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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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 第6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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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万安这下老实了,原来在那个爪哇籍保安队登陆了卡拉奇地区之后,在保安队里担任着骨干的老兵,就下意识地于当地民众之中,唤开了诉苦大会之类的宣传工作,结果这么煽动起来,当地民众很是认同这支大明的保安队,不单帖木儿汗国的军马一到,就有当地人通风报信,而且还有为数不少的当地人,加入了保安队之中,现时那支保安队,已经膨胀到近乎两万人。
    也正是因为这样,万安偷偷调派军粮、被服、刺刀等物的数量增大,才会被精于帐目的柳依依发现,丁一才知道这厮在鼓捣什么特遣队。
    不得不说,论起钻营,万安是当真很有一套,原来历史上给朱见深送伟哥也好,现在投丁一所好,业余弄个保安队去拓地也好,正是所谓投其所好。并且跟着丁一这么久,他多少也是有点战略眼光,把保安队投放卡拉奇,正好牵扯了帖木儿帐国的兵力。
    丁一听着,虽然知道这厮是为了拍马屁才这么干,但也不禁点了点头。
    望着地图上临阿拉伯海的那个点,丁某人恶趣意横生:
    “别叫保安队了,就叫大明城管吧。”
    “谨遵先生训示!先生,弟子偶得一句。”
    “说。”
    “借我三千城管,复得强汉盛唐!”
    丁一正在喝茶,顿时呛得满脸通红,拼命咳了起来,喘得不可交关。(未完待续。。)

第一章 入埃及(四)
    大明城管在巴基斯坦的未来如何,还是一个未知的东西,不过他们有效地牵制了瘸狼帖木儿汗国的东侵,却是已经见效的事,如果万安这番脚手能奏效,不求有多大进展,至少桥头堡建立起来,等美洲圈得差不多,丁一也不介意,学学英国人,派上一个驻印度的总督之类的。
    但这时候丁一感觉到了一丝深深的无奈,是景帝的病。
    他可以征平刀枪,他可以以少胜多,他可以百折不挠。
    可是自然的伟力,总是让人傍惶和无奈,不论是变幻莫测的海上风浪,还是疾病,都是如此的无法抵挡。如同景帝这样,也不当皇帝了,因为当上军医,每天也有活动身体跑跑步,也不怎么喝酒,妻妾方面也不太过份,可就这么病得自己都觉得差不多要去了。
    不过这一切却又是极为正常的,人生七十古来稀,在这个年代,这句话就是真实的写照。大明的人均寿命是多少,丁一记不太清楚,不过隐约记得到了建虏窃器的满清,人均寿命也不过三十三岁罢了,而到了全国解放之初,也不过涨到三十五岁,想来明朝也应该差不多的水平。
    所谓祸不单行,又叫作墨菲定律:事情往往会向你所想到的不好的方向发展。
    景帝的烧倒是渐渐地退了,可是当舰队抵达木骨都束的时候,丁一就接到了一个不好消息:赵辅也病了,已经打摆子好几天了,眼看就要不行了。而赵辅此人。原本历史上是到了成化年,和李秉一同出兵抚顺征讨建虏。还因此有功封侯啊。
    在丁一麾下的全火器、接受了现代步兵操典训练的军队面前,赵辅诚然就不见得出色。
    但在冷兵器战争来说。赵辅绝对是一员良将啊,这个当年在广西投入丁一门下之后,率领骑兵参与平定侯大苟时就可以看出来,要不然丁一也不会把他放在苏伊士这边坐镇啊。
    “准备快船,军医,我现在就去苏伊士。”丁一毫不犹豫地下达了命令。
    大病初愈的景帝,倒是自告奋勇要随丁一前去,却被丁一马上制止了:“你这样子还指望去医别人?行了,我知道你读过黄帝内经。不用一再地炫耀,麻烦你先把自己调理好了再说吧。”
    闪电级快船倒是很快,只不过没有谁敢让丁一坐,这可是随时不小心,超过一定速度就解体的玩意。所以最后还是派了四艘驱逐舰和几艘补给船,护送丁一向苏伊士而去。
    结果去到苏伊士城,却发现病的不止是赵辅,连驻在此地的一个陆战营,也有六七成都染病了。连部队基本的勤务,都很难如常履行;而从木骨都束征募过来的两个黑人团、苏伊士当地征募的两个团,那就更糟糕了,几乎处于随时要溃散的状态。没有溃散的原因,是他们之中只有不足一成人没染病,所以那些人溃逃了。其他九成人都病倒在兵营。
    “赵将军已下令,将几处军营全部封锁。内外人等不得出入。”几年过去,许彬老了一些。不过身体就还康健,他拈着花白胡须叹道,“如晋万幸是在此时赶到,不然的话,你看,老夫也佩了刀的!”
    苏伊士城这个据点,这些年就没停过战争,尽管马木留克王朝也许说不出“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的话,但这道理却就不可能不懂,所以从开罗,从伊斯梅利亚,都不间断地派兵过来征讨,只不过赵辅领着征募的两个黑人团、两个埃及团,把明军守城的本事发挥到了极致。
    “驻在这里的陆战营,赵将军通常是不让彼等参与守城的,而作为伏击、追击、野战时所用的奇兵。”许彬原本不见得知兵事,只是在这里挖运河,他不可能不学习和了解军事知识,包括这回驻军全部染病,许彬拍了拍佩在腰间的弯刀,“老夫领了修筑运河的民夫,遥想如晋身为探花也能征善战,老夫岂能束手待毙?这几日,已击退了两伙马木留克的侦骑,只不过民夫的损失较大,只怕再来一股侦骑,就支撑不住了。”
    丁一很感慨,连连向老先生作拱:“养浩先生着实不易,马木留克最是精擅小股骑兵奔袭。不过学生已至此,养浩先生可以放心,此间防务自有小儿辈接替,之后善有军马开赴此地。”
    四条驱逐舰和几条补给船,也就搭了警卫团一个营的兵力作为护卫,因为压根就没有人料到丁一到了这里会有接收防务的可能性,因为从苏伊士奔赴木骨都束报信的人员,出发之时,这里的病情还没有严重到这等地步。
    不过对于战争,丁一却真的就很从容,马上就对刘铁下令:“修筑工事,另立营盘。按防疫标准去办。”刘铁领命下去,丁一又对万安说道,“你挑选几名得力的士兵,把试制的防毒面具、橡胶衣穿上,调查一下病疫的根源所在。”
    从美洲运回去的几船胶,丁一很是鼓捣了一通的,至少弄了几套极为笨重的橡胶衣和防毒面具,过滤的活性炭不过是用棉籽壳干馏,再放于水蒸气流加热以得活化,这倒是没什么难度。只不过除了试验之外,也一直没派上用场,这会只好物以致用。
    万安听着都要哭起来了:“先生,学生又不擅这歧黄之术,只怕有负先生重托啊!”
    “又不是让你去治病,是让你去调查,到底什么原因导致这么多人都病倒了!不要担心,穿上防护衣和防毒面具,就可以防范通过呼吸系统传播的毒气了。”丁一颇有些不耐烦地吩咐道,“你要怕死,就别在兵营里呆太久,快点出来换了炭包,做好冲洗再脱下防化衣就是了。”
    这个时候却就见着有当地民夫慌慌张张跑过来,向着许彬的长随说些什么,那长随听着色变,连忙过来向许彬禀报:“老爷,他们说是又有马木留克的骑兵过来,怕得有二十骑的模样,这、这、这如何抵挡得住?”
    敢情先前他们抵挡那两波,是侦骑前面的尖兵?丁一听着大奇,向许彬问道:“养浩先生,先前抵挡的两波马木留克骑兵,大约是什么规模?”
    许彬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一股五骑,一股三骑。若是二十骑来了,老夫又不是如晋,如何指挥这些民夫抵挡?”接着他又向丁一说道,“如晋千万不要小看他们啊,赵将军前几年刚接战时,以为装备了遂发枪的陆战营,加上骑兵应该绝无意外,谁知道,这马木留克的骑兵当真是太快了,听那陆战营的兵说,根本还不怎么来得及瞄准,人就冲到跟前了!若不是用迫击炮硬是轰退了,只怕当时还不止折损一个班啊!”
    马木留克骑兵当然是犀利的,能把当年处于巅峰期的蒙古骑兵干掉,不犀利怎么可能?
    不过二十骑的马木留克骑兵,丁一就真的不觉得有多大问题。
    “养浩先生且宽心就是,学生自有分寸。”丁一安慰了老先生,叫了文胖子过来,对他说道,“带上一个排,准备接敌。其他人员,继续修筑工事,不得有误。”
    “是。”文胖子这当口也不敢多嘴,劝阻也要看时间点,人家骑兵都杀上来,还在这里劝个啥?再说总不能二十骑一来,一个营就停下手上的活计,全涌过来象刺猬一样吧?马木留克是骑的阿拉伯纯血马,人家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要是一个营全涌过来,对方一撤,过会再来,不就被拖死了?
    苏欸却就操着工兵铲走过来对丁一道:“先生,我领人去吧。”
    看着丁一点头,苏欸点了一个排,就临时安排了一个伏击的阵型,谁知道这边还没安排好,远处已看着烟尘尖尖卷起,很明显是高速奔驰的骑兵只在向这边杀过来。
    正如许彬所说,根本就来不及瞄准!
    骑乘着阿拉伯纯种马的马木留克,根本就不是华夏的骑兵,或是关外的草原上的骑兵所可以相比的。不单单是阿拉伯马肩高普遍在一米四以上,比一米二的蒙古马要大出一大圈,视觉上就雄壮无匹,如果单是这样,那还更好瞄准一些,目标更大。
    关键是快,快得可怕。这可不是三、四十来公里时速的蒙古马啊。
    按着四百米二十秒左右的速度,阿拉伯纯种马冲刺时达到八十公里每小时的高速!
    怎么瞄准一个如此高速运动的目标?除非是极为优秀的狙击手配上精良的狙击步枪,或是构成交叉火力的机枪阵地吧,不然的话,如许彬所说,赵辅也只能用炮击这样的面杀伤武器来退敌了。
    问题是得到骑兵来袭和他们杀到的这个间隙,根本就不容丁一去布置!
    “啪、啪!”阻击的那个排,在骑兵大约进入一百米的时候,枪声响起,但他们拉动枪栓,退出弹壳,重新上弹,迎面就是雪亮的刀光!(未完待续。。)

第一章 入埃及(五)
    为首的马木留克骑兵小队长,看着丁一和许彬这边,明显就是这里的首领人物,毫不停留,领着两骑就向这边疾驰而来,高大的阿拉伯纯种马扬蹄奔驰,大马士革钢弯刀的阳光下闪烁着妖异的光芒,这是当年蒙元也折戟的马木留克。
    而正在修工事的那些士兵,尽管他们反应很快,尽管他们身经百战,沙场余生,但却不可能比阿拉伯纯种马冲刺时,高达八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更快。反应总是需要时间的,何况他们正在进行土木工事作业。
    马木榴克骑兵,并不是集团性冲锋聚在一块的,他们三五骑一股,这样高速 运动的目标,根本就很难捕捉。
    那个排的士兵,已经全部都倒下,不是被砍倒,就是被冲锋而来的战马生生撞飞。
    再怎么精锐都好,他们手上拿的尽管是这个时代、这个世界最先进的步枪,也只不过是单发步枪罢了,可不是下挂榴弹发射器的突击步枪。八十公里时速冲刺而来的阿拉伯纯种马,除非都是丁君玥那种极有狙击手天赋的人物,又用上重枪管狙击步枪,不然怎么打?
    黑色火*药驱动的单发步枪,能够撩倒了极为分散、而又风驰电闪驰骋而来的五个目标,已然难能可贵,这还要归功于这个排的精确射手,以极快的射速,在这三四秒里打出两枪,并且全部命中。
    除了苏欸,他扔出了手里的步枪把一个骑兵砸趴在在马背上,不知死活。
    接着投出手里的工兵铲。向他冲来的第二名骑兵当场坠马。
    然后他拔刀而出,斩断了一只持着大马士革弯刀的手。
    刀光乍现。苏欸以毫厘之差,让过当面冲来的第四匹阿拉伯马。半跪着挥出了长刀,从他身侧冲过的战马惨嘶着失蹄侧倒,惯性使得它带着马上的骑兵,依然向前滑出。
    接着,苏欸飞了起来,沙场,向来不是个人武功炫技的所在。
    而作为北直隶第一刀,苏欸很难完全把前面二三十年留下的习惯性都抹除,比如说斩中骏马前腿弯的那一刀。他收刀时,便习惯性的慢了一点,只是一点,也许只是零点一秒,甚至更短。
    但这零点一秒就让他根本无法在半跪着的姿态下,躲过随后而来第五匹阿拉伯纯种马的冲撞。
    此时的除了这支骑兵小队的头领,率着另外两骑向丁一而来,后面还有被那个排的士兵和苏欸阻挡了一下的九骑。
    前后二十骑,连拿破仑也不得不承认。就算当时法军之中最为耀煌、高傲的胸甲骑兵,以三骑胸甲骑兵对上两骑马木留克,也必败的马木留克骑兵。那可是法军极为辉煌的陆军无敌的年代,那可是无可匹敌的胸甲骑兵。但在小队作战上,仍然不敌马木留克。
    丁一不是苏欸,当他看到对方三骑向他冲来的时候。他踢了两脚,然后扑倒许彬。直接把老先生整个扔向了曹吉祥。丁一踢那两脚时,马木留克三骑还离他有五十米。所以他这两脚自然不可能踢到对方。
    他踢的是沙子,埃及向来不缺黄沙。
    然后丁一拔枪,在地上做着战术翻滚的同时,用不到一秒的时间打光了六发子弹。
    一发也没有命中,被踢起的黄沙遮掩了敌人的视线,自然也遮掩了他自己的视野。
    他本来也没以为,这么高的射速能打中八十公里时速的战马。
    只不过是用枪口焰来让敌人无法确定他所在位置。
    一辆时速八十公里的汽车,如果路况不好的地方,急转弯的话,除非职业车手,不然翻车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战马也不例外,它很快,它很高大,它要停下来或改变方向,就很难。
    所以在冲过黄沙以后,那三骑一无所获。
    也许唯一的收获就是,就是有一匹阿拉伯纯种马开始减缓了速度,嘶鸣起来,因为它敏锐地感觉到自己的负荷减弱了,马鞍上的骑士已不知所踪。
    这时苏欸刚刚被撞飞,整个人还处于滞空的状态。
    不论出场还是谢幕的这一瞬间,他要比丁一潇洒百倍。
    丁一的雪白长衫被他在地上快速翻滚之下,已经分辨不出原来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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