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那么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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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那么伤-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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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天,我在花园里拥吻了白楚,吻着吻着,自己都以为对这个男子爱到覆水难收了!

然后,我转身,对纪戎歌笑,笑容如花。我说,这个男人是我永远不能释怀的幸福。这是我的选择,不为任何的事情,只因为,我和他相遇在你之前。

纪戎歌的眼神痛苦欲绝,却欲辩无言。他如何不知道,这不过是一个借口。我和他之间,莫帆的死,就像一个永远也挣脱不掉的魔咒,任凭我们逃到世界的任何地方,也逃脱不了这咒语的惩罚。

所以,他说,好的,莫春,我知道了。

他说,我知道了。然后,转身离开。

聪明如他,敏锐如他,冷静如他,理性亦如他,如何不知道我是安置了一副怎样的肚肠?

最后,他说,莫春,我给你幸福!我给你身边的任何人幸福!这是我欠你们家的!说完,他看了看麦乐,当时的麦乐正在掰着手指头数阳光。他低头,淡淡地说,从今天起,我给你买最好的衣服,吃最好的食物,住最好的房子。

然后,他回头看了看我,说,我能给你的幸福,我全都给她!我要你心安理得地生活在白楚身边,永远牵挂!莫春,这,是不是就是你想要的?

说完,他就推着她,走了。

只留给我一个永远无法释怀的背影。

天,就这么黑了下来。

梧桐那么伤 第七章 五十七

“五十七”是什么意思?

“五十七”就是“后会无期”的意思!

哦,谁说的?

呃,那个叫莫春的姑娘说的!

那她为什么会这么说?

因为她痛了累了绝望了,所以,想好好的靠在那个叫白楚的男子的港湾里休息了。

可是,她真的喜欢白楚吗?

这个问题,你要问问她的心,才能知道。不过,我想她至少曾经喜欢过,很深很深地喜欢过。

那么,我一定要问问她的心,可她的心在哪里呢?

她的心……应该跟着她最爱的人去了吧。

她最爱的人是谁?白楚?纪戎歌?

你的问题也太多了吧?小孩子知道那么多干嘛?刨根问底的,不知道什么是伤心事吗?

啊,你太凶了。我不问了,好不好?最后一个问题,那就算莫春喜欢白楚吧,那么她和白楚在一起后,会很幸福吗?

嗯,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不过,没有你这个傻瓜的这些发问的话,这个故事的“五十七”节里,原来只五句话,现在全部告诉你,不许问问题再说话,否则就不允许你看这个故事的“第八章”了!喏,这五句话就是——

从此,这个城市。

再也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托付终老。

再也没有一棵梧桐,可以实现愿望。

再也没有一个叫纪戎歌的男子,爱着一个叫莫春的女子。

再也没有那些青春,那些张狂。

梧桐那么伤 第八章 第八章

有那么一天,我们在最好的年华,最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遇到了最对的人,但终究却还是在命运的下一个路口,错开。

那么多年后,你还会记得我吗?

在我不能再参与你美丽生命的天天年年日日月月中,请求你,一定要,好好的,好好的过。

那么,这样子,你就不必再记得我。

不必微笑,也不必流泪。

更不必再记得2005年5月5日,以及以前,我与你的种种相遇。

我一直没有能够告诉你,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哪怕是纪戎歌爱上莫春。

只是,某些原因,你不能明白,我没有坦白。或者是遇见时,恰好你笑了;或者是你皱眉了。

所以,我爱了。

所以,我来了。

梧桐那么伤 第八章 麦乐篇 一



麦乐。

姚麦乐。

她一直感觉,有个女孩子的声音,在这样呼唤着她。那个女孩的样子,有些小骄傲,有些小倔强,仿佛可以随时从她的脑海里蹦出来。

活蹦乱跳地喊她:麦乐。姚麦乐。

就像她胸口,一直隐隐约约地要喊的那个名字,莫春,于莫春。

这个房子真的很大,大得就好像一个巨大的蜗牛壳;而她,恰好就是那个需要壳的软软的小蜗牛。

可是,遗憾的是她总是不知道该把自己藏在哪个角落里,才能更好地披上这层壳,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不被伤害,不被欺负。

还有谁,会像她一样,在一个房子里,还需要躲躲闪闪,满是惧怕。那些家具,仿佛随时会变成怪兽,将她吞噬了一样。

好在房子里,还有一个像天神一样的男子,哦,是的,天神。'。电子书:。电子书'

他很美,美到令人窒息,美到她总感觉,他在她遥不可及的距离。虽然,他给了她温柔的微笑,可口的食物,漂亮的衣裳。、

可是,她虽然总是恍恍惚惚的,但是还不傻,总能感觉到,他不在她世界所辖。

他的眉梢会低,他的眼睛敞开,就像两道深深的伤口,伤口中总会闪过一个女孩子的影子,有些小苍白,有些小茫然,仿佛会从他的双眸里蹦出来,喊:麦乐,姚麦乐。

麦乐?

她想了想。

莫春?

她迟疑了一下。

为什么总是会想着这两个名字,她突然更加恍惚了,那么自己,到底是叫莫春,还是叫麦乐呢?

或者,莫春,和麦乐,只是属于她的两个名字。

它们都是她的名字,同样的苦涩同样的血肉同样的念念不忘。

后来,她突然记起。

她不再是莫春,也不再是麦乐。

她就是她,一个失去了壳的软软的蜗牛,在一个大房子里,寻找着自己的背壳。

是的,她是蜗牛。

梧桐那么伤 第八章 麦乐篇 二

二、天神男子经常很忙,忙完之后,就会长久地在电脑前发呆,电脑就摆在他自己的卧室里。有很多时候,她从那里经过。她不是故意打扰他,只是,她需要更快地找到这个房子的哪个房间才是自己背上的壳。

但是,当她瞟向他的电脑屏幕时,也呆住了。

那是一张放大了很多倍很多倍的相片,应该和墙壁上他挂的那张摩天轮的相片是一张。这张在电脑上被放大了很多的相片,有三个女孩各异的表情。

她迟疑地想,黄小诗?姚麦乐?于莫春?2005年5月5日的摩天轮?莫春丢了左脚上的“巴依老爷”?

哦,她错了。

怎么会是三个女孩呢?

分明是三个没有壳的蜗牛嘛:黄蜗牛。麦蜗牛。春蜗牛。

她们在不同的角落里寻找自己不同的壳,只不过,她在这个房子里寻找,而另外两只蜗牛呢?是不是已经散落天涯?

那个天神一样的男子看了她一眼,她连忙试图将自己藏到衣柜里,藏起来。万一,他一脚踩死自己,怎么办?

她是这样想的,因为,她突然感觉,这个男子绝对是被莫春2005年5月5日从摩天轮上掉落的那只“巴依老爷”给砸傻了。

哦,果真她没有猜错!

在她打开他卧房衣柜的那刻,她突然在衣柜的小小角落里看见了证明自己推论的那个证据——莫春的“巴依老爷〃!

她忘记了躲藏,回头看着那个俊美的男子,说,你知道吗?莫春找这只拖鞋找了好久,“阿凡提”一直在她的床底下,等着“巴依老爷”回来。

当时的他,就愣在了那里。

满心满眼是伤痕,爆裂在空气之中。

痛!

痛!

痛!

如今的麦乐就像一个寻找的傻蜗牛。

那么,我亲爱的莫春,我亲爱的姑娘,你又在谁的身边,寻找着那层自以为坚硬实际上却薄薄的壳呢?

梧桐那么伤 第八章 纪戎歌篇 一



现在的她,脸色苍白,行走在这个房子里,不知道在寻找什么。我一直都在电脑前,反反复复地看那张意外拍摄下来的相片相片。

放大。

放大。

直到看清楚你的脸。

相片上的时间是2005年5月5日。

有一个嚣张的姑娘,用一只怪异的拖鞋砸中了我的脑袋。

当你下来寻找拖鞋的时候,我一直都坐在车里面。当时的我,并不知道砸中我脑袋的是你。我只是想看看,是哪个冒失鬼,做出了这样缺德的事情,然后好好的教育她一顿。

可是,却是你。

命运真的是一个轮盘。

是一个你怎样逃都逃不掉的轮盘。

是的,我认识你,早在2005年5月5日之前。只是,我从来从来都没有告诉你,2005年5月5日,以及以前,我们曾遇见过。

梧桐那么伤 第八章 纪戎歌篇 二

麦乐现在正对着衣柜发呆。眼光从“巴依老爷”转移到挂在衣柜里的那个法式双叠袖衬衫上。她一只手捏住自己胸前,你送给她作为庇佑的护身符——那粒袖扣,精致异常,内敛沉静的银色,浮面上是精心凹刻的图案,四周镶嵌着钻石样光芒的宝石,如同碎裂的星辰一样。上面写着大写字母:J。

她的另一只手,伸向了那件法式双叠袖衬衫,因为上面也有一粒多年不曾解下的袖扣。上面写着大写字母:RG。

这两粒袖扣,同是英文字标:Cartier。

是的,莫春,这两粒袖扣的大写字母缩写,就是:纪戎歌。

我的名字——JIRONGGE——J。R。G

当时的你,十六岁吧?

那是2002年吧?

一个不会游戏的傻姑娘,居然那么傻呼呼的就跳进了冰冷的水里。当时的水很冷,我跳入水中,紧紧托起你的时候,已经陷入迷茫的你,居然还能对着我微笑。你真是从小就花痴啊。

当时的你,长长的头发,飘散在水面上,就像一朵巨大的云彩。

黑色的。

所以,从此以后,我的眼睛也是黑色的。

多年,不敢改变。

那一天,我救下了你后,就拨打了120。

2002年的那一天,天有些冷的那一天,原谅我,不愿意告诉你这是哪一天,因为我确实想将它,秘密地记入自己的心里。

因为这一天,我吻了你。

当然,只是为了你能迅速地醒过来,我给你做人工呼吸。

但是,这一次,请允许,我的固执。

梧桐那么伤 第八章 纪戎歌篇 三

我更愿意定义为,那一天,我第一次亲吻了你。

小小的饱满的唇,冰凉的味道。

所以,你第一次来我家的那个晚上,当我看见了那个失踪多年的袖扣,我是多么震撼。

一个男人,突然相信了命运。

相信了命运,将你带给了我。

还有,那天,我还笑你,说,这才不是你的初吻呢!

你还跟我翻白眼呢。

我本来就没说错的,傻姑娘。

2002年的那一天,我早已经吻过了你的唇。

小小的饱满的唇,凉凉的,就像一颗冰凉的樱桃。

还有,你经常跟我提及那个天神少年,我从来不敢相信,自己多年前的这一次出手,居然让你记得那么深不可忘。

当时的你,好小,只有八岁,而我,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小小的少年。

那是1998年吧?

我在那个暗无天日的胡同,“见义勇为”,却被你抓伤了脸。

喏,你看,就是眉心的这道伤痕。这就是你八岁那年给我留下的印迹。你现在还经常极其无耻的对我笑,说,喂,你眉心的那个伤痕很帅哎。

唉,小丫头,你这是王婆卖瓜吗?

当然,这一切,你都不知道,你都不知道。

哦,你不知道的,还有,你十四岁的时候,在超市里,欲偷一副毛皮手套的事情。你知道吗?当时的我,就在你的身后。

当时的你,就像一只偷腥的小猫,战战兢兢的。

我看得心软,又看得心疼。那个时候,我的眼睛,如果拍成相片,一定象极了两道凛冽的伤口。

只是,在我发愣的时候,那个叫白楚的男子,已经比我还先走到了你的面前。

真该死,他当时牵了你的手。

更该死的是,你居然还那么花痴的看着他,那种仰望的目光,真让我想杀了你。

其实,我多么自私,从我关注你的时候,或者说,从我第一次跟踪你的时候,我就希望,我永远是那个可以保护你的人;而你的眼睛,只能仰望于我!

那一天,真该死!

我看完了你们在超市的“缠绵”,还要看你们在超市门口“缠绵”。

白楚不过摘下了自己的围巾围到你的脖子上,你就感动得不行了。说你傻吧。你还一直不承认!

他若真的像我这么在乎你,那应该脱下衣服给你才是!

对不起,莫春,我又说胡话了。

那一天,我就差了几秒。

便注定了,我只能是你与他初遇的观望者;便注定了,他会永远以微笑的样子,活在你的生命里。

终生不忘。

现在好了,我也不用再跟他计较什么了。

他不仅仅是曾经牵了你的手,更是现在,俘获了你的心你的人。

梧桐那么伤 第八章 纪戎歌篇 四

一直以来,你都喜欢问我,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

是啊,我为什么对你这样好。

从我少年的时候,从我悄悄地跟在你的身后,看你被欺负,看你哭泣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一定要弥补你。

因为我的父亲,欠你们全家的。

当时,我在门缝里听到所有的交易,看到你的父亲为了给你治病,居然跪在我的父亲面前,乞求为他顶替罪名。

那一刻,我的整个世界坍塌了。

原来,犯了罪,都可以逍遥法外;而且要去顶一个无期徒刑的人,居然要去求一个罪犯?

还有,我从来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父亲,居然会奸杀了一个幼女。

他曾经是我高高在上的天。

那一天,我偷偷跟着你的父亲回家。后来,就经常在你家的门口看到你,小小的女孩,骄傲的扎着马尾,惊慌失措地看着周围的人,对你的白眼对你的伤害。

当时的我,一直在想,那个小女孩,知道自己的父亲“犯了这样的罪”,一定比我还难受吧?

所以,当时的我,暗暗地发誓,只要我有机会,就一定要好好保护你。

毕竟,你所遇到的所有非难,都是拜我的父亲所赐。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想,一定要做一个律师,为那些欲哭无泪的穷人,发出有力有据的声音。

2002年,救下落水的你,是我第一次从英国读书回来,刻意开车跟在你身后。

2005年,被你用拖鞋砸中,我忙于工作,几乎已经忘记了你,直到我看到下来寻找拖鞋的你,才明白,关于你和我的,是不可逃脱的命运。

再后来,就是你发小卡片时的那场相遇。

几乎是从那场相遇开始,我就决定了,要好好的,好好的,给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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