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没有想到这叠明信片的意义,是十五年后我靠它生活。我美校的同学现在已没几人画画,多开酒吧拍广告。我社会活动能力较弱,只得以画“行画”为生,所谓行画就是画可供挂在卧室的题材,略带色情。
我的题材是大威德金刚,牛头怪兽和裸体女人,其中的色情因素和异域格调,令它销路尚佳。画它是为了挣钱,我甚至没舍得买唐卡画册,可供参考的只是这一份明信片。
我十六岁的时想当天才,画行画破灭了我的初衷,但能画大威德金刚,心中尚有丝宽慰,感觉在面对一个毕加索的题材。
毕加索的画,有许多有美女与怪兽,怪兽也是牛头。传记书上说,他是西班牙人,西班牙文化中牛代表男性,所以毕加索的牛头怪兽与美女,描画的是优美的爱情。
然而大威德的眼神与毕加索的牛头全然不同,那是一种说不清的空茫茫目光。我回避开那无法理解的目光,画着,维生至今。
他给了我明信片后,我俩就再没见过。接到他的第一个电话是前几天,邀我去参加他的婚礼,我没去。不料我留给他的电话号码,第二次被使用,是将我叫到这里。
重见养伤庙,我所感兴趣的是,他当年究竟有没有挖出宝藏?我一说出来,也成了一个他的死因,分析者是他母亲。
他母亲来到风景区后,在众人的劝说下一直装病,甚至将门锁上才敢起床活动,多亏了他母亲装病,令大家能在风景区白吃白住。
众人说,他母亲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云南知青,这次索赔闹得人数众多,令他母亲重温到上山下乡的热闹,一直处于兴奋中。
听到儿子曾在此地挖宝,他母亲号啕大哭,说儿子触怒了神灵。有人说,这老妇人讲儿子触怒神灵时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她是在年轻人面前炫耀自己见多识广。
也有人提出,如果他当年真的挖出了宝藏,宝藏现在何处?他划船时非要在一个洞口拍照,说明宝藏就埋在里面。有的人想马上去洞口,但因风景区人员的到来而未能成行。
风景区人员要带我去殡仪馆。为了施加谈判压力,朋友们要求每来一个人便去看一次他的遗体。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我仓促地作出悲伤的表情,当他的尸体从冰柜中拉出,我和风景区人员都不由自主地向后退却。
他的衣衫在打捞时被钩杆撕碎,脖颈周围一片红斑,风景区人员好心地解释:“这表明他是一口水呛死,死得没有痛苦。”
为适应冰柜的长宽,他的双手双脚被强力扭曲,风景区人员解释,由于冰柜的不合理,每一尊尸体都要被弯曲一番。我不由得想起第一次遇到他的情景,他在花园中睡觉,为适应石凳的长宽,他的身体便弯成这样。
从殡仪馆归来,我问众人与他初识的情况,他们无一例外地都说自己当时心情不佳,小坐在花园,此时一人过来主动聊天,那就是他。那个为五条马路交叉、围拢着十一个公共汽车站的花园,在我的记忆中逐渐清晰,回想当年所画的速写,那个花园中多是失意的人物。
他在花园中向人宣讲逻辑学,散发着智慧的光芒,对失落的人有特殊魅力。也有人说这一光芒随着与他的深入交往而日渐暗淡,他和他的口才一样,好似充满智慧,实则糊里糊涂。
我听着,渐感胸闷,最终跑到外面。
在宾馆外坐了一会,两个人影向我走来,怯懦地坐下,试探着和我说话——是陪他夜出的两男。
对于出事的当晚,两男作出解释,之所以他跑起来后没去管他,是因为他平时常喝多,对于他的撒酒疯已经见怪不怪。
我打断他俩的话,询问旅游为何选择这里?两男说,他俩从报纸上看到一个新开发的风景区营业艰难,那里在古代有著名的温泉,如果能找到温泉就能将此地完全开发。
寻找温泉令旅游多了浪漫,而且营业艰难的地方收费不高,基于种种考虑,反正来了这里。出发前他曾兴致勃勃地说,他以前找到过一个温泉,但一入此地,却再没听他提过温泉。
户外的交谈结束后,我回到房间后,他们给我安排的是单人间。在深夜十一点,有人敲门。来的是陪他旅游的三个人中的女子,谈了一会,我知道了当年他带我去师范学院所要找的就是此人。
她已经成为一名青年教师。
她说,他在高中是一个优秀学生,门门高分,个性激昂,许多同学都崇拜他。但在考大学前夕,他忽然失踪,据说浪迹在一个花园。他的父母在那时离婚,也许他想通过作贱自己来挽回父母的婚姻——很长时间,女生们的话题主要是他。
他没考大学,跟着父亲过。他父亲后来买下一家破旧餐馆,他请高中同学来帮忙打扫,当时不但男生去了,还去了好多女生。
高中时代,他以课外知识丰富而闻名,于是有同学问他现在看什么书。他说,在看一本借来的大学代数,人生就是一道数学题,总有作对的方法。
我认为这是他喜欢逻辑的嗜好使然,而女教师讲,同学们认为是他对自己没上大学作一点心理补偿,今日看来,那道数学题他没有作出来——说到这里,女教师便哭了。
她哭泣时向我靠拢,被我避开。
对自己的失态,她解释说我在一瞬间恍若是他。我说,按照逻辑,即便我真的像他,如果你跟他只是一般同学,也不会有如此反应。
女教师对我的分析能力十分钦佩,说在帮他打扫饭馆的那天,她比所有同学都多出一个夜晚。
装修直到天黑,她是最后一个走的,他一直送到车站。等车时,她问,你是不是住在附近?他说,对,你要回学校晚了就住我那。她说,有点晚。
他跑回餐馆跟父亲说了句话,把她带回了家。那天晚上,他父亲住在餐馆里,几张椅子一拼睡了一夜。
他父子二人租的是间平房,几天前下过雨,街上的积水淌进屋里,至今未干。她那晚睡在牡丹图案里,那是一张有着浓重咸味的大被,不知有多久没洗。
由于嗅觉作用,她躺在里面有一种沉入海底的幻觉,在那张被子里她献出贞操,但明显的他有着经验。
第二天醒来,闻着被褥的汗腥,她陷入恍惚,向他问明公共厕所的位置,独自去了。那肮脏的厕所令她恐惧,不是恐惧肮脏,而是恐惧每日上这样厕所的人所过的生活。她上完厕所后,没有回他家,径直地去了车站。
后来听说,他和饭馆中的一个服务员好上了,叫“迎迎”。男生们讲,有一度他很爱讨论“性”的问题。
由于辍学,他在知识上和同学们拉开距离,当时大部分男生还没经历过女人,谈论性是他保持优越感的唯一方式——男生都这么想。她想,也不知他口中的性,是那个迎迎多些,还是她多些?
随着众人逐渐都获得了性经验,他就被同学圈子所淘汰。
女教师泣不成声地离去。
他和迎迎结婚旅游,却带上个曾与自己发生肉体关系的女人,决非常人所能作到。我想起十五年前,他和女兵相约泡澡,还要拉我同去,也许这是他的一贯作风,什么事都要找人分享。
也许只在有人能体会他快乐的情况下,他才能感受快乐的充分。他在30岁结婚时应该是快乐的,所以又一次作出这种疯癫之举。
还有种解释,他是自杀,所以他要带上她,强迫她向自己告别,他死时也许有一丝闪念,是对海洋味被子下的回忆。
唯一不解是,为何我令女教师感到像他?
凌晨一点,响起敲门声,是他的遗孀——迎迎,一个笨拙的农村姑娘。我刚达时,迎迎将我的手抓得很紧:“他总说你,说你是他最好的朋友。”
我决定来,大半原因是对他妻子好奇,一个男人的真实可以由他的女人来判定,迎迎的形象再次让我清醒,他身上的吉卜赛气息是个幻觉。
迎迎说她刚才一直在他丧生的河边溜达,发现从路到河有50米斜坡,说明他是跑了好长一段才跳入水中的。她问我,他该不会是自杀吧?
迎迎带我去了河边。
在没有路灯的山野,我知道自己眼睛反射着远空的星光——这一经验是当年和他夜行时彼此发现的,令我俩第一次感到作为一个生物的喜悦。
但见到迎迎眼中的星光,我极度惊慌,这里的夜晚并不是一团漆黑,他应该看到前方的河水——
回宾馆的路上,我询问迎迎和他相好的机缘。
迎迎说这机缘来得突然。
她从农村来到城市打工,在他父亲的饭馆作服务员,工资可怜,每晚搭板凳睡觉,唯一能让她留下的就是老板儿子,他脏兮兮的但五官清秀,整日骂骂咧咧,对姑娘们散发着英俊歹徒的魅力。
在一个冬日夜晚,他与父亲激烈争吵,最终抡了菜刀。父亲的上衣被划开一道长长口子,幸好没被砍伤。他扔掉菜刀,走到看傻了的店员中,一把拽住迎迎,说:“跟我走。”
他的眼神凶狠之极,迎迎在万分惊恐的情况下,跟他去了。先去了父子二人租的小屋。他从抽屉里搜出大把钱票,但都是一元两元散钱,他握着那些毛票发呆,突然大叫一声“呸!”就将迎迎按在了床上。
之后,他们去了师范学院,当晚他和迎迎分别住进了男生宿舍与女生宿舍,这种留宿外人的行为违反校规,称为“蹭床”,为他们安排的是他高中的一位女同学。
他们在师范学院住了十来天,直至被校方赶走。那段时间,迎迎和他只在食堂见面,吃完饭,便回各自的男女生宿舍。直到被赶走,他才又拉住迎迎的手,说:“去找我妈吧。”
刚见他的母亲时,他母亲正在给自己织一顶小红帽,处于和别的男人的热恋中,面对儿子领来的女人,他妈说:“不漂亮。”
他母亲很漂亮,但不久就变成一个昏沉沉的老太婆了,她的情人也从此不见。他母亲在一家蛋糕厂上班,三十年的工作是折纸盒,新机械引入后,只得下岗。
他一次喝醉后,对迎迎说起了父母的爱情:
他所记忆的云南,是一团鲜亮的绿色。此地有抢亲风俗,女知青外出总是结队而行。母亲当年是有名的美人,一天独自外出,被几个傣族男人拦住,看架势便要抢亲。
此时对面山上一声大吼,一个黑影飞奔而来。等了好久,那人才跑到近前,就是他日后的父亲。父亲蹲在地上气喘吁吁,歇了半天,才能说话,叽哩哇啦讲了几句,傣族人就把他母亲放了。
父亲讲的是傣族话,所以大吼一声,能令几个傣族人感到有必要停下。虽然他们总是腰里插刀,其实是一个质朴民族,非常讲理,他们被父亲话中的道理所折服,从而离去。
他父亲反复说的只是一句话:“她,我已经抢过了!”
过了七八年,他父母所在的山寨,也没有一个傣族人娶上女知青,倒是有不少男知青娶了傣族姑娘。当知青们纷纷生了小孩,就变得焦躁,连续讨论了四个夜晚,决定找组织要求返城。
他们是带着行李去县城谈判的,孩子留在山寨,嫁给知青的傣族妇女预感到将被抛弃,纷纷跪在寨门烧香。她们的预感在晚上被证实,知青们与组织谈甭了,直接去了火车站。
传消息过来的是他父母,他父母是唯一回来带孩子走的父母——他想不通的是,共经了患难,父母感情本应更深,怎会离异?
到母亲家后,他一直闲着,靠迎迎养活,迎迎又找了家餐馆当起服务员。他买了许多折价书,如《官场厚黑学》、《精明交际法》,每晚写笔记,彻夜不眠,到次日凌晨,他会叫醒迎迎。
迎迎和他在一起后,养成了清晨作爱的习惯,直到他找到工作。他当了报纸校对,阅读量一日七万字,开始兴致勃勃,后来那些错别字惹恼了他,每天下班都气势汹汹。
迎迎又养成了在晚饭前作爱的习惯。他家在大杂院,为掩饰动静,他俩总是打开电视,由于常在新闻联播的时候,迎迎日后只要一听到播音员的腔音,就脸颊发热,浑身酥软。
对于他俩的生活方式,他母亲不太在意,只是有时叫一声:“别看电视了!”
三年前,他父亲来了。
他父亲的饭馆倒闭,只好屈辱地投奔离婚的妻子。父亲睡在他俩的房间,每晚用椅子搭床,因经营饭馆多年,作得一手好菜,赢得一致赞扬。
他在那段时间非常高兴,每晚父子俩一块看电视,他俩看的是一部香港武打剧,声音开得很大,俩人眼睛圆睁,神态一模一样。
母亲给父亲织了双手套,一个晚上,父亲没有再搭床,睡进了母亲的房间。那一晚,是自父亲来后,他和迎迎第一次作爱,据迎迎讲,当高潮来临,他已泪水满面。
他梦想家庭复合时,父亲却在厨房摔倒,法医鉴定是自然死亡。
父亲的尸体在家中放了七天,因为他从一本折价书上看到,人死要停尸七天,以备有还魂的可能。他等了父亲七天,但父亲的亡魂没有回来,屋中弥漫怪味,只能及早火化。他给父亲买了新衣服,但不愿洗刷尸体,也许害怕脱下父亲的衣服,便证明父亲真的死去。
母亲也不愿作,交给了迎迎。
洗时,尸体的阳具骤然勃起,迎迎惊叫着把他拽进屋。但父亲没有复活,是一点未凝结的血液所起的作用。
望着父亲挺立的阳具,他跪在地上嚎啕大哭,由于声音过大,影响了左右邻居,迎迎劝他小声点,他咬住嘴唇无声地哭泣,直至咬出鲜血。
火化父亲那天,他对迎迎讲了刀砍父亲的缘故:
离婚是由父亲提出的,令他对父亲怀恨在心。跟父亲生活后,父亲几次劝他考大学,但他一翻课本就血脉喷张,非要去打十几盘台球才能消解。
他的台球打得越来越好,最终断了考大学的念头。父亲总批评他,一天父亲言辞过激,说:“我要知道你这么不争气,当初就不回山寨带你走了!”
他大吼一声:“都是你害的我!”抄起了菜刀。
迎迎对我说:“如果当初他抓住别的女服务员的手,也一定会带走的。当时有三个女服务员,所以成为他的妻子是三分之一的机缘。”
沉默了许久,她又一次问我:“他不会是自杀�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