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上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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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上枝头- 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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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府衙门离乐乐家不远,走着也就半个多小时的路程,之前的那顶小轿是单程的,早就已经不见了踪影。

出了知府衙门,乐乐不让姚云龙再叫小轿浪费钱,而是溜溜大大的往家走,反正接下来的预约都已经取消了,宝宝和凤儿也有人照顾,乐乐就当给自己放假了,走得十分悠闲,想起知府大人的样子,忍不住问道:“你说他这到底要给谁治病。”

尽管心里急得不行,姚云龙还是装做没什么事儿的样子,慢悠悠的跟在乐乐身后,“管他的,你平时不是说车到山前必有路吗?慢慢等着吧,急也急不来。”

“那倒也是。”乐乐点点头,该来的总会来,现在急也没有用,看着路上行色匆匆的行人,乐乐开心的想,如果自己每天的生活都是这么慢该多好,渴了喝杯茶,饿了吃块儿点心,这样的小日子该有多舒坦。

可惜呀,这眼下马上就要过小年儿了,过了小年就是年,现在家里还有很多事情没办完呢,容不得她这么自在。想到这里,站在十字路口的乐乐就往东大街走去。

东大街是芝浪城最热闹的地方,各种银楼、酒家、绸缎庄都有,热闹极了,“咱们到珍宝楼走一趟,给凤儿订的那个项圈该做好了吧?”

说到凤儿,姚云龙想起肉嘟嘟,白白胖胖的宝宝,略带不满的问道:“宝宝百日宴还不办吗?”

百日宴?乐乐还真不打算办,她已经够高调的了,一个金针就让她满城皆知,甚至周围几个县城的人也知道,这可是有人在悬赏找她呢

在这种情况下,能像现在这样安静的生活,全仗着自己的伪妆,谁都不是傻子,万一她们一家子跟芝浪城的居民们距离太近,被人破了自己的伪装可怎么办?就像那个冷希志一样,乐乐摇摇头,“算了,大过年的,大家都忙着呢,别给人添乱了。”

见姚云龙不满的看着自己,似乎是打算要说什么话,乐乐接着说道:“再说,人情和钱财还不一样,钱财只能咱们不欠别人的,别人也绝对不能欠咱们的,人情就不同了,人情难还,还是让别人欠咱们的好。”

乐乐在珍宝楼取了给凤儿订的多宝项圈,姚云龙又给宝宝挑了一个长命锁,小巧的银锁上一面刻了吉祥两个字,另一面则是五只逼真的蝙蝠。

出了珍宝楼,乐乐想起姚云龙鬼鬼祟祟的买的那只银簪,眼珠子一转,八卦心起,笑吟吟的看着他,问道:“你那银簪是给谁买的?还镶了一块红色的石榴石,眼光不错,看上哪一家的小姑娘了?跟娘说,娘给你参详参详,要好,咱们就想法子定下来。”

瞅着捂嘴窃笑的乐乐,姚云龙无奈的叹了口气,没好气儿的说道:“这是给你买的。”

“给我买?”乐乐有些吃惊,她可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能得到姚云龙的礼物。

看到乐乐吃惊的表情,姚云龙心里立刻就舒服很多,本来就打算给她个惊喜的,虽然说提前了不少,但这也不错。

乐乐一张脸立刻就变得十分开心,左右瞅瞅,知道这是在大街上不敢太张扬,毕竟她穿着素服,表面文章还得做,捂嘴的手,变成了捂脸,“唉呀,我一个寡妇家家的,哪能带这东西。”

看着她假假的做派,姚云龙忘了之前的烦恼,笑眯眯的白了乐乐一眼,“又不是真的。”

真是没有职业道德的傻孩子,乐乐在他耳边嘀咕一句,“要想骗过别人,就得先骗过自己。”

从没想过能收到姚云龙的礼物,乐乐心里美滋滋的,虽然他身上的钱都是乐乐给的,可是有这份心就很不错了,更何况他身上也没什么多余的钱,所有花的钱都要记帐、报帐,剩下那点零花钱又能有多少。

一副长命锁已经不便宜了,这又买一支银簪,虽然说石榴石便宜,可要品相好,色泽正的也得不少钱,姚云龙这只银簪价格不菲,大概他之前攒下的钱,今天全都花光了。

心情好,走得就快,本来至少要走半个小时的路程,乐乐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家,回到家,姚云龙找了个借口就又出了门。

出了家门,姚云龙直接就拐进了隔壁冷希志家。

冷希志似乎也是刚刚回家,身上还是穿着雪白的袍子,只是底边有几块黑灰色的痕迹,正在泡茶的冷希志看了一眼姚云龙,“回来了?”

瞅瞅黑灰色的脏东西,姚云龙忍不住纳闷道:“你不会是跟着去了知府衙门吧?”

见冷希志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不置可否的接着泡茶,姚云龙咋舌的瞪大眼睛,忍不住说道:“你可真大胆,这可是大白天,还是知府衙门,就不怕被别人发现?”

冷希志心中有事儿,不愿在这些事情上浪费时间,直接了当的问道:“你母亲是怎么打算的?”

说到正事儿,姚云龙也是一肚子心思,回想了一下乐乐的表情,说道:“她没说,我看着似乎是不想去。”

心底松了一口气,冷希志真怕乐乐不管不顾的一口就那么答应下来,知道她不想去,终于放心了,突然,眉心又皱起来,瞪着姚云龙,“你想去?”

姚云龙没有否认,只是轻声说道:“有靠山总归是好的。”

自己就是他们娘儿几个的靠山好不好?冷希志郁闷了,开始认真的反省,自己是不是安静的过头了?

上次姚云龙闹那么一场后,冷希志也认真反思了一下自己的行为,虽然他还是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可是她不接受他能怎么办,只好改了。

所以乐乐没说要见他,他也不敢露面,只能夜里跑到乐乐房顶成宿成宿的坐着,想不到,连在自己徒弟面前,竟然都失去了存在感,这也太伤人了

气不打一处来,偷偷做了几个深呼吸,“靠山也得分什么样的,有些人是登天的,一有不慎立刻就有灭顶之灾,小心些好。”

说完,冷希志皱起了眉头,怎么感觉自己说话的酸味儿还是那么重,难道是憋坏了?病了?

登天?灭顶之灾?姚云龙皱起眉头,紧张的看着冷希志,“你听说什么了?”

臭小子,真没礼貌,到现在三个多月了,连声师父也不叫,良心都叫狗吃了。

冷希志还真是知道内情,不光是他看到了官方的文书,他手下的人也递来了详细的线报,不过,这小子态度太让他伤心,也让他不放心,所以干脆一推六二五,什么都不知道好了。

泡好茶,冷希志倒了两杯,一杯推到姚云龙的面前,在姚云龙焦急的眼神下,悠闲自得的闻着茶香,好半天才道:“那倒没有,本打算去知府书房走一趟的,结果那里守备森严,为了不打草惊蛇只能先退回来。”

从没想过冷希志也会骗人,姚云龙松了口气,点点头说道:“安全第一,小心点儿好。”

知道自己唬住了这个臭小子,冷希志轻轻抬起手臂,抿了一小口清茶,放下茶杯,然后才道:“你母亲别的事情迷糊,碰上生死存亡的大事儿,她想得比谁都明白,你就别跟着乱了。”

从冷希志手上接过一个紫檀木的八角盒子,八个面分别雕着宝瓶、宝盖、双鱼、莲花、右旋螺、吉祥结、尊胜幢、**佛教八宝,盒盖雕着一朵栩栩如生的莲花,姚云龙奇怪的问道:“这是什么?”

在他眼神的示意下,姚云龙打开盒子,里面红丝绒布上摆着一只金灿灿,有些晃眼的长命锁。

都叫长命锁,冷希志这只可比姚云龙在珍宝楼那里买的那只强百倍。

麒麟造型的长命锁两只眼睛镶着两只宝蓝色的猫眼,仰着头,嘴里衔了一颗珍珠,麒麟的身上刻了九朵花,每朵花的花心都是一颗米颗大小的宝石,四只蹄子也都踩在莲花之上,莲花下面是一颗蓝宝石,再往下就是几串极为细小的金链子做流苏。

单这只麒麟就已经很贵重了,更不要说纯金的项圈上还镶着三十六颗珍珠,和红宝石的机扭。

不理会目瞪口呆的姚云龙,冷希志又倒了杯茶,品茶之余,很随意的说道:“宝宝要过百岁了,这个给他带上,就说是你买的。”

说完皱了皱眉头,这名字起的,真俗气,真难听。

姚云龙看看手上烫手的长命锁,又看看冷希志,无奈的问道:“你觉得我能有钱买这种东西吗?”接着想起他买的那只长命锁,又道:“而且我都已经买完了。”

冷希志愣了一下,脸面上有些尴尬,当初只想着要好,要华丽,却没想到自己会和她闹成这样,送个长命锁还需要借徒弟的手,想了想了,冷希志决定什么都不管了,就当是一次试探好了,淡淡的说道:“你那个以后再找机会给。”

这些人怎么就这样喜欢给自己出难题呢?姚云龙头疼的看着自己的师父,“刚才跟我娘一块儿在珍宝楼买的。”说完,怕他听不懂,又补充一句道:“当着她的面。”

放下手中的杯子,冷希志冷清的看着姚云龙,明明看上去像是神仙一样的人物,谁知道一开口,竟然说话像个无赖,就听他说道:“我不管,反正你要负责处理好。”

168。 朝廷的文书

168。 朝廷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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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乐乐在姚云龙的陪同下,到知府衙门给那年青的小衙役和另一位患者换了药,两个人恢复的都不错,那个陈旧伤的乐乐不敢保证,这个年青的小衙役她敢拍着胸脯保证,只要这样坚持养下去,骨头不错位,就绝对不会有任何的后遗症。

换完药,乐乐正准备走,那位给她准备材料的中年男子挡住了她,客气的将她和姚云龙请到了知府衙门的二堂,还是上次会面的那个地方。

坐在堂上,知府大人四品官的气派很足,上上下下打量着乐乐,真是人不可貌相,喝了口茶,感觉自己看得差不多了,应该能震住她了,才拖着长音儿,不紧不慢的说道:“姚太太医术果然名不虚传。”

点点头,乐乐的嘴角微挑,带着小小的得意,坐在椅子上行了一个半礼,“谢知府大人夸讲。”

知府大人咬咬牙,斜眼看着乐乐,就算是真的不通人情,这脸皮的厚度也不是一般比得了的。运了好半天的气,才从桌子上拿起一个牛皮纸信封,递了出去,“姚太太请看。”

从姚云龙手中接过信封,看到封口红色的蜡印,尽管已经残缺不全,可还是能看出这蜡印正是官方传递文件时盖的章,乐乐犹豫了一下,抬头看过去,“知府大人,这应该是朝廷的文书吧?民妇能看吗?”

摆摆手,知府大人轻轻的说了一句,“无妨。”心里却十分的震惊,那蜡印只是最普通最普通的一种,却也不是普通百姓能看到的,她只是这么一眼就能认出来,有些门道。

从信封中拿出文书,乐乐从头到尾看了三遍,每看一遍,眉头就皱得更紧,知府大人纳闷了,自己给她找的这应该是好事儿吧,堪比黄金大馅饼,这样嘭得砸到她头上,怎么不见她欢喜呢?

又等了一会儿,知府大人见她还是一言不发,忍不住问道:“姚太太看完了吗?看过之后,意下如何?”

慢腾腾的将文书装回到信封中,乐乐感觉胃里不断的翻腾着,虽然知道知府大人没使什么坏心,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也是帮自己了一帮,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心跳的速度越来越快,似乎耳朵都能听到一声接一声,心跳的声音,不是兴奋,而是慌得不行,没来由,没原因的恐慌。

这样的帮忙真的不想要,也不能要哇

好不容易才稳住心神,乐乐看向知府大人,轻声的问道:“知府大人这是希望推荐民妇?”一副胆小怕事的样子。

看到乐乐这副样子,知府大人即觉得气得慌,又觉得心里舒畅,终于,终于自己能在她的身上找到了当官的威风了,轻咳一声,就听他说道:“没错,老夫着人细细的查过芝浪城中的医生大夫和郎中,姚太太应该是最厉害的,再加上姚太太手上一手金针之术,更上如虎添翼,实为最佳人选。”

乐乐无奈了,她能说什么?说早知道有这档子烂事儿,自己就不开诊所了?那谁来养家。说早知道这样就不把针灸的事情露出来?那自己那两把刷子够干什么的。

想了想,飞快的把要说的话在脑子里过几遍,此时乐乐无比感谢知府大人讲究的什么养气之道,说话慢悠悠的,给了她充足的思考时间。

“知府大人过誉了,看病医术重要,更重要的是经验,见过的患者越多,治过的病人越多,水平也就越高,其实芝浪城中比民妇医术高超的医生还有很多,他们的经验更不是民妇能比得了的,知府大人不妨问问他们的意见吧。”

挑眉看她一眼,知府大人很不满意乐乐的话,难道说自己还能看错了不成?“姚太太,你应该知道这是一个多么难得的好机会,如果放出消息,恐怕全芝浪城的医生都要打破头。”

乐乐才不怕他,更不会在乎他开心不开心,只要别把自己推出去就好,就见她眉毛弯弯的,眼睛也眯到了一起,像个孩子一般开心的回答道:“那正好,方便知府大人优中选优,挑选出最符合朝廷需要的人才。”

知府大人实在是分辨不出她究竟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只是见到她这样不识抬举,心中不痛快,冷哼一声,也叫上劲了,“本府觉得最好的人才,最符合朝廷需要的人才就是姚太太你了。”

现在是叫劲的时候吗?乐乐觉得头疼,不知道怎么才能打消知府大人的念头,急急道:“知府大人,说一句不恭敬的话,您这是外行看热闹,其实真正谁最厉害,您还是应该再考察考察,至少问问行会的意见。”

她这话一出,知府大人立刻沉下脸,冷冷的瞪着她,什么意思?什么叫他是外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有什么是他这样一个进士不懂的?再说了,这是哪里,芝浪城,他的地盘别的地方不敢说,就这芝浪城,就没有他不懂的事情

伸手一摆,知府大人脸色铁青,冷冷的说道:“不必了,本府决定了,就是姚太太你了,现在你就回家准备一下,后天出发,本府会派人护送姚太太一路进京的。”

“后天?”乐乐尖叫道:“知府大人,我家还有一个六岁的女儿,和一个小儿子,还不到四个月,我这里走不开。”

“那就带着他一同上路。”显然,知府大人也是被气极了,女人就是女人,真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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