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云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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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云诀- 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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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青年男子丝毫没有放手的意思,嘴角却浮起一丝邪邪的笑容:“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这上面刻着你的名字么?”

远处草丛里的云霄三人几乎当场鼓掌喝彩:这家伙太能装了!一抹邪笑,一句耍无赖的对白,将一个英俊男子的“痞”气彻底表露出来,入木三分!这年头勾引大家闺秀不带点痞气是不行的,人家就好这个!本来还以为这家伙会怯场,谁知道他居然比蓝翎还会装,这年头若是戏子也能考个“戏状元”,那这家伙非头甲莫属!看来他自己不扯起一个草台班子都对不起他自己这演戏的作派!

蔺金奴脸色一变:“你看射中的那支箭,不正是我的么?难道你还准备抢走不成?还在这里调戏本小姐,你知道我是谁么?当心本小姐抓你送官!”

朱能又是邪邪一笑:“我不也射中了么?你看!”说罢将手中野雉朝蔺金奴眼前一晃,心里却在暗暗叫苦:云霄小子怎么就只教我一招邪笑了?还有没有别的?

蔺金奴看了一眼野雉,不屑道:“就你这竹箭也能打猎?不怕丢人么?算了,本姑娘今天心情好,不跟你计较,就算这只野雉卖给我好了!”说罢从怀里掏出一个银锭朝朱能抛了过去:“算是赏你的!”

看到蔺金奴的模样,朱能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任由银锭落到自己脚下。蔺金奴本来以为眼前这个青年男子会立刻松手,而后感恩戴德地趴到递上捡起银锭,千恩万谢地走开,可这家伙不但不动,反而脸色更难看了,当即怒喝道:“放开!”

朱能不但不松手,反而抓得更紧。

“再说一遍,放开!”

朱能还是邪邪一笑:“不放!”

草丛里的云霄三人几乎晕过去,这家伙第一次邪笑如神来之笔,极其出彩,第二次有点难看,第三次就只能说猥琐了,换言之,第一次是浪子,第二次是土鳖,第三次就是流氓。云霄摇头轻声叹气道:“没得救了!没得救了!”

果然,蔺金奴看到朱能这副模样,再也不说二话,从马背上抽出弯刀当头就砍了过来。朱能连忙丢到手中野雉,用两指一夹,万幸这丫头只是花拳绣腿,刀尖距离朱能的脑袋不到三寸的地方停住。

朱能也恼了,不就找个藉口跟你说句话么,你砍人做什么!手腕一用力,“当啷”一声,弯刀被折成两截,朱能两手都松开,恨恨地将半截刀身掷到地上:“就你这两下子也敢一个人出来晃?你看看你用的什么箭?三棱破甲重箭!你当这野雉穿着铁叶甲等着你来射?居然还用三石的羊角弓!你能拉开多少?连三十步都射不到!功夫不到家别出来丢人行么?你以为用鞑子的制式兵器就算你有本事么?不可理喻!你拿走,少丢人!”当下捡起野雉拔出自己的竹箭,将野雉丢给蔺金奴,铁青着脸不再说话。

蔺金奴被朱能说愣住了,两人就这样在原地一句话不说,一个发呆一个生气。良久,蔺金奴眼睛一亮,咯咯笑了起来:“我认得你了!你不就是老躲在酒楼上面偷偷看我的那个书生么?怎么?今天不会是故意来找本姑娘的茬儿的吧?”言下颇有自得之意。

草丛中的云霄三人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完了,彻底露馅了!

朱能本来铁青的脸立刻变得通红,语无伦次道:“我……你……我……”

正在此时,天空中传来一阵长鸣,朱能抬头一看,却是一只掉队的孤雁,心中大定:终于可以摆脱尴尬了!伸手沉声道:“弓箭!”

蔺金奴正在取笑朱能,突然见朱能如此认真,不及多想,忙取下弓箭递给朱能。朱能接过弓,拈箭搭弦,将重弓拉得如同满月,五指一松,三棱破甲重箭如流星赶月一般疾射而出,常年高飞那只孤雁显然没有意识到距离地面近一百五十步的距离上,居然有人能射出这样一支箭,迅速拍了两下翅膀准备闪避,可为时已晚,三棱形的箭头已经将自己的身躯穿透,一头朝地面栽下去。

朱能见已经得手,立刻丢下羊角弓一个纵身,拔地而起,接住落下的大雁,又轻飘飘地落回地面,这次,朝蔺金奴露出一个自然的笑容:“扯平了!”说罢,拔出三棱箭连同羊角弓一起还给蔺金奴,自己则提着大雁独子走开,心里也是一阵叹息:看来,命中注定还是命中注定,强求不得!

骑在马上的蔺金奴似乎想说点什么,张了张口,终究还是咽住了,双腿轻轻一夹,勒马转身离开。

草丛里云霄露出了一股“坚定”的神色,朝蓝翎道:“有把握么?”

蓝翎不屑道:“少瞧不起人!”

云霄撇撇嘴,继续拨开草丛瞧过去,只见蔺金奴纵马没跑出多远,那只小马驹双腿就是一软,猝不及防的蔺金奴尖叫一声在空中划过一道火红色的弧线,以极其优美的姿势落到地面。

朱能闻声转过头去,看到蔺金奴落到地上一时间愣住了。本来嘛,这是事先商量好的。按照当初的布置,两人通过打猎“认识”,然后“相谈甚欢”,接着便是一同行猎,此时马驹失蹄,年青少侠英雄救美,之后你侬我侬之下“依依惜别”,约好日子“下次再会”,到此为止算是完美谢幕。可眼下情况却有了变化:首先就是“认识”之后相谈完全不“欢”,接着居然动起手来了,最后还被识破身份嘲讽取笑,作为一个男子虽然最后射下那只孤雁算是一点救场的举动,可面子也丢了,尊严也没了,此刻再去“英雄救美”做什么?难道再送过去让对方嘲笑一番“故意找茬儿”?跑过去自取其辱?朱能狠了狠心,不管了!甩头就走。

这一走,落到地上的蔺金奴急了,虽然不是脑袋着地,可这一下还是摔得可不轻,疼痛未消的蔺金奴实在没这个本事自己爬起来,只得冲着朱能的背影大喊道:“你过来!”

朱能也有点愣脾气,当初就算道衍缠着他跑了几千里路,甚至连师傅师祖都搬出来了,他还是牙关咬紧不当和尚。此时面对蔺金奴也是如此:你骂也骂了,笑也笑了,我的面子都在你面前丢光了,你再喊我过去做什么?当下不理会蔺金奴,照直了朝前走。

第一百二十二章 事有转机

看到朱能要走,蔺金奴更急了,自己一时贪图痛快把随从们丢到一边,这下好了,荒郊野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这家伙要是走了,万一有什么事就难说了。愈想愈怕,不由大喊道:“你过来!说你呢!快过来帮忙!”

后人总说,历来军国大事发展到关键时刻男人若是能用上半身思考,那天下从此会太平许多,古往今来的史书上也不会记下那么多风流破事。

一辈子都用上半身思考而不用下半身的,是圣人;该用上半身思考时用上半身,该用下半身思考时用下半身的男人,多半不是盖世英雄便是一代伟人,再没出息也能在文章上不朽;该用上半身思考却用下半身的,史料可循,这种人多半是悲剧;该用下半身思考时却用上半身的,是哲学家;永远都用下半身思考的,哦,可以直接拉去配种了。面对诱惑,能坚守防线的,都是柳下惠;不能坚守防线的,就得倒过来念:会下流。

朱能在原地踌躇了半晌,上半身与下半身不断地进行着天人交战,可能他并不知道,等他的重孙辈儿上一位远在西方姓“莎”名“士比亚”的大师笔下,会将他的这番天人交战通过一位姓“哈”名“姆雷特”的丹麦王子口中完整地表现出来:是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哦,又错了,应该是“柳下惠还是会下流?这是个问题。”

不回头,坚定地朝前走,那么将会诞生一个谦谦君子,成为后世学子引经据典的必用材料;转过头去救美,那么会诞生一个趁火打劫的流氓,会成为人人不屑的反面教材;救美之后抱得美人归,那么会诞生一个传奇故事,会养活很多说书的、写书的、唱戏的;救美之后什么事都不做,爽快地走人,那么会诞生一个崭新的太监,流氓都会嫌弃这种败类。当然,如果朱能在这时能将上面这些废话全都思考清楚,那华夏文明史上就会诞生一个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康德、还有那个马什么思统统都得靠边站。

华夏的文明史告诉我们,咱们没有这个福气,但凡有点脑子的不是忙着当官儿,就是忙着捞钱,下流一些的正搂着戏子、窑姐儿、才艺双馨的花魁们睡觉,为自己的文学创作寻找灵感,顺便考虑一下还有哪个急着出名的美人儿需要自己在床上“劳心劳力”,思想启蒙和哲学思考在咱们这儿没什么土壤;几乎在一瞬间,朱能的下半身就彻底击溃了上半身的防线,转身朝蔺金奴走了过去。

蔺金奴一脸委屈地看这朱能越来越近的身影,心里也有些惴惴:这家伙不会劫财劫色吧?若是朱能知道了蔺金奴的想法一定会当场暴跳:你当我是那些吃饱了撑着没事做的大儒?有辱人格!

朱能走到蔺金奴跟前,蹲下身仔细察看蔺金奴的伤势,幸好,飞奔的马驹让蔺金奴在空中完成了一个漂亮的前空翻,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后背着地,当然,屁股也不能幸免。朱能不顾蔺金奴的抗议和疼痛之下的哼声,站起身用脚尖将地上的“煎饼”挑翻了过来,在蔺金奴背后几处穴位轻拂而过。

差点嘴啃泥的蔺金奴刚准备骂人,突然就觉得自己没那么痛了,颤颤巍巍爬起来走动了两下,虽然行动不便,但好歹比躺在地上不能动要强,回头恨恨地看了一眼躺在地上抽搐不已的河套马驹,又恨恨地看了一眼朱能,开口道:“是不是你搞的鬼?”

虽然跟云霄混的时间不长,可朱能早就将云霄那套无赖招数学得滚瓜烂熟,当即摊摊手道:“你看我像是会玩这个的人么?”

蔺金奴当然知道肯定不是朱能干的,凭刚才朱能露的那一手,就连蒙古的“拔都”都未必能做到。三石的羊角弓拉到满,用三棱破甲重箭射中飞行中的大雁,这可是那达慕大会上都难得看见的好身手。单就这副身手,别说对她不利,就算劫财劫色之后再毁容卖进窑子都没问题。朱能刚刚没那么做,这说明起码目前是安全的。

虽然知道这个经常偷窥自己的家伙有点喜欢自己,可让他留下吧,万一他兽性大发怎么办?不让他留下吧,自己的随从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赶上来,自己行动不便,三石弓自己也拉不开,刀也折断了,若是真有狼啊什么的东西出来,自己还不就这么被啃了?死倒是不怕,反正就那么疼一下,可被狼啃了,这死相也未免太难看了。蔺金奴心里有些着恼,一瘸一拐地走到一条小河边,抓起一把鹅卵石一块一块地朝水里扔着解气。

朱能也担心丢下蔺金奴一个人在这里会出意外,收拾一下猎物,不紧不慢地跟在蔺金奴身后,一言不发。

看这朱能这副模样,蔺金奴彻底火了:“你这人怎么这样!”

朱能一愣:你不怕危险也不早说!二话不说直接转身打算离开。

这人怎么这么笨!蔺金奴暴怒之下几乎想哭,只得又叫道:“怎么又那样!”

朱能傻了,什么这样那样?你到底要怎样?不解之下,只得原地站住,傻愣愣地朝蔺金奴看着。蔺金奴气呼呼地坐下,口中道:“你就不怕我被狼吃了?”

朱能耸耸肩道:“这里多半没狼的……”

蔺金奴一听更来劲了:“多半没有?万一‘少半’来了呢?就你这样子还想围着本姑娘转?还不如大都酒楼里的那些公子哥儿呢!”

朱能一时语塞,手足无措下看到手上的野雉和大雁,想了想,走到河边,凑着清凉的河水将两只猎物勉强洗拔干净。见秋草枯黄随意捡了一些干透的,架起火堆,痛痛快快地烤了起来。想起云霄的叮嘱,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将里面的香料细细地涂了上去。每一个动作都做得极其认真仔细,百无聊赖的蔺金奴也就盯着朱能,看着朱能的每一个动作。被云霄三人细细装扮过的朱能本来就极俊,而任何一个男人认真细致的样子都足以打动女人的芳心,蔺金奴一时间也看得痴了。

火势愈旺,猎物在火舌的舔舐下,散发出诱人的焦香味儿,香料中浓烈的味道一经火更是不可遏制地弥漫开来,蔺金奴忍不住用力地嗅了嗅。怪不的别人,这香料是云霄特地配置的,用云霄的话说,在应天的那两年里,为了这副香料配方的诞生,前后共有几百只鸡英勇献身。此香料不出手则罢,一出手就连苦修的和尚都会忍不住破了酒肉戒。朱能起先根本不信,如今自己闻一闻这香味,心想就算道衍在这里,恐怕还真忍不住。心里泛起一丝邪恶的想法:不知道某人那里这种香料还有没有得多,什么时候找道衍去试试?

看这野雉和大雁由起初刚刚拔毛的煞白逐渐变作金黄,蔺金奴舔舔嘴唇道:“喂,我说,你叫什么名字?”

“朱能。”朱能顶着火堆,目不转睛道。

“你是哪里人?我很早就到这里来打猎了,从来没有遇到过你。若不是你常常扮作扮作应考的士子偷偷看我,我或许根本就不知道你。”

朱能脸一红,幸好脸上映着火光,总算可以遮掩:“我没有家。我很小的时候就被师傅捡到了,只知道我叫朱能,随身的锁片上有我的名字和生辰。”

蔺金奴“哦”了一声,又问道:“你一身功夫好厉害,三石的羊角弓能拉得那么开,比蒙古将军都能干!眼下到处都是反贼,朝廷正缺你这样的人手,为什么不找找门路,将来也能建功立业,图个封妻荫子?”

朱能不屑道:“投靠鞑子?成亲当天把自己老婆送给鞑子去洞房?亏你想得出来!堂堂男儿,怎么能去给鞑子当狗?我师傅就是死在鞑子手里,我还去帮鞑子杀人?”

一连声几个“鞑子”,让蔺金奴立刻明白了朱能的立场,绝对是“反贼”一系的。场面有些尴尬,朱能也意识到蔺金奴的那句“反贼”和她本身的身份,知道自己的话有些过了,不自然地笑道:“你问了半天,到像是衙门里的差役,这下轮到我问你了吧?”

蔺金奴咯咯笑道:“你能在这儿算计我,还有什么好问的?我的底细没摸到,你可能出现在这儿么?”

朱能呵呵一声傻笑,摸摸脑袋,再也找不到话题。

蔺金奴倒是什么都不怕了,眯着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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