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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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 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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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敕谕宋国公冯胜、河南都指挥使徐司马曰:“天象屡见,不可不警。大梁军民杂处,宜用心抚安之。今秦王、晋王还京,宜选精锐将士严密宿卫,王到之时,宋国公出迎则都指挥城守都,指挥出迎则宋国公城守。指挥军士以三分之一出迎,余悉令守城,尔其夙夜加慎,毋忽。”

置湖广宁州卫指挥使司。

己丑,复置起居注,秩从七品,以儒士单仲佑为之。

以殿廷仪礼司鸣赞蔡瑄为司正。

壬辰,诏建滁阳王庙于滁州。

丙申,置复州卫指挥使司。

丁酉,置中都留守司,统凤阳、长淮等八卫。留守一人,正二品,左、右副留守各一人,正三品,经历司经历一人,正六品,都事一人,正七品,断事司断事一人,正六品,副断事一人,正七品,吏目一人,未入流。以驸马都尉黄琛为留守。

戊戌,祭周天星辰。

己亥,天寿圣节,上御奉天殿受朝贺,宴百官于华盖殿。

改建蒋山太平兴国禅寺为灵谷寺。初,太平兴国禅寺在宝珠峰之阳,梁僧宝公塔在焉。至是,住持僧仲羲奏请迁之,遂诏改建于京城东独龙冈之左。既成,赐额曰“灵谷”,榜其外门曰“第一禅林”,又赐田一百五十余顷。

辛丑,敕刑部尚书胡祯等曰:“帝王抚临百姓,皆欲其从化,至于刑罚,不得已而用之。故唐虞之法,罪疑惟轻,四凶之罪止于流窜。今天下已安,法令已定,有司既不能宣明教化,使民无犯,及有小过或加以苛刻,朕甚闵焉。夫上有好生之德,则下有为善之心,改过者多,则轻生者少。自今惟十恶真犯者决之如律,其余杂犯死罪皆减死论。”

袭封衍圣公孔希学卒。希学字士行,先圣五十六代孙也。父克坚,元袭封衍圣公,至正十五年召为同知太常礼仪院事,乃以希学袭封,年始二十一。山东盗起,克坚时已罢政家居,惧污于乱,率其家北走燕都,希学从行至藁城,丞相贺太平闻之,奏以克坚为集贤直学士,希学为秘书监卿。召入燕都,久之乱益甚,父子皆不乐居位,谢病归。吴元年冬,大兵取中原,都督张兴祖兵至东平,诸郡皆降,希学乃与其从兄曲阜县尹希章谒见兴祖。洪武元年,大将军徐达至济宁,希学复谒见于军门,达遣人送希学赴阙。是年冬十一月,诏袭封如故,继从入觐,屡加赐予。每正旦,上受四方朝贺,特命希学班亚丞相。先圣庙庭自兵后,日就圯坏,希学力脩葺之,复祭田侵于豪民者五十余顷,礼器、礼服、乐舞、仪式以次备举。至是,以疾卒,年四十七。诏礼部遣官致祭,其文曰:“三纲五常之道,自上古列圣相承,率脩明以育生民,亘万世而不可无者,非先师孔子,孰能明之?今天下又安生民多福,惟先师此道明耳。夫世之大德者,天地不沦没,所以为帝者之师庙食千,万古不泯,子孙存焉。朕以尔孔希学先师之后,锡以名位,永彰斯教。讣音遽至,云及长往。呜呼!袭封荣贵,克保令终,可无憾矣。特遣使以牲醴致祭,尔其享之。”

以儒士张璲为福建左布政使,以王廉为陕西左布政使,安处善、徐子民、曹岱、梁伯兴、彭友信、韩宜可、李宜之俱为右布政使,处善湖广,子民山东,岱浙江,伯兴河南,友信北平,宜可山西,宜之江西。又以教谕王景为山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吕原度为山东布政使司右参议,张景翔为周府右长史。

甲辰,白气贯日。

乙巳夜,有大星起自八毂,西北行,光有尾,至四辅没;又有星赤色,自娄宿西北行至璧宿没。

丙午,上谓四辅官王本等曰:“天道福善祸淫,不言而见,君有德则降祥以应之,不德则降灾以警之,故天之于君,犹父之于子,子不善而父警之,安敢不惧?盖谨惧无违,犹虑有非尝之灾,若恣肆不戒,岂能免当然之祸?朕与卿等,皆当慎之。”

四川水尽源、通塔平、散毛诸洞长官作乱,命江夏侯周德兴移兵讨之,仍命汝南侯梅思祖、都督佥事张诠为之副。时德兴帅师征五溪蛮,蛮人散走,及是命复讨诸洞,未几皆平之。

礼部尚书李淑正言:“州县儒学训导,多以贤良等科荐至京,致师范缺员,生徒费业。”上曰:“学校,人才所出,朕方以未得明师为忧,而有司又拔而举之,甚失教育人才之意,其即禁之。著为令。”

丁未,征南将军颍川侯傅友德兵至湖广,分遣都督胡海洋等帅兵五万由永宁趋乌撒。

革山西布政使司织染局。

以考功监令李澂为兵部尚书。

己酉,赐翰林院脩撰赵新致仕。敕曰:“士之所以能立身,以保其终始,有三品焉。上才之士志高量大,其所为无所不可;中才之士谨守成法,不失其中,仅能措诸事业;其次虽守法,而或失其中,然不至于为恶,此皆是以保其身者也。惟卿质直无伪,涉猎书史,始为国子助教,能举其职,及迁山西布政使,虽无所设施,而持身廉洁。朕以卿本儒者而才不及中人,不宜任以政务,授翰林脩撰。既而见卿年老多疾,特令致仕。卿其保厥终始,以副朕怀。”新,温州乐清人,通春秋,用荐任官,至是致仕还乡。

冬十月壬子朔,日有食之。

癸丑,命法司论囚,拟律奏闻,从翰林院、给事中及春坊正字司直郎会议平允,然后覆奏论决。

甲寅,享太庙。

免应天等五府秋粮,诏曰:“立法所以绳奸,施恩所以恤下。朕思创业之初,军需甲仗皆出于江左之民,其劳甚矣。其应天、太平、广德、镇江、宁国五郡今年秋粮,官田减半徵收,民田全免,期苏民力,同乐治平。”

丙辰,漳州府南靖县民为乱,南雄侯赵庸遣兵讨平之。

以秦府右长史蒋子杰为山西按察使。子杰,四明奉化人,洪武四年由乡贡进士,擢起居注。五年,除刑部主事兼秦相府录事。八年,迁审理正。十一年,升长史。十三年,改崖州知州,寻召还复职,至是授今官。

革王府伴读及工正所。

戊午,旌表杭州府仁和县民何富妻平氏贞节。平氏年二十三而富卒,誓不再适,孝餋舅姑,教其子至于有成。至是,年六十六,有司上其事,诏旌表之。

庚申,古田县民廖十等作乱,杀掠吏民,主簿苏琏率杉洋巡检司兵夫捕之,斩贼首二十余级,生擒贼一十八人。会福州卫指挥佥事储英率兵至,击之,获贼众四百余人,遂平之。

辛酉,给事中郑相同言:“国初之制,凡启事东宫,惟东宫官属称臣,朝臣则否,盖尊无二上之意。今一体称臣,于礼未安。”诏下群臣议。翰林院编脩吴沈等奏曰:“东宫,国之大本,所以继圣体而承天位者也。臣子尊敬之礼,何得有异?相同之言非是,请凡启事东宫者,称臣如故。”从之。

以浙江右布政使曹岱为左布政使。

壬戌,置水马驿二十六。水驿:湖广一,夷陵州曰屈溪。四川二十,成都府一,曰木马;眉州三,曰眉州,曰青神,曰平羗;嘉定州一,曰下坝;叙州府四,曰宣化,曰牛口,曰江安,曰李庄;泸州四,曰纳溪,曰黄舣,曰牛脑,曰汉东;重庆府七,曰石羊,曰蔺市,曰铜罐,曰漕溪,曰瀼途,曰周溪,曰仙女。马驿五,夔州府曰施州,曰龙溪,曰石臼坝,曰南木隘,曰高唐。

命凉州卫遣兵屯金塔寺山口及土鲁干口。

癸亥,太原府阳曲县地震。

遣监察御史林愿、孙荣等分按各道罪囚。时上欲革天下刑狱壅蔽之弊,故分遣御史,四出按治。凡罪重者,悉送京师,从大理寺详议。于是愿等往湖广等处,石恒等往直隶苏松诸府。敕谕之曰:“王者顺天时,以修政令,古之制也。今天气严肃,当修刑典,御史职在司法,伸理冤抑。今遣尔等往各处审决狱囚,其罪重者悉送京师,令大理寺详谳,无任情以屈法,枉道以厉民,期于律应人心,法当天理。钦哉!毋违朕命。”

甲子,四川威、松、茂州三卫以茶、姜、布、纸易马,送京师。

改凤阳左卫为河南左护卫指挥使司。

乙丑,故元平章董善政等五十七人自沙漠来归。

己巳,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

户部尚书徐辉言:“开封府祥符等八县及陈州被水,灾民六千七百八十九户,田没于水二千四百四十二顷九十七亩。”诏免其粮,凡二万六千一百三十四石、绵花一百八十四斤。

壬申晓,辰星见东方。

定考劾之法。在京六部五品以下及太常司、国子学属官听本衙门正官察其行能,验其勤怠,定为称职、平常、不称职。五军各卫首领官俱从监察御史考劾,各三年一考,九年通考黜陟。其四品以上及通政使司、光禄司、翰林院、尚宝司、考功监、给事中、承敕郎、中书舍人、殿廷仪礼司、磨勘司、判禄司、东宫官俱为近侍监察御史为耳目风纪之司,太医院、钦天监及王府官不在常选。任满黜陟,俱取自上裁。直隶有司首领官及属官从本司正官考劾,任满从监察御史覆考。各布政使司首领官及属官并从提刑按察司考劾。其茶马司、盐马司、盐运司、盐课提举司并军职首领官任满,俱从布政使司考劾,仍送提刑按察司覆考。其布政使司四品以上、按察司、盐运司五品以上任满官黜陟,取自上裁。内外入流并杂职官,九年任满,给由赴吏部考劾,依例黜陟,果有殊勋异能,超迈等伦者,取自上裁。所司事繁而称职无过者升二等,有私笞公过者升一等,有纪录徒流罪一次者本等用,二次者降一等,三次者降二等,四次者降三等,五次以上杂职内用。繁而平常无过者升一等,有私笞公过者本等用,有纪录徒流罪一次者降一等,二次者降二等,三次者降三等,四次以上杂职内用。简而称职与繁而平常同简而平常无过者本等用,有私笞公过者降一等,有纪录徒流一次者降二等,二次者杂职内用,三次以上黜之。其繁而不称职初考降二等,简而不称职初考降三等,若有纪录徒流罪者,俱于杂职内用。九年之内二考称职、一考平常从称职,二考称职、一考不称职或二考平常、一考称职或称职、平常、不称职各一考皆从平常。其繁简之例:在外府以田粮十五万石以上,州以七万石以上,县以三万石以上,或亲临王府、都司、布政使司、按察司并有军马守御、路当、驿道、边方、冲要、供给之处俱为事繁;府粮不及十五万石,州不及七万石,县不及三万石及僻静之处俱为事简;在京诸司俱从繁例。

甲戌,赐国子学官冬衣。

置汉中府金州月岭金场局、青绿局、洵阳县蜀河朱砂局、水银局、碧甸子局,大使、副使各一人。

江西按察司有书吏言其副使田嘉写表署名,不具朝服,为不敬。上曰:“拜表则具朝服写表,虽常服何害?小吏摭拾长官细故,此风不可长也。”命法司正其罪。

丙子夜,荧惑犯太微垣。

己卯,衢、处、温三府山寇吴达三、叶丁香等连结作乱,命延安侯唐胜宗、右军都督佥事张德縂兵讨之。

潮州府海阳县民作乱,南雄侯赵庸调兵讨平之,擒贼千余人并其家属二千七十人至京。上命诛其首恶,胁从者释之,各归其家属,俾之复业。

辛巳,置陕西递运所四,巩昌府漳县一,曰三岔;岷州卫三,曰酒店子,曰梅川,曰野狐桥。

是月,诏周王橚之国。

爪哇国王八达那巴那务遣其臣阿烈彛烈时等上表,贡方物及黑奴三百人,赐阿烈彛烈时等衣钞有差。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

洪武十四年十一月壬午朔。

甲申,遣吉安侯陆亨镇成都。

黑气亘天。

赐国子生钞,人二锭、绵一斤。

丙戌,置马驿一十八,自岳州至辰州府凡一千八十一里,以六十里为一驿,岳州府三,巴陵县曰岳阳,曰临江,华容县曰华容;荆州府四,石首县曰通化,公安县曰民安,曰孱陵,曰孙黄;常德府八,澧州曰顺林,曰蔺江,曰清化,武陵县曰大龙,曰和豊,桃源县曰桃源,曰郑家,曰新店;辰州府沅陵县三,曰界亭,曰马底,曰辰阳。

丁亥,以凤阳府之徐州直隶六部,仍以豊、沛、萧、砀山四县属之,复以直隶嘉兴、湖州二府隶浙江。

戊子,敕宋国公冯胜曰:“闻有盗五百余人由黄陂县而西,杀掠居民,此必征南士卒畏避而逃者。夫不用军法,罪固当死,因而为盗者又甚焉,宜即遣兵于汝宁、南阳之地侦其出没,捕之。”

壬辰,核天下废寺田产,没入官。

甲午,置山西递运所一十二,大同府应州一,曰安银子;太原府五,曰雁门,曰九原,曰临汾,曰同成,曰盘陀;沁州一,曰权店;潞州二,曰固益,曰虒亭;泽州三,曰长平,曰太行,曰星轺。

夜,太阴犯填星。

乙未,调燕山左卫指挥佥事张敬、通州卫指挥佥事韩和、燕山前卫指挥佥事张龙俱为山海卫指挥佥事。

夜,有大星青白色,自上台东南行至轩辕没。

丙申,改河南神武卫为河南右护卫指挥使司。

戊戌,以河南卫指挥同知陆龄为指挥使,宣武卫指挥佥事杨虎为河南卫指挥同知。

己亥,复置大理寺及审刑司,以平理庶狱。大理寺卿一人,正五品;左、右少卿各一人,从五品;左、右寺丞各一人,正六品;其属左、右寺正各一人,正六品;左、右寺副各二人,从六品;左评事四人,右评事八人,正七品;胥吏六十二人。凡刑部、察院、五军、断事官直隶府、州、县罪囚,左寺理之;十二布政司,右寺理之。审刑司左、右审刑各一人,正六品;左、右详议各三人,正七品;司吏十人。凡大理寺所理之刑,审刑司复详谳之。

癸卯,故元遗民六十九人自纳儿崖来归于女真千户所,诏以衣粮给之,遣归复州。

甲辰,上诏吏部、兵部臣,谕之曰:“三代学者无所不习,故其成才,文武兼备;后世九流判立,士习始分,服逢掖者或不闲于武略,被甲胄者或不通于经术,兼之者其惟达材乎?三代而下,若诸葛孔明、羊祜、杜预、李靖辈,文武兼资,难概以一律。夫木直者可以中绳,曲者可以中矩。人有学问,则亦何事不可为也?今武臣子弟,朕尝命之讲学,其间岂无聪明贤智有志于学者?若概视为武人不用,则失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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