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去,凌云还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里面人头攒动,嘈杂无比,有四处乱晃的,有大声叫嚷争执的,还有人坐在吧台边喝酒哄闹的。
“你确定这是佣兵公会,不是酒吧?”
“佣兵公会不就是这样的吗?没见识。”弗利特撇撇嘴笑道。
凌云再仔细一看,发现这里的确和酒吧有许多的不同,在这庞大的大厅中,有着许多的柜台,那里是佣兵接受任务和递交任务的地方,在大厅的中央,有一排公告牌,上面有最近可以接受的任务,还有佣兵排行榜和一些对佣兵有帮助的新闻等等。
“两位是来发布任务的吗?交给我们吧,我们绝对会让你满意的。”一个看上去二十来岁,长的高高大大,看上去很憨厚的男子,一把拉住凌云和弗利特说道。
“我们不是发布任务,只是想找一个到卡诺萨做任务佣兵团,顺道搭我们一程。”弗利特撇了男子胸前的佣兵标志一眼,淡淡的说道。凌云也随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只见他的胸前挂着一个铁牌,上面刻着两柄并列的剑型图案。
“两位,巧了,我们团正准备护送一个商队到卡诺萨城,明天就出发。就剩最后两个随团的名额了,两位千万不要错过。”
“你是哪个佣兵团的?可靠吗?”弗利特咂着酒一脸玩味之色的问道。
“我是情义佣兵团的萨马科。我们情义佣兵团虽然只是刚组建的一个佣兵团,但肯定是百年以来最有潜力的佣兵团,两位尽管放心好了,我们的实力可是很强大的,我们巴洛克团长可是剑师级的高手呢。”
“最有潜力,那你们现在是几级的佣兵团呢?”
萨马科脸上微红的道:“两级……不过这只是暂时的,只要我们完成这次任务就能升级到三级了。”
“好,就是你们团了,我喜欢你们的名字。我们是不是还要出一些钱呢?”凌云爽快的道。
“是的,先生,我们会为两位安排坐骑或者马车,只需要交纳一千金币给我们,我们就会保证你们平安的到达卡诺萨城。”
“一千金币?”凌云一声惊呼,从这里传送到卡诺萨要二十五万金币,由佣兵团护送只要一千金币,这反差实在是太大了。
“先生,一千金币已经很低了……”萨马科一脸为难的说道,“要不我跟团长再说说,八百金币带上你们怎么样?”说着,一脸期待的看向凌云。
“不必了,就一千金币好了。明天什么时候,到什么地方找你们?”
“我们明天一早就出发,我们会在城门口等候两位。”萨马科兴奋的说道,一千金币虽然不算太多,但总比没有好吧,起码这一路上的伙食会好一点了。这可是他们佣兵团第一次接这么大的任务呢,之前做的那些小任务得到的佣金早就花的差不多了。要是不多找几个随团的客人,怕是路费都成问题吧。
凌云掏出一把金币,递给萨马科道:“这是定金。”
萨马科连忙接下,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这一把金币好歹也有百余枚啊,看这位先生出手这么大方,服侍好了,好处怕是少不了了。
“谢谢先生,谢谢先生。明天我们在城门口恭候两位。”
回到精灵酒楼,凌云开始了每天的修炼。像昨天晚上一样,吸收着除火系魔法元素的之外的天地灵气。
不知过去了多久,凌云突然感到身体一阵异样的震动,从无思无想的修炼状态中醒过来,查看体内的状况,原来体内的真气又变回了无色的的状态,而且益发的浓稠了,如同水银一般似乎随时都会凝结,但是它的流动速度却完全违背常理的异常迅速,简直就可为是风驰电掣,以凌云的精神力竟然隐隐有跟不上它的速度的感觉。查看魔法力,居然突破了100级,到了104级,而斗气也增加到了111级。
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凌云扬身而起,窗外曙光初现,已经到了黎明了。
第二十二章 前往卡诺萨
凌云叫醒弗利特,两人匆匆吃完饭,便向城门外走去。
到了城门外果然看见一大队人马正等在那里,萨马科赫然也在其中。
这些人中佣兵打扮的只有十几人,其他的全是商队和随队的人,光是运货马车就有二十多辆,其中竟然还有一辆豪华的载人马车,帘幕低垂,不知里面坐的是什么人。
“两位先生,你们总算来了。”萨马科看见凌云和弗利特连忙高兴的跑了过来,接过凌云和弗利特简单的行李。
“我叫凌云,他叫弗利特,不用先生先生的叫。”
“是是,凌云先生说得对。凌云先生,这位就是我们巴洛克团长。”萨马科指着一位身材不算魁梧但却给人异常彪悍感觉的男子说道。
巴洛克没有说话,只是向着凌云微微点头,转身向着众人吆喝道:“所有人都到齐了,大家准备一下,我们出发。”
“两位,请问你们是骑马呢还是坐车?”
“当然是骑马了。”这个世界居然也有马,凌云听萨马科一问立刻很有兴趣的道。
不一会萨马科给他们牵来了两匹洁白的马,这些马和地球的很像,只是他们除了全都浑身雪白之外,耳朵非常的小,而四蹄的脚踝处都长着一团蓬松的长毛。
出发后凌云发现情义佣兵团团长巴洛克骑的不是马,而是一只类似恐龙的怪兽。怪兽全身乌黑,隐隐散发出慑人的光芒。身上布满了坚硬的鳞甲,长长的尾巴上长着一根根长而尖锐的骨刺,背上一对苍劲有力但却短小的翅膀,嘴边一对恐怖的獠牙,头顶一长一短两根像犀牛一样的尖角,再加上它那两米多高十几米长的身体,一看就不是好对付的家伙。
“诶,萨马科,你们团长骑的那是什么?”
“我们团长骑的可是黑曜魔风兽,是骑宠类的幻兽,可是十分难得的品种!”萨马科一脸骄傲的说道。
“哦?原来幻兽中还有这种类型的。”凌云心中却有些奇怪,为什么凯文森给他的幻兽图鉴中没有介绍呢?他却不知道,骑宠类幻兽是科诺罗斯幻兽研究所近些年才培育出来的幻兽品种,而凯文森久不在大陆行走自然不会知道。
凌云跟着情义佣兵团一路向卡诺萨城前进,速度虽然慢,但凌云也不在意,全当是旅行了,如果是在前世,这样的机会可是找都找不到呢。很快的他对情义佣兵团也熟悉了,佣兵团一共只有十四个人,只有团长巴洛克是剑师级的实力,其他人的实力都在人阶的中高级左右。
巴洛克属于那种木讷爽直的类型,凌云很喜欢,平时少不了请他一起喝酒。巴洛克一直认为凌云和弗利特一样是个吟游诗人,虽然看不上凌云的实力,但却也觉得凌云性格豪爽,很是对他的胃口。
佣兵团中除了巴洛克之外最吸引凌云注意的是一个叫做绮丽丝的少女,吸引凌云注意的除了她那青春靓丽的外表之外,还有她似乎在掩藏着什么秘密。
而商队中最神秘的莫过于那辆豪华马车中的乘客了,同行数日凌云竟然没见过他露过一次面。
“今晚我们就在这里休息一晚吧,前面就是希望峡谷了,我们明天再走。”夕阳西下之际,巴洛克当先停下,扬声说道。
众人闻言纷纷停下,搭帐篷、烧火做饭,各自忙碌起来。
到了半夜,凌云正在运功炼气,突然听到远处传来沉重杂乱的脚步声。这种脚步声凌云再熟悉不过了——绿魔精,从声音上判断这一伙绿魔精有数百只之多。
凌云并没有理会,这数百的绿魔精他还并不放在心上。
不久,营地中响起了嘹亮的警报声。“绿魔精来袭!绿魔精来袭……”随着警报声,整个营地都骚动起来。
巴洛克的大嗓门大声喊道:“把马车围成一圈,商队的人都躲到里面去。佣兵团的兄弟准备迎敌,大家不要乱。绮丽丝,发求救信号,向附近的驻军求救。”
此时凌云已经走出了帐篷,正好见到绮丽丝向天空施放了一个求救魔法,像烟花一样在天空爆发出耀眼的绚丽光彩。
“巴洛克,没事吧?”
“凌云,你出来干什么,快进去!希望第四军团的人能及时赶到吧,几百只绿魔精可不好对付。”巴洛克担忧的看向营地外越来越近的绿魔精。
很快,绿魔精已经到了营地外百米之处。“兄弟们,上!”巴洛克一声大吼,当先冲了出去,佣兵团中的所有战士紧随其后,跳出了营地,向绿魔精冲杀过去。
巴洛克挥动着手中的大剑,青色的斗气在剑上泛动着,每一剑下去就有一只绿魔精被重创,相对与巴洛克其他佣兵就没那么顺利了,在绿魔精的围攻之下很快就伤痕累累了,还好有魔法师的掩护一时还没有性命之忧。
苦战许久,局势越来越窘迫,巴洛克不时的要救助身边的同伴,自己也已经多处负伤,就在凌云准备出手的时候,远处传来了快速奔驰的声音,佣兵团的人顿时精神大振。
“大家顶住,援兵来了。”巴洛克一声大吼,青色的斗气爆发,狂暴的斩杀着绿魔精。
很快,凌云便看到了一队骑兵队形整齐的手持骑枪冲杀过来。他们的坐骑也是马,但却披着重甲,加上飞快的速度,其冲击力十分的可怖,所过之处,所有的绿魔精都被践踏在马蹄之下。
这些天凌云早体验过了这种马的性能,它们可不是普通的兽类,而是魔兽,风系一星魔兽,奔驰起来的速度绝对不是地球上那些所谓的千里马能够比拟的。
“杀!”骑兵整齐的一声大吼,散开队形追杀着逃走的绿魔精,他们大多都是普通人,根本没有斗气,但几个人配合之下便能够轻松的杀死一只绿魔精,凌云也不禁心中暗赞,果然是精锐之师。
一名骑士没有参与追杀,纵马缓缓走到巴洛克身前,推起头盔上的面罩说道:“巴洛克是你啊,你这是做什么任务啊?”
“维诺队长,还好你来的及时,不然这次我们可完了。有空一定要请你喝一杯。这次是护送商队前往卡诺萨,有没有什么要帮忙的?”
“那太好了,经过我家的时候把这些钱带给我妻子吧。我已经三年没回家了。”维诺取出一个鼓囊囊的小皮袋丢给巴洛克说道。
追杀出去的骑兵很快就回来了,在维诺的带领下排着整齐的队列,一声呼啸纵马远去。凌云看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不由的心生敬意。
第二十三章 原来是她
第二天大家起行的时候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共同经历过生死之后相互之间也不再那么的生分了。
再往前就是著名的庇护山,相传这里原来是一片平原,名叫风舞原,一千多年前,四海之王阿格里斯率大军在这里与魔族大战,被魔族大军重重包围。众神运用神力在风舞原上隆起了庇护山,阻挡魔族的大军。但是,人类大军仍然没有摆脱魔族,眼看人类大军即将被魔族吞噬,天上降下一道威力绝伦闪电,在庇护山上劈出了一道峡谷,人类大军才得以从容撤退。这道峡谷就是前方,凌云他们即将通过的希望峡谷——带给人类希望的峡谷。
巍峨蜿蜒的庇护山是不会有人上去的,即使想上去也办不到,因为整座大山都已经被封印了,当年十二守护神在临死之前用他们全部的力量将入侵的魔族封印在大山之中,致使魔族精锐尽失,人类才得到了数百年的喘息之机,不然可能早就沦陷在魔族的铁蹄之下了吧。如今的庇护山是神阶高手的试炼之地,是证明他们实力的最好的场所。而且据说,十二守护神的神格还在庇护山中,只要找到这些神格就能够拥有像十二守护神一样的强大力量,可惜虽有无数强者为此不遗余力,但却从没有谁找到过。
穿过希望峡谷之后,所有人都放松了许多,现在才算真正的进入了人类的地方,再也不用担心被魔族围攻了。
夜晚,大家在营地点起了一堆堆的篝火,烧烤佣兵们打来的猎物,谈笑着几天前那惊心动魄的一幕。
那辆神秘的豪华马车的帘幕突然被掀起,一个少女从里面走了出来,琼鼻抽动了一下娇笑道:“好香啊!总算过了希望峡谷了,这几天都快把我闷死了!”
“是你?”凌云一见少女不由的发出了一声惊呼。
“啊!你这个混蛋怎么也在这里?”少女的惊讶一点也不比凌云的少。
“我用不起传送阵只好在这里了,倒是你,放着传送阵不用,却要走路。”这个少女不是别人,正是凌云的表妹康妮。
“我喜欢,要你管!”康妮狠狠的瞪了凌云一眼说道。
“康妮小姐不会是背着家里的人私自跑出来的吧?”
康妮被凌云说中了心事,恼怒的道:“你这个混蛋,康妮是你叫的吗?哼,一点礼貌都不懂的家伙!”一跺脚,重重的哼了一声转身又钻进了马车。
“怎么?叫她康妮很没礼貌吗?”凌云满是疑惑的向弗利特问道。
弗利特辛苦憋着的笑在康妮走后再也忍不住的爆发出来,笑的前仰后合的道:“哈哈,我算是服了你了,康妮是康斯坦斯的昵称你不知道吗?居然敢叫人家美女的昵称,你可真够大胆的啊……哇哈哈……”
凌云一把夺下他手中的酒,瞪了他一眼道:“你喝多了,酒没收了。”弗利特灿烂的笑脸顿时变成了一张苦瓜脸。
凌云精心的烧烤了一块火兔肉,走到康妮的马车前,立刻便听到了里面康妮轻声的咒骂声,“混蛋,臭小子,到哪都能遇到你……真是可恶……”
凌云苦笑着在马车上轻轻敲了两下,里面传来康妮不耐烦的声音:“谁啊?”
“呃,忒米亚小姐,是我。”
马车的窗帘拉开,露出康妮气鼓鼓的俏脸,瞪了凌云一眼问道:“什么事啊?”
“忒米亚小姐,你还没吃东西吧?这是我为你烤的火兔肉。忒米亚小姐实在抱歉,我的确不知道康妮是昵称,望小姐恕罪。”凌云其实并不想结交康妮这样骄纵的女孩,但谁叫她是自己的表妹呢,而且看起来,自己的母亲还很疼爱她。
康妮本想拒绝凌云的道歉,但鼻端却传来一阵阵诱人之极的香味,食欲一下子不可遏制的爆发起来。一挥手抓过凌云手中的烤肉,没好气的道:“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