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回不去的初恋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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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回不去的初恋时光-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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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回来后,我们的革命友谊关系加深了许多,你还把我骗上你的山地牌自行车。在一下坡,你突然把双手放了把手,引得我一路尖叫。我的命很值钱的,我可不想殉情。美得你摔了一跤。在闲暇的时候,我仍然喜欢看爱情小说,幻想,看行人,看蝴蝶。有一次我的目光在追随一只白色蝴蝶的舞姿,它有时候停留在花芯里,有时候停留在叶子上,如此自由如此惬意,一只粗鲁的大手伸向了它,那是你的手。你把它抓到我的面前,拿着它的翅膀说,送给你。我看着在你手心挣扎的蝴蝶,翅膀上的保护粉掉了你一手。我生气了,莫名地看了你一眼,然后摇了摇头说,爱它并不是把它自私地占有,更不应该束缚它的行动,应该给它自由,成全它的追逐,你根本就不懂爱情。你低下了头放开了它,然而它却折断了翅膀再也飞不起来,死了。你在大树下挖了一个洞埋了它,然后站起来说,我懂了。我问你懂什么了,你说你懂得爱情了。然而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仿佛是我给我们的爱情提前下的一个谶语,有一天你会像我爱蝴蝶一样地爱我。

没有任何预兆,几天不见你来上学,然后听你的同学说你已经辍学。我没有心情上课,发了疯一样地找你。找到你家里,你家没有人;找到你的时候,你在河边和几个社会上的混混在打牌。我拉着你的手要你跟我回学校,你甩开我的手让我别管你的事,甩了几下没有甩掉。我死死地抓着,就如抓着我的爱情,我说那就当为了我们的爱情好吗?你突然冷冷地笑了说,连亲情都没有了,谈什么爱情。你说她不是你亲妈,你亲妈妈在生下你的那一刻因为流血过多已经死了,现在这个是因为贪你爸爸财产才嫁给你爸爸的,后来你爸爸破产,她却得到了一肚子的窝囊气;你爸爸去世不久,她就变卖了所有的财产跟不是你爸爸的男人远走高飞。你说你写《母亲的手》完全是虚构的,是你对母爱的所有幻想。我说不管怎么样你也不能不读书啊,有什么困难可以想办法。你又冷冷一笑地说,你说的是钱吧,我有钱,我爸爸留给我读书的钱,她是动不了的。我木木地看着你说不出话来,放开了你的手。你又拍着我的肩膀说,放弃吧,白凌,我不是你最终的归宿,爱我会让你变得不自由。你是个纯真的孩子,应该像自由飞翔的蝴蝶那样快乐。

没有几天你就离开了这座城市,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走得决绝彻底。只是你怎么也不知道这么多年来,有一只蝴蝶只愿意为你所停留,哪怕是飞蛾扑火。

第十二章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她想起书上的一句话:我们最大的敌人,不是第三者,而是岁月……



如果你在四年前的11月15日早晨的六点从F路十三号的那个唱片店前经过,你会看到一个看起来十分狼狈的女孩。因为她起得实在是早,5点半就从家里偷跑出来,脸没洗,头发也没梳,在头上蓬蓬勃勃的,像是一团海藻。她挎着一个大大的土黄色帆布背包,背包的带子把她的外罩勒出好几个大褶皱,她并没有注意到这些,因为她正等着买张学友演唱会的门票。其实她不怎么喜欢张学友的,她觉得张学友的声音太苍凉,不是她这般青葱的年纪应该喜欢的。你看到的这个女孩叫宋筱,她是为曹俊出来排队的,那个曹俊现在应该还待在病房里吧。

宋筱摸一摸冻得几乎失去知觉的脸,想起曹俊的笑来。曹俊的笑容多么好看,让她想起阳光下向日葵金灿灿的样子。想着想着,宋筱就开始笑起来,也就忘记了寒冷。

宋筱想她一定要买到张学友演唱会的门票,他太喜欢张学友了,为此他忍饥挨饿攒了很久的钱。更何况,曹俊要买两张票,他要和她一起看张学友的演唱会。

宋筱一直是站在最前面的,但是她从幻想中闪将出来的时候,她正在被人狠狠地往后挤。天呀,宋筱惊呼,那千军万马的人群,都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呀。

宋筱真的想象不到喜欢张学友的人竟会这样多。她拼命地往前挤,无奈身体瘦,个子又矮,势单力薄,她哪里是那帮疯狂fans的对手,并且她还在被不断地挤到后面去。宋筱急得就要哭了。

但是没人注意到她,她在涌动的人山人海里像株柔弱的水草,飘来荡去。忽然你发现这株水草不见了,她被人挤倒了。

她的眼泪开始啪嗒啪嗒地往下掉,她真的没力气挤到前面去了,她是买不成张学友演唱会的门票了。她就蹲在地上哭起来,她看到无数的腿从她身边挤过去,她的心在那一刻几近绝望。

后来有人拉起了这个沮丧的女孩,他的手大而有力,一下子就把她提了起来。宋筱的脸上还挂着泪珠,看着面前的人高峻挺拔的样子。他说,被摔疼了吧?接着他伸出手来,说,你好,我叫谢炀。



11月18日,某体育馆里人山人海,数以千计的荧光棒像是天上闪烁的星星。张学友在台上深情款款地唱,“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在十七岁的初恋第一次约会,男孩为了她彻夜排队,半年的积蓄买了门票一对”……宋筱和曹俊静静地坐在台下,她听得出神,她没想到张学友的歌竟然会这么好听。

她的右手挽着曹俊的胳膊,因为病还没好,曹俊早早就穿上了羽绒服,并且脖子里还围着宋筱为他织的蹩脚的红围巾。他坐下来显得很臃肿,像是一个圣诞老人。宋筱忍不住偷笑,但又不忍打搅他,他听得多么认真。

他们坐在台下。台上光怪陆离,恍若隔世,那些让人怀念的老歌啊让时光就那么静静地倒退。宋筱想,时间若是停在这一刻,那该多好。

他们听完演唱会出来的时候,看见了谢炀。他上前打招呼,宋筱还紧紧挽着曹俊的胳膊,显出一副甜蜜满足的样子。

宋筱说,看见了吗,曹俊,我说的就是他,是他卖给我们的票,并且没有多收我们一分钱呢。曹俊向谢炀淡淡地笑了笑,就离开了。宋筱回过头看见谢炀还站在那里,脸上洒满阳光。看见宋筱回头看他,谢炀刚刚收拢的笑容又舒展开来。他轻轻地扬了扬手,算是说了再见。

宋筱一直不是那种爱好打扮的女生,即使不像前面所说的有赶时间的事,她也不会特别在意自己的外表。她经常清汤挂面地出去,头发蓬蓬的,耳朵里塞着耳机。她也喜欢听音乐,但她只听王菲和小红莓,她在曹俊生日的时候轻轻地唱给曹俊听。

I realize this is my perfect day,hope you never grow old……

但是曹俊看着她说,宋筱你不要这样孩子气好不好?

宋筱想起她和曹俊的初遇。是她刚上大一的时候,算算也有三个年头了,曹俊比她高一届,他是学校大地诗社的社长,宋筱能一字不落地背出他所有的诗。他的语言很美,把情窦初开的宋筱迷得晕头转向。

因此在大地诗社纳新的时候,宋筱第一个去报了名。她在面试的时候轻松地背出了曹俊写的一首诗,还提出了她自己的修改意见,结果她就顺利通过了。

那天宋筱端了饭盒和曹俊坐在一起吃饭,后来便天天坐到一起。

其实曹俊和宋筱的关系一直这样若即若离的,宋筱一直喜欢曹俊,但是他们之间总像是缺少一点什么东西维系,由不得他们接近,或者自始至终他们都不该走到一起。



曹俊终于在第二年的情人节背着她送人玫瑰,宋筱知道了也仅仅是一笑了之,仿佛与己无关。甚至宋筱想,曹俊一定是得了一种很严重很严重的病,不忍心告诉她,所以随便编了个搪塞她的借口。

然后把悲伤留给自己,一个人被病痛纠缠。

宋筱总是这般富有想象力,她甚至被自己所编造的情节所打动。她麻木地生活着,仿佛那真是值得她去相信的理由。

宋筱开始变得形单影只。周末的时候看不到曹俊就自己去了学校的礼堂,那里有一场演出。她坐在后面,演出还没有开始,舞台上垂着长长的布帘,只有背景音乐轻轻在响。后来幕布缓缓揭开,主持人报出谢炀的名字。紧接着灯光忽然间暗了下去,只有一团暖暖的橘红色映照在走出来的谢炀的脸上。

谢炀多么光芒四射。穿一条性感的皮裤,黑色的T恤,斜抱着一把吉他,他开始轻轻地唱: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在二十五岁恋爱是风光明媚,男朋友背着她送人玫瑰,她不听电话夜夜听歌不睡……她听着听着眼角就湿起来,她想起那场张学友的演唱会,她为他去排队的时候,差一点和街上的大奔当众亲吻,他却面无表情地坐在她的身边没有半点感激之情。

谢炀谢场后舞台的灯亮起来,宋筱看见曹俊就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他脸朝身边的女孩,笑得多么温暖呵。可是他的面孔怎么变得那么模糊呢,她不敢去揉自己的眼睛,她怕会揉出泪来。

她缓缓地别过头去,脸颊被舞台上的灯光打湿。

后来有人拍了拍她的肩,她转过身,看见谢炀的脸。

我请你看王菲的演唱会啊。谢炀冲着她笑。

她不明白谢炀怎么会那么轻易地弄到那么多演唱会的门票,或者本来他就是一个票贩子。谢炀说你去不去呢?你不是说过自己喜欢王菲的么?

宋筱开始去想,她什么时候告诉过谢炀她喜欢王菲。想来想去也只有他们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她被人挤倒摔肿了膝盖,她被谢炀拉起来,她看着海报上张学友的笑容说,该死的张学友,我其实不爱听你的歌。

她和谢炀去看王菲的演唱会,王菲站在一个高高的台子上,头上插一根长长的彩翎,她在唱:有人在吗?有人来找。我说你好,你说打扰。



谢炀说,宋筱,你真的想不起来我的样子了么?他说我以前是叫谢杨,杨树的杨。宋筱还是摇了摇头。

谢炀说我那个时候个子很矮,坐在第一排的位置上。你的作文总是被老师当做范文来读,我特别喜欢你写的作文,而我的作文又是那么差。

宋筱认识曹俊以后就开始写东西。因为曹俊身体不好,宋筱怕累坏他,那段时间宋筱的文字上了全国的各大期刊,但是署名都是曹俊。曹俊感激她,说宋筱等我病好了,我请你去看张学友的演唱会。其实她多么想告诉他其实她更喜欢王菲,可是她只是笑了笑说好啊,我替你去排队。

宋筱常说不用在意这到底是谁写的,曹俊,我们的文字那么像,可能我们上辈子就原本是一个人,只因犯了错,被上帝惩罚,继而把我们的灵魂一分为二,放到相隔遥遥的两个城市里。所以我们一直在寻找我们的另一半,现在寻找到了,又何必在乎你我呢。

她发现曹俊看她的眼光充满感激,她就很欣慰。宋筱常想,能做一个爱的枪手,那又有什么不好的?

只是,只是现在一切都变了。

后来宋筱不再用曹俊这个笔名,她的名字开始频频见于各大杂志。曹俊开始来找她,说其实他心里一直都是有她的,不然也不会和她一起去看张学友的演唱会。曹俊说,宋筱,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

宋筱望着他,发现他变得如此陌生。这怎么会是陪伴了她三年多的曹俊的脸?

最终她淡淡地说了句:曹俊,你别让我看不起你。

但是他转身以后,宋筱的眼又变得红起来。

宋筱正想这些的时候谢炀碰了碰她的胳膊,说,你倒是看哪,你总是在走神。

宋筱看见王菲已经走下了高台并且换了衣服还打上了黑色的眼影,她在缓缓地唱着:你眼睛红了,我的天灰了。



谢炀对宋筱真的很好。其实宋筱一直都在想,也许她要的,只是有个人能够陪着她一直走下去,过细水长流的日子,就已足够。

19岁到22岁,短短的岁月却让她明白了太多人生的道理。

谢炀说其实他并不是票贩子,他们的巧合是他一手设计的。他的钱都是他打零工挣下来的,他喜欢她那么多年,也只是希望她会好,而不是只去在意在她身边的是不是他自己。

能够给喜欢的人幸福,对自己来说也是件幸福的事吧!

后来宋筱考上了北京一所大学的研究生,而谢炀毕业后也跟随她去了北京,并顺利地进入一家前景看好的企业。

他的社交能力一向很好。他一直很上进很努力。

只是宋筱发现谢炀并不是她想象的样子,他变得八面玲珑,每天都在忙忙碌碌,让她捉摸不透。

她无奈地看着他们之间的间隙越来越大,却又无能为力。她想起书上的一句话:我们最大的敌人,不是第三者,而是岁月。

她想岁月可真是伤人的东西。

后来张学友在北京开演唱会,宋筱托朋友买了两张票,让谢炀陪着她去看。张学友还是老样子,宋筱看见他像是看见了自己一个老朋友。

他依然唱起了那首老歌:……岁月在听我们唱无怨无悔,在掌声里唱到自己流泪……身边的男人早已渐渐入睡……她回过头看见谢炀真的是睡着了,斜斜地歪在座位上,很疲惫的样子,她把自己的风衣披到他的身上。

后来宋筱结婚了,新郎当然是谢炀。

后来的后来,宋筱接到过曹俊的一个电话,响了很久,当她决定接时,电话已经挂断了。

再后来的一次大学的同学聚会上,同学告诉她曹俊已经走了,永远地走了。她的心一震,她想到她以前的那个假设,眼睛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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