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恋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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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恋红尘-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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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巨星成长之路 第三十三章 专辑    
  庆祝之中,当沈信和秋真真四目交接的时候,两人都不自觉有点尴尬,但是一个已经决定避开,一个只想顺其自然,两人都没想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于是,当最后剧组成员各奔东西的时候,两个人也只是轻轻握手,互道珍重。   
  这个场面被一个敏锐的记者看到,充分发挥了想象力,在媒体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无言的结局》的文章,为沈信和秋真真的绯闻事件画了一个句点,无意中也道出了其中的某些真相。   
  电影拍摄完毕,沈信作为一个演员的工作完成了,但接着又不得不为配乐奔忙,作为一个被传为“音乐天才”的新偶像,自己第一部影片的配乐工作自然非他莫属。而且,沈信对于一切跟音乐相关的事情都感兴趣,自然也很乐意地接受了这项工作。倒是刘德华担心沈信的身体,劝他不要太劳累,不过沈信自己清楚自己的情况,并不太在意。   
  另一个人因此叫苦不迭,那就是自誉是沈信“黄金搭档”的任务。沈信自信可以完成影片的配乐,不过毕竟从来没搞过,有些东西还是不太清楚,于是就当仁不让地将任务给调来了。一跟沈信一起开始配乐工作,任务算是了解什么叫做“工作狂人”了,沈信自己没事,任务先自累坏了。   
  “不就是一部老套的武侠电影吗?配乐有什么好讲究的?难道你还想凭这部烂片得影帝不成?”任务劳累之下,也是口出恶言。不过沈信完全不在乎,什么影帝之类的事情他从来没想过,只是单纯地享受那种创作的乐趣,于是任务在发了一通牢骚之后,也就无言了。   
  在原先修行的时候,沈信也曾听师傅讲述他当年纵横江湖的往事,很是意气风发,不过沈信那时也只是听过就忘,并不太当回事。但不知是怎么回事,现在沈信回想起师傅说的话,不禁有一种热血豪情在胸中激荡,尤其是刚拍完一部武侠剧,这种感情灼热得似要沸腾。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沈信的灵感有如火山爆发,层出不群,他生怕这灵感会突然消失,所以一刻也不浪费,没日没夜地工作着。这对他是家常便饭,却因此苦了任务,恨不得将一天分为四十八小时,工作二十四小时,休息二十四小时。   
  也不知道过了几个日夜,配乐工作才最后完成,当时已经是早晨。任务这时再也受不了了,只说了一句话就倒在沙发上睡着了。而他那句话是:“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不许叫我,否则别怪我翻脸。”他实在是累得不行了。   
  沈信却不同,他的精神仍然极端兴奋,甚至整个配乐完成,他仍然感到灵感源源不断。在钢琴前坐下,他心中充满了纵马江湖的豪情。一首接一首,带着中国古典音乐韵味的乐曲不断从琴中流淌而出,后来被音乐人评价为“充满浪漫江湖情调”的专辑《侠骨柔情》就这样诞生了。   
  当沈信最后将完成的曲谱放到一边,觉得终于将心中的激情发挥得差不多时,已经是午后了。他这时已经决定在《秘藏侠情》上映前先发这张古色古香的唱片,当然,最后的编曲还得任务来做。不过看任务现在的情况,没有个三五天,怕是歇不过来。   
  “可怜的孩子。”尽管心中有点愧疚,沈信看着任务,还是不由得调笑了一句。   
  出了门,沈信四处闲逛着,心中很想找点事来做,却又不知道该做什么。   
  忽然,从某个地方传来一阵喧闹声引起了沈信的注意。沈信快步来到近前,才发现那是一个舞蹈室,一帮年轻人正在里面练舞。沈信这时并不知道那是现在最流行的街舞,但却很快被那种激烈的节奏和多变的舞姿给迷住了。   
  沈信不知道看了多久,终于被那些年轻人发现了。   
  “阿信,怎么这么悠闲?”这些年轻人也是刘德华娱乐公司的签约艺人,知道沈信的身份。   
  “是不是打扰你们了?”沈信有些不好意思。   
  “当然没有了,我们跳舞本来就是给人看的,没人看才是最失败的。”   
  “嗯,很有意思的舞蹈。”   
  “喜欢就一起来,很简单的。”街舞小子们发出邀请。   
  “好啊。”沈信爽快地答应,他本来就觉得闲得不带劲,正好加入到练舞的年轻人当中。   
  街舞小子们的邀请本来是半真半假,街舞并不真是简单的事,所以看到沈信答应不由有些讶异。即使如此,但沈信开始舞动的时候,他们还是一副等着看笑话的模样。   
  不过很快他们就觉得可笑的是他们自己了,沈信的表现完全是一个高超的街舞专家,即使只是普通的舞姿,在他跳来也是分外具有力感和美感。沈信完全是现炒现卖,但凭着天生对音乐的敏锐以及对身体绝对的控制力,他的舞技很快赢得了普遍的赞赏。当沈信最后开始完成各种高难度的舞姿,包括以头抵地,身子如同陀螺般旋转的时候,所有人都停下来,大声叫好,为沈信呐喊助威。   
  沈信越转越快,最后整个人影简直就是一团黑影,根本看不出那是一个人来,叫好声也戛然而止,所有人惊讶之余,反而说不出话来了。   
  当沈信最后蓦地停下,一跃而起时,街舞小子们纷纷上前,由衷地说道:“阿信,你是街舞之王,我们服了。”   
  沈信不好意思道:“这叫街舞吗?我第一次玩,怕要让你们见笑了。”   
  所有人的嘴顿时可以塞下好几个鸭蛋:“什么?第一次?”   
  沈信点头道:“是啊,很有意思,以后还得多多指教。”   
  “算了,别想那么多,沈信是天才,你们没听说过吗?”终于有一个人安慰一帮沮丧的兄弟。   
  沈信这时也发觉气氛不对了,暗自告诫自己以后说话要小心,同时笑道:“都是一个公司的同事,又都同时喜欢这种活动,我们何不一起出去大餐一顿,畅快一叙?”   
  这个提议自然赢得了一致的认可,于是所有人找了一家豪华酒店,美美地饱餐了一顿。所有人都比沈信入行早,所以沈信以晚辈的身份坚持要自己付帐,其他人争论了半天没有效果,也就同意了。不过,当最后付账的时候却闹了个笑话,沈信身上从来不带钱,最后还得打电话向凤仙求救,一时传为笑谈。沈信对此一笑了之,凤仙却是哭笑不得。   
  接下来,沈信除了和任务商讨新专辑之外,就整天和街舞小子们泡在一起。他对街舞的造诣最后完全征服了那帮人,被认为是“不可复制的街舞之王”。当最后大家都很熟悉之后,那帮街舞狂热者半真半假地说道:“阿信,幸好你不仅仅是街舞有天赋,要不然我们可就没法混了。”   
  任务最可怜,刚从前一段配乐的噩梦中醒来,马上被强行拉着加入对新专辑的制作,恨不得玩失踪来逃避,不过听听沈信的新作品,他又舍不得了,只好一边哀叹命苦,一边卖命地操劳。倒是完成比较轻松,中国古典乐曲本来就很讲意境,沈信将每首乐曲的意境一解说,完成马上就有灵感,很快完成了配词的任务。完成在文学方面的造诣很是高超,尤其擅长古典风味的歌词创作,这盘专辑算是投其所好了。   
  在这期间,任务和完成都有点神秘兮兮的,一个时不时来一番武打动作,一个却喜欢摆个造型作秀,当沈信问他们干什么时,他们一本正经地回答:“找灵感。”让沈信哭笑不得。   
  万零创作的歌词这时也交到沈信手中,沈信自觉对现代诗词不是很了解,也全部交给完成,让他判断是不是够水准。完成看过之后很是赞赏,自行跟万零去交流,倒把沈信完全给撇开了。   
  当《秘藏侠情》的后期工作完成之后,沈信的新专辑《侠骨柔情》也做好发售准备了。电影由于档期的问题,并不能马上上映,专辑却没有这方面的限制,一制作完毕马上投入市场。   
  这时沈信的名声已经是不胫而走,只是普普通通地做了一番宣传,专辑已经销售一空。对于广大歌迷来说,凭着沈信这个名字已经足以让他们购买这盘专辑了。而且,在专辑的歌词上有着沈信的剧照,一时间还增加了歌迷们对沈信第一部影片的期待。   
  这种情形不由增加了刘德华的疑虑,他看了《秘藏侠情》之后,觉得很是不错,不过现在沈信的名声太响了,不知道歌迷对沈信有着怎样的期待,如果觉得沈信在影片中的表演不能达到他们的预期,恐怕会对沈信未来的发展有害。想到这里,刘德华暗自苦笑,一开始怕沈信不红,现在沈信红得发紫,却也带来新的烦恼。不过这种情况完全是不可控制的,也只好听天由命。   
  沈信反倒什么想法也没有,每天游来荡去,甚是逍遥。这情形看在任务眼里,不由又是牢骚不断。但是,在沈信逍遥的外表下,内心却觉得空荡荡的,好像少了什么东西,这感觉如此奇特,如此难受,让他总是不安。        
第一部 巨星成长之路 第三十四章 鲜花和戒指    
  为什么会这样?他被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终于有一天,当他突然想起秋真真和他在剧组分手时那苍白的脸色,这才好像领悟了一些什么。   
  这时沈信本来正在听一张钢琴曲的唱片,但突然之间什么也听不到了,只听到秋真真说的“珍重”二字。   
  “真真。”沈信喃喃道,忽然明白自己缺少的是什么了。   
  关掉唱片,沈信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对着空荡荡的大厅发呆。和秋真真有关的一幕幕情形电影般从脑海中呈现,这并不夸张,他记忆之鲜明,比电影更真实,更有立体感。随着往事的重演,沈信也再一次领略到了当初的心情,那种甜蜜的感觉,顿时侵蚀了沈信的心房。不过,当最后秋真真苍白的脸出现时,沈信的心没来由地觉得一痛。   
  “我明白了。”沈信自言自语道:“也许,我已经错过机会了。但是,我还是得做点什么。”   
  就在这时,房门响处,凤仙回来了。   
  “凤仙,你回来就好,我有事问你。”沈信好像看到了救星,急忙叫道。   
  “什么事?”凤仙从没见过沈信如此急切,很是诧异。   
  “如果说,我喜欢上一个女孩,那我该怎么办?”   
  “什么?”凤仙不由有些误解,脸色一红:“你怎么会问这个?”   
  “你别管,你只要告诉我该怎么办就行了。”沈信这时的心情真的很急切。   
  凤仙隐约感到自己误解了,心中有些酸楚,也有些失落,不过还是回答道:“你可以跟她约会,送她礼物,跟她拍拖。”   
  “不是,不是那样。”沈信打断凤仙的话,沉吟着说道:“不是那种喜欢,而是已经觉得不能没有她,想要永远跟她在一起的那种喜欢。”   
  “那样啊。”凤仙没来由一阵心酸,但还是答道:“如果是那样的话,你可以向她求婚。”   
  “求婚是怎样的?要不要父母之命,媒酌之言?我可是无父无母。”沈信很认真地思考起来。   
  “当然不要了,现在什么社会,哪里需要那些东西。”尽管心情不佳,沈信的话还是让凤仙觉得好笑。   
  “那应该怎么样?我一点也不懂。”沈信很无助。   
  “你没看过电视里面的情形吗?鲜花,戒指,那就是求婚需要的东西,不过对方是不是接受,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凤仙很小心地提点着沈信。   
  “嗯,那不是问题。”沈信沉吟着,忽然跳了起来:“凤仙,给我信用卡,我要出去。”   
  凤仙讶异地看着沈信,想要说什么,却没说出来,拿出一张信用卡给沈信:“你所有的钱我都给你存在这里面。”   
  沈信一把接过,看也不看,将凤仙拉到一副地图面前,急切问道:“告诉我,最好的花店和最好的金店在什么地方?”   
  凤仙指着地图告诉了沈信,沈信连声道谢,头也不回地直奔房门而去,留下凤仙一个人瞠目结舌。   
  在房中沈信还理智地觉得不能太过分,一出门就顾不了那么多了。按照凤仙所说,他心中一动,已经来到那家花店前。花店的小姐看到一个人如同自天而降一样出现在店门处,差点昏过去,不过发现来人是一个千里无一的帅哥,这才稍感安心。   
  “请问你需要什么?”   
  “花,我要花。”沈信忙不迭说道,小姐的声音悦耳动听,容貌也不错,但沈信此时却是无暇欣赏。   
  “我们店里的花种可是齐全得很,不知道先生需要什么样的花呢?”   
  “我也不知道。”沈信有点紧张:“不过我要去求婚,你看应该用什么花?”   
  这句话顿时让卖花小姐一阵失望,但仍然回答道:“求婚自然是玫瑰花,九十九朵怎么样?”   
  “你看着办吧,这是信用卡。”沈信倒是将一切权利交给了这位小姐。   
  那小姐的动作很麻利,很快就将沈信的信用卡递回,同时给他的还有一大束花。沈信一手接卡,一手接花,嘴里还在说谢谢,人已经到了门外。   
  那小姐看着沈信的背影,目光迷离:“好帅哦,可惜已经有求婚的对象了。”就在这时,她忽然想起什么:“沈信,刚才那个帅哥是沈信,我怎么没认出来呢?唉,至少可以让他给我签个名的。不过,他要求婚的是什么人呢?”   
  在这小姐陷入沉思之际,门外却有一个人差点惊叫起来。那时急切的沈信一出门转弯,马上空间转移去了金店,没想到被这个人看到了。   
  这人只觉得眼前人影一闪,马上就不见了,顿时吓得魂不附体:“天哪,大白天的也能遇见鬼?”一边说还一边画十字。   
  沈信此刻却已经将鲜花收入百宝囊,疾步走入一家金店。若不是他形象不凡,光凭这一幅急切的模样,也足以让警卫们盘问半天了。   
  “戒指,我需要戒指。”沈信来到柜台前,这样叫着。   
  人长得帅就是有好处,若是普通人这样子,只怕纵使不被扫地出门,也得遇见老大白眼,但沈信还是得到了很好的服务。   
  “不知先生需要什么样的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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