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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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腔-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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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亚瑟面前。
    “有什么地方可以坐坐吗?”我把一大瓶晃晃荡荡的烈酒拿出裙摆时,清楚地看见亚瑟的眼睛瞪圆了一瞬,“我请你喝杯酒。”
    他斜一眼我手里的酒瓶面露难色,却仍旧沉默不语地带我来到了室外停车场,穿过形形色。色样式各异的轿车、跑车、suv和迷你卡车,最后在一辆我再熟悉不过的四门轿跑前停下了脚步。
    后来我才知道,是亚瑟载着马修来到派对会场的,因而在这里看见马修的车也不足为奇。
    当时我很想抡起酒瓶往保养得光洁鲜亮的流线型车身上砸过去,但仅存不多的理智制止了我,旋即我想到,如果能在这儿将亚瑟睡到手,绝对无异于在马修脸上狠狠抽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于是我顺理成章地坐到了后座,将透明溶金的酒液斟满两个塑料杯,一杯抓在手里一杯递给了他。我原本的计划是借酒装醉借机引诱他,只是没想到……
    亚瑟盯着近在咫尺的酒足足看了半天,终于下定决心般仰起脖子一饮而尽。
    或许是喝得太快,他剧烈地咳嗽起来,潮红像爬藤迅速漫上脸颊,一对瞳孔蓦然收缩,尔后又逐渐涣散迷离。停车场里随处可见的路灯投下晕光,在他眼底分崩离析,随着呼吸节奏骤然加快,他的身体向后一歪,彻底没了动静。
    “……”
    我还没来得及装醉,对面磨磨蹭蹭只喝了一杯的人就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
    迫于无奈,我收起了酒瓶和酒杯,给亚瑟换了个更为舒适的睡姿,随即准备爬下车去继续那场派对——只是当我背过身去的那一瞬间,身后有人以不容抗拒的力道一把扣住了我的手,掌心炽热过头的温度烫得我的皮肤一阵紧缩。
    我回头看见他眯着眼,吃力地抬着头往我这边望。和我的视线一对上,他忽而翘起嘴角含义不明地笑了笑,手臂乍然发力将我带进怀里。
    我脚下一跌被迫趴在他的胸膛上,愣了足足三秒,直到他的手贴上后脊的光裸处才回过神来。他的指尖从后颈一路暧昧地游走到腰窝,轻抚的节奏平缓、感触清晰,要不是他脸颊氤氲的酡红和明显弥漫着浓雾的双眼,我简直要怀疑装醉趁机占便宜的人换成了他。
    他轻声咕哝着什么,有如梦呓断断续续。
    我安抚性地摸了摸他被汗湿的额头,他就顺势将脑袋使劲往我手里蹭,熨帖绒软的金头发摩挲着掌心,睫毛翕动着挠痒似的刮擦皮肤。
    他的手指缓慢地从背后的镂空点探入了衣料内,尽管只是一个指节,依然烫得我浑身哆嗦了一下。另一只手抓着衬衫领口用力外扯,我听见好几枚纽扣四散崩落、弹在车窗玻璃上的脆响,然后就看到他暴露在空气中微微起伏的胸口。
    “你要想清楚……亚瑟,”
    道德和情感上的双重纠结使然,我象征性地推拒了一句,“只是一个晚上,我不会对你负责的。”
    我发出每一个音节的间隔时他都要点一下头,等我说完,他颈上突起的喉结性感地攒动起来,呼吸潮热沾染酒气,口齿异常清晰,“嗯,你想对我做什么都可以。”

  ☆、第10章 亚瑟番外1

伊恩莱斯·亚瑟·麦考伊的人生前十二年都是在牛津城的古老住宅区度过的。
    那里紧挨着一条清浅河道,就算在干燥的冬日里空气也十分湿冷润泽,到了早春季节更是整日充盈着苹果花和青嫩草叶的甜香气味。古典建筑幢绰林立,痕裂驳杂的壁墙还落着战火熏黑的印迹,低矮的楼房顶端常年堆满了阳光,还有通爽的煦风环绕,再加上位置毗邻高等学府的若干个校区,又远离喧哗吵闹的旅游商业街,除去某些基本的生活设施实在有些年头、使用不太方便以外几乎完美无缺,几乎是他母亲麦考伊夫人最理想的居住场所。
    麦考伊夫人是一位受人尊敬的作家,在英国境内一度声名显赫,出版的多本文艺性质的爱情小说无一不以自家世代居住的牛津为背景,故事模式却也一板一眼地被限制在了一个无形界限内。
    随着当代小说层出不穷、花样翻新,她的人气逐渐式微。在新书销量低迷不堪之际,出版社的编辑好心建议她:“或许你该换一座新城市,开展一段新故事。”
    麦考伊夫人沉思良久,最终将目的地选定为同样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同时也是现如今多元文化聚集地的伦敦。作为一个寡居多年的独身母亲,她为独生子办理了转学手续,然后便迫不及待地踏上火车,开始了此次寻找新书灵感的旅途。
    亚瑟从小就是个安静得过分的男孩儿,皮肤比常人还要苍白一些,有一双温柔怯懦的蓝眼睛,身体纤细孱弱,个头也不高。
    最让麦考伊夫人感到忧心忡忡的是,他的业余爱好除了读书就是烤土豆、煎牛排和打扫房间——当然,从某些方面来讲,这对麦考伊夫人来说也颇有益处,至少她不用像有些家庭主妇那样,每天都被困在无止无休的家务活里脱不开身了。所幸牛津城中亚瑟为数不多的同龄人大部分都脾性端稳内敛,亚瑟并没遇到过校霸的欺凌,尽管这在别的城市时常发生。
    然而到了伦敦的新学校,短短几个礼拜,一切都翻天覆地地变了样。从有人当面阴阳怪气地叫他书呆子,到合伙取笑他和讲台相差无几的身高,最后演变成了拿掀翻他的午餐盘来找乐子、还准备将手里的网球砸到他脸上——
    “看在上帝的份儿上,皮特,我们就不能安安静静的吃个饭吗?”
    有个女孩的声音制止了校园恶霸蠢蠢欲动的手,后者听见以后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将近乎快要脱手的网球揣回口袋,搂着身边发声的女孩转头离开了。只得以匆匆一瞥,亚瑟仅仅记住了一张面貌模糊的脸,他全然忘记了要弯腰收拾地面上倒扣的餐盘和一片狼藉,只顾盯着她离开的方向看,有点失神。
    她身材高挑——至少对当时的亚瑟来说称得上如此,覆散肩背的长发光滑漆黑,发梢随着步伐频率跳跃,披淋着窗外投射进来的金色光点;短版线绒上衣腰间时不时闪现健康的浅麦色皮肤,紧身裤裤筒只伸到膝上,下方露出笔直而又纤长的双腿。
    一开始亚瑟不太明白她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后来才意识到这其实是句缩略版的美式俚语。
    亚瑟知道她是谁:佩内洛普·唐,春季入学的八年级转校生,来自美国蒙大拿州的一所私立学校。他听见有些女生议论过她,以艳羡的口吻一遍又一遍地谈及她高大英俊的新男友,由此说到她入校时奇迹般地没有因为口音和肤色受到排挤,恰恰相反,竟然顺利得匪夷所思地成为了这所中学最受欢迎的女孩之一。
    亚瑟所在的七年级和八年级分属不同的教学楼,她也很少在餐厅露面,这是亚瑟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看到她——尽管他并不确定她有没有注意到自己,不过这无关紧要,因为从那以后,他就不由自主地还想再次见她一面。
    “噢我的小土豆,你恋爱了!”
    当亚瑟一如既往地把自己的困扰告诉了麦考伊夫人后,灵感枯竭的女作家难掩兴奋地一把将他搂过来,使劲亲了亲他的额头,“你愿意当我新书的素材吗,亲爱的?你的故事会红遍整个英格兰的,我保证。”
    “好的,母亲。”
    他对这个提议所象征的意义相当懵懂,却还是温顺乖巧地点了点头。
    后来,他开始默不作声地关注起她的动向。
    佩妮,与她关系亲密的朋友们都称呼她这个名字。有时候亚瑟会忍不住放轻声音,用亲昵的语调念一遍给自己听。说出口的一瞬间他体会到短暂的满足感,不过随之而来的总是一整天对他人目光的畏缩和抗拒——好像每个与他对视的人都能窥探到他心底不为人知的秘密。
    据他所知,她特别情绪化,似乎很怕麻烦,对待自己不感兴趣的人也绝对称不上和善。可是在他看来,她的每一处代表着缺陷的特质都特别讨喜。他绞尽脑汁想要接近她,却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方法。
    大大小小的派对只要有她露面亚瑟都会想尽办法参加,可佩妮从来没有注意到他。
    就这样过了一年,佩妮即将毕业升入高中。她的学术成绩居然保持得不温不火,每场考试都能惊险地低分通过。亚瑟对此很伤脑筋,虽然他由衷地希望她今后的人生能一直这样顺利,也不得不承认有些微的私心想要她留下来重读一年。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我的小说已经用了三章来描写你的单相思,不过要是整本书男女主都没有交集,肯定不会有读者肯买账。”
    麦考伊夫人放下反复修改过后的书稿,转而将一封信交到亚瑟手上,“没有哪个姑娘能拒绝我写的情诗,亲爱的小土豆。这正好可以用来帮你制造机会。”
    亚瑟思考了一个下午,觉得这似乎是个好办法。他甚至很快就找到了能帮他递信的最佳人选:与他同年级的莉莲,也是个标准的partygirl,还曾经无数次央求他帮忙写拉丁文作业。
    “你的要求我可以考虑,只需要你帮我个忙。”
    看着莉莲紧张起来的脸色,亚瑟更紧张了,噤声许久才腼腆地继续道,“……转交一封信。”
    莉莲眉毛一动,眼珠向旁侧转了转,似乎在考虑这宗交易的可行性。没等她得出个妥当的结果,背后突然传来了佩妮的声音:
    “嗨,莉莲,皮特要我来找你……”她边说边走过来,一只手搭上莉莲的肩面,这时才注意到被对方身形挡住的亚瑟,“噢,抱歉,我没发现你在忙。”
    她好像心情挺愉快,唇角都挂着亮晶晶的笑意,语速也不像平常那样翕动飞快了,显得安定而又富有耐心,甚至还对亚瑟点了一下头权当示意。
    四目相对的那一刹那,亚瑟慌乱地垂下了眼帘。
    “我没在忙,只是这家伙想让我帮他个忙。”莉莲从喉咙深处咳嗽了一声,急于撇清关系似的把亚瑟才说的一切都告诉了佩妮。
    “你去找皮特,他想跟你商量明晚派对的事儿。”
    佩妮当机立断做了决定,把集中在莉莲身上的注意力分出一些转向旁边几近失语的亚瑟,“我来试着帮帮这个小家伙。”
    佩妮简直比他高出大半个头,他只能稍稍仰起脸才能直视着她。看着她那张妆扮漂亮的脸史无前例地近在咫尺,他艰难地舒缓了耳根处晕红的热烫,努力振动起干涩喑哑的声带,试着打了声招呼:
    “……你好。”
    心情不错的佩妮低下头去看他,好奇地问:
    “看来你比我低一个年级,你叫什么名字?”
    “……伊恩莱斯·亚瑟·麦考伊。”他为什么把全名都一字不落地说了出来?亚瑟不算太及时地瞬间顿住话音,只得在心里庆幸自己没来得及说出“我妈妈叫我小土豆”。
    “噗,你的中间名真够‘英国’。”
    佩妮只是半开玩笑地打着趣,没有太多关注他过度的反应,“不过挺好听。你想追的姑娘是哪个,说不定我会认识……”
    “嗯,我有一封信想交给她。”亚瑟老老实实地说。
    “情书?嘿,我可不觉得这是个好办法。”
    可能是实在无所事事,佩妮饶有兴致地替他出起了主意,“如果你足够有勇气,应该当面实话实说,最好直接再给她一个吻——这个年纪的小姑娘都喜欢这一套。”
    “真的吗?”亚瑟问,湛蓝眼仁一瞬也没眨,泛着通透湿润的光,隐约还带着些希冀和期望。
    他的脑袋里跳出一个疯狂的想法,四处流窜滋扰着神经,但他不确定是不是应当实行。
    “当然。”
    佩妮肯定的回答给了他所需的最后一丝勇气。他垫起脚,很迅速、又很慌张地轻轻在她嘴唇亲了一下。
    只是不过半秒的短暂接触,已经让他的脸烧得像焰芯那样热红了。
    现在已经到了离校时间,空荡荡的走廊上没什么人注意到他们。佩妮立即反应了过来,抬手迟滞地摸了摸嘴唇,居然也没生气,只是站在原地想了想,颇为遗憾地对他说:“我不和只有讲台那么高的男孩儿约会。”
    亚瑟沉默着注视她转身离开,尔后径直去了图书馆“健康与健美”的分类书架上寻觅良久,后来一无所获地转而选择了更为便捷的互联网——打开搜索引擎,他非常认真地将最简略的一串字母敲进输入栏:“要怎么做才能长高?”

  ☆、第11章 亚瑟番外2

【由此一来,亚修开始健身、喝牛奶,补充钙质和谷物蛋白,还每天都坚持倒立半个小时以增长身高。接下来的三年间,他回到了故乡继续修学,期待着等到自己的条件能够满足她所有要求时,她就会接纳他到身边。只不过,饶是他用三年的时间就完成了四年的高中课程,他也再没有机会见到佩吉哪怕一面。】
    麦考伊夫人盯着这一段话足足看了许久,耐心推敲斟酌着每一个措辞和文法。稿纸上前半段浓淡不均的墨迹已经颇显暗沉,体现出岁月积淀的厚重实感,而后半段的字迹崭新,墨水还半湿未干。
    她揉了揉因长久伏案书写而隐隐作痛的颈骨,再度抬笔划去了几个不当的用词,然后挪动笔尖到空白处进行简略的修改。
    她向来不喜欢有任何形式的第三方——譬如出版社委派的职业编辑来插手她的作品,因此她总是坚持根据编辑的建议来自行修订文稿。
    现在她手中的这一篇已经被弃置多年了。
    四年前那一次伦敦之行收获颇丰,麦考伊夫人借由周边几个大小城市为背景陆续创作了几篇小说,陷入低谷的事业逐步有了起色。然而接下来的数年间,亚瑟都从没——哪怕仅有一次——提起过毕业离开的佩妮。
    她去了威尔士的一所高中念书,而亚瑟则随麦考伊夫人回到了牛津。他偶尔会匆匆一瞥她的社交网络界面,一面悄悄地给她的照片分享点个赞,一面坚持不懈地跑步、健身或者喝上一杯加了蛋白粉的牛奶。
    渐渐地,麦考伊夫人很少再叫他“小土豆”了。他现在身高将近六英尺,挺拔坚实,比例匀称,也总是收到女孩们有意无意的示好,但他从来不予理会。
    当麦考伊夫人以为那本以亚瑟为原型的小说终归要不了了之时,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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