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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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 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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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太祖废除国相制,设立谙版勃极烈制辅佐国政,由完颜晟、完颜撒改、完颜辞不失和完颜杲充任。女真军兵仍由猛安、谋克统领,收编的辽东降军依辽制设都统或军帅。又命完颜希尹依仿辽、汉文字创制女真文字。天辅三年,颁布行用。
  金朝建国后,继续攻打辽朝。收国元年九月,攻占黄龙府这一重要军事据点。辽朝天祚帝亲率数十万大军前来讨伐,也在金太祖完颜旻的袭击下溃逃。金朝乘胜进军,很快就占领了辽朝辽阳以东的全部州县,1116年金军攻占辽的东京辽阳府。改次年为天辅元年。此后,连年对辽作战,不断取胜。
  天辅四年四月,金国攻占辽上京临潢府。天辅五年,金太祖命完颜杲、完颜昱、完颜宗翰与完颜宗幹等率大军攻辽。天辅六年,攻下辽中京大定府、西京大同府。辽天祚帝逃入夹山。十二月,金太祖率统大军攻下辽南京析津府,并派兵追击辽天祚帝。七年四月,领兵返回上京。八月,病死于途中。
  金太祖死后,其弟谙版勃极烈完颜晟即位,联合西夏,追击辽天祚帝。天会三年二月,擒天祚帝。辽皇族耶律大石西迁,后在中亚地区建立西辽。
  天会三年十月,金太宗完颜晟下诏,以完颜杲为都元帅,完颜宗翰为左副元帅,完颜宗望为右副元帅,分两路进攻北宋。金兵先后破燕京,占太原。天会四年闰十一月,两军会师开封,北宋灭亡。天会五年金军俘虏北宋徽、钦二帝北返。
  这,就是金国的发家历史,现在的金国,认真一下。拿出百万人来是很自然的事情。但赵榛已经深入的了解了金国,诚然,这是一个强大的部族国家,但也仅此而已。
  落后就是落后,野蛮就是野蛮。女真人虽强大,但他们没有真正的理解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不知道创造,只知道抢掠。思想狭隘的女真人,一被汉人的荣华富贵所侵蚀之后,强大的女真就成弱小的女真人了。被蒙古灭,就说明其弱了。在赵榛眼里,这就是一群拿着野蛮当勇敢,拿着粗鲁充战力的土著人。是一群只知道掠夺而不知道如何建立强大帝国的野蛮人。
  这也就是赵榛没有登基成为皇帝,没有国家神器的大义。比起南方赵构掌握的百万军队与金国的百万雄兵。他手上的兵力相对不足,如果赵榛手中的几十万军队已经完全按照他的标准训练好了的话。那赵榛简直可以立时一举灭了金国!
  所以,你们左军要主动出击,与骚扰抢粮的金兵多作战。然后我们就可以练兵了。我会让右军也出动,也在战场上磨练。右军副帅马政虽然年纪老了,但他是西北军老将,有经验。有与金军战斗经验丰富的梁兴来协助他,右军也一样没有问题。”
  赵榛没有说岳飞的军队,因为他知道,岳飞不需要他来指挥,自己只要给岳飞制定战略计划就成。给一个战略计划,给岳飞一个发展空间。岳飞自己就能完美的执行好赵榛的战略,一次次的击溃金军。
  赵榛将资历老,兵力也多的王善和张用弄到岳飞的帐下。对于资历老的王善和张用,自己好不容易将他们手里的几十万人分编到各村寨和城防当二线守备军或民兵去种地去了。可是除了自己能镇住二人外,这俩家伙还真不好管理。
  而岳飞虽然资历不成,但是自己给他资历,那他自然有镇住二人的本事。开始二人还觉得岳飞,这个原来的东京留守司中比自己等级小无数倍的小将成了元帅,还直接统领自己,有些委屈。
  但是人家岳飞带兵抗金能屡战屡胜,还利用他们二人军纪松散还分几次收拾了他们的亲信将领,压制住了他们的嚣张气焰。所以,现在二人也对岳飞服服帖帖的。
  不过,二人心中可是对岳飞不是那么亲近。当然,这也是赵榛的设计。岳飞是个完人,但是他实在太可怕了。也许他忠贞报国,热爱民族与国家。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个爱国名将也有其缺点。缺点就是他太完美了,让军心都死死系在他的身上。万一岳飞出了什么纰漏,自己可就倒霉了。
  所以,必须在岳飞直辖的军队里安插俩不服不忿的大拿,而张宪也是自己提拔起来的。而且这次赵榛也没有让张宪娶岳飞家丫鬟银瓶,而是亲自做主给他安排了一家河东地一个庄主家的大家闺秀,与其成亲。
  所以,现在的张宪是对赵榛感恩戴德,对自己的忠诚比岳飞的忠诚更高。加上赵榛自己奋勇当前,天下无敌的赫赫威名。只要自己不做让人寒心的事情,军心永远是在自己身上的。
  对于练兵,赵宋勇是知道赵榛的意思地,便点了点头,随后又说道:“对了,宋军将领李贵、王贵、丁进和韩顺夫各自带领百人精锐投奔我军。现在在总帅府留任新军训练的统领,是不是给他们部分军队成立新军?”
  赵榛微微一顿,说道:“王贵也来了?这个人有些本事,提升他为统制。其他人都是统领一级的指挥水平。这样吧,将他们正式编入老营,开始训练新军。等以后军队扩编了,我们再调他们扩军出来。”
  听到赵榛暂时没有扩编部队的计划,惊得几乎没叫起来,他急着问道:“您不是说金兵主力在明年春夏之际,就要北上了。殿下您就拿我们这四路人马加起来才十九万人和百万金兵打拼?”
  “不是,十九万人只是攻击游击,我们依靠二三百万组织起来的民兵、民防队、二线城防守备部队、村丁、寨丁、庄丁、堡丁们守卫自己的家园。这一点并不难,只要他们为自己的家园、家人和财产拼命,就可以了。真正在前面战斗的是我们的正规军!你没听说过么?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赵榛说道。
  虽然赵榛这样说,但赵宋勇仍是不放心的说道:“我们才有多少兵,就算组织起来的百姓军和民兵们能吸引住金军的主力,且不说他们是不是一定就能守住,光我们四部人马那点兵力怎么对付军力庞大的金军?”
  赵榛的眼睛眯了起来,微笑着说道:“这就是我的事了,你到时候听我的命令即可。坦白说,也许如你所想,我慢慢发展兵力,与金兵讲和,过了几年,也能多组建一些精锐军队。到了那时,有了三五十万精锐军队,再和金军全面撕破脸面开战会好一点……”
  赵宋勇道:“难道不是这样么?”赵榛道:“可几年之后,会消耗我几年宝贵的时间。金军强势,虽然暂时与我们停战,主力南下江淮。但是对于我要求金军将我母亲刘贵妃送过来,金军却不答应。金军为什么不答应,还是觉得我打的他们不够狠!觉得我们需要几年时间与他们讲和。”
  说到这里,赵榛握着拳头说道:“现在金军蛮横,但是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想想看,几年的时间之后,我就少了几年的攻杀战守的时间,少了迎接我父皇和皇兄以及一帮兄弟姐妹和我母亲的时间。我为什么要花这样黄金的几年?不!我要出乎金军的意料之外,与金军拼命。”
  说到此时,赵榛笑道:“此时,金军主力南下,暂时在南面搜山检海搜捕我那逃跑的赵构九哥。不过你放心,我那九哥虽然身体有隐疾,但是绝对健康活泼。跑得那叫个滑溜。完颜宗翰和完颜宗弼,是逮不住他的。”
  赵榛说到此时,想到一般太监是不是比较长寿。赵构不能生育,但是算是出了名的长寿了,在现在这个年代活了整整八十一岁。是不是因为他太监了,才得到的高寿啊!
  赵榛想罢,微微一笑,继续说道:“我只要用这几个月的时间扩大地盘就成。现在秋收之后,南瓜、土豆和红薯都比较高产,百姓饿不着,我们军队也能从粮食实物税收中,获得军粮。这样还避免了百姓麻烦的自己卖粮,减少了中间贪·污环节,百姓自己还有足够生活的存粮。有了基本的粮草,我要主动出兵,金军可以抢我们,我们就可以抢金军……”
  说到这里,赵宋勇立刻算是明白赵榛的算盘了。其实现在信王军还是有点缺粮,毕竟千万人口不是那么好养的。就算开荒种高产粮,也不可能在仅仅一年的时间就解决粮草问题。最起码需要两年的时间。
  但是赵榛明显不是要全靠自己产出的粮食,他是要抢夺金军的粮食,以战养战,就敌于粮。当然,以前赵榛的军粮也就是依靠抢夺金军的军粮才活下去的。当然,金军是抢夺百姓们的粮食,而牲口也大多是投靠金军的游牧部落捐献的。
  现在是秋末冬初,田里的粮食已经收获了,金军各个府库里都堆积了大量的粮食。赵榛出兵攻打金军各个城池,这会让他轻松得到粮食。不过,他不明白的是,赵榛为什么就认定自己必然能依靠十九万人打败百万金兵?等江淮金兵回撤,再加上黄龙府派来的援兵,他估计到时候金军围剿自己军队的兵力一定会超过上次围剿的兵力的。
  江淮宋军面对的完颜宗翰和完颜宗弼以及完颜昌三路金兵也不过三四十万军队,就全部被击溃了。完颜宗弼南下仅仅只有十万军队,还一路势如破竹。他们到时候能抵挡住金兵么?
  他不知道,而赵榛却知道,等完颜宗弼的十万军队一路南下打仗回来,估计也不足一半人马了。虽然没有岳飞的阻击,赵榛相信韩世忠、张俊之流还是有能力让金兵损失惨重的。尤其是从战绩上不次于岳飞的韩世忠,一定会发威。
  “好了,该说的话,我都说了。千岁,只要您心里有谱,我们只听您的命令就成。我知道,您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听您的一定没错。”
  赵宋勇说着看了看赵榛,微笑着说道:“王妃与我妹妹都让我带话,她们想让你回真定坐镇指挥,其实让王劲来此,就是有代替您指挥的意思。他们担心您的安危!”
  赵榛发出了温和的笑容,笑着说道:“她们担心我?我有什么可担心的?普天之下,只要我愿意,天下哪里都可以去得,谁人能拦住我?就算是十万金军,我也可以杀他三五七个来回,你觉得我会有什么事么?”
  这话说得虽狂,但赵宋勇觉得理所当然。他深深的知道赵榛的厉害。好多猛将,都可以号称有万夫不挡之勇。但是往往这样的武将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在敌兵稀松的情况下杀进杀出的。真的有那么厉害的话,能七进七出曹操大军的赵子龙,为啥还能吃败仗?武圣关羽牛吧,都被俘虏了!
  但是赵榛不同,赵榛这个人太厉害了。他真的能冲杀勇悍的金军阵营里,尤其是拿出那对,加入了什么钨钢还是锰钢什么的,还要什么“蘸火?”之后打造的光华双剑,简直举世无敌。
  赵榛在内家拳、外家拳、搏杀技巧、人体构造、各国拳法等等未来九百年的基础上练成的功底,又经过了军队最严酷的淘练。纯粹是一个超级杀人机器,就是在那个时代,在未来世界上,在搏杀技术不说是世界第一人,也是差不多了。
  第104章 信王赵榛治下幸福而勤劳的子民
  而那些厉害的将领,最后还是纷纷战死沙场。说明他们的万人敌还名不符实。但是赵榛不同,赵榛这个人太厉害了。他真的能冲杀勇悍的金军阵营里,尤其是拿出那对合金钢的光华双剑,切金断铁锋利无比,强人配神剑,简直举世无敌。
  赵榛在内家拳、外家拳、搏杀技巧、人体构造、各国拳法等等未来九百年的基础上练成的功底,又经过了军队最严酷的淘练。纯粹是一个强国培养出来的超级杀人机器,就是在那个时代,在未来地世界上,赵榛在搏杀技术不说是世界第一人,也是差不多了。
  就现在这个时代的武学而言,凭借赵榛的武学水准和后来淬炼出来的新身体,完全有天下第一高手的能为。强,不是没有道理,赵榛有多出千年武学知识打下的根底,加上现代科技最先进而且量身打造的杀人技能,岂是这个时代的武夫们所能比得了的。
  “那我就告诉我小妹和王妃了,让她们放心。殿下,您记住,现在我们信王军还久指着您一个人了。您就是我们的大义,就是我们的主心骨。所以,为了我信王军治下千万百姓和几十万将士着想,您千万保重身体。”
  赵榛微笑着点头说道:“我明白,你放心。告诉我那二位夫人,等我和岳飞南北夹击金军,击败金军联通两片信王军占领地之后,就去接他们。”
  赵宋勇说道:“好的,我告诉她们。您一定保重。虽然您不是皇帝,但是对于我们来说您就是我们的万岁。只要您张口,我们随时给您准备黄袍。”
  虽然赵榛是一个大宋的亲王,但是就凭借他的这个身份,也是一样可以称帝的。赵榛要是傻一点,完全可以自号为帝。但他不傻,不想当小丑,不想分裂大宋,不想让金兵渔翁得利。实力未够,而且没有大义他只能是亲王。
  赵宋勇走了,临走给赵榛留下一个盒子。送走大舅子赵宋勇之后,赵榛暗道:“总有一日,我要全天下都仰视而望我!总有一日,我要全天下的国家都来仰视我建立的帝国!”眼往天际,赵榛的脸上却是和风细雨,一股昂然傲气勃发而出。
  回到大厅,赵榛看着那个小盒子。他亲亲抽出盒子抽屉,里面是一把铸铁制造的前装火药的短火统。这把短火统,恐怕就是这个世界上第一把火枪了。
  赵榛以未来人的眼光指引下,画了几张火枪的草图。当然,这前装火药的火统是最原始的一张图纸。手下的工匠们到底还是造出了这种火枪,当然,赵榛检查了一下,仍不是太好。但如果说是偶尔防身,还算是勉强可以的。毕竟是给赵榛使用,工匠们试验了好多次。这种火统气密性好,纯钢打造,枪管笔直,不会炸膛。不过一看这把火统制造的模样,赵榛就知道那些工匠一定铸造了好多,实验炸膛了无数次,才制造出这一把精品火统来。
  赵榛提起火统,旁边有用牛皮纸包得定量火药和铅丸,他迅速上好后,便走出青石堡垒,在一帮护卫的拥簇下,上马去城外准备打一只猎物来实验火枪。
  这时,一匹快马奔驰而来,马上的骑士一到赵榛侍卫们的战马前,便飞跳了下来。“主公——!”一名操练新兵的教头将领抱拳行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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