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书奇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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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书奇谭-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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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已经死了,杜三姐也是青春美丽活力十足的武斗少女,她才没兴趣去感伤呢!

    怀念完了上次的桂花糕,杜若就开始展望未来,不过在那之前,她首先要弄清楚一件很重要的事。

    “老四啊,你说你杀了三山道人,这么说你已经是神仙喽?”

    “还没,我现在勉强算是一个修真者吧,最低等级的那种。”

    “那么,你有没有办法带着我一起去修仙?”

    吴解愣住了,不明白杜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我听人说呢,人死了之后就要下地府,去轮回转世,忘记一切前尘往事重新来过。”杜若摇摇头,笑容有些忧伤,“但我不想忘记一切,而且——我也想成仙!”

    吴解能够带杜若走吗?

    当然能,只要杜若进入天书世界就行。

    吴解可以将东西带进带出天书世界,不过有两个限制。第一是要消耗本身的法力或者气血,第二是目标必须被他控制,或者主动合作。

    杜若只是魂魄,几乎没有份量这个概念,只要她自己愿意,吴解就能够提供足够的气血将她带进天书世界,一点问题都没有。

    所以,才有了开头发生的一幕。

    其实杜若也不是真的那么开心,稍稍兴奋之后,她就开始发愁了。

    “我现在不算完全死透了吧?那么能不能让我爹知道我的情况呢?”

    “如果那样的话,该怎么向他解释?”吴解问。

    杜若想了半天,还是没想出合适的说法。

    以杜团练的脾气,要是知道女儿的魂魄跟着吴解的话,只怕会给他们举行冥婚……那样的话,实在太尴尬了!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和吴解相处了!

    略过了这个尴尬的话题,她又发现了一件和自己切身关联的大问题。

    “这里连一间房子都没有,我该住在哪里呢?”她苦恼地问,“就算这里挺暖和的,不用房子,至少也该有张床吧……”

    吴解闻言顿时有点尴尬,茉莉睡觉时都是变回兔子原型睡在人参树下,而他则弄了一些干草搭了个连狗窝都不如的草床,这样的居住条件对于杜若来说,的确是有点太差。

    问题还不仅仅在于床,这片田地上灵气充沛,但因为中间那棵人参树的缘故,阳气太盛,吴解是活人当然没问题,杜若作为阴魂,生活在这里其实并不合适。

    “这好办。这天书世界本来就是一件宝物,只要消耗一些源力,就能产生各种妙用。从虚空中开辟一块地方来,当然也没问题。”当吴解苦恼之际,茉莉却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天书世界自从再次连接人间之后就一直在积累源力,尤其是上次那个法阵破碎之后崩溃的域外神魔投影,更是被它几乎完全吸收,转化成了很多源力。以现在的源力储备,开辟几块地方都绰绰有余!”

    吴解这才想起来,茉莉除了是妖怪,是神君的弟子,是自己修炼的引路人之外,还是天书世界的器灵。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按照茉莉的指导,他闭上眼睛,凝神静心,将自己的精神尽量放得平和,果然感觉到了天书世界里面隐约有一股无形的力量贯穿天地,这股力量所在的位置,正是那棵大得不像话的人参树。

    他把自己的意识慢慢放在人参树上,便感觉到树里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吸引着自己,意识不断向那东西靠近,最后仿佛听到了犹如锁机开启的“嘎达”一声,眼前顿时一亮,看到了一个半透明的模型。

    这模型是一块浮在虚空云海中的陆地,陆地上有一棵硕大的人参树,树下还有三个小小的身影,分别是吴解、茉莉和杜若。

    “真是太神奇了!”他暗暗赞了一句,继续按照茉莉的介绍,用意识化作双手,从云海中抓住一片云朵,凑到了陆地的旁边,然后开始通过想象,来设计将要新造的陆地的模样。

    首先,这块地要适合杜若居住,要有足够的阴气。

    云朵飞快地凝结,化为一片比之前那块陆地小一些的黑色陆地,丝丝缕缕冒出淡淡的灰色阴气。

    其次,要有一间不错的屋子,最好跟杜若的房间一样。

    黑色陆地的中央出现了一间屋子,跟杜若的闺房一模一样。

    最后,还得有适合杜若修炼和练武的地方。

    那间屋子移开了一些,原先的位置出现了一口幽深的井,井里没有水,而是充满了厚重的阴气。而黑色陆地的另一边则变成了一块平整的练武场,练武场上各种器械各种靶子应有尽有。

    吴解暗暗点头,这就散开了意识,只觉得耳边一阵风声呼呼作响,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到了自己刚才创造的景象已经真真切切地出现在了田地的旁边。

    充满阴气的黑色陆地,杜若的闺房,满溢着浓厚阴气的井,完备的练武场,一切都跟他所设计的一模一样。

    杜若先是目瞪口呆,然后欢呼一声,冲进了属于自己的黑色陆地,先是张开双臂一阵狂奔,然后凑到那口井旁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对阴魂来说无比舒爽的醇厚阴气,再去自己闺房看了一眼,便心满意足地跑到练武场去撒欢了。

    “看样子她很满意。”吴解笑着说,“看到她这么高兴,我心里也痛快多了!”

    “是啊,一下子用掉了天书世界差不多三分之一的源力……”茉莉幽幽地嘟嚷,“师傅您这不是痛快,是豪爽啊!”

    “哦?我消耗的源力很多吗?”

    “如果不是吞了那个仆街的天魔投影,大概要积累三十年才能攒出这么多的源力。”茉莉轻描淡写地说,“三十年而已,也不过就是可以让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子长大结婚生子再慢慢熬成爷爷罢了,没什么。”

    吴解顿感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

    天书世界三十年的积累,被他就这么一下子用光了,难怪茉莉会生气。将心比心,要是跟自己做生意的合伙人把相当于平常三十年才能赚到的一笔巨款用于私事,自己就算刚刚海赚一笔,也忍不住要暴跳如雷的。

    所以他只好陪着笑脸,低声下气地问:“茉莉啊,既然咱们用了一笔,就不在乎再用一笔。你想要什么东西?我来帮你造!”

    “我什么都不要。”茉莉淡淡地说,“只要师傅你别再跟当年一样,嘴上说‘我去渡个劫,很快回来’,结果一去就是沧海桑田不知道多少万年就行。”

    看着她那突然变得寂寥的神情,吴解叹了口气,伸手摸摸她的头。

    “我尽量吧……”

    他实在不敢保证。

    当年无上神君那么大的本事,最终也落得身死道消,不知道经过多少年才得以转世——这一点还要存疑,吴解一直很怀疑自己究竟是不是神君转世,毕竟人品上的差距实在有点太大。

    吴解自己不过是个连先天境界都没达到的人间武者,就算有天书世界相助,也只是刚刚踏上道途的菜鸟一只,他实在没把握拍着胸脯说出“我一定会成就无上道果,永生不朽”之类的话来。

    好在茉莉也能理解他的苦衷,很快就改了口,只要他日后修道有成之后也要经常回天书世界看看,不要总是一闭关就几百年上千年——看得出来,她很怕寂寞。

    吴解自然满口答应。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起很久以前在网上看过的一个谚语。

    兔子太寂寞的话,就会死掉。

    安顿好了杜若,处理完了天书世界里面的事,吴解发现自己似乎在家乡也已经没有什么事情要做了。

    父母的身体都颇为康健,家里的生意目前势头正好,哥哥也已经能够独当一面,再加上那群神力帮帮众的确吃苦耐劳肯做能做,看来似乎已经用不着他帮忙了。

    这样又过了几天,他终于再次向父母提出要出门求仙。

    父母并不反对吴解去求仙,他们也看出来了,吴解显然不是世俗中人,或许他生来就是要修仙的。

    所以他们没有劝说,只是又一次为他准备好了行李。

    依旧是一个药箱,依旧是一套换洗的衣衫,依旧是一些常用的药物,只是这次药箱里面放着好几锭雪白的纹银。

    “儿呐,我知道你已经有本事了,可出门在外,本事再大也要小心啊!”临行之时,吴大夫再三叮嘱,眼中满是不舍,“功夫能不用就不用,一个不会功夫的大夫,其实反而比会功夫的大夫更安全……”

    这边父亲在唠唠叨叨,那边母亲则只是无语垂泪,吴解心中也一片黯然,一句“我不走了”几次要脱口而出,但终究还是咽了回去。

    他要求去道,他想要成仙!

    “二老养育之恩天高海深,孩儿不孝,不能常在膝下为二老分忧,请二老赎罪!”吴解跪在父母面前,咚咚咚三个响头将坚硬的石板地上撞出了一片裂纹,然后站起来,连额上的灰尘都没有擦,决然地转身离去。

    他泪流满面却不敢回头,怕只要一回头,就再也不愿走了。

    四月十五,五行属火,大利东方,宜祭祀、祈福、出行。

    这一年,吴解十六岁。


第1章。长宁城



    东楚国有十六个郡,吴解的故乡昭阳郡位于比较靠西的地方,而国都所在的白涂郡位于最东边,紧靠着东海。国都长宁城本身就是东海之滨首屈一指的大港,有赖于海运的通畅,各地的奇珍异宝奇人异士都聚集在这里,不时流传出神奇的轶事。

    吴解在路上走了半个多月,直到五月头上,才来到了长宁城。

    他穿着简朴,满身风尘,又提着药箱,一看就知道是游方郎中。这个身份倒也颇受欢迎,入城的时候还免了门税,算是一个好兆头。

    虽然这一路上已经见到了不少城池,虽然前世见过很多占地广袤人口众多的大城市,但吴解见到了长宁城之后,依然被它的雄伟所深深地感动了。

    这座城池如此的广阔,从东门到西门有三十三里,从南门到北门也有二十八里;它的城墙超过十丈,比二十个吴解叠起来更高,几处门楼堡垒更是达到了十四五丈,甚至已经超过了吴解穿越前见过的很多“小高层”。

    在这座城池里面,住着超过百万人口,其中至少有十分之一是商人,还有双倍于这个数目的人依靠和商人打交道为生,比方说保镖、车马、力夫等等。作为东楚国的国都,这座城里面驻扎着十万禁军,而且城中所有身家清白的东楚国民都要定期接受军训,必要时甚至可以全民皆兵。

    堂堂国都,又是天下闻名的港口,长宁城的奢富自然不在话下。光是在城门口排队进城的时候,吴解就看到了很多穿着昂贵绸衣的人,又看到了不少牵着马的。东楚国缺乏草场,养马的成本很高,就算诸如驿站车马行之类地方,养的也多半是驮马之类,健马就已经很少见了,可他在这里看到的却至少都是骏马一级,甚至颇有几匹够资格叫名驹的!

    “记得曾经在书上看到过,说北宋汴梁城的人很富,富到看守城门的士兵都穿着绸鞋……”吴解进门之时很注意地看了看,倒是没看到有士兵穿着绸鞋的,因为他们全都穿着完整的全套甲胄,看质地甚至比当初县城里面几位高级军官才穿得起的那种更好!

    一整套甲胄由头盔、半身铠、臂铠、护手、护腰、护腿、护膝、护胫、靴子组成,它们可以给穿着者提供全面的防护,而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体力和金钱的消耗。体力暂且不论,金钱方面,就算是最低级的全套甲胄也得上千两银子,稍稍高级一些的,价格就要翻倍都不止。

    在路过昭阳郡郡府的时候,吴解曾经在逛过武具铠甲店,店堂里面摆着一套漂亮的铠甲以招揽顾客,当时他好奇地问了价格,结果被伙计很藐视了一番。

    “这一套铠甲,材料暂且不论,光是人工就需要上百位熟练的匠人忙活三个月才能做好。你一个游方郎中,走南闯北下来还未必有一位匠人赚得多,问这个干啥?”

    如果换成某些龙傲天系列故事的主角,这个时候应该甩手砸出一大笔钱来打脸,不过吴解很清楚自己的家底,摸摸鼻子就走了。

    开什么玩笑啊!光是人工成本,这铠甲就是天价了,他哪里可能买得起!

    一位能够制作铠甲的匠人,每年大概能够赚四十到五十两银子,上百位匠人忙活三个月,那就是至少上千两银子!他当初一棵三品人参也只卖了八百两而已!

    当时茉莉和杜若都很愤愤然,茉莉认为应该发扬杀伐果断的精神一把掐死那个狗眼看人低的伙计,杜若则建议吴解夜里过来偷了铠甲扔进天书世界——吴解猜她可能是看着那套漂亮的铠甲眼红,毕竟练武场上的铠甲和它比起来,卖相真的差了太多。

    吴解最终并未采纳她们的意见,他觉得没必要为了一点闲气杀人或者偷窃,更何况那铠甲对他其实也没多大用处——自从点燃纯阳真火之后,他就在反复用真火煅炼身体,现在肉身的防御力只怕比这铠甲更强,穿着它不但不能发挥作用,反而会影响行动的灵活性。

    话虽这么说,可当他看到长宁城的城门卫兵们都穿着全套甲胄的时候,还是被深深地震撼了。

    “花这么多钱把卫兵都装备得这么夸张,有必要吗?还不如少收点税,让老百姓日子过得更好一点呢……”

    一路碎碎念着,吴解走进了长宁城。

    进入了长宁城之后,倒是没见到什么特别让他惊艳的事物。或许对杜若来说,那些摆满了琳琅满目商品的店铺很稀罕,那些动辄四五层高的屋宇很壮观,那些足以让十几个人并排行走的道路很宽阔。但在吴解看来,也就如此而已。

    他可是从繁荣的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穿越之前也算是个中产阶级,能够有钱去全国各地寻医访药,甚至于出国求医的那种。长宁城的繁荣,比起那些现代化的大都市,倒也算不了什么。

    “原来也不过如此……”一开始还犹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的吴解很快就失去了看热闹的兴趣,按照路上听来的说法,前往城西的民宅区寻找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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