英国人,我爷爷是中国人,所以我也算个混血儿。Caroline的珍藏是一顶皇冠,是我祖父祖母结婚时,祖母的嫁妆,嫁进我家的媳妇,都会戴上它……”

他跟郁欢的话完全风马牛不相及,只是为了引出最后一句话而已,他说到最后,有意无意的抬眼看了看郁欢,眼底有一丝深意。

他是在暗示她。

郁欢倒是没有在意他的话里有话,而是思绪混乱的想到了Sunnie。

Sunnie的命名是来源于沈亦晨的祖父沈尼,这么说来,这些珠宝集团似乎总是爱用创始人的名字来命名。

“Vera?”向锦笙看她出神,小声提醒她道。

“嗯?”郁欢转过脸,眼里有一丝迷茫。

这一次回来,她真的有好多事要做,她身后还有很大的责任,不能再浑浑噩噩的过了。

沈亦晨下了飞机之后,一路大步,Vincent先他几天回国,为的就是早点回来去查郁欢在璟城的生活。

“让你查的事怎么样了?夫人住在哪?最近都跟谁在一起?”

他还是称她为“夫人”,这个称呼在他爱上她之后从来没有改变过。

沈亦晨把手上的包递给他,松了松领带,他的脸上有些疲乏,可是眸子却暗沉的厉害。

一上车,Vincent就递给他一个IPAD,从副驾驶的位置转过头,开始给他讲述自己的调查结果,“夫人现在住在清远路一个刚开的楼盘,那个新楼盘……离Caroline有点近……”

Vincent吞了吞口水,小心翼翼的看着脸色越来越沉的老板,说到最后声音小的几乎犹如蚊蝇。

“有点近是多近?”沈亦晨黑着脸看着IPAD上的资料,冷声问他。

“大概……步行不到二十分钟……”

“还有呢?”

“夫人最近没有和特别的人在一起过,基本上……都和Caroline的向总一起出双入对……”

他的话音还没落尽,沈亦晨就猛地抬起头,眼锋凌厉的几乎要将面前惊恐的助理一刀刀的凌迟至死。

Vincent看着脸色阴沉的几乎要杀人的老板,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后悔的几乎想哭,他用什么词不好,非要用出双入对,这下好了,四个字换他一个月五位数的工资,还真是一字千金,值死了!

沈亦晨看他懊恼的样子,视线重新放回了手上的IPAD,声音极其平淡,“这个月去财务部和财务总监好好沟通一下,我觉得你们同事之间应该加强一下感情交流,又有一段时间没在一起吃饭了吧……”

Vincent看着老板,不满的嘟囔,“昨天还在一起搓麻将来着……”

“什么?”沈亦晨抬起头看他,不经意的瞥了一眼窗外。

“停车!”

一声骤然的低喝,司机猛地踩下刹车,沈亦晨的目光死死地盯着马路对面,刚从饭店里出来的那一对男女。

“Vera,今天谢谢你带我来这里,好久没吃过熟悉的菜色了,比起意面和披萨,还是家乡菜熨帖。”

向锦笙走在郁欢身后,声音淳和,带着些小小的起伏。

郁欢微微的摇头,“没什么,我也有几年没吃到了,还得谢你今天请客呢。”

她客气的话让气氛变得有些尴尬,向锦笙想接着说,却找不到话题。

“小心!”他忽然叫了一声,伸手把郁欢护到了自己怀里。

一个骑着山地车的男孩从他们面前飞驰而过,郁欢抬起头看了看他,男人有型的下巴有些青色的胡渣,眼里还有没褪去的紧张。

这样的情景,像极了很多年前……

向锦笙还把她揽在怀里,看着飞速离开的山地车,皱着眉不悦的说:“这些孩子就是莽撞,骑车飞快,也不管路人。”

马路对面的沈亦晨目光灼灼的看着那两个人,脸上的肌肉绷成了一条线,眸色愈渐晦暗,片刻之后,他才冷声说:“开车。”

手里的IPAD还停留在一张照片上,放着相拥的男女,微笑着从一间售楼部走出来,女人微微侧脸说着什么,男人目光温和,眼底有着掩不住的爱意。

沈亦晨看着窗外飞速闪过的景物,心里烦躁的几乎发狂,还真是情意绵绵,刚吃过饭就迫不及待的搂在一起了?山地车已经不见人影了,郁欢轻轻地挣扎了一下,可是向锦笙却下意识的抱得很紧。

“锦笙……”怀里忽然传出一个微小的声音,向锦笙一愣,低头看到有些尴尬的郁欢。

“噢,不好意思……”向锦笙迅速放开手臂,向后退了一步,眼里有些窘迫。

他刚刚是太急了,郁欢背对着那个男孩,完全没有看到,他几乎是条件反射一样的就把她扯进了自己的怀里,抱的也有些用力。

“没事。”郁欢摇摇头,拉了拉自己的衣服,微微浅笑,“今天谢谢你招待,我先走了。”

“我送你……”向锦笙急急地开口,郁欢却向他扬了扬手上的车钥匙,“我自己开车来了。”

她现在想要彻底告别过去,也在学着自强独立,因为她不想再靠任何人过活。

“Vera。”向锦笙看她决绝的样子,还是急声叫她,“这周六有个酒会,会有很多人来,你和我一起去吧?”

郁欢回头看他,这个酒会她知道,很多时尚界的名人都会来,她想了想,还是点头,“好。”

沈亦晨回到办公室的时候,就像是一只屁股上着了火的炮仗,一路上风风火火,一副见佛杀佛,遇鬼杀鬼的样子,吓得那些小助理纷纷向一边逃避,生怕殃及池鱼。

磨砂的玻璃门被推开,白色的Armani沙发上坐着一个女人。

“你怎么又来了?”

沈亦晨皱着眉,居高临下的看着沙发上翘着腿的顾以宁。

她今天穿的很简单,一条白色的修腿七分裤,上身只穿了一件黑色的打底衫,外面套了一件真丝的小衫,既优雅又妩媚。

顾以宁撇撇嘴,拿起桌上的邀请函递给他,“我刚刚上来时候,人家让我带上来的。”

她今天本来是找沈亦晨说借贷和订婚的事,没想到碰上Diamond珠宝酒会的人来送邀请函,她还无意间打听到了锦笙也会去。

既然如此,什么狗屁的借贷订婚,都统统死一边去吧,锦笙回国了,她自然要去追求自己的爱情。

沈亦晨白了她一眼,两把撕开信封,他本来就带着气,动作有些粗鲁,让顾以宁看得甚是不爽。

“你来找我干什么?”沈亦晨大概的扫了一眼,抬手把邀请函扔进了垃圾桶。

他没兴趣去。

“你干什么!”顾以宁一把将邀请函抢救出来,急切的擦了擦上面,“你不去吗?”

“不去。”

“为什么?”

为什么?

沈亦晨皱眉,向锦笙刚回国,这种酒会他自然是不能缺席的,既然这样,郁欢一定也会去。

他相见到她,想得发疯,可是他却不想看到他们在一起,让他心痛至死。

“锦笙回来了吧。”顾以宁拉过椅子坐在他对面,有些怅然的问。

她这句话用的是肯定句,她对他的行踪了如指掌,沈亦晨查到的事,她都查到了,换句话说,沈亦晨看到的那些照片,她也同样看到了。

没有人知道,当别人把那一叠照片放到她面前时,她是哭的怎样的声嘶力竭。

“好像是。”

“沈亦晨,你还爱欢欢吗?”顾以宁的手指摩挲着烫金的邀请函,声音有些空灵。

“爱。”他只是简单的给了一个字,沉吟了一下,又强调,“很爱很爱。”

顾以宁听了他的话慢慢的红了眼,咬唇道:“你……知道我和锦笙的事吗?”

沈亦晨皱眉,等着她继续说下去,顾以宁却吸了吸鼻子,仰起脸坚定地看着他,“沈亦晨,其实我也很爱锦笙。去参加这个酒会吧,我和你一起去,我们一起努力,把心爱的人唤回来,好不好?”

她和向锦笙什么时候有过这么一层关系了?

沈亦晨眼里的疑惑越来越大,可是她后半句话还是激起了他的斗志,他垂眼看了看顾以宁手上的邀请函,片刻之后重重的点了点头,“好。”

☆、005 他们的身边,站着对方爱的人【一万+】 ☆

日中的太阳有些强,郁欢穿了一身黑色的正装,带了大大的墨镜,脸色有些低沉,整个人晦暗而肃穆。她手臂中抱着一束白色的月季,步履沉重的走向迎安墓园。

车被她停在了外面,夏季的璟城有点烤人,她穿了平底的圆头黑色皮鞋,踩在黄土路上有些烫脚。

五年过去了,迎安墓园的墓座又多了些,那些枯朽的老人们,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郁欢的视线扫过墓碑上那一个个黑白的遗照,最终停在了自己父亲的墓碑前。

出乎意料的,父亲的墓座被打扫的很干净,似乎常常有人来这里嬖。

墓座上面放着一束已经干枯的白菊,白菊上面落了重重的尘土,已经成了黄黑色,一如当初父亲临终前那样形容枯槁。

父亲最喜欢的,其实是月季,以前没有搬到大院里的时候,自家也养过一些,后来母亲过世,父亲升了职,那些月季因为没人照料,也就渐渐地干死了。

墨镜后隐藏的双眼早已泛起了红,郁欢摘掉墨镜,直直的站在父亲的遗照前,紧紧地咬着唇浪。

父亲临终前那一幕仿佛又重现在眼前,医生说完“我们已经尽力了,你去见他最后一面吧”之后,她呆呆的看了他们两秒,忽然一把推开了面前的医生,哭喊着冲进急救室,跪在病床前,拉着已经奄奄一息的父亲的手哭的声嘶力竭。她的哭喊惊天动地,震得颜歆月和孟静言呆在了原地,几个男人冲上去想拦住她,可是连陆子琛和孟靖谦两个大男人都死活拉不开她,最后硬是活活的晕倒在了陶一璇的怀里。

“爸……”

郁欢看着父亲黑白的遗照,笑的那么幸福,她的声音颤抖的厉害,话还没完全出口,泪已经夺眶而出。

这位置是她亲自挑选的,子欲养而亲不待,就在她以为自己能得来幸福,终于能好好孝敬父亲,让他颐养天年的时候,他却已经阖上了眼,带着遗憾走了。她最终能给父亲的,却是一座冰冷的墓地。

郁欢一直记得父亲最后一口气咽尽前的那句话,“我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将你许给了沈家,如果可以,我希望你永远都不要和沈亦晨再来往……”

她知道,父亲是带着记恨离去的,他一生坦荡,政场上从未与人结怨,最后最怨恨的,却是他一直看好的姑爷。

烈日刺眼,郁欢摘了墨镜,仰头直直的看着曜日,任由眼泪淌成了河,却也不擦。

她是做好了与沈亦晨老死不相往来的态度回来的,无论之前他们有多少纠结,也无论他们中间还有多少割舍不断的联系,她终究不会再和一个被父亲怨恨的人在一起。

这几年在意大利也有人追过她,可是她都拒绝的,爱情于她来说像是刺手的玫瑰,她越想要紧握,就会被刺得鲜血淋漓,与其这样,她还是不碰的好。

郁欢从包里掏出一小瓶二锅头,这是她跑了好多地方才买到的。父亲没有做市委书记之前,还是个小科员,最喜欢喝这个牌子的酒,总是会在饭桌上小酌上一两口。

他总是说,偶尔喝些,无伤大雅。

郁欢今天开了车,不能喝酒,流着泪把小瓶的二锅头全都倒在了父亲的墓上,烈日下,她靠着父亲冰冷的墓头,恍恍惚惚的坐了好一阵,直到被晒得有些晕眩,像是要中暑了一样,她才缓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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