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绿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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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绿蓑-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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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叶莲雾是不是也是娘亲所说的这类人。可是娘亲也说过,这类人,为人处世太过被动,明明唾手可得的幸福也会因为他们的一味隐忍而渐行渐远。这样的品质,说好听了叫做谦虚,可是又何尝不是一种软弱的表现呢?

墨诗心有怜惜地摇摇头,希望叶莲雾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然后紧紧抓住。

“姑娘好琴艺!”一声饱含笑意的赞美响起在灼灼花丛中。

墨诗诧异地抬起头,毫不意外地看到一架轮椅以及轮椅上那抹淡到不能在淡的蓝。

身后的侍从将轮椅推到墨诗身边之后,行了个礼,便离开了。

叶莲雾的手中玩弄着一支洞箫,古铜色的箫身上,一只被环绕在祥云之中的凤凰高雅地舒展自己的双翼,目光之中透露出睥睨天下的霸气。

墨诗有些发愣地看着那支箫,师从国手的她自然知道这箫是什么--箫有千般万般,堪称绝世的只有玉屏出产的箫。“仙到玉屏留古调,客从海外访知音”,这是世人对玉屏箫的高度赞誉。

玉屏箫的音色圆润、柔美,古色古香,尤以“龙凤箫”更为独特。这是两支雌雄为配的对箫,上面雕刻精致的龙凤图案。雄箫略粗,上刻腾龙,发音宏亮、奔放;雌箫稍细,上刻彩凤,音色柔和、含蓄。两箫合奏,方融刚柔之调,便如君子淑女相偎相依,和谐情浓。

如今被叶莲雾把玩在手中的,自然是这龙凤箫中的雌箫。

自古以来,虽无特殊规定,在人们的潜意识中,龙凤箫却是用来定情的信物。这雌箫,自然该有女方持有。而如今,这叶莲雾……叶莲雾手中的雌箫又是怎么回事?

墨诗几次三番告诉自己不能再这么毫无掩饰地盯着那雌箫看,这般实在太过无礼,可是眼光还是不受自己控制地往那箫身上飘去。

“呵呵,姑娘是不是很好奇这箫的来历啊?其实说出来也没什么,这箫原是一对,我一贯喜欢那些柔和些的曲子,雄箫太过奔放,所以选了这雌箫。”叶莲雾毫不见外地答道。

可是我想问的是这雄箫在哪儿啊?墨诗心里在犯嘀咕,面上腼腆的笑容却已经绽开。从一旁取来纸笔,墨诗开始和叶莲雾的交谈。

“公子的箫吹得很好,不知师从何处?”

墨诗自认为对于音律之事颇有研究,国中的大家,十之ba九她也曾亲自请教过,所以敢有此问。

叶莲雾只是笑笑:“雕虫小技,难登大雅之堂。只不过闲来之时拿来消磨消磨时间罢了。”

“公子这样的大忙人也需要消磨时间?”墨诗打趣地写道。

“呵呵,越忙的人越喜欢逃避,有人说这叫做忙里偷闲,我呢,却喜欢把这闲当做正事来做。”叶莲雾右手拿着洞箫,一下一下敲在左手掌心中,神色调皮得像个成功逃避先生功课的孩子。

墨诗一愣,没想到这般表情会出现在这看起来百般严谨的大掌柜身上,还以为这是风满楼之类的人专属用来泼皮耍赖用的呢!先入为主的观念果然有偏差。不知是不是错觉,带着这个表情的叶莲雾,隐隐约约有几分风满楼的味道,弯成同样弧度的眼角嘴角,和眉眼之间生动的促狭。

“公子和他,是如何相识的?”这个他,两个人心知肚明,指的只能是风满楼。

“我和他啊,说起来,可是段孽缘呢!”恰如一片秋叶落入池塘,叶莲雾的笑一层层荡漾开去,表情犹带一丝怀念的温柔,“姑娘可能不知道,如今经营着风雨阁黄金之渠明渠的,是在下同父异母的亲哥哥们。按照风雨阁历年来的规矩,明渠和暗渠是绝对不允许由同一家族的人经营的,毕竟那样,经济上的掌控权会更容易被人控制。”

墨诗似懂非懂地点头,大概就是和分权而治一般的道理吧!

叶莲雾脸上的笑带上了一份自嘲:“如今我知道明渠的掌柜是谁,我的哥哥们却不知道暗渠的统领是我,或者,他们早已经不记得有我这个弟弟。只因我的母亲出身清贫,又不懂如何邀宠,早早失了宠爱,心中郁结不堪的母亲生下我之后便离开人世。从小我看尽众人脸色,尝尽人间疾苦,不要说我那名义上的母亲和哥哥,就是府中下人,也在他们的纵容下对我爱理不理。我那两个哥哥平素最喜欢的事,便是对我拳脚相加。”

嫡子与庶子的地位与待遇在这个社会堪称天壤之别。可是墨诗很难理解,只因为自己有一对模范爹娘,于是对这等骨肉相残之事更加咬牙切齿。

“和风相遇的那日,我刚挨了打,正委委屈屈缩在墙角哭。他揪了我的领子,问我怎么回事,然后二话不说,带着我就去找我那两个哥哥。我那时候不知道他的身份,两个哥哥又都是人高马大,我生怕他被打,便一直在旁边拦着他,没想到几招之内,倒是我那两个哥哥被拳脚相加输得够呛。他骑在我哥哥的身上撂下狠话,说是让他知道我再被欺负,他一定不会放过他们。然后带着我离开。后来我问他为什么要帮一个根本不认识的人,他说看不惯一个男孩子抽抽搭搭像个女孩子的模样。再后来我们慢慢长大,在我十二岁的时候,我爹去世了。风雨阁的一贯规矩,历届明渠首领必在叶家选择。一旦牵扯到实质上的利益问题,即使我只不过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庶子,他们依然决定要把我这个所谓的潜在威胁除去。我十二岁的生日时,大娘叫厨房特意为我做了一碗长寿面,这是我第一次吃到长寿面,明明知道里面有些特殊的佐料,我依然满心欢喜地将整碗面条狼吞虎咽吃下。我一心认为死在假意的关怀中总好过明面上的刀剑相加。没想到的是,同一天,风雨阁老阁主带着风来到我家解决传承问题。风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处在半昏迷之中,是他救了我,虽然还是留下了后遗症,一双腿,就毁在那次事件中,身体也被毒素侵染,只得用各种药蓄着命。风带我回了风雨阁,在他做了阁主之后,我便接手了暗渠。”

故事絮絮道来,叶莲雾的神情变了几番,忆起并不如何幸福的往昔之时,悲哀却只是一闪而过,每次念到那个名字时,温柔而满足的笑容取代了一切绵长的惆怅与刻骨的伤痛,似乎这个名字可以抚平人生之路上所有的不幸,带给他继续前行的勇气。甚至于,他存在的意义,也只是为那个人保驾护航,尽可能地帮助他扫清前行的障碍--这是根植于骨髓之中的习惯,习惯到只记得站在他的角度思考问题,习惯到为了他忘记自己,习惯到为了他……甘愿放弃自己。

36。一月——甲…第三十六章 知心相交

墨诗看着沉浸在回忆之中的叶莲雾,心中百味成杂,心疼却成了压过其他一切情绪的存在。忽然想到娘亲每次提到林叔叔时的表情,欲言又止,满眼疼惜,却又无可奈何。如今的自己,恐怕能够明白几分娘亲的心境--总有那么些人,会在不经意间紧紧揪住你的心,只能听凭心肝在一旁疼痛却束手无策。

好在这样压抑的气氛马上被人打断了,一位身着青布长衫的仆人将厚厚一叠书般模样的东西放到叶莲雾身前的桌上。墨诗伸头一看,竟是账本。

“呵呵,看来忙里偷闲的时光耗尽了啊!”叶莲雾拿起最上面的一本账本,无奈地翻了翻,书页唰唰飞过,像是湍急水流上溅起的波浪。

墨诗好奇,亦拿了一本账本随手翻看,可是才翻到第一页,墨诗的脸上便呈现出了疑惑。

“不知姑娘有何疑问?”叶莲雾是个心细之人,马上注意到了墨诗表情的变化。

“我家的账目不是这般模样啊!”

墨诗指的账目,自然是自己娘亲平时记录的账目,这些账目,一概使用现代所用复式记账法,讲究的便是个借贷平衡,资本费用细分化。

“哦,那倒要向姑娘讨教一番了。”身为风雨阁明渠的首领,叶莲雾倒是一点不标榜自己的才干,谦虚的姿态十分诚恳。

于是墨诗将自己知晓的一五一十统统告诉叶莲雾。叶莲雾时而若有所思,时而恍然大悟,一双眸子亮了又亮,耐心地询问着一些不清晰的地方,墨诗尽可能细致地解答了。

“多亏姑娘,在下今日才算大开眼界,此法甚佳,能想出这样的方法,令堂真乃绝世之才!”叶莲雾赞不绝口。

墨诗反倒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第一次真心实意感激娘亲一直提倡的对自己涉猎要广的要求。

今次之后,两个人的距离不知不觉被拉近了不少。叶莲雾每日都会约墨诗去园中散步,在亭中落座后,赏着园中日益烂漫的鲜花,或者天南地北聊个痛快,或者琴箫合奏默契万分。更有闲暇时,一人作画,一人题词。

墨诗这才知道,原来叶莲雾竟是个全才,诗词歌赋无一不知无一不晓,字画丹青之上也是造诣颇深。偶尔讲些从娘亲那儿听得的稀奇事,他也会在深思熟虑之后告诉自己他的想法,多半是很有益处的见解,而不像一般人那般,只当天方夜谭,一笑而过。墨诗喜欢上和叶莲雾聊天的感觉,因为和他交流,自己会被重视,而不是敷衍。且聊天,本就要找到一个旗鼓相当的聊友,这天才能聊下去。试想,白丁和鸿儒在一道,白丁要说田中沟壑之道,鸿儒却要道经史子集,如何才能聊到一块儿去呢?这倒像是找伴侣了,定得找个门当户对的,才好过日子。所以有些时候,墨诗常常会忘记叶莲雾的出生,以为他不过是个饱学之士,哪里还有他手中紧握着的巨大财富流动?

夕阳之中,墨诗推着叶莲雾的轮椅行在一条小道上。道路两旁,开满了淡雅的兰花,纯白的花瓣被镀上夕阳的光芒,看起来像一地的黄金,倒是少了兰花特有的高贵气,仿佛落入凡尘沾染世俗的仙子。

“诗儿,你知道吗,风啊,其实一直是个害怕孤单的人。对于感情,他比所有人看得都重。若是没有一个知冷知热的人陪在他身边,他活的恐怕不会比街边的小乞丐好上多少。要是世上只剩下他一人,我敢保证,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自杀。”

墨诗听着叶莲雾淡淡的叙述,脑海中浮现出风满楼那张笑得邪肆的脸,把这张脸和叶莲雾对他重情重义的评价联系在一起,墨诗的嘴角在抽搐:这样的人,天生一副背信弃义的小人相,哪里来的情深义重啊?

墨诗正在全心全意腹诽某人,自然没有仔细听叶莲雾接下来的话,于是当叶莲雾冷不丁转过头看盯着自己问会不会的时候,墨诗自然把头点得和小鸡啄米似的。

会不会,会什么啊?

叶莲雾看着墨诗,笑意渐浓,虽然看起来有一点奇怪的落寞:“诗儿会一直陪着风啊,那我就放心了。”

等等,搞半天竟然是要自己一直陪着那个混蛋啊,这怎么可能?

墨诗手忙脚乱想要否认,可是看着叶莲雾笑得欣慰而隐忍的表情,墨诗竟然失神了,拒绝的事自然再也做不出。

为什么他的笑容看了让人觉得心里发堵呢?就好像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在交代遗言,每一个笑容不过多留给世人一份念想。心中从来都有千般万般说不出的愁绪,这份无法纾解的郁结此时加倍呈现在他眼中,化成一片肆意泛滥的汪洋大海,叫人望一眼,便沉溺当中,再也无法脱身--如此深沉的哀伤与决绝,吞没了自己,也一并吞没了他人。墨诗心中莫名其妙滋生了一种不安。

“如此便好……如此……便好……”叶莲雾重复着这四个字,一脸了却心事的满足。

喜欢和叶莲雾在一起的感觉,因为浮躁的心会变得很宁静一片,眼中看的是风中羞涩的娇花,耳中听的是林间清脆的鸟鸣,手中捧的是香气四溢的茗茶。即使大部分的时候叶莲雾都在查看厚实的账本,并不与自己多话,不经意眼光相接时,才会浮上温柔一笑,可是墨诗依然很享受和叶莲雾在一起时的宁静生活。他就像寒冬时的一轮暖日,口渴时的一杯温茶,沙漠在的一片绿洲,荒草地上一朵狗尾巴花,总而言之两个字--舒服!

虽然依然会担心风满楼,可是这种焦急情绪却在和叶莲雾时得到缓解--心中牵系着同一个人,对方的镇定,自然能够带给自己足够的心安。

五日后的下午,墨诗与往常一样,到叶莲雾的书房之中找他聊天,手中捧着刚从园中采撷的各种鲜花,杂在一处,倒也生机勃勃,颇有情趣。阳光毫不吝啬地洒了满室,把窗外那株刚冒出芽尖的悬铃木的寂寥身影投在光洁的地上,与另一个手持书卷的身影叠在一处。

叶莲雾没有如往常一般看账本,左手拿着一卷书,斜倚在窗台上,侧首看着窗外,眼神飘飘渺渺扩散开来,似乎没什么落入视线。

看着他,总觉得有些和平常不一样了。是什么呢?墨诗看了半天,才恍然大悟:哦,原来他把衣服换成了淡青色。还以为他只有蓝色的衣服呢!他穿青色其实比穿蓝色精神得多,也不知道为何会如此钟爱那个颜色。

墨诗把花插到书桌上的一只花瓶中,仔细理了理:就是因为昨天看到花瓶空空的有些寂寞,所以今天才特意采了花来。

37。一月——甲…第三十七章 分别在即

墨诗把花插到书桌上的一只花瓶中,仔细理了理:就是因为昨天看到花瓶空空的有些寂寞,所以今天才特意采了花来。

“诗儿,你来了。”叶莲雾收回眼神和持书的手,把书放到桌上,微笑地看着瓶中的花朵,“真美……以后谁要是能娶了心灵手巧的诗儿可是幸福了。”

墨诗闻言,小脸升腾起两片红云,嘴角的笑意却掩饰不住。

“诗儿,这些日子在兰林苑住得开心吗?”叶莲雾温柔的声音浅浅在墨诗耳边响起。

墨诗抬起笑得弯弯的眼,重重点点头。

“会不会舍不得离开?”

不经意的问话间,墨诗听出了一些非同寻常,于是收敛了笑容,黑得发亮的眸子看着眼前这个从头温顺到尾的人。

“我啊,老是舍不得丢弃一些用旧的东西。风老是说这不是个好习惯。他经常把我早已不用的物件偷走丢掉,再拿样新的来赔罪。可是我依然改不了这个毛病。有朝一日真要我从这个宅子里搬出去换个新住处,即使新住处更豪华,我也定会不习惯的。安土重迁,是不是世人的病呢?”叶莲雾抚摸着大拇指上的一枚浅碧色扳指,那扳指色泽温润,一看便知已经随身携带很多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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