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之风流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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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之风流驸马-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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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小兄弟赶紧跑吧,跑慢了占不了好位置啊。我可是跟你说啊,这个杀人啊,那可比杀猪有意思多了。不跟你说了,我得赶紧跑呢。”

陈凝之想打人。这都他妈什么逻辑?比杀猪好看?有这么比的吗?怪不得《易经》里面说“民日用而不知其理,是谓道也”,老子累死累活给你们解决了凤阳一霸,感情就给你们当杀猪耍猴看了?常遇春看出他心中的不快,于是说:“冰至啊,你看今天跑了一天,这天色将晚,恐怕吴大人都已经等不及了。”

到了刑场,吴知府把陈凝之让道观刑台正中坐了,小声道:“大人,天色已晚,咱们快点执行吧。”

陈凝之点了点头,只见朱氏父子在囚车里站着,跟死猪一样。刑场周围水泄不通,黑压压的全是人。下面有二十个平方米的空地上,先是用河里的细沙铺地,再用生石灰粉洒上,一片纯白。陈凝之拿起一个刑签儿扔到地上:“朱尾巴,假传圣旨,冒充皇亲,横行乡里,按律当斩。今无须上报,处以腰斩,立即执行!”

两个衙役把朱尾巴从囚车里拖出来扔到那片空地上,一个踩住双腿,另一个踩住头,让他不得动弹。刽子手往屠刀上喷了一口烈酒,大踏步而来,一刀在朱尾巴腰窝子上砍将下去,朱尾巴顿时杀猪般嚎叫起来。这个腰斩之刑其实自古有之,家属给刽子手和观刑的官员塞点钱,刽子手就会一刀往后心窝砍去,一刀致命,少受很多苦。朱尾巴显然没有这种待遇,刽子手选的是屁股靠上一点的位置,还故意一点一点的砍,足足砍了二十几刀才堪堪把朱尾巴砍成两截。在这个过程中朱尾巴就没停止过哀嚎,到后来声音变得跟拿着瓦片在铁皮上面刮一样难听——不过本来就不怎么好听,换谁也不可能在腰斩的时候还能叫的跟A片儿里面的女主角儿一样的抑扬顿挫。

鲜血溅了满地,在一大片的纯白上面,有一小片儿触目惊心的红。朱尾巴却是还没死,依然嚎叫着乱爬,在他身后和两条腿之间留下一条很粗很浓重的血线,肠子等内脏也在他乱爬的过程中拖了一地。直到体内的鲜血流干,朱尾巴才圆睁着两只恐怖的眼球死去。陈凝之看得冷汗直下,手足冰凉,可是旁边的百姓们叫好声却是一浪高过一浪,这让陈凝之对古代老百姓的看客心理大是鄙夷。忍住快要吐出来的冲动,挥了挥手:“弄走弄走,换朱四吧。”

这会儿陈凝之算是知道为什么铺上细沙洒上白灰了,把朱尾巴的尸体往一辆大车上一扔,几把大铁锹挥动之下,血迹连同沙子和白灰全都消失了个干干净净,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陈凝之侧头问吴知府:“吴大人,这个朱四就不要腰斩了吧?”

吴知府大点其头:“大人所言甚是。两次同样的表演,大伙儿看着不那么带劲儿啊,下官建议给朱四来个活埋,还望大人定夺。”

陈凝之惊讶道:“What?这个朱四欺男霸女,比他爹有过之而无不及,才给个活埋啊,这也太便宜他了吧?”你想啊,手脚一捆,挖个坑儿往里一推,后边把土填上,这起不到惩罚烦人和告诫百姓的作用啊。

第六十五章 活埋

“大人,活埋是很重的惩罚了,比腰斩厉害多了啊。”吴知府看陈凝之好似还嫌活埋太轻了,觉得很是奇怪,再重可就是千刀万剐了。

陈凝之疑惑道:“What?比腰斩还要重?你不骗我?”

吴知府施礼道:“大人说笑了,下官哪儿敢啊。”说着瞟了一眼常遇春,说道:“活埋已经很重了,要不就凌迟?”

常遇春知道吴知府是在向自己求救,虽然很不喜欢这个家伙,但是眼见着时间越来越晚,再说也不能真的凌迟吧,那家伙,一千刀下来,打着灯笼也等不及啊。于是说:“是啊,活埋的确是很重的了,相信能够让凤阳的百姓们看得过瘾。”

瞧瞧,人家常遇春多会说话,拿老百姓说事儿,就是容易打动这位一心为民着想的钦差大人,虽然别人都认为他是个好色之徒。吴知府眼神怯怯地望着陈凝之,一副等待下文的样子。陈凝之也不再犹豫,拿起一根刑签儿扔出:“朱四,凤阳恶霸,欺男霸女,恶贯满盈,按律当处以极刑。今以利国利民计,特判处其活埋之刑,立即执行!”

接下来的一幕让陈凝之很多年以后都会在噩梦中重现,要是知道活埋是这个样子,打死他也不会前去观看。

看着几个汉子卷裤子捋袖拿着铁锹挖地的样子,陈凝之左右看了看,见到常遇春跟吴知府都没有意外,心想所谓的活埋还不是这个样子?挖个坑儿,把人一推,土掩上,使人窒息而亡,这有什么?堪堪挖了一人深的细长坑,一辆大车运来一车子沙子,倒是让陈凝之开了眼。怎么着,准备用沙子填埋啊,那家伙松软的程度,能不能闷死人还在两可之间。另一辆车上拉了几袋大米让他迷惑起来,怎么还让他吃饱再说啊?

一个剃头的师傅拿着锋利的剃刀给朱四剃了个油光锃亮的脑壳儿,两个衙皂把他往坑里一推,扶着肩膀不让他倒下去,另外三个人开始往坑里填沙土。最后沙子填满,又拿脚踩实了,这时候朱四肩膀以上的位置还留在沙子上边。陈凝之大骂:“娘希匹,这狗屁啊?这还是活埋吗,连脖子跟肩膀都还露在外边呢,这能死人?”

吴知府很无奈的看了看常遇春,示意他来说。常遇春道:“别急,接着看。”

陈凝之素来对常遇春很是敬仰,虽然没能真的娶到他女儿,不过古人对这个似乎看得很重,目前所有人都已经把他陈凝之看成了常遇春的女婿了。

搬来两口大水缸,把那几袋大米倒进去,用一根大木棒搅了一会儿,开始用水桶舀起淘米水,很仔细地一点一点往沙子上浇下去。这个就是世界上最早的混凝土了,沙子配上淘米水,越来越紧,最后就会板结起来。这个很容易看出来,因为朱四从开始的大声哭喊到最后的发不出声,由于心脏以上的位置压力比较低,全身血液全都集中在头上,脸色转成酱紫色,头上血管暴戾凸起,最后脸皮开始油光闪亮起来,皮肤好似成了透明的薄薄一层,眼球由于血压的升高不住的朝外鼓起,几乎整个眼白都暴露在空气之中,几欲夺眶而出。

吴知府小声提醒陈凝之:“大人,差不多了,行刑吧。”

陈凝之吓了一跳,什么,这还没行刑啊,合着这些都是前奏?机械地喊道:“开始动刑!”

刚才实施腰斩的那个刽子手走了出来,没用刚才的那把大砍刀,一伸手,袖子里滑出来一个小巧玲珑的小刀,后边带个小刀柄儿,越往前刀身越宽,到尽头处向上一弯,还带了个倒刺儿。拿起小刀往自己头发里面抹了抹,蹲到朱四前面,先是向陈凝之几位点了下头,以示尊敬。然后拿着小刀在朱四百会穴左近的一根大血管上轻轻一拉。顿时,憋紧了的血压瞬间得到释放,极细的一根血柱向上喷起足足有一丈余,达到顶端处朝四周散了开来,成为细小的血珠子漫天飘落。刽子手又是刷刷几刀,朱四的脑袋瞬间变成了一个莲喷头,朝四面八方喷洒着血液。血柱越来越低,最后变成流动的溪流,顺着朱四的脸庞流淌,直到,再也没有一滴血液流出。这个时候朱四的脸已经变成了苍白色,胖胖的脸颊如同被抽走了水分一般,松垮垮的面皮塌着。几个衙役一把拉出朱四的尸体,整个变成了如同木乃伊一般的干尸,周围地面上一片暗红——那是干涸的血液。

陈凝之实在是忍受不住,张口狂吐起来。太恶心了,哥会一直做噩梦的,这个朱四,死了也得恶心我!吴知府和常遇春扶着吐得直不起腰的陈凝之坐上吴知府的官轿,拉回了县衙,还找了郎中给瞧了瞧。

躺在病床上,额头上盖了方热毛巾,还真是有点病号的意思。忽听得外边叫喊声阵阵,渐渐地闹到了陈凝之所住的院子里。陈凝之问旁边伺候的丫头:“去看看怎么回事。”

丫头出去一会儿,回来道:“大人,外边有个叫丁三儿的在闹事,已经被知府大人轰出去了,大人尽管安心养病便是。”

陈凝之一骨碌从床上翻下来,养什么病啊,哥又没病。“丁三儿?他有什么事?怎么会闹到我这里来,是不是找我的?我这就去找吴大人,问个清楚。”

第六十六章 母爱

“大人,我真的是要见钦差大人,请知府大人通融一下吧,小人在这里给您磕头了!”

吴知府丝毫不为所动:“哪儿凉快上哪儿呆着去!钦差大人什么身份,岂能是说见就见的?就是本官我要见,还得提前打声招呼,在大人方便的时候见上那么一面,就凭你?你什么身份啊,也不撒泡尿自己照照,什么德行?”

“我有那么不近人情吗?”陈凝之从后院走了过来,“本官奉了皇命,就是到处体察民情的,岂能整天窝在官衙里?吴大人,我们要与时俱进嘛,是不是这么说的?”

吴知府连忙道:“是是是,大人教训的对!这个丁三儿一直在这里吵吵要见大人,我看大人身染贵恙,怕不太方便,就没让他进去。”

陈凝之挥手道:“行了,这里没你什么事儿了,我跟丁三儿说说话。”

“是大人!下官就在前面屋子里,有事您吩咐一声,下官定当竭尽全力去办。”说完拿眼斜了丁三儿一下,转身去了。

陈凝之对丁三儿说道:“别跪着了,你比我年龄还大,这么着不舒服。现在你见到我了,有什么事可以说了吧?”

丁三儿顿时磕头不断,口中说着:“小人本来难逃一死,幸得大人解救小人于危难,大人对小人恩同再造,定当结草衔环以报!”

陈凝之大是惊奇:“你一个卖咸菜的欧巴桑,居然能说出这么有学问的话?”

丁三儿道:“禀大人,小人家严颇识得几个字,打小儿言传身教,小人因此上习得些皮毛。小人愿追随大人左右,以报大人救命之恩!”

陈凝之上前搀起丁三儿:“你的这位母亲,实是有孟母之仁,本官倒要见识一下。再者,你就是想追随我,也得回家把你老娘接出来吧?”

陈凝之,常遇春,丁三儿三人并辔出了凤阳城往东而去,吴知府站在城门处相送。“一去二三里,山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大人,下官这首诗做得如何啊?”吴知府恬不知耻的将这首诗的版权据为己有。

陈凝之大笑道:“吴大人真是才思敏捷,少有人敌啊,本官送你两句诗来形容你的文采:但遇感伤处,文思如尿崩。望其勉之,哈哈哈!我们走!”

三人大笑着策鞭绝尘而去,剩下吴知府一干人等在那里细细思量钦差大人那句颇有玄机的诗句。

一路上,丁三儿向陈凝之诉说着自己母亲的种种事迹:“我们所在的村庄,叫做蔡家村。村里的人都是姓蔡,我爹本是蔡家村里面种地的好手,家里有三十亩良田,还有十七亩薄田,我爹都打理得井井有条。我娘家里原本是个大户,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不幸遭了大难,全家死伤过半,家财尽失。可怜我娘本是大小姐的身份,最后只得嫁了我爹这个种地的庄稼把式。

“我娘刚嫁过来的时候,全村的人都来庆贺,村里的族长说这是嫁过来的金凤凰,要我爹好好相待,不可怠慢了。我爹能娶到我娘这样的媳妇儿,也是高兴得整天乐呵呵的,就连下地干活儿都有使不完的力气。我娘操持家里的活计,做饭洗衣,无不干脆利落,并没有一丝一毫大小姐的脾气。村里都说,我爹我娘给大家伙儿树了个好榜样。

“可是好景不长,一切都因为那一天而变了。我娘说,那天是个很热很热的天气,火盆也似的大太阳直直地悬挂在天上,地上跟下了火一样的烧得慌。我娘像往常一样前去村首的水塘子边上浣洗衣服,不料却碰上了前来抢麦子的山匪。”

陈凝之看了看常遇春,常遇春摇头道:“看我干什么,我的手下从来都是不干这些事情的。我们都是去抢大户,普通老百姓我们向来秋毫无犯。”陈凝之道:“非也!你们去抢大户,大户就只能加重佃户的租金,这不还是变相地抢了老百姓的粮食?”常遇春张了张嘴,叹了口气,并没有说话,只听丁三儿接着说道:“那伙儿山匪异常凶悍,到了村子里,看到收来的麦子就装,胆小的都躲得远远地,胆大的也只能干看着。他们抢完了粮食,在村头碰见了我娘,就…就…。呜呜…”

陈凝之用脚趾头也能猜出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丁三儿的母亲是大小姐出身,皮细肉嫩,又是极标志的人,这山匪见了那还不跟猫儿闻见腥味儿似的。陈凝之默默无语,只是拍了拍丁三儿的肩膀。丁三儿稳定了一下情绪,接着说道:“最让人气愤的是,那伙儿山匪行凶的时候,村里的人全都站得远远地观看,无一人上前相助。而当那伙儿山匪走了以后,却都出来说我娘是个不祥之人,是个被山匪糟蹋了的婊子。我爹受不了打击,一声不吭离家而去,杳无音讯。他们却还是不放过我娘,要把我娘赶出村子。我娘把三十亩良田给了他们,才算是保得了一席之地,就只靠着那十几亩薄田度日。日子久了,我娘的手变成了枯木一般,脸上也满面风霜。这么一个妇道人家,家里家外的一个人操持,没有人可怜,没有人帮忙。

“到后来,我娘生下了我。村里的族长带人跑到我家,说我是个山匪种下来的野种,要把我烧死,永绝后患。我娘当然不肯,说在那伙儿山匪到来之前就已经怀上了我,是正宗的蔡家根。他们不听,只是死死相逼。我娘无奈,只好再次妥协,把祖宅让了出来。可怜我们孤儿寡母,在我娘本该坐月子的时候被赶出了家门,在村外结了个茅草屋,勉强遮些风雨。

“我娘说,她好些次都想一死了之,可是她舍不得我,也怕我爹留下来的苗保不住。由于月子里过于劳累,我娘落了一身月子病,尤其是碰上天冷天热,刮风下雨的,就浑身疼个不住。后来我懂事了,我娘就教我识字,给我讲好多故事。村里的孩子们都欺负我,骂我是山匪野种,我娘只好天天将我关在家里不敢出门。每次我忍不住贪玩儿溜出家去,被村里的孩子们打骂,回家后我娘就搂着我哭上半天。我娘说,长大了要出人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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