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士大夫的非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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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士大夫的非人生活-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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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发前人所未言!

冯元用一块硬板托在手下面,一边听一边用草书速记下来。记到此处,多少也有些汗颜。心里想到,这小子果然有些门道。

刘处身旁的几个官员已经向刘处拱手了。那是恭贺!刘处摇头,别急,最后你们向我恭贺,那才是恭贺。

郑朗继续往下读道:“儒家浩瀚无际,其之予所能悟也,仅举一例。下说仁义。《说卦》曰,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

易经从乾坤两卦开始,减阴减阳,分出八卦,又用两仪分之,演化成六十四卦象。但是不是象孔子疏注《易》经那样,将天道分为阴阳,地道立为柔刚,人道分为仁义,兼三才而两之,成了六爻之数的?未必。

甚至上古六十四卦,也经周文王手中一变,序列变掉了。后人看到的《易》,非是伏羲之易,也非是文王之易,只能说是孔夫子的“易”。

孔子的易对不对,郑朗也不去管,他要的是孔子的易,对儒家仁的阐述。

有的人隐隐感到又有惊人之语出现了。自古以来,仁义一体的。可用了孔子的疏注,这里,仁与义是对立的!

刘处开始用衣袖抹汗,小子要来了。

但谁敢说他讲得不对?

不服气,自己翻翻《易经》去,黑字白纸写得分明。

冯元自认为遍读五经的,听到这里,都震住了。小子……野心不小啊。

但还有几人嘴张了张,欲要反驳。郑朗哪里给他们机会,又道:“此言非予首倡也,《汉书·文艺志》亦曰,诸子之学辟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辟犹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阴阳、柔刚、仁义,皆相对而相生也。辟若乾坤,阳显于明,阴生于下,谓之乾也。阴彰于明,阳潜于下,谓之坤也。”

两者是对立的,但又是相伴相生的,就象世间的事,没有十全十美,没有十善十恶,乾坤是大阳大阴之卦,明处是大阳大阴,但暗处滋生对立的阴阳,所以卦象才能轮转起来。这才符合天地运转之道。

这一解释,就无法可辨了。

事实是如此,有可能放在一千年后,这个理论继续会存在。

不服气又怎么着,只有干瞪眼的份。

实际后世的辨证观,也有类似的逻辑推理,但不会象现在又是阴又是阳的说得让人感到玄乎。然而性质却差不多。

大舅哥与三舅哥对视了一眼,眼光都有些讶然。

这仅是开了一个头,可岂止是说仁义,已经在等于讲“道”了,但不是道家的道,是儒家的道。

“何谓仁,夫子曰,爱人。何谓爱人?子贡曰如有博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夫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者!”

分别出自论语的颜渊与雍也两章,什么叫仁,去爱别人,子贡问,如果能帮助所有人过上好日子,能不能说它是仁?孔子答道,岂止是仁,那是圣了,就是尧舜也没有做到。

当然儒家也有许多弊端,但不让后人反复曲解,有许多积极意义的,就不拍马屁,可取性也比更消极的道家要强,对于一个国家与一个社会来说,也更有实用意义。

“何谓民?夫人又曰,君子而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君子何为,非是士大夫也,以道德分之。故夫子又曰,我欲仁,斯仁至矣。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在这里,郑朗将孔夫子美化了。在孔夫子的眼里,所谓的君子还是指上层人物的。并且还有类似的言论,什么不要与比自己不好的人交往,不要比自己品德差的人交往,不要比自己地位低的人交往,等等。所谓的己欲立而立人,而达人,是指了所有老百姓,但首要前提是自己,上层人,然后才推广到所有人。

但对此,孔子不是很自信,也不大相信所谓的小人能够认识到“仁”。

这句话有人也许意识到漏洞,可时代不同,在唐朝,还有门阀,还有部曲存在,能反驳,但在宋朝,从宽松上说,实行了某种意义的人人平等,就是佃户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们也有一定意义的人身自由,非是唐朝可比,比如老太太出身也就那样啦,还有后面那个宋仁宗那个商人女儿的宠妃,出身同样很贱,但皆荣耀后宫。所以明知道郑朗在美化孔子,又不能言。

可郑朗下一句说出来,全部哗然起来。

“阳阴柔刚仁义相对相成也,相克相生也,有爱亦有恨也!故之义!”

第九十九章 讲仁(七)

这句话彻底推翻了以前对义的认识,而将它定为爱的反义词,恶、恨!

这一个推翻,可了不得,不仅是儒学有可能全部推翻,重新认识,连民间的一些说法也要推翻,比如义气,哥们,你对我仗义,好了,不是对我好,讲信用,而是你对我很恨很反感,恨恶!郑朗索性停下来不讲,等大家议论完了,再发话。

有很多大儒不服气的责问。

郑朗也不回答,等问得差不多,才拱手道:“听我说一句,我还没有讲完,讲完你们再交流或者指教我不迟。还有,我讲的是夫子之道,非是墨子兼爱。请稍等一下,很快我就将它讲完。”

不管承不承认,也确实要等人家说完了,才能辨。说了半句就辨,也没有这个理儿。人群渐渐平息起来。

“如是言?夫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

仅一句话,反对的人没有声了,一句出自论语,一句出自大学,全部是孔夫子说的。

“故《国语》曰,爱而不仁,又曰仁而不亲。此仁乃仁义也。置于天地,云孤阴不生,孤阳不长。爱而不义非爱也,仁而无义非亲也。墨子云,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是故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是以仁者誉之。此迂阔言,孟子作恶语曰,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是禽兽也!”

这一段说有爱有恨,才是对的。若象墨子那样干,将人家的国家当作自己的国家一样爱戴,将别人家当自家,别人当自己。这才是仁。天下有这理么?所以孟子说,是无父之言,是禽兽之言。

事实也不能这样玩,比如作为一个宋朝人,能将契丹当成自己祖国吗?

因此仁不但有爱恶,还有敌我。这种仁才能丰满起来,然而后来的人呢?一起被忽悠住了,全部成了傻蛋,不但将此仁变成了墨子那种迂阔的仁,还有什么以和为贵啦。

这才是让人最痛惜的地方。

至此,郑朗已隐隐接触到他所在说的仁义核心。也没有看下面满是惊疑的人群,继续念道:“故齐王垫问曰,士何事?孟子曰,尚志。曰何尚志?曰仁义而已矣。孟子又曰,王何必言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何为义?”

刘处身边一个小吏问道:“少监,不是恨与恶吧?”

“听他言……”刘处继续摇头。

“《中庸》曰义者,宜也。上古文字始创,字稀也。先有骨文、钟鼎、大篆、小篆也。”说到这里,抬起了头,道:“何宜为义,等一下我再说,大家看一下骨文宜的写法。”说着将宜字的甲骨文抽出来,传递下去。(奶奶的,甲骨文打不出,复制也不行,大家有空自己搜一搜。)

“今之宜,安居所也。上古共产均富,所出之瘠也,故俎肉匀之。其义或祭祀也。此为一宜,二宜也……”又传下去一个宜字,这一回在原来的宜字上又加了一把刀字。继续念道:“是故多有钟鼎,曰宜太牢,宜一宰云也。”

这个宜不仅是割肉,还是杀牛杀羊,甚至杀人的。

甲骨文现在无人考,可钟鼎文有人研究,验证并不难。

想要推翻郑朗的话,除非从甲骨文或者金文(也就是钟鼎文)上找出另一个义字出来,这是不可能的。就是找出来,中庸上义者,宜也又如何解释,难道说孔夫子说错啦?

但承认了郑朗说的对,那么有可能整个儒学都要推翻重写。

这才是刘处不能言的地方。

现在对甲骨文与金文考证还没有那么严谨,所以后来董仲舒犯一个严重的错误,将义曲解,这一曲解,又导致了后人曲解。

两个宜字传下去后,全场鸦雀无声,静得连根针落在地上,都有可能听到。

冯元记录的手都开始略略颤抖起来,一旦今天让这小子说法成立,以后儒学怎么办?

“义所出者,是于战国中期也。先以仪为宜也,仪行者,义行也,容烈血之威威含嘉彰,始代于仪。墨子又曰,义耳义耳,焉用言至哉,义者,利也,君子不耻!孟子则不然,曰,侧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礼记》曰,义者,仁之节也,仁者,义之本也。夫子曰,上好义,则民莫敢不屈。此义,非乃墨家兼爱者,善有赏,恶有罚,道德辅之,王化之道也,故则民莫敢不屈,否之,何屈乎?故君子以直报恶,何谓直,义也、理也、德也。”

这样说,就将仁义讲清楚了。不是墨家那种滥老好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你打了我,我先与你讲道理,还不行,再报之德,再不行,大家PK吧。但要反击得光明正大,伐正义之师。

治国也是如此,以道德化之为主,辅以奖罚,这才是孔夫子没有讲出来的话。

是不是如此呢?不好说,其实孔子这个义说得很模糊,也许意识到了,丢了许多话尾巴,但没有认真去解释,倒是孟子说得比较清楚。也仅仅是比较二字,还没有郑朗今天说得清楚,直接来一个定位。

可同样不能否认,郑朗这些话都是从孔孟的言论当中延伸出来的,细思之,确实有此意。

“仁者,乃侧隐之心,义者,乃羞恶之心。故仁者,乃义之本也,义者,仁之节也。是故《逸周书·本典》云,能收民狱者,义也。易曰,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荀子曰,夫义者,所以限禁人之为恶与奸者也。《礼记》又曰,大夫强而君杀之,义也。除去天地之害,谓之义。是故庄子取之,云所谓仁者,同好者也,所谓义者,同恶者也。此乃儒家仁义也。”

这里的义不仅仅是与仁的对立羞恶心,还是一种刑罚,甚至刑杀!

但不是郑朗说的,也不是从甲骨文中考来的宜、仪、义,是周朝礼官说的,孔子说的,荀子说的,孟子说的,庄子说的。

随便搬出那一个出来,都将下面这群人活活给砸死。

“法家苛刻,以惩治民,故秦亡于二世也。道家消积,追求飘缈,故寻于神仙之道也。墨家迂阔,亡哉,久矣。唯儒家仁义之道,长存于天地之间,奉为国家宗教也。”

也就是法家太苛刻了,不是治国之道,只能被统治者借鉴,道家太消积了,只有用它来修练神仙的法门,但这是好话还是歹话呢?墨家根本不可取,所以很早就消失不用了。只有儒家才是治国的法门所在,也是国家之道的宗教。

“圣人义,何曲解此?董仲舒也。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人安义,以义正我,故仁义为言,人也,义之为言,我也。义者谓宜在我者,宜在我者而后可以称为义,故言义者,合我与宜以为一言。以此操之,义之为言我也。”

这一段话是出自董仲舒《春秋繁露·仁义法》。在这里,他将义抽象成“人与我”的关系,更上升到道德的高度,而抹杀了义原来与仁的对立性,与刑杀刑罚的性质。

自此以后,仁义变了味!

“董儒曲之,国者困之罚,无仁义用也,于以法家里,儒家表,一误千年,诚为可恨也。”

正是因为董仲舒的错识,仁义是好的,爱人嘛,但仅靠爱人怎么能治理国家呢?只好用法家的一些理论,作为国家的里子,辅以儒家的道德治国。何必如此,事实儒家也没有反对刑罚,但比法家更进步一些,以道德爱人化人为主,以“义”为节,这才是儒家的王道。

实际上也没有多大区别,现在的统治者还不是这个政策?

但这样一讲,就能更清晰一些,并且明确了治、爱、化为本,义为辅的开明政治,同时也不需要羞答答的以法家为耻,不好谈论。

就是这个细微的区别,却有可能产生一个巨大的进步。

合上纸,实际根本没有看,以他的记性,还能说错吗?

然后再次鞠躬,道:“我岁数小,或者见识粗陋,还望各位包涵。”

说完了,带着两位小美妹,就离开了。

可在下面听的人,却没有一个人离开,也没有一个人发出声,一个个全部听呆了。

第一百章 区别(上)

“大郎,为什么那些人不说话?”四儿不解的问。

“他们不说话,是在想我说的是对是错。想明白了,话就会越来越多。”

倒是不假,但四儿依然没有听明白。

江杏儿脸上露出笑意,四儿有时候很好玩。不过也不易啦,本来认不出几个大字,这几年跟在郑朗后面,逐渐的认识不少字,有时候还能冒出一两句惊人之语。

江杏儿问道:“大郎,董仲舒真的错了吗?”

“也不能说错,西汉之初禀程黄老精神,崇尚无为。董仲舒虽正了名份,以儒家有为取代道家无为,可其精神思想,或多或少受了道家无为的影响。义字,与法家或许有些渊源,说不定法家就是从义字发展起来的,就象墨家从儒家的仁字起源一样。所以董仲舒没有去想,或者没有敢去想。这才有了他那种仁义之说。但也注定了他一生的命运,虽得了宠,没有得深宠。那时候汉武意识到无为不是治国长久之计,于是从儒家里寻找,虽然董仲舒的名份他喜欢,可没有提供一种准确的仁义。时至后来,汉武任用酷吏,更将这种有为演化成法家的有为。诚为可惜。”

“原来如此。”

“是如此,可后人不敢质疑,误了儒家的真义,更不会想到董仲舒没有得到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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