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时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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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时明月-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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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犹太这么超强凝聚力的古怪民族,都没能抵抗住中国随后发生的几次“民族融合”,彻底的消失在中国的土地上,这从一个侧面说明,我们民族战乱多么频繁。而中国犹太人的闭塞也说明:即使在大宋这样的商业社会,古代中国与外界的信息交流也几乎为零。

由于这支民族最终消失,所以赵兴从不知道犹太人曾跋涉到这么远的地方,他见到对方对自己的所唱的赞美诗全无反应,暗自叹息一声——其实那首诗还有后半句:

“若是我忘了你,耶路撒冷,

愿我的右手萎缩!

愿我的舌头黏在上腭,

若是我没有思念你,

没有眷恋着耶路撒冷,

胜似我最大的欢愉……”

但现在说这些都没用了,遗忘,有时也是种幸福。

赵兴招手请对方进入亭内,重新合拢了马车屏风,和颜悦色的询问:“三位,你们找我如此迫切,有什么事?”

三个人当中,李维思是为首,而“李维”实际上是犹太的部族长“利韦”的音译,到中国后改汉姓为“李”。这位李维掀起袍子,从袍下拿出了一块厚厚的布,他望了眼周围,发现亭中没其他人,才单手举起这匹布递给赵兴。

那是一块帆布——原来他们献上的西洋布就是帆布。

赵兴仔细看完那块布后,他将这块布紧紧抓在手里,抬眼看向面前的三名犹太人。

犹太佬果然不愧为精明之誉,赵兴观看那块布时的神态变化,能瞒过在场的几位傻书生,能瞒过擅于察言观色的廖小小,却没瞒过对面的李维思,他的唇角浮出一丝微笑,开口说:“一百多年前,我们向皇帝陛下进献过这种布,但随后,朝廷官员认为这种布又厚又硬,做不成衣服,没丝毫用处……今日,我总算找见知道它的人了。”

“换什么?”赵兴一碰到交易的事,马上露出了商人嘴脸。他目光灼灼,兴奋的眼睛都红了。

“布——大官人正在京城四处兜售印染的四色布,京城的布坊都快被你压垮了,我们希望大官人给我们分销权,让我们共同经销四色布。”

李维思跟别人谈“分销权”,别人可能不懂,但赵兴明白,不过他要的更多:“我听说犹太人都精于算术,我需要大量的数学老师,大量的账房先生,你们能提供多少人?”

周邦彦摇着头叹息着,他没有想到赵兴刚才还像一个文采斐然的大诗人,现在就市侩的像一名小贩。对面的李格非倒是带着微笑冷眼旁观,廖正一比较木讷,他神色看不出什么反常。

周邦式年轻气盛,他脑子里面全是刚才的胡姬艳舞,人虽坐到那,心已经飞到马车上,频频张望胡姬所乘的马车,压根没注意这里的谈话。

廖小小与宋小娘子则低眉顺眼,看赵兴捋胳膊挽袖,摆出一副寸步不让的态度与对方进行商业谈判,又看到周邦彦一副失落的模样,廖小小嘴一抿,提起酒壶替众人斟酒,宋小娘子则望着赵兴,一边偷笑,一边伸手帮廖小小照应。

“我们‘一赐乐业’十七姓,总共一千余户,会算账的有一百个人——成年、未婚配、还没有职业的一百多人”,李维思回答。

“还有这种帆布,你们提供技术,我提供人手与场地,利润三七开,你三我七,销售方面——各显神通吧”,赵兴继续要求。

“三七开,这个比例可以——大官人还能提供什么?”

“一百多人的就业,难道还不够吗……好吧,我再加一点砝码——我在杭州有一片荒地,你们十七姓可以部分迁居到我的地盘……还不够,那么我再加一本《圣经》如何?从‘锡安山’带回来的新圣经。

我有一条商路,可以通往耶路撒冷。或者我再替你们找一位‘拉比(犹太教主教或大祭司)’,我到耶路撒冷给你们找一位……这总够了吧?”

赵兴提到“拉比”这个词时,李维思的眼睛猛的一下子瞪的仿佛牛眼——这说明刚才这厮压根是在装相,他明白赵兴说的什么,他明白“以色列”与“犹太”这两个词意味着什么。也明白“锡安”意味着什么!

“好,这个条件足够沉重了!我们什么也可以不要,只要拉比。不过,我要申明:我们‘一赐乐业’人可以做奴隶——我们迁居到你的土地上,你可以剥夺我们的自由、我们的尊严、我们的生命,但不能剥夺我们的信仰。

我们背井离乡,七海流浪,我们什么都没有了,我们只剩下信仰。俗世可以让我们屈服,但我们的灵魂属于上帝!这是恒久的约定!”

“我尊重你们的信仰,迁居到我的土地上后,我允许你们建设教堂,信仰自己的神灵——大宋是个信仰自由的国度,你们可以保留自己的信仰。如果你们给我服役满十五年,我可以把你们居住的土地送给你们,地契上写上你们的名字,但你们仍可在我的庇护下,在大宋的土地上信仰耶和华!”

“耶和华”这个名字终于使这群犹太人的泪流满面,他们相互拥抱在一起,用赵兴听不懂的语言嚎啕着,话中反复提到“拉比”这个词,赵兴猜测,他们是在欢呼:“我们会有新‘拉比’了!”

赵兴不知道,他们还在说:“我们有‘应许’之地了!我们有新领主了,他不会把我们当奴隶,他知道我们的大卫王,尊重我们的信仰……”

在廖小小的劝慰下,周邦彦那里几杯烈酒下去,除赵兴外,其余在场的人都已经薰薰然,他们浑没注意这场谈话。他们不知道,自己当时见证了一段历史。

若干年后,当赵兴最困苦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背离了这个“叛贼”,唯独“一赐乐业”人,他们哪怕吃糠咽菜,哪怕被围困于绝地,哪怕十死无生、明日无望,仍在默默地为赵兴打理后勤,管理产业。他们宁肯饿死,也不触动属于赵兴一根草——即使后者根本没给他们发薪水。

世人惊叹于“一赐乐业”人的理财能力,也都在纳闷:为什么出任何代价,都引诱不动一位“一赐乐业”人离开那名“叛贼”——原本,当时在场的四名太学生能回答这个问题,但他们压根没注意这场谈话。

或者说:他们当时虽在现场,却不理解赵兴他们在说什么,理解不了这场谈话的意义!

周邦彦的记忆只到了这里,“一赐乐业”人拥抱在一起哭喊时,他已经醉了。等他醒来,发现自己已回到城里——不,是回到相国寺码头,一艘独特的海鳅舟摇晃着,正在驶离岸边。没等周邦彦询问,一个老者钻进船来,向他咧嘴一笑:“周太学,小老儿焦触。兴哥儿安排你坐这条船,我们直驶庐州,太学可以到庐州码头再下船。”

没有船能直驶庐州,因为到庐州走水路,要到瓜洲拐向长江,在无为军辖内逆濡须水进入巢湖,穿过巢湖再逆流进入淝水……焦触所说的“直驶”,意味着这船需要拐来拐去,绕很大一个圈子。

周邦彦感念赵兴的仗义,禁不住整整衣冠,向东稽首。

这时,赵兴正进入苏轼府邸……

第六十八章 寒食节里燃起的新火

今天是清明节,宋代清明被称为“寒食节”,这一天,不能举火做饭,只能吃冷餐。需要等到傍晚的时候,再点起“新火”,由宗族中年长者将“新火”分入各家各户,这叫“分新火”。

一般来说,这一天是不进行拜客的。因为不能举火,主人没法招待拜客的人。

“寒食节”的风俗于宋代发展到鼎盛,但过了宋代,这一节日正式消亡,消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宋代是个商业社会,汴梁城百姓连喝的水都向挑夫购买。“寒食节”自家不能点火做饭——简单,上街去吃。

而宋以后,中国回归农业社会,或者说回到原始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社会。经济力量、商业模式,都决定了宋以后的朝代,消费不起“寒食节”这样的节日。

赵兴进房的时候,院里正在赌博,除了苏轼一家人外,屋里还有苏轼的弟弟苏辙,苏辙的长子苏迟、次子苏适、三子苏远,以及两家的各房女眷。

赵兴这时能登堂入室,实际上是拿苏轼当自己家人。苏轼也而用家人的态度接待赵兴,并将其介绍给苏辙一家人——这是赵兴第一次见到苏辙,这位小苏学士现在是户部侍郎,也就是类似于“财政部主任”的大官。

赵兴以前打听过苏辙,似乎这位苏轼兄长在文学上不如苏轼,但在会计学上却是赫赫有名,去年他与户部尚书李常等人主编了《元佑会计录》三十卷,应该算是中国会计的“祖师爷”。

相比于苏轼那咄咄逼人的处事态度,苏辙显得很谦和,他微笑着的与赵兴打过招呼,开口便郑重谢过赵兴送来的靴子。

原来,苏辙与兄长使用的是同一家靴店,赵兴只说让唐老板给苏学士一家男女都做套靴子,很不幸。苏轼一家,父亲是“老苏学士”,苏轼自己是“苏学士”,兄弟是“小苏学士”。有人付钱,靴店唐老板又正好有求于赵兴,便自以为是地将苏辙一家子的靴子也包圆了。

事后,赵兴压根没看账目,这种小钱他交给马梦得审核,马梦得以为这是赵兴的本意,大笔一挥,把款全付了。所以才有了今日的致谢。

苏轼一家子对赵兴的礼物没太介意,因为他们经常收到赵兴送来的小东西。比如:苏遁回家不久,还吃不惯苏轼家中的口味,程阿珠每天都送来一些小菜、卤味、水果,连她逛街购物都忘不了给苏遁买点小东西,所以苏轼接到赵兴府上送来的靴子,没大惊小怪就收下了。但苏辙那里不同。

苏辙与赵兴没有见过面,虽然他曾听苏轼谈起过此人,但还不觉得双方熟络到可以接受对方靴子的地步。他不好直接向赵兴询问,转而向王夫人打听。此后,他虽在王夫人的劝解下,收下了靴子,但心中一直惦记着当面向赵兴致谢。

“离人呀,靴子很好,恰逢雪后收到你的靴子,我全家上下都很谢你,到叫你费心了,来,孩子们,谢过离人叔叔”,苏辙招呼自己孩子上前当面致谢。

苏轼哈哈笑着,翘起脚上的皮靴,得意地炫耀说:“那日我在贡院,突然阁长童贯送来一双靴子,他倒没来得及说这是谁让他送的,便急急走了。但我一看靴子的新奇制法,就知道:定是出自离人之手——瞧,麻逸龙血树做靴底,唯有离人有这样的大手笔。”

苏轼没说的是:当时化雪了,地上泥泞,他的鞋子湿透,脚底冰凉。正在烦恼时,出宫办事的童贯丢下一双新靴子,令他从心里感到温暖。

这种硬木底的鞋子,连靴底都细心地雕上了波纹状的防滑齿,坚硬的靴底踏在地上响声清脆,令他饱受同僚羡慕,感觉这份照顾,很有面子。

苏辙对此也深有体会,他点点头,憨厚的承认:“不错,这种硬木底的靴子,踏进泥里靴底不滑。那几日化雪,穿这种靴子去上班,走起路来声音清脆。且这靴子两侧有靴带孔,一条皮绳穿孔一系,走起来脚上带风。不错呀!

哈哈,户部的人也很羡慕,后来他们齐去唐家靴店定做这种靴子,听说那家靴店的订货,交货日期都排到九月了……嗯,最近春花灿烂,他们恐怕要错过了。”

“上班”这个词诞生于宋代,它完整的叫法叫“上朝班”。宰相去工作叫“上朝”,其他内阁官员没上朝资格,就叫“上班”。尤其是诸班直、三司使的官吏,他们的工作通称“上班”。

三人还在继续靴子这话题,王夫人牵着苏遁的手走来,身后跟着朝云,还有程阿珠与陈伊伊。王夫人随手递给赵兴一个木匣,笑着解释:“离人叔叔,这是分给你的‘新火’,你回家用吧。”

木头装火?还没有烟?好新奇!

赵兴好奇的看了看木匣,这木匣倒是做工精致,油漆漆的能照出人影……但无论多精致的木盒,都不应该用来装火呀?!他拿在手里,轻轻晃了晃木盒,木盒内发出一阵哗哗的微响。

“这是法烛,离人没见过吗?汴梁城里都用这东西引燃‘新火’,今日寒食,我就不让你打着火把回家了”,苏轼笑着解释。

苏遁这时冲上来抱住了赵兴的腿,嘴里直嚷嚷:“阿大,钱,我要掷铜钱,你陪我玩。”

朝云赶紧冲上前,一把捞起苏遁抱在怀中,嘴里急急解释:“离人叔叔,别理这孩子,今日分给他十枚铜钱,他一通乱掷,全输了。小孩子家,别让他养成轻贱钱财的习惯。”

赵兴随手在身上一掏,掏出一把零碎钱币,有金、有银、有铜,他顺手塞进苏遁手里,笑着说:“没关系,输给谁,都是输给自家人——左口袋捣到右口袋的事情,何必计较。再说,小孩子有金钱概念,慢慢再教他如何理财,那才是正理。去吧,去玩,爸爸跟阿大有正事。”

朝云抱住苏遁责备几句,苏遁新得了一把钱,已经达到了他来的目的,嚷嚷着还要重新赌过。

苏辙在一旁憨厚的摇摇头,重复朝云刚才的理由:“虽说是小赌怡情,但孩子太小,可不能让他沾染挥霍习惯。”

苏轼也在摇头,本想也轻轻谴责几句。赵兴已推开了木匣的盖子,翻看里面的东西。

在古代中国,当面翻看礼物是极没礼貌的行为。然而,苏轼担心赵兴不知道法烛的用法,在使用时发生意外,所以他没有责备,反而耐心等待赵兴提问。

怪不得要用这么大的盒子装,盒里躺着数根形似棒针的木棍,棍头裹着些黄色物事,那似乎是个药粉包。赵兴隐隐间猜到了什么,他好奇的拿起一根木棍,把那药粉包凑到鼻尖——顿时,一股硫磺气息扑鼻而入。

火柴,这竟然是一根火柴,古代的火柴!

赵兴拿着木棍——不,那着这根古代火柴(火棍),惊愕的望向苏轼。苏轼一指这根火柴(火棍)解释:“这叫法烛,也称发烛,离人会用么?”

“这……这玩意什么时候发明的——啊不,我是说它何时出现的?”

苏辙答:“此物出现于五代时。陶谷在《清异录》中曾记述:‘夜有急,苦于作灯之缓。有智者批杉条染硫黄,置之待用,一与火遇,得焰穗然。既神之,呼引“光奴”。今遂有货者,易名‘火寸’。

另外,周建德六年(即公元577年),齐朝亡,后妃沦落民间,无以为生,便制‘发烛’售卖,以此谋生。由此,法烛的做法流入民间。司马(光)相公曾考证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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