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外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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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外交官-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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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哲本来想和章云平把酒叙旧,不成想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不过也好在张树声他老人家是后半道才杀出来的,沈哲已经把该交代的都交代完了,于是和章云平匆匆话别,就被张树声拖去拜见他都没打过照面的前辈们,不消说也知道是李鸿章嘱咐的事宜,他没推脱,知道这也是为他自己好,在官场里混,人脉通常比技能重要,当然能搞定人脉本来就是项技能。

这一拜见就免不了在一起搓一顿。于是乎出宣武门,进琉璃厂,上烟花楼,登静雅堂,由张树声带着,一个个世叔世伯的逐一招呼过去。

历代官场大概都有这毛病,酒桌上分明就是萍水相逢俩路人,偏偏得搞跟八拜之交一样火热,上至高堂下至儿孙统统得问候个遍,弄得沈哲是一圈酒敬下来,在座的没记住几个,脑海中却活跃地蹦跶着“春兰”呀、“秋菊”的一串女眷名儿。

但又不能明说,只好装出很豪爽的样子,一敬敬一桌,杯杯干得见底,借着酒后混劲儿,看着差不多的就世叔、世伯乱喊一通,反正他沈哲的世叔、世伯多,人家的世侄也少不了,谁也记不清谁是谁。

湘淮党里头儒将很多,但毕竟算是行伍出身的派系,大字识不了一斗的也不在少数,而读书人里,也数没混上好功名的人居多,正好他沈大公子也是惯于白话,“之乎者也”都能加错地方的主儿,真正严阵以待还能字字珠玑、引经据典蒙蒙人,这几两黄汤一灌,立马暴露本性,就是一副胸无点墨的德行,辫子往脖子上一绕,划拳、拍桌子很快和一桌人打成一片,就连个别“出身高贵”的官员也被此气氛所感染,好像回到了各地团勇初立对抗太平军,同穿一条裤子,同吃一锅饭的温馨情景,彼此间早已淡漠的情分也无形中被增进不少,毕竟都是一起扛过枪的人,其中情义自然不是仅靠利益关系维系起来的那般脆弱。

张树声看见此情此景,不禁又在心中对沈哲的印象上添加了一笔——沈瑄瑜其人善于带动群众气氛。

风风火火地热络了一个多时辰,众人酒足饭饱纷纷各回各家,张树声没有沈哲那么清闲,需要巩固的感情,需要传达的指示,那自然不是一顿饭的功夫就能全面解决的,出了酒楼只跟沈哲交代了一句“自己回去”就没了踪影。

琉璃厂本来是北京城最热闹的地方之一,可奈何时值正月,又月华初上,虽未到宵禁之时街上已经冷冷清清,三三两两的行人大多也是行色匆匆,街边的店铺半开半关,开着的往往是一天不开张就得等着挨饿的第三产业。

沈哲纵然酒量好却也架不住一群武人的轮番叫阵,中国的酒大多后劲足,刚喝时没什么,过个一时半刻,人就开始晕乎,他迷迷瞪瞪地好像看见了宣武门却怎么也走不到,只觉得周围一切像海市蜃楼似的。

不过好在他眼神模糊意识还清醒,想着这琉璃厂可是文化人儿和大款爱溜达的地方,说不准就会碰见自己以后会朝夕相对的同僚,这要是让人家看见自己在这儿走得跟螃蟹似的,自己以后在这京畿重地可怎么混呐。

古人好用自残的方式让自己清醒过来什么,头悬梁、锥刺股什么的,沈哲可没这个打算,一来是对自己下不去狠手,二来他一时也找不到顺手的道具,索性因地制宜,趁没人看着抓起一把残雪。

这玩意儿搓脸上是不行,搞个冻疮出来更没法见人,便狠了狠心将雪往自己的脖子上按,一团残雪顿时被体温化得只剩几粒碎冰渣,冰水顺着皮肤流进衣服里,那真是透心凉,但人还真就清醒不少,也算是皮肉之苦没白遭。

他这一自虐连老天爷也来助兴,刚刚还风微月丽瞬间就不知道从哪儿刮过来几股凉风,小风呼呼的好似还就围着他转,害得他连牙都差点颤碎。

这冷风一过,他顿时觉得舒坦许多,而且有点儿舒坦过了头,仔细闻闻,空气中尽然弥漫着淡淡的香气,这香气不是肉香、不是酒香,像玫瑰花香,但又明显比其浓郁,不过比起法兰西的香水又清淡了许多,总之一句话:这香,香得恰到好处。

一闻到香气,沈哲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女人。

史书中所记载的体有异香的女子不在少数,明朝崇祯皇帝的宠妃田氏,天生通体郁芳,三伏天也不曾出汗,肌肤还是凉滑如玉,香气丝毫不减,崇祯皇帝还从三国曹氏试何晏擦粉与否的方法得到灵感,大热的天给田妃娘娘猛灌热汤,可人家照样貔貅一样半滴汗也不往外漏,因此崇祯皇帝一到高温就喜欢在田美女的房里耗着,不但美人在侧,芬芳满室,还解暑降温。

到了康熙皇帝的良妃,也就是后来被雍正整得颇为悲惨的八贝勒胤禩的生母——卫大美人那可比田氏大方得多,所到之处必有余香,汗水、泪水、口水什么都是香的,不管是天生的还是培养的,有技能就有仰慕者,据说良妃的宫女连她的洗澡水都舍不得倒,没事儿还得闻一闻,沾粘仙气儿。

因此,沈哲不但想到了女人,还想到了大美女,他这个年纪的少年对于女人评判的第一标准就是漂亮,甭管家世如何,贤不贤惠,先养养眼再说。于是乎举目四下张望,酒劲儿已烟消云散,一转眼,见着自己左手边的胡同里还真有一个姑娘的窈窕身影,沈哲看着这身影觉得不对劲儿,倒不是担心这姑娘一转头变成了“如花”,只是觉得这身形很是眼熟,不由自主地就跟了上去,边跟还边给自己找借口:咱们可不是在打人家闺女什么注意,那是防着有打她主意的人,一个姑娘家黑灯瞎火的多不安全,等等诸如此类的观点。

找借口的热情大概只维持了两三分钟,沈哲一路跟着,是越看越觉得这个女人自己一定见过,这腰身,这秀肩分明就跟自己心里头某个印象是符合的,但偏偏想不起来这个印象是什么。

前面的姑娘警惕性挺差,似乎根本没注意到已经被人盯梢,一路上步伐如常,不快不慢,直到走到胡同尾能看到胡同另一头的大街了,才转进一家挂着一个“卦”字的店铺。

她这一转不过须臾之事,却硬生生将沈哲钉在了原地,他终于从这女人的侧脸拼凑起了记忆。

这个女人正是当日横滨酒屋里那个艳名漫天的斟妇——芸子。

沈哲呆立片刻,想也不想就朝那家店铺快步走过去,对于芸子的出现他可以说是即有所心理准备又意外,一方面他是早就知道这个“芸子”不是日本人而且极有可能是中国人,另一方面他有没想过这么快又与芸子遇上,而且是在京城,沈哲一路走着,一边想这女的不会真是慈禧太后的“海外间谍”吧,真是好端端的一个姑娘,可惜了的,不管怎么样进去探探虚实自然就真相大白,反正他一个大男人,一米八几的个头,又带着这个时代最先进的家伙,还怕什么不成。到了铺子门前就利索的抬脚进去了。

这要是一部美国恐怖电影,那沈哲这种好奇心巨强,乱闯乱撞的行为必然会导致他成为第一个受害者,不过这里毕竟不是加州的汽车旅店,德州的僻静小镇,加勒比海的无人邮轮,而是人口世界第一的国家的首都闹市区,不管此时客流量怎么样,人气儿那是没的说。

似乎是注定了沈哲没头没脑地进去还能活着出来的结局。

只是等他出来的时候,他还是不是进去之前的他,这地方还是不是他进去之前认为的地方,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话说沈哲几乎紧跟着芸子,俩人前后脚进了店铺,先后时间相差绝不过一分钟,但偏偏他把这店铺上上下下打量了个遍,都找不到芸子的芳踪,不止如此,连香味儿都无影无踪了,当然,或许并不是无影无踪,只是芸子身上淡淡的香气被屋子里浓厚的檀香味儿给盖住了,就像当初在横滨酒屋里被脂粉的香气盖住一样。

昏暗的小房间里只有一个干瘦黝黑的老头,老头佝偻着身子,下半身被柜台挡住不知他是站是坐,五官倒是与汉人无意,只是双颊有类似于高原红的红晕,看起来倒是颇像个藏民。见沈哲进来,幽幽地抬起沟沟壑壑的脸,露出一双深灰色的眼睛,声音倒不想他的外形那么老似乎只有五六十岁:“算卦,不准不收钱,准了收二钱银子。”

沈哲当然没工夫打理这些封建迷信直奔主题:“刚才进来的那个女的呢?”

可那老头像是没听见一般,复读机一样的仍然重复那句“算卦,不准不收钱,准了收二钱银子。”

沈哲在前世也是个尊老爱幼的好青年,党的好孩子,到了晚清之后努力要在封建专制的土壤里生根发芽,而且过程相对来说比较顺利,多少也被惯出了点儿少爷脾气,这会儿一来找人心切,二来还借着点儿酒劲儿,当然也就没什么好脾气,登时怒火中烧:“少跟我废话,快说那女的在哪,否则我这就叫顺天府的来拆了你这铺子,掘地三尺,我就不信你能把她藏到地府去。”

老头依然我行我素:“算卦,不准不收钱,准了收二钱银子。”

这下轮沈哲自个儿郁闷了,这话说一次是行业规矩,说两次可以说他不把顾客放在眼里,无视客观情况,同一句话重复三次那算什么,他心中一凛,妈呀,这不会就是传说中的高人吧,反正那个芸子如果跑了这会儿自己也肯定追不上,倒不如就让这老头给算算,多半儿是算不准,就算是算准了,二钱银子他也不是出不起。

于是伸出自己的左手:“那你算算。”

老头向沈哲的掌心草草扫了一眼道:“客官之命,大贵。”

沈哲一听就冷笑起来:“您老这说法也太宽了,我他日位极人臣那是大贵,三亩地两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一辈子无风无浪那也是大贵。曹操若是看着董卓进洛阳时感叹:‘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那才叫未卜先知,您这算什么。”

老头不以为然连眼皮都不抬一下:“客官急什么,老朽这不还没说完呢,客官名虽贵,但此时正深陷大错之中。”

“大错?”沈哲似笑非笑饶有兴致地看着老头,看他还能搬弄出什么来。

老头看了眼沈哲,眼中似乎有淡淡的鄙夷的味道:“客官的大错是误以为一个陌生之处为自己熟悉之处,不及时醒悟,后患无穷。”

老头的话让沈哲心里好不自在,那玄而又玄的语言文字他并不感冒,只是老头的语气当真让他背后汗毛都竖了起来。正在犯嘀咕猛然听到自己右手边有细微沉闷的声响,一瞥之下见靠墙的柜子上一个悬挂的皮囊左右晃动,那皮囊类似于蒙古人用来装酒的器具,目测也有一定的重量,没可能每逢自己就动起来,必然有其他外力作用,他在仔细一看,见地板上有两道半米左右的划痕,说旧不旧,说新不新,很像是经常拖拉柜子留下的痕迹,想来刚刚那个声响定然是柜子摇晃所致,这么说,柜子后面还有密室。

沈哲只觉得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会功夫,起身就往柜子走,那老头一看,匆匆拽住他的手道:“客官,我这还没算完呢。”

沈哲没好气地将手一甩:“少跟我拖延时间。”

可那老头看似干巴瘦一点,力气却极大,沈哲一甩没甩脱,左手反而被他攥得更紧,老头脸色涨红似乎是使出全身力气在拽住他,他再一扯连老头的身子都往上一噔,几乎整个人都要从柜台后被拽出来。沈哲算是彻底怒了,想:是你招我不是我招你,那就别怪我动真格的,伸手就拔出火枪对准老头的脑门儿给他最后通牒“要么你放手,叫那个女的出来,要么我打死你自己请她出来。”

老头见状松开沈哲的手,眼神里却没有丝毫惊慌,也没有叫谁出来的意思,一如沈哲刚进来时见他的那副神情,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客官不喜欢听未来之事,那老朽就讲一个过去之事如何?”

沈哲觉得这老头似乎在施展某种邪术,一瞬间瘦小的身体散发出奇特的气场,一下子把人的好奇《文》心全部勾出来,俗话说好奇《人》心害死猫,对于他这一类充《书》满冒险情怀的人来说,好奇心的《屋》驱使比名利、美女的诱惑还难以抗拒,沈哲的喉咙动了一下,将火枪往桌上一拍,枪口仍然对着老头:“讲!”

老头用干枯的手指细细地抚过凹凸不平的柜台面,终于露出了个有些自得又有些诡异的笑容。

“客官您,其实已经死了很多年了吧。”

沈哲按着攥紧拳头才没让自己的眼珠子瞪出来,背后沁出的冷汗却以瞬间濡湿了贴身衣物,咽唾沫咽得口腔发干,勉强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没那么激动:“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老头不理他,自顾自有模有样地掐指,时而努嘴,时而撇嘴,不知道是在惋惜还是惊叹:“让老朽算算客官归西有多少年了,一年?太短了。十年?好像又太长了。折个中吧,五年?嗯,好像还真是五年。”

沈哲觉得自己的手似乎都在微微颤抖,大冷的天,脑门上豆大的汗珠却往外冒得欢腾,此时他思考了很多种解决方式,如果他只是甘心一辈子当个吃喝不愁的官二代,他现在大可怒斥一声:“胡说八道。”就抬脚走人。但这不可能,他是要出人头地的,就不能有这些负面新闻。如果按照一个成熟的阴谋家的做法,就应该杀人灭口,可要亲手杀人,他却明显没达到那个档次。最后只能选择沉默不语,静观其变。

看见他的反应,老头漫不经心地摸着胡子:“客官以前的那个世界一定是一片太平景象吧。”

话都说到这份上,沈哲也不是不上道的人,能知道这些的,那不是高人就是和他同病相怜,反正不会把这事到处散播就对了,顽抗无意义,不如像德意志军人那样大大方方地缴械投降:“比现在好多了,不过一百多年后的世界罢了。”

老头努了努嘴,摇摇头,显得不以为然:“你那个朋友是从之后的世界来的,你不是。”

沈哲一惊:“你见过章云平。”

“前两天见过。”

“他倒未跟我提起。”

老头抬着下巴,有点逗着他玩儿的意思:“那是因为老朽什么都没跟他说过,他,与圣湖无关,老朽才懒得与他废话。”

沈哲苦笑,得,说到底还是自己根正苗红,招人待见。

但怎么听着这老头的话他都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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