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还受重视,它们就促进提出难题,限制认可的解法。例如,牛顿定律就在十八和十九世纪中完成了这些作用。在这样的期间,“物质的量”对于物理学家是基本的本体论范畴,而作用于两块物质之间的力则是主要研究课题。②在化学中,定比和倍比定律在很长时期中都有一种完全一样的力——它提出了原子量的问题,联接了化学分析中可用的结果,并告诉化学家们原子、分子、化合物、混合物是什么。③麦克斯韦方程和统计热力学定律今天也具有同样的力量和作用。
但是象这样一些规则既不是仅有的,也不是历史研究中出现的最有意思的变形。在比定律和理论更低,或更具体的水平上,例如对于优先采用的仪器设备类型以及合理使用所用仪器的方式,都有许多规定。人们改变了对火在化学分解中作用的态度,对十七世纪化学的发展就起了重要作用。④在十九世纪,赫姆霍兹(HeImholtz)遇到了生理学家们对物理实验用以说明他们专业的观念的顽强抵制。⑤在本世纪,化学色层分离法的古怪历史又一次表明,有关仪器的规定也同定律和理论一样持久,也给科学家以博弃规则。⑥分析一下X射线的发现,我们就可以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成规。
①我应当把这个问题归功于W·O·哈格斯冲(Hasstrom)他对科学社会学的研究工作有时同我的工作有交叉。
②对牛顿主义的这几方面的问题,见 I·B.柯亨(Cohen):《富兰克林和牛顿:探索牛顿的思辨的实验科学以及由此而来的富兰克林的电学研究之例》(费城,1956年),第vii章,特别是第255~257、275~277页。
③这个例子最后在接近第X节的末尾讨论过。
④H.迈兹热:《法国从十七世纪开始到十八世纪结束的化学原理》(巴黎,1923年),第359~361页;玛丽·波瓦(Marie
Boas):《罗勃特·波义耳和十七世纪化学》(剑桥,1958年),第112~115页。
⑤留·康尼斯伯(Leo
Konigsberger):《赫曼·冯·赫姆霍兹》,弗朗西斯·A·威耳贝(Francis A。Welby)译(牛津,1906年),第65~66页。
⑥詹姆士·E·门哈德(James
E.Meinhard):《色层分离法:一个展望》,《科学》;第CX卷(1949年),第387~392页。
历史研究有规则地显示了更高级的、准形而上学的成规,尽管它们还不就是科学永恒不变的特征,却也并不那么有局部性和暂时性。例如,大约在1630年以后,特别是在笛卡儿影响巨大的科学著作出现以后,绝大多数物理学家都认为宇宙是由微小的粒子所组成,一切自然现象都可以按照粒子的形状、大小、运动和相互作用来解释。形成各种成规的这个温床,证明既合乎形而上学,也合乎方法论。作为形而上学,它告诉科学家宇宙包含什么样的和不包含什么样的实体:宇宙之内只有运动中所形成的物质。作为方法论,它告诉科学家终极定律和基本说明一定怎么样:定律一定要阐明粒子的运动和相互作用,说明则一定要把一切已知的自然现象都归结为这些定律支配下的粒子的作用。更加重要的是,宇宙粒子概念告诉科学家应当研究许多什么样的问题。例如,一个象波义耳那样信奉新哲学的化学家,就特别注意可视为嬗变的反应。这些反应比其他任何反应更加清楚地显示了粒子重新排列的过程,这种过程必然构成一切化学变化的基础。①在研究力学、光学、热学时,也可以看到粒子论的同样效力。
最后,在更高级水平上,另外还有一套成规,离开它任何人也成不了科学家。例如,科学家必须力求了解世界,提高使世界有秩序的精确性,并扩大这种秩序的范围。这样,这套成规又一定会反过来引导科学家要么自己、要么通过他的同事以极其细致的经验深入分析自然界的某一方面。如果这种分析表面上看来有混乱之处,那就一定要求他的观测技术更加精致,或者要求他的理论更加明确。无疑还有别的象这样的一直为科学家们所遵守的规则。
存在这样一种成规的牢固框架——概念、理论、仪器以及方法论方面的成规——就会产生一种把常现科学同解决难题联系起来的隐喻。因为成规提供的规则告诉一门成熟专业的工作者世界是怎样的,他的科学又是怎样的,他就可以很自信地集中到这些规则和现有知识为他规定好的深奥问题上去。于是,他向自己提出的挑战就是;怎样对留下的难题给出一个解。就这样一些方面讨论难题和规则,正好说明了常现科学实践的本质。但另一方面,这种说明也可能完全误入歧途。在一定时期内把某一科学专业的所有工作者都结合在一起的规则。尽管,显然是有的,但这些规则本身并不能表明这里的专家们所有共同的实践。常规科学是—种高度确定的活动,但不需要完全由规则来确定。正因为这样,我在本文开始时引进了共有的规范,而不是共有的规则、假定和观点,尽管它们都是结成常规科学传统的源泉。我认为,规则来自规范,即使没有规则,规范仍然能够指导研究工作。
①关于一般微粒说,见玛丽·波瓦:《机械论哲学的建立》,《奥西雷斯》(Osiris)杂志,第 X卷,(1952年),第412~541页。关于这种哲学对波义耳化学的作用,见T.S.库恩:《罗勃特·波义耳和十七世纪的结构化学》,《爱西斯》杂志,第
XLIII卷(1952年),第 12~36页。
V 规范的优先性
为了揭示规则、规范同常规科学的关系,先看看历史学家是怎样抽出作为公认规则的特殊规定来的。只要对某一时期的某一专业作一番周密的历史研究就会发现,各种不同的理论在用到概念、观测、仪器方面时,就有一套一再重复的、半公式化的解。这就是在教科书、讲演和实验室的实验中所表现的科学界规范。相应的专业界成员用这些规范进行研究和实践,就可以学到本行的专业。当然,历史学家还会发现有些成就仍成问题的阴影区,但这里已解决的问题和技巧,其核心一般都很清楚。除去偶而有一点模糊,一个成熟科学界的规范并不怎么准确定。
但确定共有的规范并不等于确定共有的规则。那还得再走一步,而且是多少有所不同的一步。走这一步时,历史学家必须把科学界的规范互相加以比较,并同它现在的研究报告作比较。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发现,科学界成员从更完整的规范中抽象出什么样的表面的或暗含的独立因素,又在他们的研究工作中安排了什么样的因素作为规则。任何人想要描述或分析这个特定科学传统的进化,一定会找到这样一种公认的原则和规则。如上一节所指出,几乎可以肯定,他总会得到一部分成功。但是,如果他的经验同我完全一样,他也会发现寻找规则不但比寻找规范更困难,而且更不容易满意。他用以描述科学界共有信息的某些命题,看上去毫无问题。但另外一些,包括上文某些作为例证的,却似乎阴影重重。不管他能想出什么措词来,某些科学界成员总要反对的。不过,只要研究工作传统的内部联系可以按照规则来理解,这方面的共同根据就需要有某种说明。于是,想寻找一套足以形成某一常规研究传统的规则,就会接连不断地碰到重大挫折。
但只要认清这种挫折,就有可能找到根源。科学家们都会同意牛顿、拉瓦锡、麦克斯韦或爱因斯坦对一些突出的问题作出了似乎永恒的解答,他们却不会同意那种使解答具有永恒性的特有的抽象特征,尽管有时不一定意识到。就是说,科学家们在鉴别规范时可以一致,而在全面解释规范或使之合理化时意见不一致,甚至根本没有想去进行这样的解释或合理化。缺乏标准的解释,或没有一致同意归结为一些规则,就不能阻止规范指导研究。直接检查规范也能部分决定常规科学,但这个过程往往也要借助于而不依赖于规则和假设的形成。尽管一种规范的存在甚至并不一定意味着有什么整套规则的存在。①
这些说法的第一个后果,是不可避免地提出了问题。没有一套强有力的规则,还有什么能够把科学家限制到特定的常规科学传统呢?“直接检查规范”这个短语可能意味着什么呢?近年来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对这一类问题提出了部分答案,尽管是在一种十分不同的上下文中提出的。而这种上下文关系却更为基本,更为熟悉,从而可以首先考虑他的论证形式。维特根斯坦问道,为了毫不含糊而且不会挑起争论地使用“椅子”、“树叶”或“游戏”等词,我们必需了解些什么呢?②
①迈克耳·波朗依(Michael Polanyi)曾天才地提出了一个非常类似的命题,证明科学家的许多成就都依赖于“不言而喻的知识”,也就是通过实践而获得的、不能明确分析的知识。见他的《个人知识》(芝加哥,1958年),特别是第V、VI章。
②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哲学探讨》,G。E。M。安斯孔伯(Ansbe)译(纽约,1953年);第31~36页。但维特根斯坦对于那一种必然要支持他所勾画的命名方法的世界,他却简直什么也没有说。因此以下所说的不能全部归之于他。
这个问题是很古老的,而且,只要说我们必然自觉地或直观地知道一张椅子、一片树叶或一场游戏是什么,这个问题一般也就得到了解答。这就是说,我们必须抓住全部的游戏和唯一的游戏所共有的某一组属性。但维特根斯坦的结论却说,只要有了我们使用语言的方式以及我们用来表述的那种世界,并不一定再有这样一套特征。讨论许多游戏或椅子或树叶所共有的某些属性,虽然常常可以帮助我们学会使用相应的词,但是并不存在一组既可以用到这一类的所有成分、同时也可以用到它的个别成分的特征。碰上一种前所未见的活动,我们就会用“游戏”这个词,因为这时我们所看到的活动同以前学会用这个名字来称呼的许多活动,很象是“一家人”。简言之,对维特根斯坦来说,游戏、椅子、树叶都是自然界的不同家族,每一个家族都有一张重选、交叉的相象之网。这张网充分说明,我们已成功地识别了有关的对象或活动。只要我们所说的家族互相重迭并且逐渐互相溶合起来——就是说,只要不是天生的家族——那么我们在识别和命名方面所获得的成功就会证实,相应于我们所使用的每一类名称都有一组共有的特征。
对于各种从单一常规科学传统内部所产生的研究问题和研究技巧,有些同类的东西也很有效。这并不是说,这些共同性的东西就满足了某些表面的甚至完全可以揭示出来的整套规则和假设,它们赋予传统所具有的特点并使之在科学思想中不断加强起来。这只是说,它们可以通过这种相象,通过模拟抱有疑问的科学界已承认是成就的科学某一组成部分而联结起来。科学家总是按照在学习和后来接触的文献中得到的模型进行工作,但他们往往并不怎么了解或者不怎么需要了解,是些什么样的特征使这些模型具有科学界规范的地位。正因为这样,他们再也不需要整套规则了,他们参与其中的研究传统所显示的这种一致性,并不意味着下面还有一套基本规则和假设可以通过历史研究和哲学研究而揭示。科学家们通常并不去问,也不去争辩,某一个问题或解答是怎样合理的,这就很容易使我们以为,至少是直觉地以为他们知道答案。这只能表明,无论是问题还是答案同他们的研究工作都没有什么关系。研究工作可以明明白白地从一套规则中引出来,但规范却比任何一套这样的规则都要更为优先,更为适合,更加完整。
到此为止,这一点还完全停留在理论上:如果不是发现不了的规则作梗,规范是能够规定常规科学的。为了使这个问题更清楚,更迫切,现在让我指出为什么我们相信规范正是这样起作用的一些理由。第一个理由已充分讨论过,即发现曾指导常规科学的规则,困难是很大的。这个困难,很象一个哲学家想说明一切游戏具有什么共同点时所遇到的困难一样。第二个——前一个其实就是它的必然结果——来源于科学教育的本质。已经很清楚,科学家决不会抽象地学习概念、定律和理论本身。相反,这些理性工具,在历史上和教学中,从一开始就是同应用一起并通过应用而优先显示出来的东西。一种新理论总是同它在某一具体自然现象领域的应用一起发表的,离开应用,理论不会有任何被接受的可能。被接受以后,这种以及其他应用就随着理论一起进入了教科书,未来的工作者即由此而学到他们的专业。在这里它们并不只是一种装璜,甚至也不只是一种证件。恰恰相反,学习理论的过程依存于应用研究,包括用纸和笔以及用实验室的工具实际解题。例如,如果学习牛顿力学的学生曾发现过“力”、“质量”、空间”、“时间”等术语的意义,那一定不是由于他从课本中不完善的,尽管有时也有所帮助的定义出发,而是由于他观察并参与了用这些概念解题的过程。
这个自己动手或通过行动的学习过程,一直贯穿在整个创立专业的过程之中。随着学生们从大学一年级上到通过博士论文,给他的问题也愈来愈复杂,愈没有先例可援。但是他们继续机械模拟以前的成就,同样,他们在以后的独立科学生涯中也是按常规投身于这样的问题中,人们可以随意设想,科学家就是这样从什么地方为自己直观地抽象出博奕规则来的,但没有什么理由可以相信这一点。许多科学家们,虽然可以轻易而有把握地谈论某一已成为现有研究工作一个具体部分的个别假说,但对于说明这个领域的已有基础、合理问题和方法的特征,却未必会比外行更好一些。如果他们彻底学会了这样的抽象,他们就可以主要通过他们的研究能力来表明。而不求助于假定的博奔规则,也可以了解这种能力。
科学教育的这些结果具有这样一个反面,即提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