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云龙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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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云龙吟- 第2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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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宗扬拍着脑袋道:“妈的,我头都大了。”

明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一个连锁谋杀案的漩涡中心,卢景却没有丝毫慌张,他抹了抹手指,“咱们去金市。”

“对。先把线索都找出来!拉胡琴的老师傅,千万别让我们失望啊。”

第二十一集汉国篇

【内容简介】

封面人物

本集简介:

集颖阳侯假借寻人以行灭口之实,动机为何?襄邑侯也正好买凶杀人,还是委托斯明信下手!权倾汉国的外戚吕氏是为天子掩藏行迹,或是有其他目的?

小紫的最得力侍奴已来到汉国,使程宗扬新添助力。在追查凶案线索时,程宗扬遇到一名柔美中带著端庄的少女,名字之响亮让程宗扬惊讶,她叫合德!三名能引动风云的女子同时立足於汉国宫廷,其中秘事究竟何等惊人?

第一章

洛都金市位于城西,南接雍门,北临上西门,面积超过二百亩。市内一条二十丈宽的大街纵贯南北,连接两端的坊门,规模比城中的主路也不遑多让。大街两旁分出三条横街,将整个金市划分为八个区域。里面店铺林立,充斥着来自异域的奇珍异宝。

乐行的胡商白白胖胖,唇上留着两撇漂亮的小胡子,笑容可掬。他飞快地用大拇指抹了抹胡须,一边道:“胡琴?当然是我这里最好!客官请看,敝行胡琴有三弦的,两弦的,还有马头的……”

对面的商人态度傲慢地说道:“不光要琴,乐工有吗?”【】

“有!洛都能歌善舞的胡姬,全都是在小店买的琴,学的曲。客官问问周围的人就知道,昨天好几位公卿派人来召敝行的乐师过去演奏,敝行因此还歇业一天。敝行的胡乐姬更是名震洛都!可谓是歌如裂帛,舞如天魔……”

商人摇了摇手,“不要年轻的。太不安分。”

胡商竖起大拇指,“行家!”

那商人道:“在洛都待得太久也不成。本店在舞都,习惯了洛都的繁华,只怕看不上我们那穷乡僻壤。”

“舞都哪里是穷乡僻壤?”

胡商道:“我听说舞都七里坊有个游春台,里面的歌舞堪称绝妙!”

程宗扬道:“是游冶台。而且游冶台里面没什么歌舞,就是些奇装异服。”

胡商有意试探,闻言哈哈一笑,说道:“看来是我记错了。听客人的意思,是要上了年纪,刚到洛都的老乐工是吗?”

“唔。”

商人派头十足地点了点头。

胡商双掌一合,“真是巧!前日刚有个老乐工来洛都,他是草原上最有名的吟游诗人,无论是伟大的单于,勇猛的可汗,还是星星一样多的贵族,都争着请他去自己的营帐。”

那胡商说得天花乱坠,但卢景深知这些胡商的伎俩,十句里面有一句真的就已经够多了。他不以然地说道:“在哪里?我去见见他。”

“就在南边的小客栈里。”

胡商笑眯眯道:“不过话说在前面,他是敝店花重金聘来的乐师,转聘的话,薪资敝店要抽六成。”

“先见过再说。”

商人道:“若不合用,一文钱都没有。”

胡商拍着胸膛道:“客官尽管放一万个心!”

小客栈店如其名,整个客栈夹在两幢楼之间,门面只有五六尺宽,伸开手臂都能摸到两边的墙壁,比起长兴脚店也强不了多少。

两人沿着吱呀作响的楼梯爬上楼,找到胡商说的位置,程宗扬抬手敲门,谁知房门一碰就开,里面连门闩都没有。

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坐在一块破旧的毡毯上,抱着一架摔坏的胡琴,勉强地摸索着。

程宗扬一眼看去,心下就凉了半截。那老汉身材不高,满是皱纹的脸上一片蜡黄,显得十分虚弱。更要命的是,他的一双眼睛眯在一起,微露的眼缝中半点光采皆无,居然是个瞎子。

听到声音,老人扭过头,等他一开口,程宗扬心里彻底凉了,那老人的口音竟然比兽蛮人的口音还古怪,根本分不出是什么语言。一个瞎子,差不多还算个哑巴,根本无法沟通,自己找人的路也太坎坷了吧?

卢景忽然开口说了几句,语调与他有七八相似,勉强能听出来和六朝的语言相近,不过他的问话和老人的回答,自己一个字都没听懂。

两人一问一答,交谈了一盏茶时间。最后卢景直起腰,从袖中拿出几枚钱铢放在他的毡毯上。

离开小店,程宗扬道:“是他吗?”

卢景摇了摇头,“他的话我只能听懂一两成。大概是说他从一个叫魁朔的部族来,途中与同行的人失散了,刚到洛都没几天。”

“还有呢?”

“没了。我问的他都听不懂。”

“那怎么办?找个通译?对了!”

程宗扬反应过来,“那个胡商--他肯定能听懂!”

“不能去找外人。”

卢景道:“虽然不知道初九那天发生了什么事,但肯定关系重大,找胡商只怕横生枝节。”

已经出了二十条人命,再怎么谨慎也不为过。程宗扬也不愿意看到再有无辜的人被卷进来。但胡琴老人目不能视,语不能辨,难道线索到此又要中断?

“等老四回来。”

卢景道:“他以前孤身一人在草原上闯荡过两年,也许能听懂他的话。”

程宗扬一颗心落回肚子里,斯明信一旦回来,两骏齐出,整个洛都也没有多少人能挡住他们。

“还有一个疤面少年,可惜除了脸上有疤以外,其他线索一点都没有。”

程宗扬叹道:“好像又走进死胡同了。”

“还有一条线索我们没有找。”

卢景道:“管理上汤的捕盗椽。”

……

“长兴脚店失火的事?”

田球心里一紧。这件案子看似很普通,一家脚店失火,烧死了店主一家。秋冬之季天干物燥,失火之事常有,而且火灾并没有波及其他房舍,财物损失也不多,因此早在数日前就已经结案。

但田球清楚,那桩失火案与文牍上的根本是两码事。死于火灾的一共五人,均被人用利刃断喉,然后纵火焚尸,店主一家阖门被灭,没有一个活口。

田球还记得自己当时把调查的情况写在简牍上,递交给县尉,县尉对此十分重视,当即命他细查此案,追拿凶手。但仅仅一个时辰之后,县尉又把他召去,当面递给他几支重新填写过的简牍,命他在上面刻名留印。

简牍上的墨痕很新,内容与自己的调查很相似,但去掉了所有凶杀的痕迹,改为一桩普通的失火案。

田球当了多年差吏,一言不发地刻上名字,将随身携带的铜印醮上硃砂,盖在名字上方,然后恭恭敬敬地递给县尉。

他知道自己的选择十分明智,因为就在昨夜,洛都令吕放暴病身亡,接替他的人选,正是如今的县尉。

田球定了定神,不经意地瞟了眼来客。那人虽然身着布衣,但头发上的压痕尚在,很明显是武将常戴的弁冠。他虎口厚硬的粗茧,只有常年握刀才如出现。

更重要的是他随身佩戴的长刀,虽然刀柄用布裹住,但柄尾突起的痕迹分明是一柄环首刀--汉国军方的制式武器。还有他的眼神和身形……只有军人才会如此刚毅目光和挺拔的身姿。

“长兴脚店失火的事嘛……”

田球拉长声音道:“已经结案了。”

那名军人不动声色,“确定是失火?”

“当然。”

田球一口咬定,“简牍上就是这么写的。”

“是否有目击者?”

“火灾发生在半夜,又隔着林子,等有人看到,房子都已经烧穿。”

“当时住在店里的客人呢?”

“失火是在八月十一的夜间。据镇上人说,脚店十日就已经关门歇业,店中并没有客人。火场也没有其他尸首。”

“在此之前呢?”

“最晚是初九,有人去过店里,是附近一个猎户,叫张余。我查问过,他只是去店里卖猎物,与火灾没什么关系。”

军人站起身,收起案上的羽林天军腰牌,转身离开。

田球松了口气,暗暗祈祷这案子赶紧过去。至于当天发生了什么事,他一点都不想知道。……

“打猎的后生……”

一名须鬓斑白的老者在路边遥遥招手。

张余走过去,拍了拍肩上的猎叉,“老丈,要兔子吗?刚打的几只!那只白兔是我下套子逮的,拿回去就是不吃,也能当个玩物。”

老者看了一会儿,满意地说道:“这几只我都要了,价钱多少?”

张余一高兴,说话声音也大了起来,“一共五只兔子,有大有小,老丈也知道,到了市上,大的要三四十,小的也要二三十个铜铢,老丈要的话,给一百二十个铜铢就好。”

老者絮絮叨叨说了几句,砍了五个铜铢的价,然后带着张余到家里取钱。张余顺利卖掉猎物,心情正好,一路和老者闲谈。

路过火场时,老者叹道:“长兴脚店也烧了。店里的孙老头比我还小两岁,没想到走到我前头了。”

张余也叹道:“可不是嘛。失火前两天,我还去店里卖兔子呢。”

“咦?那两天不是歇业了吗?”

“没有。我去那天店还开着。”

“那是初十……初九……”

老者仰脸数着日子,“是初九吧?”

“是初九。”

“想起来了。”

老者叹了口气,“那天我也去过店里。孙老头忙前忙后的,我还记得店里住了一个大汉,说是拳师?”

“对!那拳师姓杜,说是要成亲,满脸喜气。看见我带的兔子,还过来问价钱,他少了一只眼睛,我记得可清了。”

老者道:“一个拳师也住通铺,那么些人怎么挤得下啊……”

张余道:“镇上的客栈都住满了,不住脚店还能住哪儿?别说拳师了,我看到有个书生也在通铺挤着。”

“老喽老喽,记不清了。那书生是不是个疤脸的?”

“疤脸的少年住在上房,还带了个老仆。”

老者感叹道:“一老一小的,出门在外不容易啊。”

“老丈是善心人。”

张余说着摇了摇头,“有些人啊,丧尽天良。”

老者道:“小哥何出此言?”

“那天我一进脚店,就看见赛卢了。”

“赛卢是哪个?”

张余道:“不瞒老丈说,赛卢跟我是一个村子的。那小子从小不干正事,整天跟那些游民鬼混,还当了扒手。那天在通铺挤着,一双眼睛瞄来瞄去,多半是看中了谁的钱财。”

老者嗟叹道:“出门在外,遇见扒手可要当心。那天在通铺的,还有……”

张余想了一会儿,“还有个文士。”

老者恍然道:“对,上了年纪那个。”

张余笑道:“老丈又记错了。那人三四十岁的年纪,随身带的纸笔。”

……

张余拿了钱,高高兴兴走远。

程宗扬道:“严君平十几年前就是书院的山长,现在起码也有五十多岁。听来那个文士并不是他。”

“天上掉馅饼的事还是不想了。”

卢景道:“加上老仆、文士和赛卢,现在我们知道那天脚店里都有谁了--两间上房,一间住的陈凤和延玉,一间是疤面少年和老仆。通铺八个人,分别是郁奉文、杜怀、三名脚夫、胡琴老人、不知名的文士,还有那个赛卢。”

“找赛卢!”

程宗扬发了狠,“连名姓都有了,我就不信找不到他!”

“你们是什么人?”

外面有人喝问道。

程宗扬这才意识到自己还站在别人院子里,赶紧赔笑道:“我们是过路的,走得累了,在这里避避日头。”

那汉子神情不善地瞪了他一眼,然后放下水桶,舀了瓢水,递给须发斑白的卢景,粗声道:“喝吧!”

卢景黏着胡子,喝水只怕露馅,推给程宗扬道:“侄儿,你先喝。”

程宗扬推让不得,只好喝了几口。

那汉子不乐意了,斥道:“不知礼数的小子!长者未饮,你一个侄辈哪里能先饮?”

程宗扬肚里苦笑,汉国百姓大有古风,行事磊落,恩怨分明,而且很是古道热肠,看到两个陌生人在自家院子里待着,不满之余,还是取水给老者喝。只不过自己挨的这通教训未免太冤了。

“大哥教训的是,只是长者赐,不敢辞。况且我家叔公上了年纪,喝不得凉水。”

“等着!”

那汉子推开厨房的柴门,去灶下烧水。

程宗扬与卢景对视一眼,赶紧落荒而逃。……

“查出来了。”

郑宾道:“那只鸽子飞去的地方是北邙山一处苑林,属于颖阳侯吕不疑的私产。”

“果然是他!”

程宗扬抚掌道:“这位仁善好学,礼贤下士的侯爷,背地里可够狠的!”

卢景道:“安世呢?”

“他和老敖、刘诏一起去了下汤,先把坐地虎引开,然后我才放的鸽子。”

“好。”

卢景冷冰冰道:“让我们等着瞧瞧,动手杀人的究竟是谁?”

从遇害者的情形分析,行凶者中并没有太强的高手,因此他们先在下汤设好圈套,等着闻风而来的杀手主动往里面跳。以蒋安世、敖润和刘诏的身手,寻常好手来十几个也不在话下,何况对付一个地痞,颖阳侯未必会派多少人来。

乐津里的寓所已经被人盯上,众人会面都放在鹏翼社。此时蒋安世等人出去给杀手下套,其他人也没闲着,高智商带了几名打扮成随从的禁军士卒去打探门路,办理首阳山开矿的正事;冯源去找合适的宅所,准备盘下来当作落脚点。富安则暗中去了宋国设在洛都的官邸拜访,看能不能搭上关系;哈米蚩和青面兽相貌骇人,出门太过扎眼,此时留在社内,把兵刃一件件磨得雪亮,万一出了岔子被人盯上,也好厮杀。

程宗扬问道:“惊奴,你打听的事呢?”

惊理被派出去查问颖阳侯的动向,打听初九那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此时已经回来,闻言答道:“奴婢已经打听过。初九当日,颖阳侯一直在北邙山,并没有去过上汤。”

程宗扬大为意外,脱口道:“怎么可能?”

迄今为止,所有的线索都指向颖阳侯吕不疑。可惊理调查的结果完全出乎意料,吕不疑既然在北邙山,那么初九在上汤是谁?

“据说是太乙真宗一位教御来访,洛都喜好黄老之术的公卿之家都去拜会问道。从初七到初九,颖阳侯的车驾都在北邙山,从未离开。”

“哪位教御?”

惊理露出一丝暧昧的笑意,她装作抹唇,用丝帕掩饰了一下,然后不动声色地吐出一个字,“卓。”

程宗扬目瞪口呆,半晌才道:“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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