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另一方面,社会进步有一个过程。透过周久耕“对百姓负责”这一政治表态在网上所受到的“民意狙击”,不难发现今日中国社会已取得怎样的成长。从政治传播的角度而言,说是一回事,做是另一回事;怎么说是一回事,怎么理解又是一回事。众所周知,在过去一些官员们大谈“为人民服务”时,人们通常只知被动地接受“服务”,却很少有渠道反馈这种“服务”质量如何,能否更换。而现在,借助网络,以网民形象出现的公民们可以对那些伪称自己“对百姓负责”的官员集体说不。
网民不是全体人民,但在这个时代它却有着极其特殊的现实意义。和“人民”这一概念不同的是,网民不只是一个集体称谓,它更是一个个意见终端与权利终端,一个个具体的人,它兼个人身份与集体身份于一身。当“人民”变成网民,每个人都是直接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主体,每个人都是集体利益最真实的代言人。正因为此,网上流传的各种有关周久耕的零星反对意见,最后能上升为一种不谋而合的集体表达,能够汇聚成强大的民意潮水,终于浮走了混世者的官帽。
今日中国,网络更是一种推动社会运动和社会进步的工具,担负着相较其他发达国家更多的时代重负。毋庸讳言,在过去政治表达十分落后的条件下,民众尤其缺乏集体表达反对意见的渠道,而现今网络鬼斧神工、攻城略地。拜其所赐,民众随时可以端起键盘,成为表达自己公共意见的网民。而“网络弹劾”戏剧的真正意义就在于,它一次次激发人们关注公共事务的兴趣与信心,不断培养和历练人们的公共精神。在此意义上,这种公共戏剧的意义远非“反腐败”所能丈量,因为它不仅关乎社会道德之再造,同样将以滴水穿石之功再造政治。
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民意崛起并非可以取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有时还可能毫无作用,因为民意会遭遇强力的抵抗甚至反噬。比如说,每位公民都应该享有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却看到许多无法无天的县官使其治下的异见公民因言获罪。与此同时,对于制度建设的推动也往往收效甚微。但是,网络的存在已经让制度内的“害虫”不敢过于招摇,因为它们随时可能被聚焦于网眼之下,被定点爆破。古有“看杀卫玠”,今有“看杀贪官”。
【互联网执政与眼球权利】
据称,在“黑砖窑”事件曝光时,当时的山西省长于幼军一直高度关注网上的反应。“有一次,我起码打了十几个省厅和地市官员的电话,问他们‘有没有看网上?’都说没有,都不重视网络。”今日中国互联网不仅是一种认识真理的工具,同样是一种新的治理工具。从中央到地方,中国政府对互联网的重视是显而易见的。在2008年“两会”上,中央领导人希望网络能成为民众与中央沟通的平台,互联网将从学用、商用、民用走到政治生活前台,更加深刻地影响中国社会。地方官员也在不同场合鼓吹学好、用好网络,“如果党政官员不愿、不会、不能利用网络和群众保持沟通的话,那可能就会变成现代社会的聋子和瞎子”。
互联网改变执政观念。执政党对互联网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网络时代的中国政治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与此相关的背景是,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09年1月份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3。6亿,居世界第一。网民的政治参与,部分弥补了现实政治表达的“贫困”,日益影响着政治决策和高层思考。即使是那些曾经视互联网为洪水猛兽的人也渐渐相信,与其把互联网视为挑战,不如顺势而为,使其变成可以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机遇。
所谓“互联网执政”不过是“新闻执政”的拓展。“新闻执政”(Governing with the news)的提法源于美国白宫发言人,它区别于传统政治传播中的“宣传统治”(Rulling by Propaganda)。不难发现,在由封闭走向开放的路途中,中国同样经历着由“宣传统治”到“新闻执政”的转变。国务院新闻办的官员亦表示,中国政府应对新闻媒体的态度已由“媒体控制”“媒体管理”过渡到现在的“媒体合作”。
据说美国总统的新闻班子会适时地把信息透露给守在白宫外的记者,并将此视为“给野兽喂食”。不幸的是,在一个处在矛盾凸显期的社会,公众同样像渴望正义之肉的野兽,他们通常会在间歇性发作的正义声讨中“尝鲜即安”,然后心满意足地离开,这也是许多争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能彻底解决的原因所在。
显然,互联网上的拦轿喊冤和随之而来的互联网执政并不能实现人们期许的普遍正义,因为互联网并不足以支撑起一套行之有效、一以贯之的规则,不能消解制度上的贫困。如果一个社会凡事都要靠民意来推动,那么其制度建设就一定有不尽人意之处。显而易见,民意更需要在制度上落实,而不是依靠网络上风起云涌的街头运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零星的社会工程诚然需要所有人的努力,但是这种“计件式维权”终究不如扶起一种制度更有效力,更符合一个宪政国家的政治伦理。
政治是管理公共事务的艺术,善治的实现必然离不开公众的广泛参与。然而,在网民毫不吝惜地赞美互联网为中国正在形成的开放社会立约时,同样应该看到,互联网议政与互联网执政的过度繁荣,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其他治理途径的严重缺位,尤其反映了主流媒体——诸如报纸、电台、电视台——作为舆论平台的失效。在中国,网络更像是政治与社会表达的一个替代品或者集合器,它集街头运动、议会辩论、舆论监督与社会监督等于一身。它表面上热烈无比,却又有着杂烩一切的暧昧。作为博弈工具的互联网,一次次见证了原本可以在法院解决的问题,却不得不首先经过一场场轰轰烈烈的“媒体审判”或者“互联网审判”才能推动;原本可以在日常行政中解决的问题,却要通过互联网上风起云涌的声讨“定止纷争”。
比如“厦门PX”事件中,百位政协委员的提案曾被搁置一边,直到这一切被搬到互联网和手机上才渐渐引起重视。同样,山西“黑砖窑”案引起全国声讨之前,山西地方官员却像是生活在巨大的盲点之中,实乃熟视无睹。
还应该看到的是,靠吸引眼球而获得的权利只是一种“眼球权利”。如果不能真正在制度的日常运行中保障这种权利,一旦公众的视线挪开,维权者难免会再度陷入“权利的贫困”。
【从下跪到散步】
有了危机怎么办?对于有些人来说,最省事莫过于两种:一是自杀,二是下跪。
比如说在电影《色·戒》里面,女主角王佳芝稀里糊涂地做了特工,在执行任务前,特工头子给了她一粒毒药,让她在“情急”时吃下去。这个招数无疑是十分狠毒的,意思是你要是失败了,就不要再连累组织了。这种“置成员于死地”而“求组织之后生”的偏方早已广为人知。
至于下跪,电视机里,大导演们更为大臣与草民们设有“专跪”,须臾不忘推销帝王时代的美好生活;网络之上,“跪求”一词也同样像瘟疫一样传遍了每个角落。此外,近年来有关下跪的消息,虽说是“新闻”,但对许多人来说,却也是司空见惯寻常事。比如说,西安10户购房者因开发商未按时交房在售楼处跪求返还首付款;南京一老妇因孙子打人当街跪求不要报警;桂林一老汉当街跪求一男子还他刚从三轮车上掉落的一袋薯粉;胶州一女考生因错过考试最后入场时间,向监考人员下跪求情;重庆一公司搞“下跪训练”,让员工当街下跪乞讨,据称乞讨是该公司的培训项目。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在法制“休克”时,有执法者同样使用“下跪疗法”:北京某交警抓到一辆违章车,司机70岁的母亲下跪希望通行,而这交警无奈抢先给她跪了下来,算是把“非下跪不足以抒情”演绎到了极致。而此前,他的一位包头同行为了维持交通秩序索性跪到了地上……
令人称奇的是,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有关权利、法律和商业之事,如何竟要通过下跪来解决?莫非这就是所谓“男儿膝下有黄金”?而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绝?中国人的膝盖更像是一座金矿,如果不能逢山开路、遇水搭桥,那就在自己的膝盖上寻找出路。种种“下跪新闻”似乎在向我们道明中国社会生活里的另一种真相——一方面,非下跪不足以维权;另一方面,非下跪不足以抒情。
虽然我们对社会组织的成长时常抱以厚望,不可否认的是,如果没有头脑,失去人对个体尊严的感受与领悟,这个组织充其量只能发展成一个庞然大物,而不会使社会有力量。或许这也是当下中国“洗脑型企业组织”的困境所在。关于这一点,看看市面上流行多少“向军队学管理”之类的书籍就知道了。
百余年前,英国传教士麦高温在《中国人生活的明与暗》中嘲讽中国士兵不能抬头挺胸,“没有充分利用父母赐予的每一英寸高度”。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同样在《中国人的素质》谈到中国人的糊涂生活:当有一个曾经当过兵的仆人被问及自己的身高时,他们都没有计算肩膀以上的部分。因为对他来说,负重时锁骨的高度才是最重要的。明恩溥由此嘲讽中国人——“除了脑袋之外是要派各种用场的,因此忽略了脑袋”。考虑到当年绝大多数中国人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这种描摹也并非无中生有。
更令人痛心的是另一种“有组织下跪”。2007年,蚌埠东部的鲍家沟的村民,奔走呼号十几年解决不了当地日益严重的污染问题,最后百般无奈的村民们只好组织起来,当然不是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而是趁着国家环保总局检查组前来视察时“紧急下跪”——上百位村民守在村口“跪请政府治污”。
尽管网上也有“跪求”,有“Orz”(英文字母模拟的跪姿),但是网络让许多中国人的生活开始变得昂扬,却是不争之实。中国向何处去?每当看到那些习惯于“意识形态问题意识形态解决”的朋友们流露出某种悲观情绪时,我便会反问:你是否想到传播技术的发展对于中国有着怎样的意义?
如果能够看清政治的本质就是传播的艺术,就不难理解一项具有革命性的传播技术的发展必然会改变一个社会的政治与生活。互联网对中国而言具有史诗性的意义即在于此。
当然,一项技术从发明到广泛运用会有一个时差。在手机刚开始流行的时候,尽管手机都内置了收发短信的功能,但是大家却很少用它。直到2001年开始,短信的使用量才出现了井喷式增长。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短信神话向我们表明,那些蛰伏于日常生活中的传播科技,可能在无声处酝酿惊雷。
2006年8月15日,重庆彭水县教委办事科员秦中飞因为用短信的形式写了首《沁园春·彭水》,而以涉嫌“诽谤罪”被关押一个月。该案被曝光后,在舆论压力下秦中飞才得以告别“短信狱”,当地公安局、检察院最终承认秦中飞诽谤案属于“错案”。如果说“秦中飞案”最初表现为一位公民的单打独斗,那么2008年发生在“厦门PX”事件则展示了另一个视角。出于对自己居住的城市的爱护,短短几天内,厦门人创造了“百万短信议政”的纪录。由于此前代表民意的105位政协委员的反对声音被轻视,这里的“短信议政”更像是一种社会自觉,是一个群体在意识到自己身处危险之中的“紧急救济”。在官方的救济通道不畅时,正是新兴的传播科技给社会带来了新的救济的可能,使“大家一起去散步”成为可能。正因为是“新兴的”,才让固有权力部门猝不及防。尽管其后“厦门PX当局”仍然摆出“只许政府劈叉(PX),不许百姓散步”的威权Pose,然而,于民心大势而言,终究只是螳螂一臂。
从“秦中飞案”的即兴嘲讽到厦门“反PX”时的群起议政,不难发现,借助短信、互联网等传播方式,被讥为“犬儒化”或“马铃薯化”的中国人在群体沟通、联合以及社会网络化方面已经有了更多选择。2007年台湾地震导致许多中国人无法正常上网,其间所有烦躁不安,已深刻说明科技对于今人“识字、进步、生产”究竟有多么巨大的影响。生活便利与民心向背已经决定了中国社会的互联网化具有刚性发展势头。而这种不可逆性同样表现于“短信议政”的具体实践。不难想象,即使某些权力部门反对“短信议政”,也不可能真正收回民众收发短信的权利,更多只能在过滤信息方面为所欲为——而权力的使用一旦下放到技术层面,其实一切已经简单了。
换句话说,在全世界都在点电灯时,有权有势者即使有心让自家囤积的劣质煤油卖个好价钱,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否定电灯的价值,更没有能力冒天下之大不韪,让人们唾弃电灯而团结在昏昏欲睡的煤油灯下。
【再造新文明】
一百多年以前,在信息时代尚未破晓之时,大概是意识到人们对信息的过度攫取会毁掉自己的生活,梭罗离开了喧闹的城市,走近了瓦尔登湖。就像今天,拔了网线,关了电视,过不被信息垃圾包围的日子。显然,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那些发生在远在天边的大事小情,无论是一场血淋淋的自杀式袭击、绑匪的演讲,还是女明星成功或者失败的隆胸术,与我们的生活其实是毫不相干的。
我们不得不面临这样的尴尬:无用的信息管道像章鱼的爪子一样连接我们身体与生活的每一根神经,有用的信息却在黑箱之中无路可寻。这种失衡让我们提倡使每个人免于成为“标准阅读器”的“第六种自由”时显得多么力不从心。
笔者从1996年开始上网,一路见证了中国网络社会的荣辱与成长。相信许多朋友也和我一样,在网络上度过或者耗费了一生中最美好的光阴。有时我们也会因为自己成为“信息成瘾者”变得烦恼不安,即便偶尔下定决心享受几个“信息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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