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事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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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事不断-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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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子,雀巢也打折呢,我买好了九百九十九包给你,比平时便宜了40多块钱,这样你就不用改喝麦斯威尔了,我知道你还是爱它的,因为它跟你最久,懂你最多。”
  “表白!表白!表白!”在场的其他人开始起哄。
  “春子,现在我的左手握着你,是不是有了不同的感觉?一点都不像自个跟自个牵手吧?这样,就能让我做你的男朋友了,对吧?”程成定定的看着贾欲春,等她回应。

  第11章 初恋的感觉
  初中刚转来的程成是个矮个子,比贾欲春要矮半个头,传说中的不足根号2的半残疾人士。所以,贾欲春一直是以“救死扶伤”的心态跟程成交朋友的。可是没想到,初三一年他就像泼了粪的,直接冲出了贾欲春的两个头,由“俯视男”华丽转身“仰视男”。对于贾欲春来说,高中以前程成是好友,高中以后程成是闺蜜,还是不容多想的闺蜜。因为他是贾欲春最好的朋友林琳的男友。
  程成一表白,原本欢乐轻松的气氛让屋里变的严肃起来。所有人都安静的等女主角回应,灯光师将所有灯又再次熄灭,只留了两只聚光灯停在贾欲春和程成身上。这次程成是有备而来的,可是他心里还是没把握。虽然林琳的事情过去了很久,但是她依然是程成和贾欲春之间的禁区,谁也不敢触碰。
  “你是真二还是装二?搞出这多事,我们就能在一起吗?”贾欲春抽回手,把视线从程成脸上不自然的挪开。
  “为什么不能?”程成紧张的追问。
  “这还用我说?”贾欲春打掉程成手上的雀巢花束,双眉紧锁。
  “我就是要你说,为什么不能是你?”程成有点抓狂,拉着贾欲春的衣角,强迫她留在原地。
  “我是不会跟你在一起的。”贾欲春回眸与程成四目相交,瞪圆了双眼。
  “这到底是为什么?”程成甩开手上的花束,站起来扶住贾欲春的肩膀。
  “这个世界除了我以外,任何人都能跟你在一起。我答应过林琳,永远不背叛她。”贾欲春泪如雨下。
  程成每次看到贾欲春哭都会有办法立马让她破涕为笑,这次他却手足无措,他不断的问自己,林琳,林琳,林琳……为什么这个名字,我始终逃不开?难道高中的一场初恋,就注定了,我今生都永远无法得到自己最想要的女人?
  罗晓智示意让所有人悄悄退场,他从来没想过事情最后会弄成这样收不了场。罗晓智是程成的学弟,在贾欲春这租房的钱都是程成出的,安插他在这卧底目的就是为了这场表白,程成失踪的这段时间,都是在为这次表白做准备。虽然他一直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想法,却没想到这次真的成仁了,程成甚至担心以后和贾欲春连朋友都做不了。他知道,贾欲春是个死心眼,决定了的事就不会改变。
  “明天周六,我买好了回十堰的票,准备跟你一起回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间教室,算是庆祝你成为我的女朋友。”程成顿了顿,有些哽咽,“看来是我想多了,票都买了,要不一起回去看林琳吧?”
  “明天来接你。”程成知道再说什么现在的贾欲春也听不进去,丢下她回家了。
  本来挤成一堆的屋子,一下就空荡荡了。贾欲春回到房间,躺在床上彻夜难眠。她在思考,对程成的感情到底是怎样的,如果没有林琳又会怎么样。就算是喜欢又如何呢?贾欲春是个重约定的人,她从不食言,这次也不能例外。尽管心意已定,但依然辗转难眠。
  “欲姐,你一点都不喜欢程成吗?”杨光打破了宁静。
  见贾欲春没搭理,她继续说,“如果是我,我会义无反顾的跟着他,一个默默在你身边陪了你这么多年的男人,为什么你一点余地也不留给他?”
  “你不懂。”
  “你说说我不就懂了。”
  “说来话长。”
  “那你慢慢说,我反正跟你一样也睡不着了。”
  贾欲春和杨光谈了一夜,那些关于她青春的事,程成和林琳的事,还有她曾经守护过的爱情。杨光觉得约定虽然得遵守,但是如果获得了好友的同意,那么跟程成在一起不会有什么问题。所以,她劝贾欲春明天和程成一起去趟十堰,也许看看林琳,事情就轻而易举的解决了。
  程成这边也是一夜无眠,他记忆里那颗跟学校同龄的大榕树,总是出现在他眼前。如果一切都回到高中,他也许就会拒绝林琳。程成记得很清楚,那是个周四的早晨,每周难得的一天不用上晚自习。刚到学校,贾欲春就递给程成一封信。抽开一看,是他熟悉的节选自普希金《致凯恩》的小诗:
  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
  在我的面前出现了你,
  有如昙花一现的幻想,
  我的心在狂喜中跳跃,
  心中的一切又重新苏醒,
  有了倾心的人,有了诗的灵感,
  有了生命,有了眼泪,也有了爱情。
  看完信,程成的心脏都快跳停了。因为这首诗是程成在《读者》上看到的,觉得喜欢想跟贾欲春分享,所以特地把这首诗折了出来。现在收到贾欲春这样的信,不就明摆着跟他表白吗?立刻回纸条说,“下午放学,大榕树下见!”
  收到信的那一整天,程成都是晕晕的,听不进一点课,好不容易熬到放学,立刻提起书包就往大榕树跑。还好贾欲春没有先到还有时间准备,程成把信捏在手里,在心里练习了下待会儿表白的台词,突然被一双手挡住了眼睛。
  “当我男朋友好不好?”一个女声从脑后传来。
  程成觉得不对,立刻翻开遮住眼睛的双手,为什么是林琳?还没来得及反应,林琳就拉住程成的双手,垫起脚吻上去。程成的余光看到贾欲春也在林琳的背后,正冲着自己比大拇指。
  “程成,林琳是我最好的朋友,你可要好好对她,要不我打断你的狗腿。”贾欲春见两人接吻完毕,上去拍了下程成的脑袋。
  “可是……”程成心里不是滋味,这到底怎么一回事?
  “可是什么?你还敢有异议?”贾欲春说着拉住程成的耳朵,“跟我老实点,今天你们两个人一起回家,我就不做电灯泡了。”说完转身就跑了。
  面对独自被落下的林琳,程成一时无语。摊开拽在手里的信封,才发现角落里面签着林琳的名字。可是亲都亲了,这事也得负责任吧。程成是个老实孩子,在贾欲春的软硬兼施下,这才跟林琳谈起了恋爱。
  这件事程成从来没跟贾欲春说过,因为高二以后林琳一直都是他们之间的禁区。

  第12章 三个人的爱情
  武汉入秋了,伴着雨水,气候特别爽利。贾欲春最大的特点是就算遇到天大的事情,在床上揉个两小时,必死无疑。直到程成买来早点,她才勉强起床。昨天她穿了下杨光的塑身腰带,今天腰上还有一条一条的淤痕不说,肋骨像是被重新矫正一般,哪哪不舒服。爱美的人是不是都有严重的自虐倾向?
  “你这二货,热干面没放辣椒?叫老娘怎么吃?”贾欲春的下床气还没有消,嗓子贼大。
  “自己加!”程成顶着重重的黑眼圈,从屁股后面捞出一瓶老干妈,“摊子的辣油不卫生,要不是你只吃这家的,我连热干面都自己带过来给做了。”
  “橙姐,您消停下,别念经了!”贾欲春没好气的瞥了程成一眼。
  “哎,多登对的小两口!”杨光优雅的端起蛋白质粉,用拇指大的小勺往口里递。
  “屁,我们是好姐妹,再开这种低级玩笑,朕就把你废了!”贾欲春暴跳而起,杨光吐了下舌头,对程成无奈的耸了下肩。
  “亲~你就吃那么点,能饱吗?”贾欲春指了指杨光的蛋白质粉。
  “这可是保持苗条体态的必备品。”杨光翘起二郎腿,显摆自己的细白腿。
  “自虐狂!”贾欲春扒完最后一口面,轻瞟了程成一眼,“起驾吧~”
  看到贾欲春满血复活,程成总算放了心。可是一路再也没有多的交谈,自从开了动车后,武汉和十堰的距离就立马缩短了2个多小时。但是贾欲春很少回去,那里早就不再是她眷恋的地方了。
  十堰跟八年前完全不一样了,路宽了许多,高楼也多了。程成倒是很熟悉,很快找到个中百超市,买了些林琳最爱的山竹还有茶叶这类礼盒。贾欲春准备买花,因为林琳最爱白玫瑰,可是被程成阻止了。
  给的士司机说了下路线,没多久就到林琳家了。这里和以前也不一样,在贾欲春的印象中林琳家的一楼是开的小超市,怎么变成了花店,花店的名字就叫“白玫瑰”,怪不得程成不让她买花。推门进去,柜台是林琳的妈妈,比记忆中瘦了几分,也苍老许多。
  “阿姨,我们来看……林琳。”贾欲春把话音调弱。
  “是……春子?你们怎么回来了?”林妈抓着贾欲春看了老半天,一旁的程成倒是帮忙拾掇起花店的东西来,“程成来的多,你倒是稀客啊,林琳肯定很高兴看到你能来。这么一说,也8年没见了吧,都长成大姑娘了。在武汉工作挺忙的吧?”
  “恩,阿姨我们想见见林琳。”
  “现在可能不行,”林妈在太阳穴上绕了几个圈圈,“林琳今天有点犯迷糊。早上刚闹过了一次,现在又在做卷子呢。你们先坐会,阿姨去倒腾下,就在我这吃顿便饭,等林琳好点了你们上去看她。”
  饭间,贾欲春才从林妈那里知道,每年程成都会抽空来几次,花店也是他帮忙张罗的。林琳的病情也好了许多,不再寻死觅活的,发病的时候,会以为自己还在读高中,然后安安静静的做卷子。
  贾欲春一直很自责,当初要不是她鼓励林琳跟程成交往。林琳的成绩不会急转直下,高二分班时,硬生生的被划在了重点班之外。一时想不开,精神崩溃了,跑到实验楼的顶楼去跳楼。这后半辈子也只能依靠精神类的药物维持。贾欲春甚至觉得这一切,她都是有责任的,而且得付主要责任,所以,一直没脸来看林琳。
  下午林琳有了好转,林妈把贾欲春和程成带上楼去。
  整屋子的黄冈密卷堆了几米高,林琳靠在椅背上,手里拿的是《草木的理想国》,双手有些颤抖,头也微微的抖动。贾欲春猜想,这大概是受精神类药物的影响。她蹲到林琳的身边,强忍着哽咽。
  “林琳,我来了。还认得我吗?”贾欲春抱住林琳的腰。
  “认得?春子,我挺好,你别哭,坐沙发上。”林琳用手指抹掉贾欲春眼角的泪水,很努力的把每个字说清楚。
  “你们俩姐妹相认了,就把我丢一边不管了?”程成想打破这场苦情戏。
  “春,我十一要结婚,请你来当伴娘。”
  “结婚?跟谁?”
  “你不认识,介绍的。”
  “你喜欢?”
  “恩,人很好!”
  “你放心,我见过几次,就算我们林琳犯迷糊的时候,他也是耐心的陪在旁边。”程成在她们两人中间插话,“只是可惜没有我帅。”
  “臭屁鬼!”林琳暧昧的捏了下程成的脸。
  “林琳,你可以把春子借我当老婆吗?”
  “恩,你们早就应该在一起。”
  贾欲春也不知道程成做了什么,让他从林琳这里拿到了“免死金牌”。聊了许久,她也算是补上了,自己从未参与过的林琳生活的这八年。吃完晚饭,贾欲春和程成准备离开,没想到林琳的病又犯了,她拉着程成不让走,还说要跟他结婚。本来刚被拉上悬崖的贾欲春又跌入了谷底,林琳还是爱着他,贾欲春的心里一紧,那个诺言她还是得遵守。
  回到酒店,贾欲春收到了林琳的电话。
  “春子,我刚犯糊涂了。你安心跟程成在一起吧。”
  “我以前就答应过你,你爱的男人,我不会碰的。”
  “我不爱他了。”
  “你明明爱他。”
  “春,我是个疯子!”
  “可你还是爱他。”
  “我要嫁人了。”
  “嫁一个你不爱的人?”
  “我和程成没有可能,即使我没有病!”
  电话那头的林琳声音十分激动。“林琳,你得休息了。”林妈拿过电话跟贾欲春道了晚安。贾欲春二话没说,清好行李,丢下程成直接回了武汉。在贾欲春眼里,有些情感无论怎么掩饰都无法遮盖住它原本的样子,如果她真的跟程成在一起了,也不过是给林琳徒添伤疤。爱情虽然是贾欲春现在迫切追求的,但是为了目标而放弃原则,不是她的做派。贾欲春就是那种就算给自己砍上几刀也要遵守原则的人。这种人,除了伤害自己,最会的就是伤害爱自己的人,程成很不幸的被命中。

  第13章 大笨蛋必须强吻
  接吻有很多种叫法,有俗的有雅的、有萌的有憨的、有含蓄的有奔放的。六十年代把接吻叫“那个”,七十年代把接吻叫“亲亲”,八十年代把接吻叫“吻”,九十年代把接吻叫“波”,现在是各种自创,什么“嘴”啊,“木马”啊,“么么”啊。贾欲春每天都在幻想遇到Mr。Right索吻的时候,该用哪个时段的词,才比较能完美的展现自己的气场。
  但实际情况是——
  贾欲春闯进程成屋内,使出吃奶的劲大吼:“大笨蛋!”。然后,钩过他的脖子,厚厚的嘴唇压在程成的嘴皮上……
  从十堰回来,贾欲春倒头就睡。杨光不敢多问,周日也没见程成的踪影。她觉得这俩人,算是掰了。上网投简历的时候,看到合适的职位她都会帮贾欲春多投一份。也不知道是美女的手气比较好,还是最近大家都在缺人。贾欲春一连接到了五个面试电话,可是连续几天面了四个,要不是她唾弃别人,就是别人不看好她。
  今天是第五个,也是接到通知的最后一个。人事是做不了了,大公司看学历看证,小公司工资太低,还不规范工作职责,不如重新做职业规划。她应聘的是地产类的网站编辑,虽然以前没做过,但是同样是网络传媒公司,在以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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