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御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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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御千年- 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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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通过地雷的隐藏位置来看,他应该知道了我的紫气已经恢复,隐藏在数丈高的墓门顶部的两枚地雷是为了防止我触发机关之后凌空逃脱而布置的。也幸亏老獐子先前提醒了我,不然以我狂妄的脾性,就算是发现了异常也会倚仗道法进入古墓,万一触发了机关,前进是死,聚气护体也是死,御气凌空还是死。

好你个叶傲风啊,我跟你毕竟同门一场,无怨无仇,我没来得及去找你给老三报仇,你倒先找上我了。

努力的压制下了心中的怒气,再次捋了捋杂乱的思绪,现在可以确定的几点是叶傲风并没有恢复紫气,这一点老獐子先前已经间接的说过了。

还有就是他肯定有大的动作需要大量的资金,不然的话他不会过来搬运金砖,根据老獐子所说他前后也只在这里呆了六七天,这就说明他本来就是过来搬走金砖的,来了之后才发现了这里出现了意外情况。而根据他可以使用直升飞机来看,他本来的日子过的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综合起来分析,现在对我和金刚炮等人有利的是叶傲风并没有恢复紫气,对我们不利的是叶傲风在暗我们在明。还有一条最不利的就是叶傲风的钱比我们多,我先前只带走了不足十分之一的金砖,而叶傲风既然来了不搬干净他肯定是不会走的,也就是说他目前应该有数十亿的储备资金,最最要命的是我们还不知道这家伙拿这笔钱要干什么。

燃尽的烟头将我的思绪拉了回来,扔掉烟头望着眼前的几枚地雷开始犯愁了。叶傲风可以等到以后再收拾他,目前最重要的是将三师兄的遗骨带走,可是对地雷这东西我基本上是一窍不通,金刚炮是工兵分队的,这家伙要是在这里就好了。

第二百零二章   多谢师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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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炮毕竟不在,我只能靠自己。

上前仔细的端详了半天也不敢下手,隔行如隔山,自己根本就不了解这种地雷的性能和威力,也不敢贸然引爆,万一炸塌了墓道麻烦就大了。

本来想剪断那几股透明丝线的,可是那几股丝线一直绷的直直的,也不知道剪断之后会不会令其爆炸,到最后彻底没招儿了,只好躲到大顺天龙的石碑之后使用移山诀去移动悬崖上的那两颗地雷,

巨大的响声接连传来,我躲在石碑后面只感觉地动山摇,尽管张大了嘴巴还是感觉耳膜被震的生疼,被炸出的石块能飞出数里之外。

等一切平静下来之后,眼前的情景令自己大皱眉头,这几颗鸟地雷跟手榴弹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硬生生的将巨大的墓门和里面的墓道给炸塌了,这下有的忙活了。

也不知道将叶傲风的先人问候了多少遍之后,自己终于使用移山诀将墓道清了出来。移山诀虽然叫移山诀,说白了也就是使用灵气隔空移物,这种法诀很是耗损灵气。

等到自己身上的汗水被寒风吹干进入墓道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

小心翼翼的走过墓道并没有发现再有什么机关,这才逐渐的放下心来,走到存放金砖的墓室一看,自己猜的果然没错,墓室内的金砖被搬走了。

不过令我不解的是,在墓室正中竟然还孤零零的留下了一块儿金砖。在确定了没有机关埋伏之后,我施展移山诀将其抓了出来,只见金砖上竟然刻有“多谢九师弟”五个现代文字,字迹挺拔有力,撇捺苍劲如钩,正是叶傲风的书写习惯。

“等我杀了你再谢也不晚!”我气愤的将金砖扔出老远,“观气门怎么出了你这么个数典忘祖残害同门的败类。”

自己当时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谢我。只以为他是在刻意羞辱我,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之所以能够突破紫气,我确实是帮了他的大忙!

金砖在不在并不是我所关心的事情,三师兄的遗体才是我此行的目的。

越过存放金砖的墓室,洞穴深处便隐约的传出了一股恶臭,越向前行臭味越浓重,等到进入寒鼠所在的深坑时,眼前的景象令自己忍不住的想要呕吐。

烂了,坑里的古尸和寒鼠全腐烂了!

由于自己先前担心寒鼠会啃食三师兄的遗体,自作聪明的将寒鼠饮水的孔洞给堵塞了起来,寒鼠没了饮水自然不能存活。而这里的古尸之所以能够保持不腐,靠的就是寒鼠发出的寒气,寒鼠一死,古尸自然就会腐烂,加上那数不胜数的寒鼠也全被困死在了这里,所以这里现在的情景犹如人间地狱,最要命的是由于这里温度很高,蛆虫已经滋生了出来,密密麻麻的苍蝇和在腐烂尸体上钻拱的蛆虫令自己大皱眉头,与这里的味道比起来,先前那只蚂蝗所在的水潭简直就是后花园。

不过不管气味再怎么难闻,景象再怎么恶心,龙骛风的尸骨我是一定要带走的,幸好自己此刻已然可以御气凌空,无须像上次那样踩着尸体过去了。

快速的用毛巾封好口鼻准备凌空飞跃,一瞥之间却发现在此处的崖壁上有着一处固定绳索的栓头,栓头上的钢丝已经被砍断了。

看到这一点自己马上就断定叶傲风肯定是进过龙骛风尸骨所在的墓室,而他也很有可能在那处墓室里埋设机关暗算我,不过就算对面的墓室里有机关我也必须进去把龙骛风的尸骨带走,无论如何也不能把他的尸骨留在这么肮脏的地方。

捏诀跃至对面,使用移山诀推开墓门,却发现墓室内并没有埋设机关,而是光明正大的给我摆了个机关。龙骛风的尸骨上横七竖八的缠绕着地雷的引爆丝线,每一条丝线的尾端都连着一枚地雷,仔细的数了一下,竟然有七枚之多。这种地雷的威力我先前已经领教过了,一枚就足以将这处墓室给炸塌,何况是七枚。

“这家伙从哪儿整这么多地雷?”我气的咬牙切齿,却偏偏无计可施,斟酌再三还是决定退而求其次,探手将背包中所有的绳索全部掏了出来,连在一起有六百米左右的长短,应该够用了。

捏诀跃回对面将绳索固定住,转而捏着另外一端回到墓室,小心的避开地雷的引爆丝线将绳索固定在了龙骛风的头骨上,这才再次捏诀跳了回来,而此时自己已经紧张的大汗淋漓了。

自己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这种地雷跟手榴弹不同,它并没有延时装置,一旦触发马上就会爆炸,这六百米的绳索就是我逃生的距离,至于能否将绳索另外一端的头骨带出来,那就只能靠运气了。

本来想长喘几口平息情绪,结果入口的空气却令自己更加恶心。将绳索捆在腰上便怒吼着施展风行诀向外疾掠,当腰间的绳索拉紧之时,巨大的爆炸声便传了过来,与此同时爆炸产生的巨大气浪也紧随而至。

当奔到三岔路口的时候,另外两处洞穴内正在箭石飞溅,看样子通道里的机关已经被地雷爆炸的震动给触发了。

此时自己面临着两个选择,一是使用所有灵气将风行诀逼至极限,提高速度。二是分出一部分灵气护体,抵御随之而来的冲击。电光火石之间自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前者,因为自己的护体灵气再厉害也不可能抵抗的住数枚地雷爆炸所产生的巨大冲击。

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正确的,我活着出来了,不过不是飞出来的,而是被撞出来的。

古墓密封的相当好,空气流通只有一条途径,所以爆炸产生的气流只能顺着墓道向外喷泄,受到挤压的空气爆发出的巨大威力是令人恐怖的,所以等到自己勉强掠到古墓门口时,便被喷涌而出的气流给撞了出来,强忍着后背后脑传来的剧痛,运转灵气避过墓外的大顺天龙石碑,却避不过接踵而至的石制护墓兽,惨叫着撞到一头半鸟半兽的石像上,直接晕了过去。

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手臂上传来的疼痛将自己惊醒,睁开眼睛最先看到的漫天的星辰和一头毛茸茸的动物,凝神一看竟然是只龇牙咧嘴的饿狼正在拖拽自己的手臂。

“风爷我还没死呢。”大骂着抽出干将将它砍翻,这才挣扎着坐了起来。

受伤对于自己来说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了,所以苏醒之后最先做的是运转灵气,发现灵气没有受损心就放下了大半,扶着石像艰难的站起,只感觉胸腹部位传来了剧烈的疼痛,伸手逐一的检查骨骼,这才发现自己左侧肋骨断掉了两根。

一见肋骨骨折,自己首先做的是最大化的深呼吸,呼吸几次之后发现呼吸并没有阻碍才微微放心,因为肋骨包围着肺叶,肋骨骨折很容易插进肺里,呼吸无碍说明断掉的骨头并没有伤及肺叶。强行吐出些许唾液,发现唾液里也没有血丝,这才真正的安心了。

肋骨骨折不需要手术矫正,只需要让它自然愈合,不过俗话说伤筋动骨,百日不补。就算是修道中人也不可能三天五天就好,看来自己得在昆仑山呆上一段日子了。

检查完身体,掏出水壶喝了几口,这才解下腰上的绳索,顺着绳索找到了另外一端捆绑的遗骨。可惜的是自己的运气并不好,地雷虽然没有炸断登山绳,但是将骨头给炸碎了,绳索另外一端只剩下了巴掌大的一块骨头。

就在这时手腕上的定位装置传来了震动。

“1825于乘风,宋科长有什么事情?”我皱着眉头摁下了通话开关。

“于科长,你的体温低于正常范围,总部要确认一下你是否安全。”宋雨的声音从对面传来。

“没事,我在冬泳。”我随口敷衍。自己现在所做的事情还是不要让十八分局知道为好。

“你在昆仑山游冬泳?”宋雨笑了,她自然知道我在说谎。

“行啊,我没什么事情,就这样吧。”我在确认她联络我并不是有任务就结束了通话。

“三哥你别怪我,我已经尽力了。”自言自语的将龙骛风的遗骨收好,抬手看了看表,发现已经半夜时分了。

收集枯枝落叶点上篝火,清点了一下剩余的给养,发现水还有不少,干粮已经剩的不多了。

骨折使得自己走路都疼,自然不敢再施移山诀,狩猎也就成了问题,想到这里不由得转头看向不远处的那只死狼。。。。。。

第二百零三章   白狼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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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以前并没有吃过狼肉,也不知道是自己烤的不好,还是狼肉本来就有股子臊味,反正是不好吃。勉强的啃了两口,发现外面糊了里面竟然还带血丝,不由得更加想念金刚炮。

以后这几天我的日子着实不太好过。干粮已经全吃完了,只能吃狼肉,自己又不会作,盐巴调料虽然带了,可是烤出来的狼肉却要多难吃就有多难吃,最糟糕的是这玩意吃多了还燥热,这样一来饮水消耗的就快,等到第四天早上实在是呆不下去了,砍了一根树枝做拐杖,向白狼气息所在的位置走去。

一路上不停的咒骂叶傲风这个混蛋,害了老三竟然还想炸死我,这家伙前世就跟马凌风一伙儿,到了后期没少挤兑我,等我找到他一定要使用搜魂诀扯出他的阳魂,哪怕是折寿也再所不惜,不然对不起三师兄,对不起紫阳观,也对不起我这两根肋骨。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处位于竹林中的清澈小溪,解决了饮水问题,我是一步也懒得走了。使用风行凌空术一跃数里风驰电掣。现在改用走的,才发现原来走路是这么累。这就好比开惯轿车的人改骑自行车,蹬上半天还不如轿车一脚油门儿。

找到水源,自己首先洗了个脸,然后从岸边点燃篝火开始休息,一觉醒来正是旭日东升的清晨,林间传来的鸟鸣显得那么清脆,睡眼朦胧的点上香烟,一瞥之间竟然发现小溪里有游鱼,顿时来了精神,伸手施展移山诀抓出几尾活蹦乱跳的游鱼,转而在水旁的竹林中砍倒一颗粗大的竹子,竹筒烤鱼连吃了三天。

本来自己是想啃上一支人参的,没曾想野山参相当的苦,一条根须就让自己皱了一上午的眉头,加上人参本来是大补气血的,而我现在气血不亏,吃了也没什么用处。

冬虫夏草倒是有用,可是用水泡开之后黄色的虫体浮在水中看着就倒胃口,不过骨折之后身体一定会有炎症,自己又没有随身携带消炎的药物,所以只能闭着眼睛喝掉虫草泡出来的黄绿色的浑水。

勉强又撑了几天,感觉肋骨部位疼痛减轻之后便开始试探着御气凌空,虽然动作不敢太大,但是已经可以勉强施展,前进速度大大加快。

白狼的气息出现在了前方五百里处,并且一直停留在同一位置,看的出来狼群一直在固定的区域活动,那头散发着蓝色灵气的公狼始终在它附近,待得距离一近,自己又发现了狼群中有两道微弱的红色灵气,由于距离太远分辨不出形状,不过据我猜想应该是白狼的后代。

由于自己有伤在身,所以不敢急切的赶过去,在一处避风的树林休息了一晚,第二天才一鼓作气的追上了白狼。

当自己根据白狼的气息找到它的时候,却发现白狼和狼群竟然在涂山一族先前居住的村落徘徊。

“白狼!”我落于白狼不远处召唤它。白狼和一年前并没有什么变化,毛色洁白,体形矫健,两耳竖立,眉目之间倒是多了几分野生动物特有的灵动。

白狼听到我的呼唤,转头看着我,转而微微侧目,片刻之后便认出了我,欢喜的吠叫着冲我跑了过来。

狼群见我突然出现,龇牙咆哮着冲我扑了过来,而那条散发着蓝色灵气的公狼一声长嗥之下,纷纷的退了回去。白额公狼是认识我的,它知道我的厉害,更知道我不会伤害白狼。

白狼跑到我的跟前,习惯性的直立起来扑到了我的身上,伸出舌头亲热的舔着我的脸,动物与人不同,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它们不会假装欢喜,白狼和我的感情相当深厚,如果我当年不冒着巨大的风险将它私自抚养下来,它今天就不可能成为狼群皇后。而它如果没在关键时候拖延那条三阴辟水对我的攻击,此刻我或许早已经命归阴曹了,什么叫缘分,这就叫缘分。什么是情义,这就是情义。

亲热的逗着它玩耍了半晌,转而冲它下达了各种口令,而白狼依然能够按照口令作出动作,这些事情它一辈子也忘不了了。

“白狼,那是你的孩子吗?”我伸手指着狼群中那两条体毛雪白的小狼,说是小狼却也是相对它们的父亲而言,事实上经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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