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古代之癫狂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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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古代之癫狂书女- 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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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相大人,朕昨天听说了一个人,听人说你认识她?”距离季宣有十几丈远,皇帝不知何时已经坐在了前边,静默中冷不丁的开了口。

“万岁不知说的是何人?”

“她开办了锦绣书局,却是个女子,名叫作丘锦书的,你可认识?”皇帝水绿的眼眸微黠起来。

“不——不认识!”季宣伏在地上,赶紧摇头,矢口否认。

“左相大人,竟然当着乾坤殿的神明说谎话,真是不该啊——或者左相果真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就去地字一号清醒清醒吧。”季宣身侧突然出现了两名锦衣卫士,一人架起他的一只胳膊,二话不说,拖起季宣就走。

“万岁,臣是当朝左相啊——”

自己身为左相,难道皇帝不顾虑吗?难道他不怕无法跟满朝文武交代吗?季宣侥幸的想着,使劲踢着腿,挣扎着拼命呼喊。

“咔嚓”伴随着一声脆响,他开始凄厉的哀号,一副脊骨已经被两名锦衣卫士用手肘切断。在这些锦衣卫士的眼中,所有人的身份和地位都是一样的,他们只在执行皇帝的命令,没有什么能够阻挡皇帝,他的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手势,都是命令。

地字一号,风烈国皇宫内最残酷最黑暗的地方,说是牢房,却比牢房宽大一百倍,也恐怖一百倍,里边五毒出没,鼠蚁横行,被投进地字一号的犯人即使只有一天时间其生还的机会也为零。

被打断了脊骨的季宣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在从乾坤殿前往地字一号的途中,他忽然怆然大呼: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季宣撞死在了一头昂首的石狮子上。

第五十八章    心疼

云山书院的学子们毕业了,虽然只读了一年的书,锦书对书院还是充满了留恋的。从孝义郡回去之后,她没能再回书院,因为身份已经不允许她回去了。

郡侯找到她,非常恳切的要求锦书搬回郡侯府去,说已经准备下了一所园子给她。锦书犹豫了几天,后来还是决定搬回去,主要是考虑到自己的女子身份已然被众人知晓,总不如在郡侯府里安全些,另外的原因就是因为流行云。

锦园,是锦书现在居住着的地方的名字。雅致僻静的锦园就紧挨着流行云的云居。黑子和兰儿也都跟着搬回来了。

灰白的墙壁爬着歪歪曲曲的爬山虎,墙下种着的芍药花招展着碧绿的叶片,叶片上根根清晰的叶脉,此时芍药花还未开,不过,应景的蝴蝶却还是飞了过来,翩翩的扇动着翅膀。锦园的设计很细致,并不像是仓促而成的,遍植园内的花草树木也不是新植,估计是以前就一直闲置的园子。不过,锦书很喜欢。

隔着爬山虎的墙的那一边就是流行云的云居了,两边离的这么近,也见出玄极子对锦书和流行云这一对师徒的心思。

在园子里闲逛着,心里杂七杂八的想着许多事情,站在这面墙下半天,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干什么。有些许对流行云的担忧,总觉得最近流行云似乎有些怪异,脸色总是不好。其实,她欠流行云的她知道,只是她不知道该怎么还,正是因为不知道才苦恼,流行云也绝口不提那些他当初要求过的条件了,现在,他对着锦书时只淡淡的问可有继续练功?然后,便无话了。锦书一边想着就不由自主的翻墙进了云居那边。

云居内的一切都是轻车熟路的,走在云居里,锦书心里踏实下来。

“锦小姐好!”迎面碰上的佣人笑着与她见礼,和一年前一样,似乎什么也没改变。

“锦小姐,来找少爷的吧?他去练功了,他最近总是不分昼夜的练,连身体都不顾惜了。”钟婶远远的瞧见了锦书,急奔过来,像是碰见了救星一样抓紧了锦书的手。

这个时候,流行云应该在紫竹林练功的。锦书心里清楚,“钟婶您也知道的,行云师傅就是那样的性子,您就别担心了。”

与钟婶絮了两句话,锦书前往紫竹林。

那一片茂盛苍翠的竹林依然生机勃勃,粗细不一的竹子根根直直,放眼望过去,并未发现流行云的身影。大约他是累了,在竹下休息。

锦书怕打扰到流行云的休息,以轻功的身法无息的在地面缓行着,从竹林的正面转到背面。再看,流行云依旧的一身白衣,背对着她坐在石櫈上,姿势却不像是休息。

“流行云,你在干什么?”站在他身后时,锦书看清了流行云的动作,失声叫道。一只手飞快的探出,将流行云手腕上的竹叶打落。

血顺着被竹叶划破的一道伤口溢出,全部被吸进来墨如意前端的干涩的毫毛内。

“你到底在做什么?快停止——”锦书封了他腕上的那道伤口,不让那里再流出血来。

“你别管,我在练功!”流行云甩掉搭在他手腕上的锦书的手,腾的站了起来。

“你这不是在练功,你这是自杀!”锦书急了,对着流行云的鼻子大喊。

“你懂什么?这是快速练成‘墨练行云’的最有效方法,让墨如意吸入人血,激发出它内在的灵力,才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锦书觉得心像被什么东西蛰了一下,开始麻辣辣的疼。流行云的话就像一朵棉花样堵在锦书的嗓子眼里,他腕上流出的鲜艳的红线刺伤了她的眼。他在练功,他没有再求助于她。心疼之后,一抹愤怒的火焰升起。

贴身近竹林,抄手摘下一叶竹叶,暗运内力,狠狠的在自己的左腕上划了一下,静脉一下子就被割破了,血不断的冒出来。“人血是吧,我也有!”

那墨如意就像听到了命令一般,朝锦书手腕上冒血的地方贴去,那鲜红的液体被迅速收进了墨如意的笔端。那干瘪的笔端迅速涨满了鲜血,红焰焰的鲜血。

流行云“刷”的惊跳起来,迅速拔下贴在锦书手腕的墨如意,狠狠掼在地上,手指点住了锦书的穴道。

“死东西!”

“我们讲好的,我说过会帮你,不会食言。”因为被墨如意吸取的血有些过量,锦书感到一些头晕。

“也好,你快回去吧,你已经帮了我!”流行云转过身,弯腰拾起地上的墨如意。只见那墨如意的通身都现出晶莹剔透的暗红,前端的毫毛成伞状散开了,且根根坚硬如针。

盯着自己的墨如意看了一会儿,流行云有些不解,欲运功催动墨如意继续墨炼行云的练习,却发现那如意根本没动分毫,晶莹暗红的笔杆忽然顺时针转动起来,越转越快,很快就旋成了一个圆环。

这种诡异的现象让流行云吃惊不小,他的墨如意从未这样不听使唤,这是为什么?

第五十九章  血如意

两个人都目光直直的盯着那个旋转着的渐成一轮暗红色光圈的墨如意,不知道这样的变化是出于什么原因,流行云不明白,锦书也不明白。

流行云只知道师傅在把这个象征着墨门旗号的武器交给他的时候,说是让他做自己想做的,做完之后要把墨如意完璧的还回去。

那飞快的旋转的红色光圈逐渐减缓下来,等到它终于停下来,地上已被旋出了一个深坑,坑边的土带着湿润的地气。墨如意不动了,墨色的笔杆,灰色的毛刷,和之前并无两样;只是它的身边多出了红色的笔,笔杆像半透明的硅玉,笔端的毛刷也是红色,形状大小与墨如意并无二致。

流行云走过去,将墨如意小心收起来,拾起那支红色的笔,拿在手里仔细端详着:那半透明的笔杆内浮着三个字:血如意。

血如意,从未听师傅说过,难道血如意与墨如意是一体的吗?怎么会从墨如意内脱胎而出?流行云满肚子的问题。看见锦书一脸疑惑不解的看着他,流行云摇摇头。顺手将血如意塞给了锦书:“正好你没有趁手的武器,跟我修了墨门的功夫,这根笔就留作你用吧。”

锦书想了想,伸手接过来,也对,没有武器可是江湖行走的一大忌。

轻轻调转了气息,刚才的眩晕感已经消失了。翻来覆去的看了看这支古怪的笔,除了颜色过于鲜艳,并未发现什么异常。

流行云不再说话,重新催动墨如意,开始墨练行云的修炼。只见他双腿盘立,一股白气从嘴中吐出,正如一朵人造的白云,墨如意直悬在那团白气上,。突然,又听他高喝一声“起——”,人腾空直上,如飞箭离弦。

流行云白色的影子悬在蔚蓝的天空,一团白气催动着墨如意。黑色的浓雾从墨如意的笔端发出,从上而下压过来,扑向地面的紫竹林。

只听得雨打竹林的“簌簌”声传来,片刻后,黑雾化去,有一小片林子竹叶尽落,根根竹子都成了光华嫩绿的竹竿了。

望着这样的结果,流行云仍然不满,他知道是自己的内力还不够,所以此招的杀伤力不够强。

锦书在旁边看完流行云的演示,知道他有些力不从心。“行云师傅,锦儿练功的时候你就对我说过,功夫不是一天练成的。来吧,我们一起——或者,血如意也是能起作用。”

流行云这段时间的心急锦书已经看出来了,但是练功不是心急的事情。

白天,锦书要去书局。

因为最近书局的生意陷入了一种饱和,所以生意显得冷清了些。锦书想了个办法,贴出了收买书稿的告示,告知那些怀才不遇的才子们若有亲笔所著的书稿可以卖到锦绣书局来,只要审核通过,锦绣书局就可以将其书出版。这个消息也是个爆炸新闻,一时间,又惹来了很多人来书局送书稿。每天,锦书要看很多的手写文章,希望挑出凤毛麟角的书来为书局的经营注入活力。

每天晚上陪着流行云练功,白天在书局看书,日子就悄悄的过去了半月。

静静的坐下来,泡了一杯提神去火的菊花茶,揉了揉有些酸涩的眼睛,放下手中的书卷,轻吸着菊花茶若有若无的香味,索性靠在了躺椅上闭眼休息。

“当家的,可真会享受!”如霜走进来,看见锦书这副男子样慵懒惫怠的模样,不禁掩嘴笑起来。

“如霜,我可算知道什么叫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了。我这全部心思可都在书局里呢,哪里是享受,纯粹是受罪!”锦书对着如霜发牢骚。

“要是所有的生意都做成当家的这样,那天下的柴米再贵我们也买得起啊。”对锦书,如霜十二万分的佩服。

“有事吧?”如霜无事是不会从前厅来后堂的。

“恩,这两天书局周围突然出现了许多陌生的面孔,凭我这双眼看,这些人绝对不是古云郡人。每日在门前闲逛,进店来就有一搭没一搭的扯皮,也不知道想干什么。今天,突然又来了一个后生,指名点姓的要见你呢。”

“要见我?是什么样的人?”锦书哗的睁开眼,警觉道。

“一个长得很俊的男人,配了把长剑。”如霜如实回禀。

“既然指名道姓了,我当然得去看看,那些偷偷摸摸的就不必理会了。”锦书站起来,拍了拍衣服,穿堂而入进了前厅。

后堂到前厅有一个侧门直通,推开门,一眼就开见了站在店门口的人,他不出也不进,双臂环抱,侧着脸对着门柱站立。

“哎呀,这不是冷面公子嘛——”虽有些意外他的来访,锦书心里还是颇有些开心,怎么说呢,虽说仅有一面之缘,锦书对这个扑克脸的印象却很深。再者说来,他既是廿朝安的结拜大哥,在锦书的心里就已经没有那么生疏了(大家注意,锦书的心理有待研究)。

“丘锦书。”冷罗煞右转九十度,朝锦书抱拳。

“如霜,给冷公子上茶。”将冷罗煞引至前厅专为买卖交易设置的屏风隔断内,锦书笑吟吟的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冷大哥的造访于锦书是意外的惊喜啊。”

自从离开书院,忙乱着书局的事情不说,加上她是女子,与男子交往必会有闲话,锦书已经憋闷坏了,想当初做男人的时候可没这么麻烦。

虽说有兰儿、如霜、黑子和流行云,可掰着手指头算,兰儿除了要打理书局的账目,还要分出心神去思念梁山伯,每隔几天就要去梁府一趟,锦书不能去和梁山伯争人;如霜自是不提,书局前厅应付客人已把她累的不轻了,锦书哪还能拖人家后腿啊,黑子更不用说了,根本就是个闷口葫芦;流行云——哎,算了,也不用说了。还有一个忘了没说,就是安夕,如今闭门谢客不知去修炼啥高深的功夫去了。屈指算来,锦书哪还有可以调笑玩耍的人啊。

所以,这个时候,冷罗煞的到访还真是一种惊喜。

冷罗煞对锦书的热情有些不适应,别扭的绷着身子。

“冷大哥,找锦书有什么事情?”锦书兴冲冲的坐下,紧盯住冷面的脸。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话真是不假。对面的美男就让锦书格外的赏心悦目,一赏心自然就开心,话就多了起来。一悦目自然就兴奋,人就不安分起来。男人看见美女话多,女人看见美男的反应也一样嘛。

冷罗煞坐的笔直,只见对面锦书的小嘴巴不停的说着,八竿子打不着的胡扯,冷罗煞已经快熬不住了,他本来就是找她说一句话,让她不要对玉面狐若即若离,不冷不热,害得三弟伤心。他想说,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不能对人暧昧不明,图惹人伤心。

他应该一开始见面说完这句话就走的,错过了机会,现在,他已经没有机会说了。是锦书的热情实在让他开不了口,还是这个丘锦书的某些方面让他无法招架,总之,就是他破了功。

第一次,在办一件事情的时候受到了别人的影响,而且是不小的影响。

“冷大哥,你听我说了吧?就是一种很有意思的机器,你一开按钮,里边就能唱戏,能听歌,能看人比武打斗,也能看人洞房成亲,总之是很有意思的。哎,可惜,这里没有,要不然我的日子也不会这么难过了。”锦书唾液横飞的讲解了半天电视机,其实她是打心底里怀念有电视看的日子。

“对不起,锦书小姐,我得告辞了!”冷罗煞“忽”的站起来,在锦书对着他眨巴着眼问他可听清楚可有理解她说的时候,冷罗煞觉得全身的血液一下冲到头顶去了。

说完告辞,人就已经转出屏风,连头也没再回。

“咦,冷大哥,你还没说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呢?”锦书说的口干舌燥,抓起桌上的茶杯吞了两口,赶紧追出去。

前边冷罗煞行的极快,风一般的速度。锦书追着人影赶紧碾过去。

几个起落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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