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丁一笑着点了点头,示意曹吉祥带着挂于壁间的长刀。
许久末曾饮血的长刀。
丁一身着雪白长衫,就算是埃及这样酷热的所在,他也把直裰系得极贴身,腰带杀得紧紧的,但已不能如十年前一样,从他仍然笔直的腰身上,使人感觉到凌利的杀气,如刀的锋芒!行走之间,他脸上依旧带得温和的笑意,冲着向他行礼的士兵点头答礼,向着哨卫嘘寒问暖,看上去颇有点温润如玉,翩翩君子的腔调,当模仿了十年以后,有一些东西,已不必要再模仿,成了丁一自己的气质了。
曹吉祥抱着长刀,落后了半步跟在后面,他们就这么离开了位于开罗的四海大都督府行辕。直到万安和刘吉得知,匆匆叫了刘铁一同赶过来时,他们连文胖子都找不到了。
万安很是懊恼:“早知道先生又是这般率性,当时该由安去几内亚镇守才是!”
因为李秉是个大喷子,那疯劲一发作,连丁一也是怕的。
如果李秉在开罗的情况下,丁一大约不敢这么弄,因为李秉会喷到丁一想要哭起来,那厮根本就不会停的,也不会说丁一开口下不为例就算了,要不然,他怎么会因为喷人搞得和同僚关系恶劣甚至被削职呢?
“吾辈非迂斋先生哉!”刘吉也是摇头苦笑。
论学识,论学问,他们不比李秉差,军略不提,内政上的分辨判断,他们的眼光也不比李秉差。但看得出来,不见得他们就敢喷啊!要他们去喷丁一,怎么可能?
他们又询问了行辕的警卫官兵,但却没有人知道丁一去了哪里。
只知道丁一和曹吉祥出去了,而文胖子和一营、二营似乎是出去搞长途拉练了。
刘铁在这两个师弟面前,商量起正经事,向来是无主意的,万安和刘吉平时礼节上周到,真是事到了临头,也真没空去理会这位师兄。两人正商量着怎么办,因为知道丁一叫了马木留克的人过来切磋,却不知道在哪里切磋啊!
“两位师弟快些议出个章程吧,我去周围看看。”刘铁急急说了一句,看着万安点头,却就匆匆出了去,不多时,带了一个排的人手,就往汗。哈利里市场赶了过去。他的确内政不如刘吉甚多,更是无论军略内政都不如万安,但他有他自己的长处。
刘铁对于下层的百姓和士兵,很能让人产生亲近感,让人相信他,就如在密云前卫煽动军余一样,所以万安问不出来的事,刘吉出去转了个圈,并不多久就有了眉目,不过他没通知万安和刘吉。
因为他的觉悟或者说眼光没有他们那么高。
刘铁甚至不认为,丁一和人切磋就怎么样了。
当年在京师,北直隶多少打行高手来打事,多少刺客来行事,刘铁看在眼里的。
或者这些经历,让他比其他人,更为迷信丁一吧。
汗。哈利里市场的马市,那几个由数名明军陪同着的马木留克,已等在那里。
看着丁一带了曹吉祥前来赴约,他们不禁眼睛一亮。
不是为丁一折服,不是感叹丁一风采过人。
而是他们的野心,正在一步步在实现了起来。
丁一来了,还没有前呼后拥,他们有许多的机会。
“也许,这位波塞冬,以为他真是无所不能的吧!”
他们笑得如此开怀,特别是看着丁一走过那些摊档,不时还会跟相熟的商人打招呼,有个卖大明字画的摊口,掌柜的端了一碗茶出来请丁一喝,那几个马木留克就看着丁一这么端起喝了好几口。
“也许,他当哈里发的话,对于民众来说,是很个不错的主人。”有一个马木留克,低声地这么对同伴说道,“当然,可能他会很短命!早知道这位殿下如此亲民,也许我们该派人来,在这里摆上一些摊档,递几碗下了药的水,倒就省了许多的工夫!”
边上那马木留克的首领,左右张望了一下,看着陪在身边的明军没有注意他们,便也低声说道:“不要想太多了,拉赫曼,我们只有这么一次机会。”
拉赫曼点了点头,搔着他那浓密的胡子:“我没有想太多,只是真的没有见过对民众,这么仁慈的主人。他不应该跟我们比刀的,他的战场不在这里。他犯错了,只不过,不可能有改正的机会,说起来,是开罗人的悲哀,本来,他们拥有一个极好的新主人。”
另外一名马木留克也附合道:“是,这殿下看着是难得的义人,比起沙贾拉家的女法老王,这个主人,更教人愿意跪在他脚前。”
“他的身体不好。”也不是所有的马木留克,都被丁一的亲民之举打动,另外三人和那首领,却是决了心要在这里翻盘的,“大明的兵,你们看,都把袖子卷到肘部了,不出来当值的兵,都不戴那铁头盔,这位殿下,穿着这严密,也不见他难受,身体肯定很弱!”
那位马木留克的首领点了点头:“他身后穿着漂亮袍子、抱着刀的老阉人,都掏出手巾拭了好多次汗,这位殿下,却真的一次也没有拭过汗。看起来,不只是身体弱,只怕还小时候还得过重病,连骨头都虚了。”因为在耶路撒冷,他知道有几位贵族子弟就是这样。
可他所不知道的是,丁一穿白色直裰,是因为汗水在埃及的阳光之下,晒干之后会有汗垢,白袍不太显得出来;他也不知道,兵王出身的丁一,如果出任务潜伏时,就是毒蛇在他面前吐信,他也会象一块石头一样,一动不动。
他更不知道,丁一出任务,从不失手,而他们恰好,就是这次任务的目标。(未完待续。。)
第二章 定埃及(十六)
尽管这个年代,丁一所精通的特种战术,很难有发挥的余地,因为缺少很多装备,不单是基本的对讲装置,连个手表都没有,也就是说,小队分开潜伏在不可互视的地方,同时发动,要靠倒置沙漏来定时。
更不要提闪光弹啊、霰弹枪、催泪弹、防毒面具等等的,至于夜视装置、无人侦察机、红外装置等等更先进的装备,更是不要提了,战术,很多时候,是依托着装备实现的,如同枪,是为了子弹而设计的,李匠头之所以那么恼火,而丁一被他喷了之后毫无办法,就是枪管钢的研发不顺利,而镀铜钢芯弹头已经研发成型,并且小批量产了,他要求铁矿,真的是很应该满足的事。
说起来这十年之中,南征北战,训练士兵,用的都是基本的野战部队操典、训练科目;就算训练警卫团前身的那两支特种大队,其实主要科目,主要也是沿用“一条绳子一把刀”的武装侦察专业的科目。
不过,不论如何,丁一还很精通特种作战的。
那么在开罗,这个如此热闹的市场,他可能真的孤身带着曹吉祥,就捧着把刀,出来跟人决斗?那就不是血性了,是脑残了。丁一尽管有极严重的战场创伤后遗症,到大明之后又加剧了,不过他并不脑残。
卖字画的大明商人,是安全衙门海外行动组的成员;每一个他停下来打招呼的档摊,不是天地会的核心成员,就是查过三代清白的老实人。或是在那档摊左右,都有易装成平民的警卫团士兵。在长袍下握着手枪警戒着。
想把一碗下了毒药的水递给丁一,并让他喝下去?想装成摊贩然后暴起攻击?
有时候。人想得太多,并不总是好事。
当温和可亲的丁一,行到这几个马木留克面前,并示意一直陪同着他们的士兵,开始清出一块场地时,那几个马木留克,呼吸便急促起来。
这就是一切荣耀的开始!只要他们抓住这次机会。
“若能刺中我一刀,或是能接我三刀,然后还活着。我会考虑接受你们的投降。”丁一当着马木留克首领和几个马木留克的军中好手,再次重复了一回他跟使者说过的话,“要珍惜这机会。”
然后他撩起长袍的下摆,认真地缀在腰带上,还用力拉了拉,确认它不会掉下来;弯腰把裤脚的扣子系紧,并把它塞到过踝的皮靴里,在这么炎热的城市,他和明军之中所有的士兵。依然穿着过踝的皮靴。
丁一伸手接过曹吉祥递来的刀,挥了挥手,示意曹吉祥退下。
“记住,就算出现丙号变动。也必须按甲计划执行,不得变更。”丁一所做的,就向曹吉祥吩咐了这么一句。不得变更计划。就是不允许狙击手开枪,不允许其他人插手。曹吉祥应了。后退开让出了场地,
他对那几个马木留克说道:“开始吧。”
依然那样的温和。
“杀!”马木留克的首领猛然抽出大马士革钢刀。他们并不是一个个地向丁一挑战,而是六个人,从不同的方向,向着丁一包抄杀来。
许多埃及的当地人在围观的,他们知道丁一,是的,他们认识这个很平易近人的大明殿下,每当有外国的商人来集市,说起波塞冬如何恐怖时,当地人都会纠正他:“真神会惩罚你,殿下是世上最仁慈的人!他几乎拥有所有你能想到的美德!”
甚至为此有的外国客商被当地民众殴打,警察总队处理过不止一起这样的事。
甚至当莫蕾娜因为开具不了明军所要求的军费,把开罗的一部分,租借给大明四海大都督府时,很多埃及人都欢呼起来,包括这个市场的商贩,因为这个市场也在租借的范围。
因为租界的税收,要比非租界低许多,非租界的税收很重,因为还要加征一部分税,去支付拖欠的军费利息;而由万安接手的警察总队,有着丁一编写的警察条令和规范,对于这年代来说,民众是觉得明军很讲道理,很公道了;租界地区可以第一时间得到大明来的商品……
丁一在开罗的形象营造,是极为成功,远比莫蕾娜成功得多。
而此时就有许多民众看着,高呼着要冲过来:“真神啊,你们怎么敢伤害殿下这样的义人!”、“别拦着我!快、快去救殿下!”他们知道所有的幸福,都是来自于丁一,就算不知道,天地会和忠义社在当地发展起来的新成员,也会慢慢的,不断地告诉他们。
他们害怕失去丁一,从而失去现在所拥有的幸福,对于非租界地区民众的优越感。
如果不是士兵拦住他们,这六个马木留克,只怕马上就被丁一撕碎。
而这时丁一玻鹆搜劬Γ泵嫫死吹穆砟玖艨耸琢欤愀芯醯搅艘恢帜奈O眨缤恍酌偷拇笮筒杂ザ⑸系奈O眨芸炀涂朔约盒耐返牟话玻蛭攵∫灰丫芙街挥胁坏饺降木嗬搿�
他跪下了一条腿,不是因为他畏惧丁一的威严,而是丁一的横扫踢击中了他重心转换时的支撑腿膝盖内侧,膝盖的骨折,让他无法保持平衡。
但他能被推为马木留克的首领,自然不是那么容易屈服的人,他也有铁一样的意志,他要撑起来,哪怕只有一条腿,他也要把丁一斩于刀下,他不是一个人在作战!
可是他的头却重重地磕在地上,尽管他的身体已在意志支撑之下,用一条腿站了起来。
丁一在越过他身侧之际,一刀就斩下了他的脑袋,和颈子没有连在一起的头,便只能磕落地面,再也抬不起来。
而在马木留克首领无头的尸体还没仆倒,他身后的那个马木留克也停了下来。
这位倒是没有少了什么东西,只是多了些东西,他的眼眶里多出了一把刺刀,丁一掷出的刺刀。
然后丁一闪过一把斩落的长刀,左勾拳利落地把持刀者击打得短暂滞空,然后重重砸落地面,因为在滞空时这名持刀的马克留木已经昏迷,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
而这时那名马木留克首领的无头尸体,才仆倒在地,溅起一圈烟尘。
丁一也停了下来,没有继续他的杀戮。
因为余下三名马木留克,有两人扔下了刀,抱头跪在地上;还有一人,他从始至终没有拔出刀。
“你叫什么名字?”丁一将长刀入鞘,他放松了眼部的肌肉,温和地微笑着,向这个从始至终没有拔出刀的马木留克问道。
“拉赫曼,伟大的殿下,我叫拉赫曼。”
“为什么不拔刀?”
“您这样的主人,是这些人的幸运,拉赫曼不忍夺走他们的幸运;当然,现在我更不会拔,因为我不想死,尽管这一切,到现在我仍无法置信。”
不单是拉赫曼无法置信,边上的民众也一下子静了下来,因为都失语了。
都反应不过来了。
他们印象之中,这位殿下是绝好的义人,但是体虚的,什么时候都穿得和女人一样严实,就差戴上面纱了;温和的,见着谁都会露出好看的笑容,教人有着挫折,看着他那笑容,都能振作起来;不与人争执的……
这些民众项目 在做礼拜时,还帮丁一祷告,希望神可以让这义人,长久的活下去。
他们无法相信,就在这一瞬间,也许是一秒,或者更短的时间里,丁一就杀掉了两个魁梧彪悍的马木留克,打昏了另一个同样凶残的马木留克。
民众在失神以后,开始有人喃喃道:“这、这怎么可能!”
“真神啊!发生了什么事!”、“我无法相信我的眼睛!”、“这是神迹吗?”
人群从低声的呢喃,开始慢慢地大声起来,传播开了,到了外围,已经变成真神惩罚了敢向殿下拔刀的恶人。
“他接不了我一刀,一刀就死了。”丁一对着那两个放下刀的马木留克这么说道。
“这次我给你们十天,让你们新的首领过来,只要他接下我三刀不死,或是能刺中我一刀,我就会考虑接受你们的投降。”
“拉赫曼,如果你愿意,从今天开始,你可以留在我身边。”
不过有一件事,丁一失算了。
文胖子的警卫团一营、二营,几乎是空手而归。
那些接到马木留克的命令的人,并没有按着他们的指示暴动。
丁一之所以这么做,是想揪出隐藏在民众里的马木留克铁杆成员。
这场切磋,就是为了这样的目的,为了让租界安定下来,才会这么干的,至少丁一是这么说服自己:这并不为了他越来越难抑制的嗜血**。
文胖子奉命带出的一营和二营,共总只捉回了七个人。
丁一让那两个放下刀的马木留克,将这七个人也带回了耶路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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