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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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春- 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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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咸宜公主李福儿,这时候也是眼神清明,原本那眸中熊熊燃烧的怒火与不屑,此时早就不见了踪影,只是呆呆地看着不远处正堂的廊柱,脑子也是在回想着这整首诗,甚至心里还忍不住就想感叹两声:这诗写的,真好

良久之后,苏晋第一个回过神来,却是闭着眼睛叹气,“好诗,好诗啊”

贺知章随后符合,道:“惊才绝艳,惊才绝艳呀”

说完了,他的眼睛突然睁开,笑眯眯地看着李曦,道:“子日,惊才绝艳呀似这等叫人无以言喻的妙作,实在是叫人齿颊留香。”

那咸宜公主李福儿这时候也回过神来,扭头看着李曦,眼中满满的都是好奇和钦佩,却是道:“喂,你写的诗真的不错嘛但是,你能不能解释一下,你这首诗……我虽然觉得很好,但是有些、有些听不懂啊”

而这个时候,李曦看都没看他,只是冲李适之和贺知章,以及寿王李清等人再次拱手,一脸平静地道:“拙作不堪入耳,叫诸位见笑了,在下实在是身体有些不适,诸位慢饮,在下告辞。”

说完了,他终于是可以松了一口气的,转身就走。

他身后留下的,是正堂之内好长一段时间的安静,和所有人眼中那满满的敬佩与好奇。

第三卷 风风火火闯长安 第三十三章自古名士如名妓

第三十三章自古名士如名妓

“公子爷,您回来了”

远远的看见自家的马车踏踏而来,门口正在坐着闲聊的两个仆人赶紧站起身来,毕恭毕敬的站在门口两侧供应。等到马车到了门口停下,他们便赶紧抢在那车夫之前拿下了车辕处得踏凳摆好了,车帘子掀开,李曦探出身子来,迈步踩着踏凳下了马车。

这个时候听见外边的动静,那管家庚新也已经是赶紧迎了出来。

时令已经是八月末,此际正值夕阳西下,夕照洒落下来照在一身白袷衣的李曦身上,端的是丰神玉秀气概不凡,那管家庚新见了,顿时这脸上的笑意就越发浓郁了起来。

怪不得大家都说自家公子乃是天上文曲星下凡,看这气派风度,可不真真的就是?

李曦下得车来,一边顺手把书包交给庚新,一边迈步进门,问:“今天家里又来了什么拜客?”

那庚新一听这个,又肥又圆的胖脸上顿时笑得什么似的,生生挤出几道褶子来,他一边随在李曦身后,一边道:“今儿的拜帖足有三十多张呢,小人已经尽数交给李先生了。”

李曦点点头,脚步却是不由得缓了下来。

事实上当日在李适之的家宴上,他实在是不想做什么诗出什么风头的,最后真的是让那咸宜公主给逼的没办法,这才只好把李商隐的名篇给拿了出来。

可是即便如此,当时的他也根本就不会想到,自那日《锦瑟》诗一出,自己竟是一夜之间名声大噪,不但那首诗在旬日之间便传遍长安,而且眼下在这长安城里,竟是蔚然兴起一股子诠解《锦瑟诗》的热潮,据说光是各种各样的解释版本,就足足有二三十种,彼此各有说法,甚至能为了这个争执不下。

甚至还有附会者,也不知是从哪里打听到了一些自己家中的情况,便提出了自己做《锦瑟诗》是因为来到长安之后思念家中的一对璧人所以才做的,并因此一说,一时间成为长安城内的风云人物……

这些事情,非但让李曦措手不及,而且也颇有些啼笑皆非。

前世的时候,他当然知道李商隐的这首《锦瑟》乃是千古名篇,不过那时候的课本,荟萃几千年中华文化的结晶,说实话,每一本课本上几乎都满是名篇,所以,虽然李曦自学了之后就始终对这首诗念念不忘,自己很是喜爱,不过在他心里,却毕竟没有把这首诗抬到一个多么高的高度,在李白杜甫这等大诗人面前,李商隐还是要差一些的嘛……

但是没有想到,一首《锦瑟》出场,尤其还是在李适之的家宴上,当着那么大文学大佬士林名士的面隆重出场,却是直接就震动了整个长安。

按照李逸风的说法,开元八年的时候,王维王摩诘以诗名声震长安,并且在第二年高中进士,可算是一时无两了,但是眼下李曦的风头,却比他当日还要强的多了去了。

王维虽然诗歌清丽可喜,极为当时的长安士林所喜爱,因为名声极大,但是与李曦这个阖城震动争论《锦瑟》篇,却是无论如何都无法相提并论的。

关于这个,李曦后来也自己分析过,在他看来,大约是因为在眼下这个时候的大唐诗坛,还并没有出现过统治级的人物?

前世上学的时候,文科虽然不强,可毕竟能考上大学,毕竟也不算太弱,所以李曦还是大略的知道,似乎自从李白进了长安并且声名鹊起之后,大唐诗坛才算是终于有了第一位让所有人都心服口服的大诗人,贺知章更是在一见之下就呼为“谪仙人”,但是眼下,根据李曦所知,似乎长安之中并没有听过李白这个名字,显然,他还不曾来过长安……

至于杜甫,据上学那会子老师讲,别看他后世垂名千载,还被尊为“诗圣”,可是在他有生之年,他的诗歌都是并不怎么被认同的。

因为他作诗往往章法严谨,但是不够富丽堂皇,而大唐的诗风,虽然自陈子昂之后,大唐诗坛已经开始逐渐的从南朝那种富丽绮靡的宫体诗之中摆脱出来,但是大唐盛世,不管是上层社会还是底层的百姓们,喜欢还都是那种繁华富丽的诗作。

偏偏杜甫不擅长写那种奢华的诗,所以一直等到他死后许多年,他的诗才开始受到重视。而那个时候,大唐盛世已经一去不返,开始一步步的走向没落了。

但是李曦的那首《锦瑟》,不管是用词、用典,还是整体那股子富丽绮靡的风韵,都足以一下子打动眼下长安城内的这些人。

所以,这偌大的名声,竟是不期而至。

而盛名之累,也同时而至。

别的就不说了,自从那日从李适之的府上走后,到了第二天,府上就开始有不少人来拜访,李曦去国子学读书了,他们便留下拜帖,自那之后,李曦居住的地址不再是秘密,这拜访的人便一日多过一日,更是有一些人几乎每日必来,看那架势,见不到李曦不罢休。

据说,这些人里头还有不少待考的士子,以往,他们都是要向长安城内一些有身份有地位的大人物们行卷,其实也就如岑参那般,把自己写的好的几首诗递过去,以求能得某位贵人青眼相加,帮助自己扬名,而只要名声一起,来科的进士便如探囊取物一般了,但是眼下,他们似乎是觉得找自己投递行卷,比去那些大人物家里还要好……

而且在国子学里,他也已经俨然成为明星,以前在班里,他只是一个半游离的人物而已,但是自那日李府宴后,国子学毛诗班的人,似乎已经是隐隐的以他为首了,不管什么事,大家都要先问问他的意见。

即便是以前交往了不错,彼此都以朋友之礼相待的几位,也是每次见了必执礼,那样子,毕恭毕敬的,倒好像是见了老师一样,实在是让只一心想着安静读书的李曦徒呼奈何。

就这还不算完,上课的时候,哪怕是他坐在最后一排,那授课的博士或者助教之类,也总是不免了要频频的看过来,而且动不动就提问一下,实在是让水平不怎么样的李曦胆战心惊之极,所幸他这些日子在学问上还算是用心,所以倒也不至于丢什么人。

最初的几天,李曦当然也是免不了在吃惊之外,有些矜矜自得,但是不出两日,他就受不了了,这种走到哪里都有人用一种崇拜的眼神看着你,动不动就想向你请教《锦瑟》一诗到底何意,乃至于还有不少人把自己的诗作递过来,一脸恭敬地想请你给点评一下……

这种日子,真是不好受

所以,李曦一度想要闭门谢客,干脆连国子学也不去了,自己在家里读书。但是李逸风听说了之后却是坚决反对。

在他看来,名气需要养。也就是说,你光是出名了不行,还得经常跟人接触,保持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如此一来,名气才不会流失,反而会越来越大。

否则的话,一朝出名,立刻闭门谢客谁都不见,那么久而久之,你也顶多就是茶余饭后人们口中的一位怪人罢了,于积累名声实在无益。

而对于眼下的李曦来说,要想让玄宗皇帝启用他,多一些好名声总也不是坏事。

所以,李曦虽然不喜欢这种时时刻刻受人瞩目的生活,不过他觉得李逸风所说也并不是没有道理,也就没有反对,只是改了一条,有人来拜访可以,留下拜帖,至于人,他是一概不见。

而对于这一点,李逸风也是欣然接受。他甚至还笑眯眯的说,如果没有一点架子,谁求见都见一下,那还叫什么名士,既然做名士,那就要学会既不淡出人们的视线,时刻对人们保持吸引,但是又不能让他们可以随随便便就能见到……

这个理论,让李曦不知不觉就想到了后世某人关于名ji之道的论述,只是李逸风说的不无道理,李曦也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只不过这些他不喜欢的事情,自然是全部都丢给李逸风处理,他也只是每日读书乏了才会问一句,今天来的这些人中,可有什么重要人物没有便罢了。毕竟,普罗大众可以无视,继续让他们仰望就好,但是有些人物,却还真是不能随便无视的。

今日里也是如此,李曦进了二门直趋中庭,莲莲和妙妙两个丫鬟听见动静赶紧出来,正伺候他洗脸换常服呢,李逸风就笑着从厢房里出来了。

他过来之后,甚至不等李曦问话,便晃了晃手里的一本拜帖,笑道:“公子,今日里可是有要客来访啊”

“哦?”李曦擦了把脸,把毛巾递给妙妙,从莲莲手里接过茶盏来喝了一口,一边抬手示意请李逸风坐下,自己也回身坐下,一边问:“什么要客啊?”

李逸风嘿嘿地笑了笑,却是并不说话,只是把拜帖递给李曦。

李曦见他一脸神神秘秘却又忍不住喜笑颜开的模样,忍不住也有些好奇,便接过拜帖来打开,谁知道刚打开,看见那拜帖四角飞金所绘的蜿蜒飞龙,他脸上的表情就不由得沉了下来,沉吟片刻,才缓缓地道:“原来是他。”

“这个,要客当然是要客,只怕……不好办哪”

今儿只此一章,勿等。

第三卷 风风火火闯长安 第三十四章年少轻狂

第三十四章年少轻狂

请柬是寿王府送来的,说是后日将在寿王府内设小宴,邀请李曦过府一叙,顺便赴宴。据李逸风说,这请柬甚至是王府长史陈庆之亲自送来,态度很是诚恳,说是寿王殿下对李曦先生的才华极是仰慕,请李曦到时务必过府,也好请益一二。

这请柬若是在别人手中,指不定要当成宝贝。朝野上下都知道寿王殿下在玄宗皇帝心中的地位,甚至眼下长安城里就已经有了陛下要废掉太子改立寿王为储君的小道消息,因此即便是不想急着站队的,能得到寿王殿下亲自派了王府长史来请,想必也已经值得说出去炫耀一番了。

但是于李曦来讲,却是一件足够头痛的事情。

而且送来请柬之前,这寿王李清显然是已经打听过了,国子学里一个月歇息两次不上课,月中一次,月末一次,后天是八月三十日,正是该着放假的日子,想找个借口都不好找。

李曦踌躇半晌,把请柬丢到一旁的小几上,问李逸风:“那位陈庆之长史说没说都请了谁?”

李逸风闻言想了想,摇头道:“这个倒没说。”然后又道:“管他是谁,您尽管过去便是,料想那日您一首《锦瑟》,已经是把整个长安都给镇住了,这会子,他们也就只有把您捧起来的道理,是断断不会为难的。”

李曦点点头,看着他,问:“先生认为,当去?”

李逸风点头,“寿王殿下在诸多皇子之中向来风评很高,尤其得陛下宠爱,咱们既然已经得罪了太子,又何必再多顾忌?依老夫看来,倒不如干脆就站在寿王这边,如此一来,便是太子那边真的冲咱们下手了,也好有个帮咱们的不是?”

李曦点点头,李逸风这考虑的,若是在正常情况下,自然是极有道理的,但是眼下么,李曦犹豫了一下,伸手拿起那份请柬来又看了看,丢给李逸风,慎重地摇了摇头,道:“这小宴,我就不去了,麻烦先生明天就帮我过去一趟,一来回拜,二来,推辞掉。”

李逸风闻言愕然,问:“为何?”

李曦犹豫了一下,看看正在门口处低声笑闹着说话的莲莲和妙妙,然后便伸出食指往头顶指了指,“他的身体,好着呢”

李逸风乍一听这话有点迷糊,旋即回过神来,却是忍不住霎时间就出了一身白毛汗。

然后他赶紧站起身来,一脸惶恐地冲李曦请罪,“是老夫糊涂,思虑不周啊,若是早想透这一层,今天就不该接这张请柬。”

玄宗皇帝的身体很健康,这个大家都知道,甚至于李曦还知道,再过若干年,玄宗皇帝甚至还能健康到迫切地需要把自己的儿媳妇抢过来,这身体,怎么可能差得了?所以,他这个皇帝,还得当不少年呢。

这样一来,且不说根本就不必急着站队找靠山,即便要找靠山,也绝对不能找某个皇子,要知道,玄宗皇帝最忌讳的就是自己的儿子跟朝中大臣们过往甚密。

跟寿王结交,倒是可以一定程度上保护自己,并缓解太子李鸿对自己的压力,但是,你跟了寿王,还想不想被玄宗皇帝重用了?

想明白这些,李逸风自然知道,自己的思路已经是再一次落在了李曦的后面。

而且这境界的差别,还不是一星半点。

他是以幕僚和助手的身份来到长安的,为的自然是一边帮助李曦打理一些细务,一边要帮着李曦出主意应对朝堂上的很多问题,但是显然,一次次的失误让他开始明白,或许,自己真的就只是一个做小官儿的命。

论起大局观来,自己别说帮助李曦出主意了,甚至很多时候,都不够给他添乱的。就比如这请柬,若是自己一开始就推脱了,那么不管对方怎么想,都不至于有太大的意见,顶多失望罢了。但既然已经接下来了,明天再去推说无法赴宴,那么不管你找什么理由,人家都会觉得,是李曦不给面子,这就等于是平白无故的帮李曦树了一个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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