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妇何愁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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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妇何愁嫁- 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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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剑毫不留情地贯穿他厚实的胸膛,他奋力扑向急往下坠的阮汐汐,伸出手,他想抓住她。

另一个淡蓝身影亦同时抓向她,呼喊着她的名字。

她没听见那个焦急的呼喊,她只是怔怔地看着那个胸口被长剑贯穿的男子。

她完全呆住!

江晴初被剑刺穿了胸膛!

是那个之前她还靠着的心跳怦怦的胸膛。

她的眼已湿润,泪,已夺眶而出。

不由自主,她的手,亦伸向他。

两人的手,穿过浓浓的云雾,终于握在一起。

他看着她滴落的泪珠,笑了,淡如轻鸿。

她望住他凄美而哀绝的眼眸:“为什么这么傻?”

他带近她,揽住她的腰,轻刮她尖俏的鼻尖:“汐儿问了傻话,因为我爱你呀。”

身体急坠间,他松开她的手,运起最后一道力,将她推向那道随他们飞扑而下的身影。

她倒抽一口凉气:“你要做什么?”

他眼里是不可抑制的悲伤,嘴角却噙着笑,温柔如大海上的阳光:“你可要永远记得我……”

阮汐汐的身子被人接住,将她往上带。

江晴初的身子坠入云雾,仿如一只寂寞而来的仙人掌,终于又寂寞而去。

在这一刹那,他的温柔,他的强悍,他的霸道,宛如一幅幅永不褪色的画,毫不费力的烙印在阮汐汐的心底。

她以前从来没有去想过,这个纠缠着她的男子,有一天,会在她心底印上一个谁也不能抹去的痕迹。

第九十一章 被人宠着的感觉

阮汐汐木讷的被人抱着飞落回悬崖上,木木的望着崖下,突然小声道:“他……他死了?”

“谁?江晴初?”林逸晨低头问着。

她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林逸晨见她神色不对,不由低声道:“汐汐?”

她轻道:“嗯,林先生,你来了。”

她没有去想,为什么林逸晨要随她跳崖,为什么林逸晨功夫那么高,她的脑子如被浆糊糊住了般,里面全是那个从崖顶飞跃而下帮她挡剑、将她推向高处的人,那也是她一直以为都在恨着的人。

她的思路如突然被人抽光,心中若有所失,竟有一种说不出的怅然。

林逸晨看了她一会,忽然道:“我一路追着你们的行迹而来,不但四方长老被人所阻,我在路上也遇到不少击杀,江晴初杀手堂里的顶尖高手全数倾巢而出,路上有所延误,而我更忽略了玄慈斋师太会在此截杀你们,让你受惊了。”

阮汐汐点头:“嗯……”

“汐汐?”

阮汐汐点点头。

“我知道是江晴初救了你,你在恼恨我?”

她终于把眼睛挪向他,摇摇头:“我为什么要恼恨你,是你救了我,谢谢你,林先生。”

他静静看着她,忽然伸手将她抱紧,揽在怀里:“汐汐,你怎么了?”

她靠在他怀里,几乎都听不到他有心跳。一个大活人怎会没有心跳?她没有去深思,她只觉好冷,想找到一些温暖,她没有推拒,靠在那暖暖的胸膛上,静静地闭上了眼。

站在不远处的雪尼师太垂目沉声说道:“阿弥陀佛,此女不可救,请施主将她交予贫尼带走。”

林逸晨缓缓抬起头,眼里竟全是狠厉,冷笑:“师太,做为玄慈斋的主持,此种做法恕在下不能赞同,目前为止,她并没有伤害到任何一个人。包括你们玄慈斋弟子对她所做下的恶事,她亦没有去还以颜色,你们不要总以天下苍生为借口,一再欺人太甚。”

雪尼师太眼里精光直闪,直直的盯着林逸晨,似要将他看透:“你是何人?何以知道如此之多?”

林逸晨眼睛望向山崖处:“一个看不惯你们行为的人。”

雪尼师太道:“看来施主已入魔障,被此女妖法所惑,施主,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望施主不要太沉迷其中,要能明辨是非。”

林逸晨深深皱眉:“什么为是,什么为非?那师太能解释你门下弟子对她所做的那件事么?难道这也是所谓名门正派所应当的是非行径?”

雪尼师太心平气和的劝说:“我玄慈斋弟子对她做的那件事,也实属权宜之计,她既为妖孽,被所有人冤枉也自是应该,我弟子何错之有?她若胆敢向我弟子寻仇,那不更是自讨苦吃?施主,关于她的是非曲直,你一个俗人自是无法了解,为了天下苍生,我玄慈斋义不容辞一定要除去她,请施主放手,不要太固执已见。”

林逸晨怒极反笑:“今时今日,我算是彻底了解你们这些名门正派的仁义之举。今天她受了惊吓,在下不想与你们这些尼姑啰嗦浪费时间,待将她安顿好后,一定向玄慈斋讨回公道,告辞!”

雪尼师太向其他几人一打眼色,慧尼师太和四个弟子立时呈包围之势,将他们围在中间。

林逸晨哈哈大笑,声音震彻山野,大喝:“四方长老!”

“在!”四条迅捷的身影向这边靠拢。

林逸晨本是清澈的眼里闪过戾气,利如冰刀,他一一扫视过玄慈斋六人,一字一字吐出:“谁敢拦阻,杀!”

随着那个杀字,他身上突然气势如虹,目空一切,此等暴涨的霸气除雪尼师太外,玄慈斋几人无不腿软往后连退。

林逸晨抱紧阮汐汐,腾空而起,身如鸿雁,挟势而去,无人敢出手阻拦。

望着他背影,雪尼师太神色大变,她突然想起一人,法相终于不再庄严,惊呼:“他是温言--”

四方长老垂目而立,根本就不予理睬于她的问话。

向四方长老一看,雪尼师太点点头,毫无疑问,那是温言,没有人能指令得动四方长老,除飘渺宗主外。

慧尼师太瞪大眼睛:“主持,那个真是温言么?那他岂非是已经违背了五年不见那妖女的誓言?他现在与那个妖女在一起,那岂非与宛云的婚事也不能成……”

“住口!不会说话就别说。”雪尼师太喝住慧尼师太,这种话岂能在这里说出。

有四方长老在,想追及那妖女已是不可能,何况还有一个温言,此事得回去重新好好计议。

******

这里是一座四不接村的独立茅舍,竹篱环绕,栽植了不少腊梅,看上去,有一种雅洁清幽,避世独居的清高味道。

阮汐汐闭眼躺在暖暖的被窝里,她身上时冷时热,她好像是感冒了。

她的脸红通通的,像擦了胭脂般。

呼吸不畅,很难入睡,她强迫自己有一下没一下的数着绵羊。

直到数到四千八百八十三只,她仍是清醒得很。奇怪,明明身体觉得很累,明明想大睡三天三夜都不想醒,为什么却总是睡不着?

房门被人推开,飘进一阵浓浓的药香,脚步声走到床边,跟着一个人坐下,摸着她的额头,低声道:“还是在发烧,我熬了一碗药,先喝了再睡。”

阮汐汐睁开眼,笑:“我好像不想喝药。”

林逸晨扶起她,柔声道:“不想喝也要喝,不然你的身体会撑不住。”

阮汐汐皱着眉,苦着脸,“可不可以不喝,可不可以用其他方法退烧?”

比如打退烧针。

林逸晨摇摇头,眼里溢满宠溺:“这药不苦,我用了一些较带甜味的药,你喝下试试看?”

阮汐汐不信:“你喝一口,帮我先试。”

他试也能算数么?无理的丫头。林逸晨无奈的点头:“好。”

他端起药碗,轻啜一口,动作优雅。

阮汐汐定定地盯着他认真喝药的样子,眼里一片迷茫之色。

林逸晨喝过一口,脸上毫无苦色,阮汐汐这才放心的张嘴将碗里的药一口气喝完。

她并不怕苦,在江府,比这苦得多的药她都不皱眉的喝过,只是,在她理好一切头绪之前,她想在这个人面前撒撒娇,偿试那种再被人宠溺着的味道。

她穿越这里后,好像被人宠着的机会很少。只有那个人,在那两天,像犯了病一般宠着她,如今,那种宠爱似一种毒,在胸臆间久久不去。

她要试着让面前的这个人宠她,然后,抹掉被那人留下的印记。

接过碗,林逸晨放下她,把碗放在桌上,哪知阮汐汐自己又坐了起来,嘴里嚷道:“我肚子好饿,我想吃东西。”

林逸晨一怔,立即回过神来,眼睛一亮:“哦?想吃什么?我给你去买。”

阮汐汐噘着嘴:“我不要吃买的,我要你帮我做。”

林逸晨陪笑道:“好,你要吃什么,你说,我去做。”

这里是荒郊,想吃好东西并不容易,往日他一人经常在此地小住时,常以清粥小菜为食,极少去街市光顾。但看见她努力装扮开心的脸,心里除了一阵阵的涩然,便只剩酸楚。

阮汐汐开心的直拍手:“那你听好了,一定要你做的,可不能耍赖。”

她眼皮都不眨一下,掰着手指头数道:“油炸素鸡,必须炸得恰好金黄色,三丝豆腐,豆腐必须是刚做的,吃起来才嫩滑,淡乳色的笋尖,记住,只要笋尖,青韭夹心,不可炒黄了,再就是汤,就菜泥汤吧,让你偷懒一下。再还来几个荤的,凉拌海参,清蒸排骨,冬瓜盅,佛跳墙,麻辣蹄筋,木耳茶鸭子,牛肉煲,就这些,我就先凑合凑合着吃一些。”

林逸晨愕然,这些东西他好多听都没听说过,就算有听说过的,在这个季节都没有。他不由苦笑:“这些东西我想在街市上都可能没有,我到哪里去找东西做?”

阮汐汐涨红了脸,她脸本就红,此时像一朵绽放的红牡丹,煞是好看。

她立即像泄了气的皮球,耷着脑袋:“到底是没有还是你不想做?”

林逸晨低笑:“是没有,不是我不想做,只要你想吃的东西,我哪里会不去做?”

阮汐汐娇嗔道:“我不信,那你带我到街市上去看,我要眼见为实。”

第九十二章 灵魂出窍

林逸晨现在就是想不答应她不出去也不行。她已经有两天没吃东西了,吃饭皇帝大,看她又尖削不少的小脸,既想责备她,却又心疼她。

把她包得严严实实的,自屋后牵来一匹枣红马,这匹马毛色滑溜,似乎很神骏,它瞟了阮汐汐一眼,就不屑地望向它处。阮汐汐佯怒,跑过去一敲它的马头,叱道:“你个破马,胆敢用这么不敬的眼光瞧我,我要拨光你的马毛,让你光溜溜的跑,看你还敢不敢鄙视我?”

枣红马似乎能听得懂她的话,对着她连打两个响鼻,意思是不鸟她。那可爱的模样逗得阮汐汐哈哈笑。

林逸晨把缰绳牵好,介绍道:“它叫千里红,你叫它名字,它就会非常亲近你,很有灵性的马。”

阮汐汐撇嘴:“它很跩呢,还叫千里红,应该要给它改个名字,不然它那马头都要昂到天上去了。”

“改什么名字?说来听听。”

阮汐汐坏笑:“我若说出口了,那以后可要依我取的名字来叫它。”

“要看是什么名字了,太难听的名字它也会反对。”

阮汐汐抓着他直摇:“就依就依,不能反对。”

林逸晨从未见过她如此娇憨的模样,眼里流光溢动,终于受不住她的摇功,叹了口气,妥协道:“随你改就是了。”

阮汐汐笑眯了眼,抚着下巴绕着枣红马慢慢地转:“此马又高又骏,外形不错,就是太傲,还取名千里红,人说太旺的名字容易早夭,不如给它取个贱名,一来可以煞煞它的威风,二来也让它多活些年头,那该取什么名字呢?”

林逸晨听着她的自言自语,哭笑不得,这也能成换名的理由?

阮汐汐皱眉想了想,忽然展眉大笑:“有了,叫它红蚂蚁,你看这名字怎么样?”

红蚂蚁不但外表神骏,脚程也很快。

到了街市,阮汐汐并不急着去菜市。快过年了,街市上热闹非常,到处是人头攒动。个个面带微笑,挤肩而行,丝毫不以为苦。

人,大多喜欢往热闹的地方挤,不是么?

阮汐汐低着头慢踱,林逸晨牵着红蚂蚁跟在她后面,也不知她在打什么注意。

阮汐汐的眼珠在人群中滴溜溜转动着,忽然,她看见一个穿着华贵的三十几岁男子跟在一个二十几岁的大胖子后面,轻轻一撞之下,就将华贵男子腰间的钱袋给摸走了。

她眼前一亮,也不呼叫,等林逸晨跟上来后,顽狡的一笑:“把你的钱袋交出来。”

望着那扒手离开的方向,林逸晨狡黠地望着她,笑问:“要钱袋做什么?”

阮汐汐伸出手,嗔道:“那么小气做什么嘛,拿出来就是,别问那么多。”

林逸晨无奈,乖乖地递上了钱袋。

阮汐汐接过,将斗篷拉下交给林逸晨,便欢天喜地的钻进一家铺子里,不一会,又从里面大摇大摆的走了出来,不同的是她腰间挂着的正是林逸晨的那个钱袋,趾高气扬地行走在街市最繁华处。

林逸晨已知她的打算,微微一笑,也不说破,只是慢慢地跟在后面,看她玩。

人,生而不平等,有人风风光光过一生,有人劳劳碌碌过一生。扒手,是最古老的行业,有人环境不好而不得已干上这一行,但是,相信大多数是天生的贱骨头--不扒,手痒!

毛阿四就属于后者,长得相貌堂堂,不是那种穷得要饭的类型,但他此时正贼头鼠目四下寻找目标。马上就到年关了,这些上街的老百姓采买年货,现在哪个钱袋里没两个钱?所以现在正是他大发特发的好时机。当然了,若能找上那些穿着不凡的冤大头,那是再好也不过。

突然,他眼前一亮,一个穿着华贵,还是单身一人的姑娘毫无防备地在人群中走着。最显目的就是她腰间的那个晃悠晃悠的钱袋。毛阿四高兴得差点跳起来,吞吞口水,暗叫:“这只肥羊好,只需轻轻一摸,那钱袋就是自己的了。”

快速地移动身子,装作不经意的接近那只肥头--阮汐汐。

毛阿四采用最古老而又最有效的方法,不经意的撞了阮汐汐一下,然后钱袋就不经意的到了他兜里。

阮汐汐“哎哟哎哟”的叫了两声,毛阿四一连声的对不起,便得意的转身走开。

阮汐汐等他走了十来米远,才开始大声呼道:“哎呀……我的钱袋呢……有贼呀,抓扒手……就是那个灰衣汉子刚才撞了我一下,就是他……”

她清脆的嗓音在街市上空回荡着,刹时人群混乱,毛阿四灵活的在人群人钻来钻去,阮汐汐慢慢地在后面追,不时喊着抓贼。

眼看毛阿四距离她越来越远,她手里挽着细丝线,小心避开不让人缠着,顺手眼疾手快的也摸了不少人的钱袋,嘴里这才嚷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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