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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飞逐字读完这条祝福,感觉心里特别暖,这种感觉从来没有发生过,甚至连何飞自己都认为自己疯了,堂堂一个男子汉这是干什么,人家是大学生,顶多20岁,自己呢,出生在山西农村,家境贫寒,他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他初中毕业就辍学了,后来当了兵,以来减轻家庭负担,二来可以赚点钱,每个月还能给家里寄点钱让弟弟妹妹好好读书,以后也上大学,当人才。
何飞在部队里干得很好,领导也很赏识他,短短一年时间,他就当了班长,虽然不算个大官,但对于一个没什么文化的新兵来说也是很大的认可。何飞今年21岁,但看上去很成熟,可能是因为天天风吹日晒的让皮肤的颜色变的很健康,显得很有阳刚气质。
何飞长这么大都没谈过恋爱,以前是因为家里穷,他有点自卑,在家的时候有人给他安排相亲他都拒绝了,虽然他家境贫寒,但他那张棱角分明的帅哥脸造就吸引了无数女孩。所以村里的很多女孩子不顾他的家境,不顾父母的反对,义无反顾的对他表示爱意,但他装作不知道,想都不想这个问题。不是他不想想,他也是个正常人,也有七情六欲,况且在他们那里的农村像他这么大男孩有很多都有孩子了,他有的时候也着急,但是他知道自己不能这辈子就这么过了,他要改变生活,他要对未来的妻子负责,他要出来闯,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何飞看着眼前这段祝福,还有下面的电话号码,有些犹豫,心里甚至有些波澜。他想给这个女孩子打电话,哪怕发条短信,但又不知道说些什么。他在想,自己是不是迷恋上了这个女孩,又一想,这简直是荒唐,自己是不是有病了,只当了人家半个月的教官,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疯了吧。况且何飞也不知道自己对这个女孩子是一个什么样的感觉,只是在军训的后一周里渐渐的习惯多看她几眼,看她在做什么,并不是监视她,而是关注她。她富有弧线的脸庞,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没有化妆都很卷翘,挺立的鼻梁,倔强的嘴唇总是在忍耐痛苦一般坚毅,那轮廓,让人不禁心生怜悯又不敢轻易靠近。她给人的感觉是坚强的,不容任何瑕疵,她是那么的美丽,甚至让人不敢多看一眼,生怕眼睛再也挪动不开。何飞曾经看着烈日下的她,脸上渗出一丝汗水,在阳光的折射下,那张动人的脸庞甚至发出七彩的光芒,让何飞的内心突然震撼的一颤,没想到他的生命中竟然有幸看到这样一位仙女般的女孩,而他又马上回到现实,他,只是他的教官,她的美丽不属于他,他只能奢求多看到她几次。
何飞终于鼓足勇气,拿出手机,几下了她的电话号码,但随即又收起了手机,他想,或许他一辈子都不会和她联系,但只要她的电话号码在他的手机里,就好像他们之间还有一丝联系,她并没有完全从他的生命里消失。
第五章 回忆
回到宿舍,丽华躺在床上,虽然很累,但还是久久不能入睡。中午和绵绵吃过午饭,本来说好回来好好睡个午觉,已经半个月没睡过午觉了,这种回归正常生活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好了。
但丽华心里仍然有些忐忑不安,好像刚刚的握手把她带回到了无底的深渊,这个和军人的握手,算是丽华生平的第一次握手,学生中不流行握手,丽华第一次握手,竟然是和自己的教官,一个高大的军人。当然,丽华不会因为握手这单纯的动作感到悸动,而是他,又是他,一个让丽华很痛很痛很痛的人。
很多思绪又一下子回到了丽华越躺越清醒的脑袋里,让丽华又一次忘记了身在何处,又一次痛……
……
……
那是高二的时候,学校分了文理科,理科排名前150名的被分在了两个理科快班,丽华对于学习这方面本来就不勤快,文科的成绩始终不是太高,所以把丽华的总成绩排名也拉了下来。这下分了文理科,丽华毫不犹豫的报了理科,而且轻轻松松进了理科快班,后来大家简称为理快。
其实丽华能进理快还是挺悬的,因为按照高一时候的所有科目总排名来看,丽华的平均名次在一百零几,万一理快只能容纳一百人,那丽华就被擦边球擦过去了。所以当时丽华还是很紧张的,因为去不了理快,丽华的自尊心是受不了的。好在天公作美,让丽华在手心捏了一把汗的同时还是如愿进到了理科快班。
刚搬去理快的那天,丽华跟刚入学那天一眼高兴,仿佛自己成为别人眼中的焦点,因为丽华所在的高中是省重点高中,丽华能在省重点高中里凭借自己的实力进入快班,肯定能让她激动一阵子,那是一种成功的喜悦。
分座位,认识新班主任,熟悉新同学,这一系列过程都在无声的随着日子逝去。理快为了保证公平性,会在每一次期末考试后重新按照排名来分班,也就是滚动制分班,排在理快后面的同学们如果不如普通班级的同学考的好就会被淘汰到普通班,普通班的同学就会来到快班来学习,这对普通班的成绩好的同学也是一种激励。于是在第一次考试之后,丽华的成绩稳坐在班级中间,重新分班的事情跟她也就没有关系了。但是这件事情还是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有的同学哭着离开快班,有的同学笑着走进快班。这一切对于十几岁的孩子来说或许有点残酷,但是后来丽华想起来,还是觉得很公平。因为不分快班的话,成绩好的学生很难学到更多的东西,课堂纪律也不如快班那么好。当然分了快班也有它的弊端,这确实伤害了一些同学的心,特别是那些没在快班的成绩相对要好一点的学生的心。但是毕竟利大于弊,这种制度就成熟的出现了。
从快班出去的同学通常被称为“下去了”,而从普通班进到快班的同学就自然而然的叫做“上来了”,而第一次考试“上来”的同学有一个坐在丽华的前面,是一个女生,叫韩思,有一个坐在丽华的后面,是一个男生,叫李俊。韩思和李俊原来是一个班的,他们比较熟,经常隔着中间的丽华“前后呼应”。
随着时间的推移,丽华仍旧进行着每日枯燥乏味的学习,对她来说,每天的起早、疲惫、刻苦、努力都是为了两年后能进入一个理想中的大学,至于将来学什么专业,从事什么职业她想都没想过,只想快点逃离这个艰苦的学习“牢笼”。
韩思是一个很可爱的女生,心肠也特别好,在接触一段时间以后,丽华和韩思成了很好的朋友,她们下了课总在一起讨论问题,慢慢成了无话不谈的密友。
就这样日复一日,学习的压力、未来的迷茫一直缠绕着这群十几岁的高中生。中国就是这样的教育体制,不管你有没有兴趣,就要学这些东西,除非你辍学不念了,那样的生活在丽华他们这群未来要走进高等学府的人看来更是没有什么前途可言。索性理智点,还是艰苦的熬上几年,接下来幸福生活就会拱手奉上了。
北方的冬天特别冷,还会下很厚很厚的雪,每到下雪,同学们就会暂时忘掉生活中的一切压力与烦恼,跟老师多磨一会,多要到一节体活课,跑到外面撒野。有的时候老师也会被恶搞一下,被同学们扔上几个雪球,运气不好的还会边跑边回头,不小心摔倒在雪堆里,那种狼狈样在同学们眼中变成了另一种娱乐,并没有什么恶意,只是在紧张生活中加点料。
这个学期又快到了尾声,马上就要过元旦了,学校组安排了元旦晚会,每个班自己组织,这件事情可是同学们期盼已久的大事,紧张学习了一年了,终于有这样一个机会给大家放松,对于十六七岁的孩子来说,没有事情比这件事情更值得让人兴奋了,这就好比工作的人忙了一年拿个年终大红包一样,心里美啊。
丽华是班里的文艺委员,这件事情首当其冲。她把班级分为了若干小组,主要是按照座位分的,十个人左右一组,每组组织出一个节目,大家提前半个月左右开始准备。丽华和座位前后左右的同学们在一组,每逢课间,大家就在一起讨论出什么节目好。
“李俊不是会吹萨克斯嘛,让他出一个节目。”韩思比较了解李俊的底细。
“真的啊?”
……
大家露出惊讶的神色,因为李俊平时寡言少语,大家看到他的时候他都在埋头学习,所以虽然他坐在丽华后面已经好久了,丽华对他也并不熟悉,只限于见面打个招呼,东西掉在地上帮忙捡下。这次大家听说李俊竟然会吹萨克斯这么高雅的乐器呢,不禁纷纷重新在心里给李俊定位。
李俊此时有些难为情,支支吾吾的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大概意思就是吹得不好,上不去台面之类推辞的话。
大家一听都不太高兴,轰炸式的对他进行“思想教育”。什么集体荣誉感啊,适时表现自己啊,给同学带来欢乐啊,为小组排忧解难啊,各式各样的理由说的李俊明显招架不住了,最后只好点头同意。于是大家带着如释重负的得意表情,准备上课。
课还是要上的,虽然大家的心都被即将召开的晚会吸引走了,还是要装样子一样坐在课堂上,回答着老师各种各样的问题,时不时走走神,憧憬一下即将到来的美丽夜晚。
李俊的神秘面纱仿佛在一瞬间揭开了,丽华心里发生了简单的变化,对于身后这个身高一米八几的魁梧男生也多了几分兴趣。仔细想想,李俊长得也不难看,只不过脸上多了几颗痘痘,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嘛,痘痘不算病,不过多起来也要命。可能就是因为李俊脸上的痘痘比别人稍微多了一点,不如同等身材同等样貌的男生显眼,所以大家都把他不小心忽略了。不知道李俊本来就是个寡言少语的人还是因为痘痘的缘故变得内向了,反正他总是很低调的埋头学习,偶尔只和几个比较要好的男生出去打打篮球。丽华在不知不觉中,竟然慢慢关注起了这样一个男生,仔细打量他,看着他早上走进教室,走过过道,走到她身后的座位上,上课的时候偶尔还能听到他的呼吸声、咳嗽声、打喷嚏声、甚至偶尔发出的叹气声。时间长了丽华发现,其实李俊长得并不难看,甚至还挺帅。他带着黑边眼镜,标准的瓜子脸,高高的个子,魁梧的身材,声音很粗,跟他熟悉一点的男生都叫他“老爷们儿”,这个外号女生们也知道,但是大家都没叫过。丽华心里一直都叫李俊“老爷们儿”,包括有时候课间跟外班的朋友们悄悄嘀咕李俊的时候也称呼他为“老爷们儿”。时间久了,心里的称呼总会不小心脱口而出。有一次,丽华高一时候班上的一个同学在午休的时候来到丽华的座位上坐会,两人就聊起来了。丽华最近总是不经意的说到李俊,其实她不是故意的,就连她自己都没感觉到自己的变化,但还是会常常跟别人提起他。这次她跟航坐在座位上,音量不小的说:“看,我后面就是老爷们儿的座位。”丽华还挺兴奋的给航介绍着,然后就说东说西说到别的无关紧要的话题上去了。就在丽华说的起劲的时候,偶然一侧眼,看到窗户那里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不就是……
丽华的脸一下子就红到脖子根,那种尴尬不是能用语言说出来的。航看到了丽华的表情,不解的问:“怎么了?”
“那,那个,那个就是老爷们儿。”
这句“老爷们儿”的音量要比上一句轻的多得多,甚至航都反应了半天才反应过来。
“哦,我说的嘛,刚才你说老爷们儿的时候他总回头看。”
丽华一听到航这话,恨不得晕死过去,本来就尴尬的不行的心更是雪上加霜,原来还可以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老爷们儿”没听到,这下可好了,从航的嘴里得到了有力的佐证,这下完了,丽华再也没心情谈论关于李俊的一切了,一心想着怎么跟李俊解释一下。
很快午休过去了,又开始了下午的课程,丽华的心里还在反复想着中午的事情,当时的尴尬劲似乎还在眼前,丽华越想越悔,悔恨当时为什么说话那么大声啊,真是大意了大意了,大意要人命啊。而身后的李俊似乎并没有什么反应,按丽华的想法,一个内向男生听到一个并不熟悉的女生在别的女生面前介绍自己的外号,还那么大声,应该有很多想法才对,具体是什么想法丽华说不出来,反正不是什么正面想法就是了。丽华几次想解释,可是又不知道怎么解释,这种事情就好比别人误会你喜欢上了某个男生,而自己又明明不喜欢那个男生,偏偏又不好解释,仿佛越抹越黑,这种感觉真是糟透了,唉!
最后丽华决定,以不变应万变,干脆就不解释了,不就叫了一声“老爷们儿”嘛,没什么大不了的,又不是说他的坏话,只是一个称呼。丽华不断的这样安慰自己,让自己不要想关于李俊的一切。
之后的一段日子,丽华还是和往常一样每天上课、下课、吃饭、睡觉。韩思和丽华的友谊日益深厚,其实她们之间并没有发生什么具体的大事,但是两个人相互的感觉就好像相识已久,甚至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她们两人成为了最好的朋友,虽然她们只认识了几个月的时间。
坐在丽华后面的李俊每天还是照常的学习,偶尔出去打打篮球。日子就这样平淡的过着,丽华认为日子仿佛可以永远这样平淡的过着。
一天,丽华放学回到家,一进门就发现家里气氛不对劲,父母脸色都很难看,像是刚刚大怒过。丽华心想不好,肯定是父母又吵架了。
其实丽华甚至已经习惯了父母吵架的日子,因为从小到大,丽华的父母吵架是很经常的事,在丽华小的时候他们差点离婚,后来可能考虑到丽华还小,母亲收入微薄,不能承担起丽华上学、生活上的费用,而母亲又绝不可能让丽华的父亲带着丽华,母亲很疼爱她,生怕别人照顾不好她。于是考虑到诸多因素,丽铧的父母就又一次妥协,将就着生活在一起了,但是吵架、冷战是家常便饭,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