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宠若惊:坏小子,别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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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宠若惊:坏小子,别这样- 第1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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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猗猗在欧陆生活多年,欧陆各种语言都熟练。她便用英语、法语、德语,向安迪详细地介绍了一下“走狗”这个词儿的含义。

    “我们中国还有句话叫: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安迪先生,切莫以只身为一只走狗而自豪,因为等你的用途尽了,你就会死得很惨。”

    “你,你们!”安迪大怒,劈手将手中酒杯摔碎在地!

    沫蝉呲出犬齿,伸手向安迪竖起中指,“安迪前辈,你死定了!”

    沫蝉从不称安迪为“前辈”,这是第一次。而安迪也听懂了,沫蝉这样称谓的目的,就死向他发起了挑战!

    吸血鬼家族中有自己的规矩,强大的晚辈可以向前辈挑战,如果能够成功打败甚至杀掉前辈,便能借此进阶。

    安迪便凝着沫蝉冷笑,“就凭你,也配?”

    沫蝉低低而笑,“我就怕你根本就不敢应战。”

    威廉和路易斯都皱眉,过来阻拦。

    安迪怒火更盛,振臂推开他们两人,“你们为什么要拦着我!难道,你们都觉得我还没有能力战胜这样一个软弱的东方女人?”

    “够了!”乔治出言喝止,“怎么对尊贵的客人这样无礼!”

    妖精也远远瞄着猗猗跟沫蝉的一唱一和,便缓缓一笑,“不是安迪无礼,而是在他眼里,是我的猗猗粗俗如村妇吧?”

    “殿下切勿这样说。”

    乔治起身,走到安迪面前,扬手便又是一个耳光,“安迪,不要一而再、再而三挑战我的规矩!”

    安迪不敢再顶嘴,却狠狠瞪住沫蝉。

    沫蝉捏着猗猗的手退到一边。猗猗依旧小天使一样地笑,凑在沫蝉耳边嬉笑,“你不怕,我就不怕。”

    猗猗玩够了,扭头朝妖精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妖精便笑了,起身告辞,“乔治抱歉,我的猗猗该睡午觉了。”

    猗猗顺便拖住沫蝉的手,“乔治爵爷,我跟沫蝉难得一见投机,我想要沫蝉陪我下午去逛街。乔治爵爷放不放人呢?”

    乔治只能陪着笑,“自然。”

    妖精和猗猗带着沫蝉上了车,驶离静安别墅,猗猗这才朝沫蝉一笑,“安迪今晚一定会来找你报仇。”

    “我会等着他的。”沫蝉淡淡一笑。继而才真诚向猗猗,“多谢你带我离开。不然,我还要想点法子才能离开。”

    猗猗点头,“就是有人担心你可能进去容易离开难,才来拜托我们啊。”

    沫蝉一怔,“是他?”

    猗猗叹了口气,“黑狼好酷哦,不过白狼更迷人……沫蝉你要多为难才能选得出呢?”

    沫蝉脸一红,“其实一点都不难。因为我从始至终,只对一个人动情。所以不会两难。”

    猗猗笑起来,“真好。”俏皮地睨了一眼坐在副驾驶的妖精,“跟我一样!”

    那坐在副驾驶的男子,终微不可查地,悄然,挑了挑唇。

    。

    夜色弥漫,沫蝉特地约了纨素一起出来吃饭。

    两人坐在餐厅靠窗的位置。整片的大玻璃窗,将两人身影泄露无疑。

    纨素仿佛对这个位子有些许的不适应,几次下意识望向窗外走过的人影,良久才笑,“沫蝉你怎么了?今晚怎么想要请我吃饭?”

    沫蝉叹了口气,“其实一直想找个机会跟你好好聊聊。在公司不方便,人多眼杂;可是就眼睁睁看着咱们俩生分了,我心里不好受。”

    “瞧你说的。”纨素喝了口茶,“没那么严重。”

    “纨素,你别说谎。”沫蝉静静望着纨素。

    纨素尴尬笑了笑,垂下脸去,“坦白说,我也是女人,也是小心眼。看见你跟琉森在一起,我做不到一点都不难受;那天在警局,结果又看见你跟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沫蝉,我在心里也给你找过千百个理由解释,可是我真的有点恨你了。”

    “琉森在他的领域是天才,可是也许他在日常生活中是有些木讷的。他也许还没发现你在外头有人,可是你却不该这么欺负他。”

    “我明白。”沫蝉低头认罪,“所以我才一直想跟你吃顿饭,听你教训我一顿,我心里才能好受些。”

    纨素叹口气,“沫蝉,做个选择吧:是要琉森,还是要那个人?”

    沫蝉皱眉,却忽地话题一转,“纨素,你是《探秘》的资深读者了,对于一些奇异事情的经验和见解比我深许多——我请教你件事:纨素你知道招魂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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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血雾迷城(11日第一更)

    双11,拿什么奉献给乃们?加更吧!——1万5,分成三更】

    “招魂幡?”

    纨素面上平静无波,“是知道的,《探秘》早年的文章里也论及过。睍莼璩晓民间招魂是有传统的,几千年前就开始了。那时候主要是因为战乱频仍、交通不便,战士或者旅人客死他乡,没办法回乡安葬,于是家人便想办法招魂,让亡者魂兮归来。”

    “不过近几年倒是不见此类文章了,民间似乎也极少有用的。沫蝉你怎么会突然提起这个?”

    “是这样哦。”沫蝉点头微笑,“招魂幡真的有用么?辂”

    纨素静静回望她,“具体情形,只有真正施行过的人才知道。”

    沫蝉却笑,“我想是有作用的。否则在那漫长的几千年时光里,人们为何还要一直施行?”

    纨素耸肩,“那我就不知道了。姊”

    “谢谢你纨素,我还有点事,先走一步了。”

    沫蝉起身结账,走出大门去。天上又飘落了雪,纷纷扬扬的雪花将街上的人潮车流都遮掩得朦胧。沫蝉却早已看见,对面的街灯昏黄的光晕里,立着眸色阴冷的安迪。

    沫蝉迎着安迪走过去,迎着他的目光。

    特地寻了视野那样开阔的大玻璃窗边的位置,就是想让安迪看见她,也看见纨素。

    于是这一刻,安迪对她表露出的任何凶光她都不在乎,她只想看清安迪是否对纨素有任何的表情变化。

    “没有这么巧吧?”沫蝉立定在安迪面前,高高仰起头。

    “你说呢?”安迪一脸戾色。

    “跟我来。”沫蝉淡漠而笑,便率先转头离去。

    。

    城市郊外,大片旷野。

    远处,城市星星点点的灯光都倒映在海面上,仿佛水中又浮起一座城市。

    腥重的海风粘腻地吹来,裹着人的身子、发丝,湿重不去。

    沫蝉冷笑回眸,“就在这里吧。”

    安迪一路走来,也小心查看地形,开动一切感官,小心从空气中吸收信息,判断周围是否有沫蝉的帮手。

    一个夏沫蝉不算什么,可是如果同时再埋伏下几个人狼,他也未必能全身而退。

    沫蝉看见了便笑,“血族有血族的规矩,晚辈对长辈的挑战必得是单打独斗,不能有人助力的。否则就算赢了,也不算赢,甚至要招致惩罚。这个规矩我还是懂的,安迪前辈不必这么小心翼翼了。”

    安迪不敢掉以轻心,“你真的单枪匹马地来?你的那些人狼喽啰又怎么肯让你一个人来面对我?”

    沫蝉转动手腕一笑,“你错了。我是想赢了,可是却也不想让自己杀戮的血腥模样被最在乎的人看见。”沫蝉叹了口气,“我想你当年刚刚变身成为吸血鬼的时候,狩猎人类吸血的时候,也一定不希望自己心爱的姑娘,以及父母双亲看见吧?”

    安迪怔了下,随即点头,“好,那你就单独来受死吧!”

    沫蝉说不紧张是假的,她提了一口气,攥紧了指尖。

    她没说谎。她今晚的确是独自来会安迪,没有告诉莫邪。

    自从喝下乔治的血,她也开始觉悟到自己的变化。她知道自己开始变快变强,她知道此时的自己已经不再是从前的自己——她也惶惑,她的变化究竟是因为加入了吸血鬼的力量的缘故,还是因为吸血鬼的血液激荡出她自己身子内部的变化,从而……唤醒了舞雩的魂魄?

    她变强的原因和结果,是会让她成为升级版的夏沫蝉,还是越来越成为另一个舞雩?

    还有,此时的她,究竟有多强?

    于是单挑安迪,拿一只能力中档的吸血鬼来当试金石,当是个不错的法子。

    想到这里,沫蝉的心便一定。

    “安迪前辈,得罪了。”

    沫蝉用东方礼仪向安迪一抱拳,下一秒便猱身而上,向安迪奔袭而上!

    海风猎猎,湿重的空气裹着城市的灯影,若有若无,似远似近。可是那些早已都是遥不可及,近在咫尺的只是那吸血鬼周身的杀气。

    只一瞬之间,沫蝉已经到了安迪近前,而安迪也纵身迎了上来,两人的手撞击到了一起!

    很害怕,可是说也奇妙,当攻击的手撞在一起,首先被击碎的反而是自己的害怕。

    因为心里再明白不过,这一刻再害怕也没有用,没有了后退的余地,只能冲向前,将全部的注意力都迎向这正面而来的攻击!

    心无旁骛,可是沫蝉脑海中却还是自行展开了一副画卷:

    碧蓝高天、苍翠大地之间,如黑云一般聚集起两个巨大的阵营。一方是胆怯却还是死死攥紧了手中棍棒弓箭的人类,而另一方则是各种人头马面的邪魅外道。

    倘若两个阵营自行混战起来,早已退化尽了野性本。能、而将大部分智力都耗费在朝堂、商场、邻里纷争里的人类,根本就不是那些悍武的妖兽们的对手,只能任凭宰割,甚至生吞活剥……

    可是这样的惨状却没有发生,因为在两个阵营中间还隔着一道间隔。就在那狭窄的地带,有一个红衣的身影立在人类阵营之前。衣袂猎猎,宛如火光燃烧,以她一己之力震慑住对方所有,让它们不敢近前!

    而那些满眼惊恐的人类,之所以没有临阵逃脱,之所以耐着恐惧却依旧守在阵地前的原因,也都是因为那红衣的女子。她的存在,给了他们精神上的信仰和力量,他们愿意跟从者她,去做看似不可能的拼死一搏!

    沫蝉听见自己灵魂深处的轻轻叹息——其实她真的想问问,那个红衣的女子舞雩她,在那样的情形下,是否也害怕?

    她的存在给了人类以鼓舞和信念,那么支撑着她、给了她鼓舞和信念的力量,又是什么?

    没有机会问,但是沫蝉却告诉自己——舞雩当年能做到的,夏沫蝉你也一定能做到!

    她面对如黑云一般压来的那么多妖兽,都能挺直脊梁;那么你夏沫蝉只对着一个吸血鬼,便更不能害怕!

    说时迟那时快,沫蝉与安迪已经交战十数个回合。

    安迪因为自信,于是攻击都是直线向前,用力勇猛刚烈;沫蝉则仗着自己身子小,四肢柔软灵活,便灵巧钻行于安迪掌风之间。安迪原本以为打败沫蝉不过是小菜一碟,却几番不能得手,愈加焦躁;沫蝉则渐渐从容,宛如庖丁解牛,游走在缝隙之间,不停说话,“左边,右边?这回是后边!安迪前辈,看头顶!”

    说得轻松,实则沫蝉每一次都宛如行走在刀刃之上。每回堪堪避开,安迪的獠牙便已狠狠咬来……

    沫蝉一慌,眼看体力不济,而安迪血红的眼睛已经近到眼前!

    就在此时,海面上忽然起了雾。缥缈的雾气,从海面上横掠而来,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包绕住了两人。

    那白色的雾气,映着月光,恍惚看过去却又似是迷离月色倾天而降。

    安迪仿佛迷失在月色里,微微怔愣。

    只一瞬,却成了沫蝉唯一的机会!

    沫蝉没有被月色一般的迷雾困扰,她清楚地看见了安迪那一瞬间的失神,沫蝉敏捷掏出防狼电极,照着安迪心窝的位置,便狠狠击了下去!

    吸血鬼在这人间唯一离不开的便是血,而想要让血液循环起来,必得有心跳。而瞬间升高的电压能够让人的心脏骤然偷停,造成血液循环的阻滞……没有了血液供应的吸血鬼,不过是一具僵直的尸体。

    这个道理很浅显,与吸血鬼电影里要用木剑刺入吸血鬼的心脏,或者摘除吸血鬼的心脏是相同的道理——都是通过心脏的停止来阻断吸血鬼的血液供应;而且电击比刺心、挖心来得更简单易行。

    只不过现代的人们一直不敢相信自己创造的科技智慧,不敢相信普通的防身电击也有可能制服吸血鬼,非要用宗。教故事、神话传说里来找理论依据。

    安迪僵直倒地,沫蝉开心而笑,学着007的模样,再在电极端口上吹了口气……

    她不是生在千年之前的舞雩,她是活在现代社会的夏沫蝉。于是她不会迷信千年前的咒语,她只会相信和依赖人类现代的智慧。

    如果穿越真的可行,她不介意将来有机会穿越回千年前去,给舞雩送去一批现代的武器……嗯,相信那场战争会赢得更轻松。

    望着安迪那双不敢置信的眼睛,沫蝉冷笑,“真不好意思,你们吸血鬼依旧玩着几百年前的把戏,可是我们人类却一刻都没有停止进化的脚步。你们还在回忆冷兵器时代的荣光,而我们人类,哦,早就不依靠纯粹的体力了。”

    “你的速度再快,就算能比子弹还快,可是你依旧躲不过我们人类成千上万的子弹,更别说我们早有超音速的各种武器了。”

    沫蝉轻轻闭了闭眼睛,“不要试图再挑战人类。若论杀戮,这个地球上没有任何物种的能力比得上人类。”

    这不是光荣,却是不可争辩的现实。人类因为体力的短缺,因为内心始终难以远去的恐惧,为了“自卫”,将最尖端的智慧都用在了研究杀戮的武器上。

    这是进步,也是悲哀。

    那片缥缈如月色一般的雾气也渐渐散去,沫蝉嘬唇向寂空,“喵——呜!”

    雎鸠无声而来,一双眼瞳诡异竖起,一线金芒,“你竟然真的捉住这只吸血鬼了?真是让我惊讶。”

    “不是让你惊讶,是让你失望了。”沫蝉白了雎鸠一眼,“你原本想坐山观虎斗,我能捉住安迪更好,如果做不到的话,反而被安迪给咬死了,你也一样笑哈哈!”

    雎鸠没否认,只是呲了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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