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宠逃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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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宠逃妻-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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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身为这件事主角的那个男人,他英俊的脸上没有太多的情绪繁复。他修长的身体从座位上站起身,走上舞台,拾起地上的那件被轻微毁坏的礼服,小心地拂去上面的污渍,然后转身看向众人,“这件礼服,有人愿意出价吗?”

宴会厅内一时间鸦雀无声。

乔默笙轻轻颔首,眸光平静深邃如星夜,“我出一百万,拍下这件礼服。”他说完,径直离开。

程曦站在宴会厅的门口,看着他从台上优雅走下来,身上的深色西装妥帖合身,灯光照在他平静的脸上。

他用平静和沉默回应了方才那个女人想要给予他的难堪,他一掷百万,在众人面前维护了他想要维护的人和物。

程曦望着他渐渐走近,他英俊的五官在眼中越来越清晰。程曦轻轻蹙眉,咦,这人好面善……

乔默笙在经过她身边的时候,眸光轻轻掠过她素白柔软的容颜,然后很快错身离开。

程曦仿佛在某个刹那看到他的唇角似有上扬,仿佛是在微笑。

那一场景,令程曦想起不知在哪里看到的一句话:一笑万古春。这样貌气质都出类拔萃的男人,情绪收放皆不因旁人所影响,真是好涵养。

就在这一瞬间,乔默笙这三个字被时年十六岁的少女程曦不知不觉地收藏在了心间。

正文、往事篇:初见乔子砚,暗自较量

慈善晚宴结束后不足一到星期,艾兰主动来A大找程曦。天色渐寒,程曦在练功服外套了件风衣,跑出教室来见她。

艾兰望着五官渐渐张开的女儿,脑海中犹记得那个小时候肉嘟嘟总是喜欢黏着自己的小女孩,当下心中不禁一软,她笑容温婉地看着程曦,“晚上有时间吗?乔叔叔想请你吃个饭。”

这是程曦上大学以来第一次逃课。她换了衣服跟着艾兰走出学校,坐车离开。

艾兰先带着程曦去了市区的商场,“天凉了,我带你去买些秋衣。”程曦一听母亲说要逛街,一时觉得头皮有些发麻,但还是尽量配合着。

好在艾兰并不是那种一逛街就忘了时间的女人,她径直带着程曦去了相熟的成衣店,令店员按照程曦的喜好和风格挑选最新的秋装,又替她购置一打内衣裤。

买好衣服,才不过下午三四点,母女俩找了间甜品店坐下来。艾兰替她将衣服按类归置好,然后递到她身边,仔细叮嘱道,“你这个年纪,内衣裤用过半年以上就要更换,妈妈到时候再给你买。”

程曦望着对面为自己忙前忙后的艾兰,一下子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小时候,母亲总是喜欢对着自己叮嘱唠叨,她看着艾兰浅浅微笑,“知道了。”

黄昏时分,艾兰带着程曦去了乔慕白在城东的香山别墅。香山别墅,位于半山上,风景绝佳,且种满枫叶。正值秋季,枫叶红得似火,车子一路开上去,满眼皆是红得香艳的红叶,在黄昏斜阳下熠熠生姿。

程曦跟着母亲下车走进别墅,一走进去,就看到偌大的庭院里,一个伟岸男子身穿着灰色亚麻衬衫,白色长裤,衣袖松松垮垮地挽至手肘处,手里拿着一个水管,正在给草坪洒水。

听到艾兰唤他,男子才轻轻转身,他的脸长得很漂亮,有六七分像乔慕白,他是乔慕白的儿子乔子砚。

2005年乔子砚23岁,他常年居住在英国巴斯,当时正值中秋,他从英国回来探望家人,却意外遇到了同样是意外来到香山别墅的程曦。

艾兰之前已经见过乔子砚,她向他介绍程曦。乔子砚细长潋滟的眸从艾兰身上慢慢专至程曦脸上,手里的水管还在淅淅沥沥地滴着水,时而溅在他的亚麻衬衫上。

乔子砚是程曦十六年来见过的第一个长相可以用美艳来形容的男人:唇红齿白,身材又极好。要不是他眸中流露出来的丝丝冷意和危险光芒,程曦大约会忍不住为他的好模样而喝彩。

他看着程曦眸光很淡很空,完全漫不经心。良久之后,乔子砚才朝着她轻轻颔首,算是打招呼。然后他随手扔下手中的水管,手指尖的水滴不小心洒在程曦脸上。

她抬手轻轻拭去,望着转身离去的男人,心想,这男子空有一副好相貌,真是无礼。

她跟着艾兰走进大厅,屋子里的工人们正在忙着准备晚餐,艾兰走进去帮忙。程曦百无聊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里播着宫崎骏的《千与千寻》。

乔子砚换过衣服走下楼的时候,看到少女独自坐在沙发上,简单的白衬衫令她的背脊看起来格外瘦削,头发梳得很整洁。

他慢慢走到沙发旁,见她看电视看得入迷,如水眼眸盯着屏幕,“你喜欢?”

程曦转头,见他站在灯火下,精美的五官犹如名家笔下的画作,整个人就像镀了一层金,惊艳着旁人的眼。

她看着他,淡淡颔首,算是回答。

“幼稚。”乔子砚说。

程曦微有气结,心想这男人真是讨厌,她喜欢看什么,幼不幼稚关他什么事。

她抬着头看着他,“你喜欢吃萝卜吗?”

乔子砚不解,挑眉看着她。

她慢慢站起身,看着他,道,“咸吃萝卜淡操心。”

程曦的话音刚落,乔慕白正好从外头走进来。他看到程曦显得很高兴,“你们两个这么快就认识了?”

程曦礼貌地唤了他一声。乔子砚全程似笑非笑地望着她,吃饭的时候也不例外,程曦一直感觉到他灼热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她不禁有些后悔,不该呈一时口快惹了乔子砚,毕竟她是客人家是主,害得自己现在吃个饭简直像是在受刑。

好不容易一顿饭吃完,程曦想都不想,就站起身,“我要回去了。”

乔慕白,“这么早?再坐一会儿,我送你们。”

程曦抬头看了眼对面的乔子砚,见他的眸光依旧落在自己脸上,她转开眼,“不用了,妈妈你再坐一会儿吧,我要先回学校了。”

乔慕白见她坚持,也不勉强,于是道,“那我让司机送送你。”

谁知这时乔子砚竟出动开口道,“我送你吧。”

程曦心里吃了一惊,刚想要拒绝,乔子砚却已经不由分说地拉着她往外头走去。

“其实,我可以自己回去的。”她站在他的明黄车跑车前,轻声道。直觉告诉她,眼前的男人很危险,坐他的车绝对是不明智的事情。

乔子砚走过来替她开了车门,脸上表情很邪肆,“我喜欢吃萝卜,你说的。”

“……”这么记仇的男人……

她硬着头皮坐进车里,安全带才刚刚系好,乔子砚猛地一脚油门,她整个人因为惯性撞在座椅后背上。

“什么学校?”

“啊?”程曦被车子的速度吓到,整个身体紧紧绷着。

乔子砚转眸看她一眼,重复,“你要去什么学校?”

“A大。”车子一个急转,程曦吓得赶紧闭上眼睛。

乔子砚见她吓得面色有些苍白,唇角泛起开怀的浅笑,从来没有人敢跟他这么说话,这丫头是第一个,他自然也要令她刻骨铭心才是。

车子路过S市的著名夜市,程曦突然开口,“我发现我妈妈的眼光挺好的。”

乔子砚转眸看她一眼。

“乔叔叔长得帅又有成熟男人的风度,我以前常听老一辈说,太优秀的男人很容易生出一无是处的后代,原来这话是真的。”

乔子砚猛地一下踩住刹车,眸光危险地盯着她,“下车。”

程曦一脸无辜地眨眨眼,“可是我还没到学校啊。”

“一无是处的人表示不认识路。”

程曦看着他,耸耸肩,“那好吧。”她说完,打开门下了车。乔子砚的车随即迅速驶离。

程曦扬了扬眉,表情轻快地往对面街边的苏州面馆走进去。

五分钟后,一辆黄色跑车重新又返回来,乔子砚一路往回开都没见到那丫头的身影。

他下车想抽根烟,刚掏出打火机,抬眸就看到少女坐在不远处的面馆里,正大快朵颐地吃着面。

乔子砚放下手中的烟,这才发现自己原来上了这丫头的当。

正文、往事篇:初展头角,她是A大迷人风景

大学生活通常是两种极端,有人醉生梦死,拼命享受青春和自由;有人则努力勤奋,利用四年的大学时光为自己的将来充电准备。

程曦应该属于后者。她在学校的生活过得很充实,除了上课练功之外,她还被学生会邀请成为广播台的主持人,担任一档午间节目的播音。

她精致的五官和身上清冽干净的气质,即使在众多漂亮的舞蹈系女生中也并不显得平庸,在A大校园里,追她的男性亦不在少数。

彼时,乔氏慈善晚宴的相关新闻和照片在媒体上先后开始报道,程曦穿着浅蓝色舞裙长发披肩的相片更是被摆在了显眼的位置,令人想不留意她都很难。

A大的校庆即将来临,校长钦点她在校庆典礼上表演一支舞蹈;除此之外,很多商业演出也纷至沓来,点名要程曦。

她一时间成了校园里的名人。早上晨跑的时候有很多男生向她表白或是给她送信;图书馆里会有人特意为她留座位;就连程曦练功的时候也会引来很多人的围观。

她平静的校园生活开始被打破。身为她的好友,殷佳佳和伊楠都纷纷为她出谋划策。

A大附近的甜品店里,殷佳佳和男人坐在一起,一边吃着提拉米苏,一边道,“你现在不是有很多商演找你吗,不如在外面找个单独的练功房。”

程曦懒懒用手撑着头,“我只接了一两个商演啊,没有很多。养活自己就够,租个练功房?怎么可能。”

伊楠替她点了一份苏芙蕾,程曦道了谢接过,吃得很满足。伊楠望着她像孩子一样专心地吃着,唇间勾起一丝笑,“不如你来我们乐团,我在乐团里改装个练功房出来。”

程曦想了想,“还是算了,我跳我的,他们看他们的。时间久了,他们也就厌烦了。”

殷佳佳笑着调侃她,“你以后要是成了名,可别忘了我们。”

“怎么会?”程曦笑盈盈回她,“你这么会精打细算,我一定要拉你做经纪人啊。”

四个年轻人坐在玻璃窗前说着笑。乔默笙和林阅开车经过的时候,正好看到这一幕。

一向喜欢白色衬衫的少女,今天穿了件明黄色的连衣裙,头发松松散散地编成一个麻花辫,露出漂亮白皙的脖颈。午后暖阳温和照她在身上,令她整个人看起来好似会发光一般。

“咦,那不是前一阵上过报纸的女孩吗?跳舞的女生气质就是好。她身边的是她的小男朋友吧。”

不知道为什么,男朋友三个字令乔默笙听着觉得有些刺耳,他淡淡转开目光,驾着车子很快离开。

那段时间,乔默笙负责建造的新教学楼刚刚造好地基,周围设有警示标志,学生们基本不往那里去。

程曦有一次晨练经过,看到警示牌上写着:工作时间为每天的8:00到晚上7:00,她偷偷走进去看过,里面很空旷很大,当时便留了个心眼。

没过几天,一个周三的晚上,程曦在练功房里做最后的演出彩排,却屡次被人打断,不是有人想约她,就是有人想请她参加某个社团活动。她无奈间突然想起了那个待建的新教学楼,于是连衣服都忘了换,穿着练功服就跑了出去。

教学楼里一片漆黑,她找了块空地,打开手机的闪光灯,放了音乐就开始继续练习。

单薄的舞鞋在粗糙的水泥地上反反复复地摩擦,程曦练得认真,连舞鞋被磨破了都不知道。

乔默笙原本是顺路过来看看工程进度,没想到走进来就看到少女在角落里跳着舞。

他双手优雅插在深色风衣口袋里,眸光濯濯,望着少女在布满灰尘的地上旋转俯身,做着各种高难度的动作。

美则美矣,但是……

乔默笙垂眸看了眼她单薄的舞鞋,她不是有要好的男友吗?怎么会让这孩子黑夜里一个人在这样的环境里练舞?

他站在那里看了一阵,转身正要离开,就听到从少女口中溢出一丝呼痛声。

程曦抬起右脚一看,才发现鞋底已经穿了个洞,脚心上一层皮被蹭破,轻轻一动都觉得很疼。她咬唇很沮丧地站在原地,心里暗骂自己笨,得不偿失,还要耽误明天的演出。

乔默笙静默看着,见女孩清丽的脸上泛起一丝急恼,令她整张脸都看起来变得生动有趣。

他不禁勾唇浅笑,心想,痛一痛也好,让她知道一个女孩晚上来这里是件多不聪明的事情。

程曦弯下身关掉闪光灯和音乐,一蹦一跳地准备离开工地。乔默笙沉默站在她身后,发现她另外一只舞鞋也快要磨破。他只得走上前扶住她。

程曦被他突然的出现吓了一跳,黑漆漆的环境下,她看不清对方的面容,可是直觉告诉她这人应该是没有恶意的,于是轻声道,“谢谢。”

她的声音很清很糯,是南方女子惯有的吴侬软语,乔默笙侧头看她一眼,轻嗯了一声。

走出教学楼,四周慢慢有了灯光,她抬头看向他,咦,是他。

乔默笙看了眼她的双脚,“你这样是走不到宿舍的。”

“没关系,我的衣服和鞋子都在练功房,我自己走就可以了。谢谢你。”

“程曦。”他轻轻唤她的名字。

程曦倏尔站直身体,看了他一眼,“有。”仿佛被老师点名一般。

乔默笙失笑勾唇,“上来。”

“啊?”程曦一脸迷茫。

他指了指自己的背,“上来,我背你过去。”

程曦眨眨眼,素昧平生的,就让人家背她,不太好吧?她摇摇头,“不用了,我自己走就行了。”

“或者我把你私自进工地的事告知校长?”

程曦蹙眉,小人!她轻轻嘟起唇,不情不愿地爬上了乔默笙的背脊。

乔默笙背着她往练功房走去,鼻尖传来她身上好闻的淡淡薄荷香,令他不由自主心生柔软。

练功房附近人开始多起来,程曦不想这一幕被同学看见又生出话题,于是将整张脸都埋在乔默笙的背上,双手环着他的脖子。

乔默笙这时轻轻开口,“你再用力一点,我怕是要被掐死了。”

“……”程曦一囧,顿时松开双手。

正文、往事篇:万人迷女孩,能令他笑

乔默笙是那种从小到大令周围所有同学艳羡或者嫉恨的天才,从小学到高中他的成绩永远在第一或者第二名之间徘徊。

刚回乔家的那一年,他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乔家人员繁多复杂。尤其是乔薇玲,乔薇萍和乔薇琴三个姑姑,对于乔默笙的存在向来心有介怀,没有少给他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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