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花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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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花禽兽-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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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她,任天的脸抽搐一下,瞪着眼睛,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曾经?曾经的别扭老婆?认定和她白头到老,走完全程的女人,如今他们面前,却是十座城墙的厚度,除非行动一致,一起伸着脑袋撞上去,不然谁先撞谁就遭遇反弹:“你就不能不任性么。”

“你已经不在乎我是否任性了,不是吗?”舒兰痛苦的脸扭向一边。

任天简直想捏死她,这样想着,脑中想象那样一副画面,心里舒畅多了:“你以为你一个人跑出去,能活过一天?”

“我有钱。”舒兰双臂环抱胸前,手心隔着衣服贴着周存道留下的银票:“我会活下去的,不劳你费心。”

任天被她的样子弄得哭笑不得:“我真不想嘲笑你,真的——”这样说着,身形一动,已点了舒兰几处大穴,示意金妍,放你马上去。金妍当然不情愿,眼看着缠住任天,胜利在望,心头挚爱又卷土重来,其势凶凶,看来结果必然是难以预料,不过金妍自有聪明处,不与天哥哥的先入为主正面对峙,轻快地点头,轻快地笑道:“好。”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小周番外ˇ 

大家好,鄙人姓周名存道,鉴于作者喜欢叫我存道君,而读者朋友比较喜欢称呼我为小周,你们也可以合二为一,叫我小周君。

话说我小周君当年可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翩翩佳公子一枚,加上我不俗的见识与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襟,很受业内人士好评,我亦借此登上了本市“最具风度男艺人”的宝座,也由此,我得以见到令我今生今世难以忘怀的表妹。

很多人也许认为我不苟言笑,比较面瘫,但是,我要说,其实很多年前的我不是这样的!那时候我是多么具有光荣与梦想,偶像加实力的完美结合啊。不信你可以问我兄弟。

“他?他的存在就是为了让同胞自愧不如,哪凉快哪呆着,除了比较婆妈,唠叨起来像我娘,做起事情像我姐,其他都是很好的啊哈哈哈。”

“任天你算什么兄弟,夸人不是这样夸的!”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那个谁,把后面几句掐掉,不要播!”

好了,我们继续,不要被不相干人事打扰。

想当初,我的势利的姨妈,就是因为我在业界做出点儿成绩,才对我刮目相看,前后态度截然不同,俗话说人一发达就会突然多出许多亲戚朋友,是非常有事实依据的。起先,我对她的热情邀请不以为然,本人如今也抖起来了,谁理你们这些鸡零狗碎啊,可是架不住她的热诚与唾沫飞溅你越不理她就越缠着你唾沫就越飞溅最后都能让你无须洗脸,我最终还是没有维持原则,答应去她家做客。

我是个好人,我一直认为我是好人,真金不换,可是第一次见表妹,我突然产生了做坏人的冲动。

你知道她在干嘛吗,她她她,在吃松子糖!

“表哥哥。”亲爱的小表妹完全没有意识到我鹰一样贪婪凶狠的目光,瓷娃娃一样蹦到我的跟前,伸出她那白嫩的手,我的鼻端立即闯入一股松子特有的清香:“你也要吃一颗吗?”

旺仔QQ糖,哦!我的宝贝!我挥去脑中的杂念,十分正派地道:“哥哥是大人,不吃小孩子的东西。”

亲爱的小表妹显然有些失望,长长的睫毛垂下:“表哥哥,你真的不吃吗?”

虽然我不讨厌松子糖,但是我也不会因为区区一颗糖,就心软,就松动,就有失风范,就心动……嗯?心动?

“表哥哥,你就吃一颗,好不好,一小颗……”十岁的表妹,小手指像一排五根玉棒,拨弄着手里棕黄的硬块。

我是个好人,虽然刚才我眼见她瓷娃娃以及吃东西的样子无比可爱,产生了罪恶的冲动,但是我的本质十分优良,最为一个好人,怎能眼睁睁看着别人为难呢:“好吧……就一小颗。”我的表妹是多么希望我分享她的乐趣啊,真是个善良的好姑娘。

她立即展颜一笑:“哥哥你张嘴。”

多么具有服务精神,多么温柔多么体贴,长大了一定是个好妻子,呃,我承认我想太远了。张嘴,她的小手伸过来,突然,我的嘴里多了很多硬块,像装满石头子的袋子——她把所有的松子糖都扔进来了。

“哈哈,我最讨厌吃松子啦,娘还老让我吃,不许扔掉。”她拍着小手,一蹦一蹦地:“哥哥,多吃松子聪明哦!”

我愣在那里,很久,很久,才接受被一个黄毛丫头戏弄的事实。只见她那样蹦蹦,一会儿就蹦远了,嘴里还嚷着:“娘我把糖糖都吃完喽——”

这就是我被表妹消遣的全过程,很无言很可怜很销魂。

事后,任天替我总结:“你白长这么大了哇哈哈,被一个丫头片子刷的团团转哇哈哈,丢死人哇哈哈!”

我嘴硬:“她很可恶,但至少很本真。”

“本真?”任天望天:“啥叫本真。”

所以说不要跟文盲一般见识,尤其是尚未发育的文盲,因为此人乃混沌未开的童子鸡,属处男级别,我们姑且称之为:处盲。

我酷爱接近本真的东西,即使其本身并不高明,甚至愚蠢,只是与世间伪善区分开来,就很好(也许这和日后我对舒兰产生好感,也有一定关系罢)如同我爱干净,不喜欢呆在乱七八糟的地方,故而相交多年,我从不进任天的房间,因为那儿乱得像地狱,故而,认识表妹几天后,我像姨妈姨父提亲。

提亲的结果可想而知,鸡飞狗跳,成为笑谈,我的声誉受到了很大影响。

有人跟我说,其实这也没什么,只是我太心急,表妹太小,急着提亲,未免太不合时宜,等到五六年后未尝不可。我觉得很可笑,时间算什么?过了五六年就可以堂而皇之顺理成章,提前五六年就是禁忌就是笑谈?用时间充当借口最是低级。我不就年纪大了点儿吗,嫌弃人家人老珠黄就直说嘛,5555555555。

这次的打击对我的影响是很大的,从此我不再轻易信人,轻易爱人,用坚实的面具,掩饰我内心狂热的追求,用万能的面瘫,保护我胸腔内跳动着的脆弱的小心灵,我不再爱了,我枯萎,我凋残,我随风飘落,化作春泥更护花。

“平时那么有爱的周存道怎么变成了这样呢?”处盲任天百思不得其解。

我是多么神秘,我的心思是那样难以揣摩,每次我从他面前飘然而过,禁不住无比得意,就让他想破脑袋吧,哇哈哈!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44 章ˇ 

只是被点穴,人还清醒着,所以一进门,舒兰就怔住了。

一小院子,几间房,收拾得很干净很清爽很温馨,就像一对生活了多年的相濡以沫的平淡夫妻的居所,不得不承认金妍很会布置生活,包括任天,他现在的行头体面了不少,胡茬刮了,身上居然有股皂角的味道,除了脾气,其他的都向整洁方面发展,和舒兰做夫妻的时候一比,简直天上地下,不可同日而语。

自卑鬼鬼祟祟地袭来,很有些措手不及。

任天把她放在靠椅上,问:“还想不想走?不想就眨两下眼睛。”

全身僵硬的滋味当然不好受,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舒兰眨了四下眼睛。

估计是憋坏了,这女人生来吃不得苦,当然了,是个人看到她的样子,也不太忍心让她吃苦,这不没办法才这样对待她么,任天为她解穴,附带按摩推拿服务。

“不用了。”舒兰小声地。刚才还指着鼻子骂人扫帚星,感情伤了,还真是任何灵药也治愈不了,伤了就是伤了。

“别担心,金妍已经去找周存道了,她人脉广……”一看,舒兰眼泪都出来了,簌簌地往下掉啊,任天立即油然而生一种庆幸,好在这里没有悬崖,要不她还得跳!

尽量别过头,不让他看见自己的泪水,只是滴到衣服上,晕开一大块,舒兰倒没去留意:“你说的对,我就是扫帚星,害人害已,跟着认识我的人都倒霉,都是我的错,我太自私太贪心,总想让自己过得好。我有罪,我应该替别人考虑,牺牲自己成全所有人……”

什么跟什么呀,任天听着纳闷,这女人不但蠢,而且极端记仇,当时不就是气极嘛,气极了什么不说?你一句我一句,琐琐碎碎地把心伤了:“别说什么牺牲不牺牲的,什么叫牺牲,你牺牲了对整件事又有什么助益?有时候牺牲了别人也未必感激,你想用所作所为控制人心?人心比天高比天大,天意从来高难问。”

舒兰没想到任天会为自己说话,愣了愣才抽噎着:“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你们到底是怎么想的,反正我做什么都是错。”

“行了行了,没人怪你,下毒的人还没找出来呢,你一个劲批斗自己,人家该笑了。”不是不心疼的,这女人一直以来被维护得太好,居然还有真性情,虽然她的真性情不怎么可贵也不值多少钱。她居然不明白当一件事与自己有关时,推卸责任才是解决之道,光一个劲往自己身上揽责任了,你说你全担下来又有谁给你发奖状?

舒兰也就是赌气,倒真没变相自残的意思,只觉得我全都担当了,多顾大局多伟大啊,气性过了也就算了:“你说,周存道会没事吗?”

“会。”任天抿了抿嘴,僵硬地转过身:“他福大命大,比这个危险的局面,都安然度过,没什么难得倒他。”

如果周存道没事,她还是他的妻子,任天还是金妍的男人,如此结局,未尝不好,过去的一切,不让它过去,又能如何?唯一遗憾的,只是还爱,可是爱那样无力而薄弱,不足以抵抗坚硬的现实。

金妍回来后,舒兰更是又明白一件事,事情的发展永远不可能合乎先前的想象,所有安排,其实都是虚设。

“有人看见一个满身是血的人,被几个黑衣人弄上了马车,向南边去了。”

舒兰经过一番思索,试探地问:“那些人,就是下毒的人吧?”

任天看她一言,没答,金妍也看她一眼,又迅速移开目光,同样没说话。

原来他们完全不需要她参与思考,舒兰碰一鼻子灰,很有自知之明地沉默了。

各自沉思一会儿,他们开始商量,有舒兰能听懂的,还有完全的陌生的词汇,其间听到了吴闻启的名字,还有许多地名,对舒兰来说,只要关注结果就行了,最后只听任天说:“我去吴闻启那儿,你在周围继续打听。”

金妍立即摇头:“我去吴府打探,要是让人知道你还活着,不知掀起多少波澜,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任天还想说,被金妍制止了:“少废话,听我的。”

于是这件事就敲定了,晚上金妍去吴府,任天在每一次提出反对意见时,都被金妍无情地扼杀在襁褓中,气管炎本质展露无疑。

旁观者舒兰唯一的感想是,他和在一起时,怎么没让我享受一把严妻的滋味?

天色已经不早,金妍收拾好了客房,带舒兰过去,舒兰临去时犹豫了一下,还是道:“我还有些话想和任天说。”

看任天顶着舒兰的眼神就知道,即使没有她,自己也是没戏,金妍悲愤地想,这难道就是命运,不是你的,怎么着都不是,打着滚也不是,撞墙也不是,被折磨成神经病估计就是了,幻想中的:“好,我去做吃的,你们慢聊。”装大度的结果就是一颗心要逼出血,痛叫也得咽到肚里。

“说吧。”任天看着良久,一开口居然罕有的温和。

“吴德是你杀的?”

“是。”

舒兰唇边一丝苦笑:“谢谢。”

“谢哪门子谢,小天是我的儿子,为他报仇是应该的,否则我还活什么活。”沉默片刻,任天语气又软下来:“你受了太多苦,为你报仇,也是应该的。”

是的,苦难过去了,可苦难不是水痘,长过一次就不会再长,人生没有完结,苦难只怕也不会,舒兰垂下头:“对了,还没祝你们新婚愉快。”

呃,就知道她会说这些,不说就不是女人了,任天早就做好心理准备,当下淡淡地:“金妍是我妹子。”

诧异地抬头,正好对上他灼灼的目光,舒兰有些发怔,随即用尽所有力气,也换成一副淡淡的语气:“有什么不能说的,我跟了周存道,你不是也没责怪我半句,这一次你和金妍做夫妻,我难道要反对么?我有什么资格?”

听着就是有那么股尖酸刻薄之意,女人啊,永远放不掉那点小心思里冒出的怪水,任天觉得好笑:“是啊,有什么啊,谁跟谁好不是好?”

“你把我的胳膊弄伤了!”舒兰忽地吼道,像火药骤然爆炸。装什么装啊,装得再坚强,再满足自己的自尊心,也比不了被人刺激后的愤怒与不吐不快:“肿了,完全不能动了,骨头断啦!!!”

绕是任天胆大包天也吓了一跳,心说天神啊,这女人的思维是袋鼠式的,不用抛物线分析理解不了,只得哭笑不得地拿了药,借着微弱的烛光,为他疗伤。

“骨头断了没?”舒兰恶声恶气地。

确实伤得不轻,可任天忘了什么时候把她弄成这样的,反正是自己对不起她呗,啥也不说了:“没断没断,女王陛下。”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45 章ˇ 

金妍去吴府,足足用了一个晚上,天亮时才披着一身朝露回来,一副见了鬼后心有余悸的神情:“连只狗都没有,连只狗都没有!”

正在忍受着难吃的早饭的任天和早饭制作者舒兰诧异地看着她,异口同声:“你没事吧?”

金妍深呼吸,见桌上有碗粥,盛得好好的放在那儿,估计是自己的,端起来喝了一口,差点喷了,天下还有这么难吃的东西?还是先说历险记吧:“吴闻启消失了,不单是他,偌大一个府邸,那么多人,只有一座空空宅院,大晚上的看上去真有点儿活见鬼。”

“他是怕我们报复他吗?”舒兰听到这里,忍不住问。

任天不忍看她出丑,忙道:“粥真好喝,你再帮我盛一碗吧。”

伺候你?舒兰挑了挑眉,老大的不情愿,不过看在他真心夸奖手艺的份上:“给你盛一大碗!”

世界终于清净了,终于可以坐下来好好的分析案情:“太巧了,不管什么原因,两件事凑在一起不是偶然。”

“或者是,你还活着,被他知晓,抓了周存道引你出来?”

任天想了想:“就算引我,也得让我找到他啊——”突然想起一个人。

金妍同他在公事上倒是心有灵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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