偻颉L瞥眉父龌实鄱夹欧鹁捶穑垢愎笫缕陶诺挠鸸腔疃�1987年在陕西扶风法门寺出土的大量精美绝伦的器物,完全证实了史料的记载,当时耗费的珍宝钱财是非常惊人的。西藏地区从吐蕃信奉佛教以后,为寺院投入的财富越来越多,大批人民为寺院服务或直接成为僧人,到清朝时,寺院已占了绝大多数当地财富。在宗教方面投入多大的人力和物力,显然与政权的规模、统一还是分裂无关,而是取决于统治者对宗教的信仰程度和该宗教在国民中的普及程度。
5。 挥霍性的“赏赐”
中国的帝王以天子自居,处处要表现自己的最高权威,把他所统治的国家当作世界的中心,人间最富庶、最文明的地方;而一切外国都是夷狄蛮貊,照例是贫穷、野蛮的地方,只能接受天朝的赏赐。
越是统一的、疆域辽阔的政权的君主,就越有条件显示这一点。游牧民族或非汉族的首领一旦入主中原,也无不以真命天子自居,效法汉族皇帝的作为。分裂、分治政权在物质条件方面受到种种限制,名义上也觉得不大合适,因此一般不会有这类举措。历来的中原王朝在与外国或游牧民族的交往中,即使在军事上处于优势,也往往不惜拿出巨额的黄金、白银、绸缎、茶叶等物品作为赏赐,以换取对方的归附,却毫不考虑国家的实际利益。在军事上处于劣势时,只要能够维持名义上的至尊地位,就会毫不犹豫地答应条件苛刻的“岁赐”,“岁币”,甚至置割地赔款的惨重代价于不顾,而在一些微不足道的礼仪枝节上斤斤计较。中国封建统治者这种妄自尊大和对外部世界的一无所知所产生的虚荣心理,使中国人民为之付出了惊人的代价。
汉武帝派往外国的使者一年多达十几批,每批自百余人至数百人不等。这些使者除了搜罗珍宝、编造异闻来引起武帝的新的兴趣以外,就是跑到外国招摇过市摆阔气,把大把大把的钱扔掉。由此而招来的“外国客”受到武帝的格外优待。为了表示汉朝的“富厚”,武帝让他们跟着自己到处巡游,发给他们大量财帛作为赏赐,给予很高的物质待遇。甚至搞起洒池肉林,大演杂技、魔术、摔跤,观看者人人有赏。又让他们到处参观粮仓库房,好使这些外国人在庞大的物资积累面前吓得不敢动弹。人们大概永远无法找到当时首都和各地如何对付这批“外宾”参观的具体记录,但史籍上明明记载着在武帝大肆挥霍和水旱灾害的袭击下,府库已经开始空虚,百姓们已大批流亡,所以为了完成这种任务,大概少不了要弄虚作假吧!
隋炀帝为了在外国人面前显示本国的高度富足,竟下令将许多丝绸披悬在树木上作装饰,以证明如此昂贵的东西在中国已经多得无处可放了。他还让人领着外国人进饭馆在吃大喝,当客人酒足饭饱要付钱时,得到的回答竟是:“在我们这里吃喝向来是不要钱的。”为隋炀帝这种“吃饭不要钱”的摆阔付出巨大代价的自然是倒霉的老百姓,就在洛阳的外国人正在称赞(或许只是在讥讽)隋朝人伟大富裕时,为饥饿所迫的百姓已经准备揭竿而起了。
著名的郑和航海更是中国皇帝炫耀国力的新招。这次空前绝后的壮举除了负有一项秘密使命--寻找在南京宫城起火后失踪的建文帝的下落之外,就是要把大量赏赐品发到海外去,以换取外国对明朝名义上的尊崇和效忠。专家们已经详尽地考证出了这七次下西洋的舰队的规模、人数、所载物品、航行线路和到达地点等,500年前的中国造船和航海技术实在足以引起我们的自豪。但这些物资和技术却被一位专制统治者用于一场莫名其妙的出国布施和展览,所以七次航海的直接收获只是几种动物和几件土产。
在清朝,连越南等国的贡使来到时沿途都要装饰布置,隆重接待。今天我们当然可以解释为对外友好的象征,但当年皇帝和大臣们的出发点却完全是显示天朝大国的泱泱风度和富足强大。直到列强的炮弹已经落到紫禁城内,国势已江河日下,皇位也摇摇欲坠的时候,在清朝统治者的眼中,外国人还只是一群贪婪的商人和乞丐,只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多给些钱物就能使他们款服。而只要大清国皇太后和皇帝不失体面,赏赐洋人一些土地白银又算得了什么?
由于历来的统一政权一般都国地辽阔、人口众多,所以即使人民生活水准很低,把可以搜括到的人力财力集中起来,数目仍然是相当庞大的,这就造成了中国“富厚”的假象。由于统治者将这笔财富视为私产,所以大多被挥霍浪费,真正用于国家管理和社会进步的反而是少数。想当然地认为统一政权必定会投资于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大工程,有利于发展生产等,显然并不符合中国的历史事实。
二 行政效率与治理
引言:在同样实行专制制度下,分裂和分治政权同统一政权的治国之道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分裂或分治政权的领土大大缩小了,往往只相当于统一王朝的一个或几个一级政区,各地离政治中心的距离也大大缩短了,所以即使实行同样的集权制度,统治层次减少了,传递时间缩短了,行政效率会有所提高。只要保持和平状态,人民会因此而获得较多实惠。
1。 王温舒的妙计
西汉的一位被班固载入《汉书.酷吏传》的官员王温舒出任河内太守(治怀县,今河南陟县西南)时,首先准备了五十匹马,安置在从怀县到首都长安沿途。然后他开始审理案子,将郡中的不法豪族和其他有牵连的罪犯大多定为死刑或灭族。由于死刑或灭族都必须报朝廷批准,那些豪族自以为有足够的时间动用在京城的靠山和关系,有恃无恐。谁知王温舒立即使用这五十匹马接力传送,两天就从长安取回批文执行死刑,杀得那些人措手不及,也使当地人大吃一惊。到年底,把要杀的千余人家斩了个一干二净。
像王温舒这样深知效率的重要性并想出这一绝妙办法的人,在当时是绝无仅有的,因而被史官作为特殊的例子记录下来。但王温舒能这样做,毕竟还有其有利条件:河内离长安并不算远,而且这条线路又是当时一条主要的交通干道,道路良好。如果让王温舒到日南郡(治所在西郑县,今越南广治省广治河与甘露河全流处)、乐浪郡(治所在朝鲜县,今朝鲜平壤市南)、敦煌郡(治所在敦煌县,今甘肃敦煌市)或益州郡(治所在滇池县,今云南晋宁县东)去做太守的话,他要准备的马就不是五十匹,而是五百匹或更多,甚至还要包括渡船。而且有的地方有好马也跑不快,遇到天气不好,有些地区的交通就会断绝。
驿站的普遍设立使王温舒这一办法普及化了,但这仅仅是加快了传递的速度,却并没有缩短实际距离。且不说维持全国的驿站系统本身就是国家一项不小的开支,在不少地区就曾经被认为是一种最不得人心的弊政。就是在驿站完整、效率正常的情况下,边远地区与首都的公文往也得数十天之久。明朝每十年一修的黄册(户籍册)都要以省为单位上报到南京后湖,据《南京户部志》记载官方规定的“黄册到湖期限”如下:浙江二十日、江西二十二日、江西行都司二十二日、河南三十日、山东四十日、北直隶五十八日、福建六十五日、辽东八十五日、广西九十日、湖广九十日、山西九十日、陕西一百五日、四川一百五十日、贵州二百五十日、福建行都司一百五十日、云南一百八十日。
时间最长的云南要半年后才能送到。如果是紧急情况,通过驿站加急传递,时间可以大大缩短。在皇帝不惜工本的条件下,也能够创造出某种“奇迹”,如唐玄宗可以将杨贵妃爱吃的鲜荔枝用专门的驿骑从岭南运到长安,明清时能把产于长江下游的活鲥鱼接力运到北京。不过这种方法毕竟无法用之于日常的传递和联系,何况在中国的统一王朝范围内还有更长的交通线,如从西藏到北京,从中亚到长安等。
这就提出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在没有机动交通工具的条件下,中国作为一个国家是不是太大了?
2。 君民的不同选择
要简单回答这个问题是困难的,因为国家有不同的政体、不同的制度,如果这是一个地方享受充分的自治权力,中央政府干预较少的国家,地理上的距离并不会带来很大的不便。可是,从秦以来中国从来没有出现过实行这种政治制度的政权,而是权力高度集中于中枢的专制国家--无论是统一时,还是分裂时,各个政权无不如此。二千多年来,专制的集权化有增无减,依靠国家自身的调节已经无法改变高度统一和地理范围过大这间的矛盾了,而只能由分裂、分治来缓解这一矛盾。
中国历史上各个政权长期实行力役制,无论是劳役还是兵役,都要在全国范围内征调,首都及边疆是服役的主要地区,对距离远的地区来说负担就大大加重了,甚至路途时间会超过实际服役的时间。不堪忍受的百姓从减轻负担出发,宁可选择分裂或实际上的分裂。西汉初的贾谊就曾证明:当时淮南的百姓迫切希望置于诸侯国的统治之下,而不直属于朝廷,以便能就近服役,而不必再长途跋涉于淮南和长安之间。因此有时分裂和分治比统一更受到民众的欢迎。
由于地方官的合法权力相当有限(除非采取非法手段),所以官员们在遇到大小事情时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立即上报上司,而不管实际效果如何。但上级官员同样只能自理有限的日常事务,因此向更上一级或朝廷报告也是他们的法宝。中国结构复杂、内容浩繁的文字和悠久发达的文学传统是大小臣工和他们的幕僚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这种繁琐的礼仪制度和请示上报手续又为他们施展身手提供了机会。从现在还能看到的数以万计、或许是数以亿计的历代公牍、奏折、诏令及各种公文中,虽然也不乏有关国计民生、军政大事或人事任免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但大量的是千篇一律、毫无意义的官样文章和歌功颂德、阿谀奉承的文字游戏。一些突发性的事件经过层层报告,然后得到层层下达的命令,往往已经失去实际意义。
自然灾害的赈济常常要等到灾情已经非常严重或者灾害发生后很久才能进行,因而即使采取措施也已失去了最有利的时机。在二十四史的传记中,不止一次可以发现对清官循吏这样的歌颂:在灾害发生时不等朝廷或上司的批准就下令开仓救济灾民,而劝阻他的僚属大多会提醒他这样做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这就证明,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绝大多数官员是不会这样做的,所以这些凤毛麟角才会得到史官的重视而被记录下来。从史料记载看,越是靠近首都,越是经济文化发达地区,往往自然灾害越多,而边远地区却很少有灾害的记录。这显然并不符合客观规律,只能证明边远地区不大可能获得及时的救济,因而灾情报告不是没有留下记载,就是被层层的官僚机构耽搁了;或者是因为人口稀少、交通不便,根本就没有上报。
3。 张知县砍茶树
统治者所强调的高度一致性,即使出于善良的愿望,也往往事与愿违。因为除了羁縻地区或土司以及统治者承认非声教所及的夷狄地区外,一般都必须实行同样的制度。
例如为了重视农业或者在灾荒以后多产粮食,皇帝常常下诏,不许百姓从事农业以外的劳动,却根本不会想到这在不少地区是行不通的。对从事渔业、狩猎、养殖、果品、手工等行业的人民来说无疑是断了生计,结果只能加重社会的负担,造成经济倒退,而粮食也不一定能增产。
沈括的《梦溪笔谈》和其他宋人笔记中都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张咏任鄂州崇阳县的知县时,下令将当地的茶园全部砍掉,要百姓种桑树。以后朝廷对茶叶收重税,桑树却不收税,百姓大大受益。另一次他见到乡下人进城买菜,叫来一问是个农民,当下勃然大怒:“你既然是种田人,难道没有地方种菜,还要到城里买?真是个懒惰的家伙。”当场令差役打了他一顿板子赶回去。
沈括等人都是以完全肯定的态度记下这两件事的,其实都很可讨论。张咏下令砍茶,除了正好钻了朝廷改变税制的空子以外,并没有什么可行的道理;对进城买菜的农民也要打板子,更是一种极其僵化的自给自足的小农观念。可以想象,在绝大多数更加正统而保守的地方官治理之下,这种极其狭隘的农业观念加上专制制度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明朝初年因发现海盗骚扰,又为了防止敌对势力卷土重来,竟下令“片板不许下海”,全面封闭了中国海疆,扼杀了航海业和海洋渔业。其实出现海盗的只是个别地区,敌对势力的威胁更只是一种猜测,但高度统一的权力却使中国全部海疆遭殃。这道命令所造成的损失已经大大超过了海盗的掠夺。
4。 “崇祯二十四年”的黄册
为了维持这种高度的统一,除付出了不应有的代价之外,还导致了实际上的高度不统一。这是因为在一个如此广袤而多样的国家中,各地的情况千变万化,交通又如此困难,绝不是一道诏书做出的具体规定所能治理的。公开抗命意味着谋反大罪,提出不同意见也会遭受杀身之祸,而执行又有实际困难,肯定不能照办,于是各种变通的办法便应运而生,并且大多会得到上司的默许,或者成为惯例被沿用。
例如户口调查,由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岁入和劳役的来源,一直备受统治者的重视。但也正是因为登记户口的目的就是为了征收赋税,真正的人口调查价值越来越少。作为统计一定年龄范围内的健康正常的成年男子的单位--丁,逐渐离开了它的理论涵义,而与一定数量的银子或粮食等同起来,成为一个赋税单位。理论上应该代表人的“丁”在公文和方志的记载中却出现了“半”,甚至有十几位小数点。而具体一个丁人价值,各地又千差万别,往往除了具体经管的吏员以外连地方长官都搞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