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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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风云- 第4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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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这个损失根本无法接受。

中国空军衡量轰炸行动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战损率,只有低于百分之三,才可以称之为成功。

三天之后,又发了第二次轰炸行动。

这次,出动的轰炸机只有六百架,而且只轰炸了一个目标,且两个大编队的规模都在三百架左右。

在没有护航战斗机的情况下。空军只能以密集编队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要知道,“空中霸王”有极强的自卫能力。只要轰炸机群的规模够大,美军的防空战斗机就很难得手。

实战早就证明,落单的轰炸机最容易被击落。

只是,这次轰炸的损失也不小,有二十二架轰炸机没有返回,还有五架轰炸机在降落的时候坠毁报废,损失率高达百分之四点五。

接下来的三次轰炸行动。全部改在夜间进行。

虽然通过前两次轰炸,已经摧毁了一些油田,而且投下的燃烧弹,让数十口油井持续燃烧了一个多月,而这些燃烧的油井就成了轰炸机在夜间投弹的标志物,因此大幅度提高了夜间轰炸的精度,但是夜间轰炸的作用依然不够明显,主要是轰炸目标都比较小,至少比城镇小得多。

要知道,在以往的轰炸行动中。夜间轰炸主要就是轰炸城市。

原因很简单,城市足够大,轰炸机不需要精确投弹,只需要飞到城市上空就行了,因此对轰炸精度的要求并不高。

显然,不管是油田,还是石油化工厂,都比城市小多了。

对此。美军是深有感受。

在英国战败之前,美军战略航空兵一直承担昼间轰炸任务,而轰炸的大部分都是工厂与工业区。承担夜间轰炸任务的英国皇家空军则主要轰炸城市。结果是,美军轰炸机的损失率比英国皇家空军高得多。

当然。中国空军也有足够深刻的认识。

在派遣战略航空兵参加轰炸英国的作战行动之后,中国空军的轰炸机就主要在白天执行轰炸任务,而且主要轰炸英国的工业区,德意志第二帝国空军的轰炸机主要在夜间出动,轰炸的是英国的城市。

夜间轰炸,除了无法保证投弹精度之外,还存在一个严重问题。

这就是导航。

在针对休斯顿的第四次轰炸中,就有一个联队的两百多架轰炸机飞错了地方,结果把一千多吨炸弹投到了郊外的农田里。

事实上,在当时影响轰炸作战的诸多因素中,导航问题最为突出。

要知道,当时没有卫星导航系统,也没有高精度的惯性导航仪,更没有地形匹配导航系统。

当时,轰炸机上一般有两套导航系统,一套是惯性导航系统,一套是无线电导航系统。

前者,主要用于作战半径在一千公里以内的轰炸行动。主要就是,惯性导航系统的误差会累积起来,与距离成正比,因此当作战半径太远的时候,导航误差就会非常大。即便是当时精度最好的陀螺仪,误差也在千分之一以上。也就是说,每飞行一千公里,导航误差就超过了一公里。事实上,这种高精度惯性导航仪还无法装备到轰炸机上,主要是其体积过于庞大,一般用在舰艇上,而用于轰炸机的导航仪的精度在千分之五以上,装备“空中霸王”的导航仪的误差接近百分之一。如此一来,每飞行一千公里,就会偏航十公里。如果轰炸目标是大城市,问题还不是很大。可是当轰炸目标是工厂、油田等目标的话,那问题就非常严重了。

在第四次轰炸行动中,那个投错了炸弹的轰炸机联队就是因为领队长机的航向偏差过于巨大,结果领航员把郊外农场里燃烧的麦杆堆当成了被炸毁燃烧的油井,然后率领两百多架轰炸机投下了炸弹。

为了解决惯性导航仪误差过大的问题,工程师发明了无线电导航仪。

白了,无线电导航仪就是一部无线电监听设备。只是,该设备只接收由导航电台发出的特别信号,并且根据这些信号计算出轰炸机的位置。与惯性导航仪相比,无线电导航仪的精度与飞行距离基本上没有关系,因此主要用于远程轰炸。如果后方的导航电台足够多,而且分布得足够广,那么轰炸机在飞行两千公里之后,依然能够把误差控制在十公里以内,比惯性导航仪好多了。

当然,无线电导航仪也有弊端。

这就是,如果轰炸机的作战半径超过了两千公里,就只能使用长波导航电台,因此需要给轰炸机安装一根足够大的天线。当然,并非所有轰炸机都有无线电导航仪,一般只装在领队长机上。这根天线,一般从机头的正上方拉到垂直尾翼的顶部。也正是如此,领队长机非常容易辨认。有经验的战斗机飞行员在拦截敌人的轰炸机群的时候,肯定会首先攻击有这种天线的轰炸机。

白了,这根天线等于表明了身份。

当然,这两种导航方式的精度都不够高。

为了解决导航问题,工程师还想出了很多别的办法。比如针对夜间轰炸行动,中国的工程师就研制出了一种星座导航仪,即通过对比夜空中的星座位置来确定轰炸机的位置,只要星图足够精确,可以把导航误差缩小到五公里之内。问题是,这种导航手段也不是任何时候都用得上。如果夜空中阴云密布,那就等于摆设了。此外,还需要对轰炸机的导航员进行严格训练。

当然,其他导航方式也存在很多难以克服的问题。

只是,在白天的话,这些问题都比较容易解决,毕竟飞行员有可以参照的地标,因此能够修整航线。

在夜间,就算有地标,飞行员也不见得能看得到。

更要命的是,如果大部分航线都在海洋上空,那么在飞到陆地上空的时候,机群恐怕已经严重偏离了航线。

也正是如此,三次夜间轰炸行动取得的战果都极为有限。

当时,受到伤害最大的不是美军,而是墨西哥湾里的海洋生物。

在遭到轰炸之后,至少有数百万桶石油泄露,其中很大一部分流入了墨西哥湾。到战争结束的时候,油污几乎覆盖了半个墨西哥湾,一些油污甚至随着洋流进入了加勒比海与北大西洋。

这些油污在海面上漂浮了十多年,直到六零年代才完全消散。

战后,甚至有很多人认为,正是因为有很多油污随着墨西哥湾暖流进入北大西洋,导致纽芬兰渔场遭受灭顶之灾。要知道,纽芬兰渔场是世界上最大的四个渔场之一。在十八与十九世纪,纽芬兰渔场产出的海鱼几乎供养了整个欧洲,其提供的蛋白质,占到了欧洲人摄入总量的百分之六十。战后,纽芬兰渔场的产量急剧降低,在六零年代初跌到谷底,从七零年代初才开始逐渐恢复。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失败的轰炸行动,让中国空军不得不改变轰炸战术。

只是,没有战斗机护航,在白天进行轰炸,等于让轰炸机飞行员去送死,巨大的损失根本无法承受。

在夜间轰炸,糟糕的轰炸效果又等同于浪费炸弹与燃油。

显然,要想提高轰炸效果,唯一的办法就是想办法安排护航战斗机。

只是,舰队肯定发挥不了作用,顾祝同不会让舰队去冒险,而且冯承乾也绝对不会让他这么做。

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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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七章 继续前进

战略轰炸进行得如火如荼,顾祝同的注意力却在别的地方。

虽然在攻打圣克拉拉的问题上,冯承乾没有向顾祝同施加压力,没有规定在什么时候攻占这座城市,但是顾祝同非常清楚,除非战略轰炸能够迫使美国投降,不然就肯定得攻占圣克拉拉。。xiazai

白了,在攻打美国本土之前,必须占领整个古巴。

如果美军还盘踞在古巴,那么中国军队肯定会有后顾之忧,也就不可能投入全部力量攻打美国本土。

在大西洋方向上登陆与在太平洋方向上登陆有很大的差别。

单纯从降低作战难度出发,理想的登陆地点在佛罗里达半岛上,只是看得更加长远一点的话,佛罗里达半岛就不是理想的登陆场。原因很简单,美军可以轻而易举的封锁佛罗里达半岛,让中国军队寸步难行。

以当时的情况来看,登陆地点有两个选择,一是大西洋沿岸,二是墨西哥湾北岸。

显然,在大西洋的海岸线上登陆,对攻打美国东海岸地区有更大的帮助,即部队上岸之后可以沿着海岸线向北推进,作战行动将得到舰队与舰载航空兵的支援,并且能够夺取沿途的港口,减轻后勤保障负担。更重要的是,美国的大城市大多在东海岸地区,而且大多都是港口城市、或者是离海岸很近。也就是说,根本不需要深入内陆,中国军队就能攻占美国东海岸地区的主要城市。

只是,在大西洋方向上登陆的难度也最大。

按照顾祝同的估计,即便攻占了整个古巴,也需要攻占巴哈马群岛、至少得占领巴哈马群岛中的部分岛屿。这就意味着,在攻打美国本土之前,还需要花上几个月夺取一处新的前进基地。

当然,在政治上也存在绕不过去的麻烦。

这就是,只要在美国东海岸地区登陆。德意联军就会参战,因此就需要进行更为广泛的联合作战。

暂且不说德意联军的战斗力,仅仅是指挥上的问题,就能让联合作战破产。

正是如此,顾祝同决定在墨西哥湾北岸登陆。

当然,登陆地点离古巴越近越好,只是不能过于靠近佛罗里达半岛,因为得避开美军的小型舰艇。

可以说。新奥尔良就是最好的登陆地点。

可惜的是,这座城市已经被海水淹没了,而没有被淹没的港口也孤悬海上,根本就没有使用价值。

当然,顾祝同也不指望占领新奥尔良。

这就是,即便中国空军的轰炸机没有炸毁新奥尔良的拦海堤坝,美军也会在城市沦陷之前动手,绝不会把一个完整的新奥尔良留给中国军队,同时会炸毁港口,让中国军队的所有努力都泡汤。

除掉新奥尔良。墨西哥湾北岸最大的港口在得克萨斯州。

显然,离得太远了。对登陆作战行动非常不利。

这样一来,就只剩下了最后的选择,即新奥尔良东面的彭萨科拉。

也正是如此,中国空军一直没有对彭萨科拉进行大规模战略轰炸,即便轰炸过两次,也主要打击军事目标。

当然,选择彭萨科拉也是无奈之举。

要知道。彭萨科拉不是一座普通的城镇,而是一座军事化的城镇。彭萨科拉是美国海军在南部地区最大的军事基地,是美国海军学院的所在地。还是美国海军陆战队最主要的军事基地,有陆战队最大的训练营地。此外,这里还一座大型海军航空站,拥有可以部署战略轰炸机的大型机场。

事实上,彭萨科拉就是一座军事要塞。

在南北战争中,这里就是南军的要塞。

问题是,还有比彭萨科拉更好的选择吗?

至少,在美国南部地区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只是,连顾祝同都知道,攻打彭萨科拉的难度非常大,搞不好还要吃败仗,陆战队的将领更加认为,直接攻打彭萨科拉是最愚蠢的行为。要知道,即便不算驻军,彭萨科拉的守军都在五万以上。

更重要的是,这些美军绝不会投降,至少不会轻易投降。

此外,彭萨科拉实际上是在一座三面环海的半岛上,因此易守难攻,即便是中国海军陆战队也未必能够攻得下来。

显然,必须让美军相信,中国海军陆战队不会攻打彭萨科拉。

也就是说,得选择一个佯攻目标。

顾祝同选择的正是美军最容易的相信的目标,即佛罗里达州最大的城市,位于佛罗里达半岛南端的迈阿密。

可以说,仅以登陆美国本土来说,迈阿密绝对是最佳选择。

这座拥有一百多万人口的城市就在佛罗里达海峡北岸,隔着海峡与古巴相望,而且拥有美国南部地区最好的深水良港。更重要的是,迈阿密是一座非常复杂的城市。在其一百多万居民中,只有不到二十万是白人,其余的全是黑人与拉美人。在拉美裔中,又有很多来自海峡对岸的古巴。

可以说,美军并不指望迈阿密的黑人与拉美人奋起反抗。

这些在白人至上的美国社会里毫无地位的有色人种,只要有机会就会倒向侵略者,至少会冷眼旁观。

由此可见,在美国南部地区,迈阿密是最容易攻占的大型港口城市。

显然,对中国军队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在登陆之后夺取一座港口,而且是一座有足够吞吐能力的港口。

当然,攻打迈阿密也有弊端。

这就是,迈阿密在佛罗里达半岛南端,中国军队在登陆之后,需要向北推进几百公里才能到达佐治亚州,而这需要花费不少的时间,美军则能在此期间调整防御部署,在佛罗里达州北部构筑数道防线。

更重要的是,这里离美国的工业区与资源产区太远了。

要知道,佛罗里达州没有多少工厂,也没有多少矿藏,其经济以旅游业为主,然后是农业与渔业。对中国军队来说,攻占佛罗里达州只能增加占领负担,而美国丢掉佛罗里达州根本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显然,要让美军相信,中国军队将在迈阿密附近上岸,就得做些踏实的功夫。

只是,顾祝同没有用最直接的办法,而是决定反其道而行之。

这就是,在战略轰炸阶段对迈阿密不闻不问。

当时,在美国南部地区,有三座大型港口没有遭到过大规模轰炸,一是中国海军陆战队准备夺取的彭萨科拉,二是做为主要佯攻对象的迈阿密,三是休斯敦东面的阿瑟港。没有轰炸阿瑟港,也是为了迷惑美军。

白了,在远中近三个距离上,各有一座重要港口没有遭到轰炸,美军就很难判断出中国军队的登陆方向。

只有一点可以肯定,中国军队肯定会在这三座港口附近登陆。

原因很简单,中国军队在登陆之后必须就近获取一座大型港口,因此肯定不会在登陆之前轰炸登陆地点附近的港口。

不可否认,美军有足够多的兵力。

问题是,美军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三个方向上部署足够多的兵力,即便同时守卫两个方向都不大可能。

主要就是,中国军队也有足够多的兵力。

此外,这三处地点离得太远了,因此美军在部署预备队的时候就无法面面俱到,而预备队在反登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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