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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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小民- 第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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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等到粉碎了鬼子扫荡,县上也开办了抗日军政训练班,分为民运和军事两部分,校址就在安平镇上。秦怜芳她们便留了下来,在训练班受训。

“你们这嘴咋啦,上火起泡了?”孟有田很纳闷地问道。

秦怜芳自失地一笑,说道:“哪是上火呀。是烫的。训练班上百人,吃饭都分成摊。小米饭,萝卜汤,大家吃得又快,我们赶不上的就给烫出泡来了。”

“烫出泡算啥呀,我们在摩天岭受的罪更厉害。”白俊婷一边往嘴里塞菜,一边说道:“那时候还挺冷,睡得又是凉炕。我们两个人盖一床被,腿肚子冻得直转筋,半夜起来互相转腿肚子。”

“鬼子来了,我们就跟着钻山沟,走了满脚的血泡。”李月华接着补充道:“怜芳都哭了。”

“你不也哭了。”秦怜芳有些挂不住,也揭着李月华的短。

“打鬼子,干革命,哪能不吃苦呢?”叫苗苗的女孩在旁插嘴道。她和孟有田是头一次见面,但好象很感兴趣地紧着打量,“孟大哥打鬼子,那还是豁出命了,咱们差得远了。”

话一说到这,其他人的目光便都移到孟有田身上,白俊婷伸出大拇指,说道:“孟大哥就是厉害,领着民兵就把鬼子打得够呛,听说还打死了一个鬼子大官。”

“是呀。那些战利品在镇上展览时,我们都去看了。”李月华说道:“还以为你也能来,后来都挺失望的。那个大勇,还有那个小全,肯定没有孟大哥说得生动、详细。”

“我们问了小全,听说紫鹃——那个,有病了,都挺难过的。”秦怜芳柔声细气地问道:“现在怎么样了,找过大夫看了吗?”

“好多了,这次俺来就是带她来看病的。”孟有田说道:“她怕人多。怕吵闹,就让她和俺娘找个清静地方等着,俺和阿秀买完东西就回去了。”

“孟大哥,军事分院正拿你写出来的资料当教材,你应该出来传授抗日经验,不应该被家里的一点小事所耽误。”苗苗似乎有些不满,望着孟有田说道:“国难当头之际。个人的私事,如恋爱,如孝悌。都可以不管,自要能有益于抗战,有益于国家,什么都应该放在一旁。”

孟有田微微皱了皱眉,道理听起来是崇高而伟大,但为什么听起来有点别扭。

“我不同意你的说法。”李月华停下了筷子,反驳道:“我不反对牺牲一点个人的利益,为国家,为民族多作些事情。但把什么都跟抗日和国家联系起来才有意义,不然就可有可无,都可以忽略,这也太过偏激。孟大哥腿脚不好,却不畏牺牲,勇敢地战斗,已经做得够好的了,又何必要让他抛下心爱的姑娘,变成一个无情无义的人。”

“国难期间,男女间的关系应该是含泪相誓,各自珍重,为国效劳。男儿是兵,女子也是兵。夫不属于妻,妻不属于夫,他与她都属于国家。”苗苗不甘示弱,阐述着自己的观点,“设若国已不国,就是有情人成了眷属,也不过是一对会恋爱的亡国奴。”

“这话说得有些重了。”秦怜芳正色替孟有田辩护,“难道抗战期间便人人都不结婚了,都不生孩子了,听说连军队中也有‘二五八团’的结婚标准呢!当然,在现在这种极其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在对待婚恋的问题上,也不可能象在和平时期那样温文尔雅地玩味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孟大哥不是军人,又何必要苛责于他,追求个人幸福本就无可厚非嘛!”

“危急的现实没有给个人和作为个人幸福的爱情留下位置。”苗苗很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观点,“个人已经无足轻重,应该拿出一切,或者抛开所有束缚,去报效国家。我是这样想的,也准备去这样做,我的心,包括我的身体,将全部贡献给抗战卫国的伟大事业。试想,干革命是流血的事,讲恋爱是求幸福的事,怎么可以脚踩两只船呢?”

孟有田眨着眼睛,似乎想起了些什么,苗苗的观点似乎与某位名人作家的看法不谋而合。为了救国,男女都须卖命,**简直算不了什么。由此推论:女人把身体提供给作为个人的男人是私事,但是,若提供给作为救国战士的男人,那就是为国家服务了,就值得称赞了。

苗苗的思想是古典式的,与孟有田的现代观念相距甚远。按照苗苗的观点发展下去,会进入一种“无自己”的状态,或许是很崇高,但也很容易被误导和利用,变得近于盲目,过分单纯,甚至具有了狂热的宗教色彩。孟有田想到了那充满狂热的年代,根由或许就是从现在这个时候开始的吧?在抗战时期,统一思想是对的,但过分的桎固个人的独立思考和行为,走上极端便是他所不能接受的了。

第三十一章 初露心迹

“孟大哥,你在想什么?”秦怜芳关切地问道。

孟有田自失地一笑,淡淡地说道:“物无美恶,过则为灾。日本鬼子是用武士道精神熏陶出来的兽人,难道要打败他们,也要训练出一支无情无欲的人形机器部队?婚恋是人的自然需求,到了年龄自然会去想。而一个人有了爱,也就有了牵挂,也就有了保护所爱的人们的责任,要想生活幸福,就要抗日打鬼子,就能加深保卫祖国的感情。”

“呵呵,有点诡辩的意味。”白俊婷笑道:“不过也不是没有道理,如果人人都能负起保护亲人的责任,都能为了生活幸福而战斗,那最后也就集中到了一个目标,抗日打鬼子,卫国保家园。”

苗苗微微一笑,虽然不完全赞同孟有田的说法,但她也知道孟有田腿有残疾,取得现在的成绩非常难得,而且是初次见面,也就不再辩论下去。

“阿秀,等下一期训练班开学,你也来受训吧!”秦怜芳亲热地搂着阿秀的肩膀,说道:“出来见见世面,长长见识。”

“俺,俺不行。”阿秀腆腼地摇了摇头,这几个女孩子的装束让她很不适应,士林布短大衫,下边露着腿,还都留着被有田娘称为秃尾巴的齐耳短发。

“有啥不行,如果是地方上保送,文化程度低一些也没多大关系。”秦怜芳以为阿秀是担心自己的文化水平,便继续劝说道:“受完训,文化也提高了,政治也进步了。回村就是大干部哩!”

阿秀不想谈这个话题,她舍不得家,对,她已经把那里当成了自己的家;她舍不得有田哥,舍不得婶子,舍不得妹子,舍不得家里的物件,甚至舍不得她睡觉的那条炕。

“让俺再想想吧!”阿秀敷衍着。不由自主地偷偷看了一眼孟有田,孟有田没吭声,姑娘定下心来,有田哥也舍不得俺吧?

说说吃吃,这几个女孩确实象是受过苦的样子,肚里缺油水,大概都是这副饿狼相。孟有田对此深有感触,在后世肥肉不吃。现在哪里还有条件挑拣。

看着吃得差不多,孟有田起身会账,秦怜芳还想争,却被孟有田挡了回来。男人买单,孟有田还保持着后世的习惯。然后,几个人在席棚外握手分别,各自去忙自己的事情。

“穿衣露着肉儿,见面就拉手。”见秦怜芳等人走远,阿秀嘴里嘟嘟囔囔地表达着自己的看法。

“呵呵,那不叫拉手。叫握手,是新式的礼节。”孟有田笑着说道:“等天再热一热,人家还穿短袖露胳膊的衣服呢!俺还想着买匹淡色的布,给你们一人做一件,夏天穿起来可凉快了。”

“俺不敢穿。”阿秀撇了撇嘴,说道:“婶子也定看不惯,女人家哪有那么随便的。”

“不是随便不随便的事情。”孟有田解释道:“衣帽穿着是随着时代,以及人的思想的变化而变化的,哪能从古至今老是一样的。”

阿秀想了想,红着脸说道:“有田哥。你要让俺穿,俺就穿,你,你是不是喜欢穿成那样的女人?”

阳光下,衬着健康的肤色,阿秀脸上的红晕显得更加鲜艳,说这红象苹果。苹果哪有这般灵活?说象霞彩,霞彩又哪有这样凝炬?只有无可比拟的处女才拥有这独特的色泽,就凭这点色泽。她们已足够骄傲一切。

孟有田心中蓦然一动,阿秀的神情和话语他再读不懂就是傻子了。你要俺穿俺就穿,和你想咋的就咋的,从一个女孩口中说出来,意思是基本相同的。当初说这句话的场合和现在又不同,阿秀可以说已经表达出了自己的心意。

伸出手,孟有田有些情不自禁想摸摸这可爱的红脸蛋儿,但又缩了回去。对于一个正常的男人来说,如果没有别的顾虑的话,没有嫌女人多的。何况处在这个时代,有这样的便利,孟有田当然不是没做过娇妻美妾的美梦。

而且,孟有田不是柳下惠,从心理阴暗面来说,也算不上什么正人君子。但紫鹃刚病没多长时间,他就又找了一个,在道德方面有些说不过去。就象丧偶之后,不管你有没有候选,大多都要等一年再结婚一样。不是对自己,而是要对外人有个交代,省得别人戳脊梁骨。

轻轻叹了口气,孟有田含糊地说道:“再等等哇,现在有些不太合适。”说完,转身默默地向前走去。

阿秀微蹙眉头,不是很明白孟有田话里的意思,只好不吭声地跟上。

孟有田和阿秀在集市上买了鸡雏、布匹等应用物品,便赶去镇外,坐上瞎老元的轿车,返回了十里村。

……

月儿弯弯照九州,几家欢乐几家愁。紫鹃的病固然让人有些发愁,但和其他人相比,孟有田倒觉得算不上什么。

被国军的溃兵抓伕裹挟而走的孙二偷着跑回来了,身上带着磕碰和挨打所受的伤,脚被扎得血肉模糊,到了家里一头栽到炕上,两天没下地。不管怎样,人回来了就好,但孙二带回来的消息却让素珍肝肠寸断,抱着孩子凄惨哭嚎。和孙二一起开小差的还有本村的宝泰,可他运气不好,被追逃兵的军士一枪打死了。

几个民兵参军走了,而最早参军的锁柱子却回来了,被炮弹炸掉了半条手臂,光荣地复员了。如果以服役时间长短来衡量士兵存活的几率,显然是不对的。在战斗中,伤亡率最高的就是新兵,老兵的经验和沉着可是在战火中磨练出来的救命符。

这就是战争年代,死去的,伤残的,悲痛的,哭泣的,仇恨的,软弱的……各种各样的人在你眼前打转。熟悉的远去了,说不定这一面便是永别;陌生的近前了,或许连名字还没记住,又消失不见。

感受着大时代的脉搏,也多少受到了些秦怜芳、苗苗等人的影响,孟有田的心理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不学苗苗的偏激,但要学她们的热情,学她们的献身精神,而这个机会,就这么来了。

第三十二章 心动

过了几天,孟有田在家里正忙活着搬家移村的事情时,区长杨荆云前来邀请他去军政训练班介绍战斗经验,并详细讲解教村中取自孟有田手笔的一些游击战术和器材使用。

“小全和大勇都回来了,他们在各处展览战利品并介绍战斗经过,听说很受欢迎啊!”孟有田有些不解地问道。

“他们讲的都是些老庄户土语,说得倒是也挺热闹,对提高老百姓抗日的心气是没啥说的。”杨荆云解释道:“可涉及到具体的战术,就言之无物了。这次请你去,是因为在军政训练班上有学生提出了很多问题,让别人来解说怕是会失去了你的本意,讲得也不透彻。”

“让俺去当老师?俺是个毛头小子,腿又有毛病。”孟有田挠了挠头。

“怎么?又想打退堂鼓?有没有学问跟年纪,跟你的腿脚有什么关系。”杨荆云皱起了眉头。

孟有田沉思了一下,点了点头,说道:“俺去,不过得容俺准备两天,以前写的不过是给村里民兵用的,不够详细,有些问题也涉及不到。既然要上大学堂了,咋也别太丢人是吧?”

“这才象个样子。”杨荆云如释重负地拍了拍孟有田的肩膀,笑道:“放心大胆地去讲,到时候我去给你压场子。”

“那敢情是好,俺还真怕被学生们给哄下场呢!”孟有田笑着说道:“杨区长,等忙完这事儿,俺就搬到土门村去了,您不给封个啥名头啊?”

“联络好了多少人?”杨荆云看着孟有田伸出了两个巴掌。不禁微微一笑,说道:“先由你管着吧,这么点人,村长、副村长、民兵队长、妇救会长、农会会长、工会会长……可都成干部了,还要的啥名头?等以后成了大村子再说吧!我这就回去了,三天头上在镇上等你哇!”

“呵呵,倒是这么回事,那就以后再说吧!”孟有田笑着起身相送。

……

月亮悬挂在深蓝色的夜空。向大地散射着银色的光华。一棵经历过炮火而还顽强活着的大树,向屋顶院子里投下朦胧的荫影。

月高风清,最是让人浮想连翩的时候。阿秀坐在窗前,做着针线活儿,一件新的没有袖子的短褂子,天越来越热了,这是给孟有田做的。

“秀儿,来。婶子跟你说点话。”有田娘看了看已经睡着的两个女孩,轻声唤着阿秀。

阿秀停下手里的活计,把东西放进叵箩里,将油灯调暗,跟着有田娘出了屋子,坐在窗前。

天晴的很好,刮着小风,没有蚊虫。天河从头上斜过,夜深人静,引导着四面八方的相思。阿秀看见了对面窗户上透出的微弱灯光。偶尔还能看见熟悉的人影映在窗上,在地上慢慢走动,似乎在凝神思考。

有田娘轻轻拉住阿秀的手,使阿秀的视线转了过来,月光下,阿秀的眼神里闪着疑惑的光。

“这小子,明天便要去镇上,去那个什么训练班给人讲课呢!”有田娘的语气中掩饰不住的骄傲,但也有些焦虑,“听你说。那个什么训练班有露胳膊、露腿的女人,真,真是不知道害羞。俺不太想让有田去呢!”

阿秀不明所以,眨了眨眼睛说道:“也就两三天就回来了,区长那么大的官来请有田哥,多大的面子呀,不去不好吧?”

这孩子。听不出话音儿呢?有田娘抓着阿秀的手紧了紧,决定再直接些,“有田这孩子心好。可也有自己的主意。你看鹃儿那个样子,他也没丢下她不管。是啊,现在俺能照顾她,可这日子长了,等俺老了,没了,可咋办呢?”

“俺也能照顾她呀!”阿秀脱口而出,又顿了一下,安慰道:“婶子,您身体多硬朗啊,可别说那不吉利的话。”

“你还能老留在这个家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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