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生活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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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生活物语- 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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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薇满头都是汗,身上的衣服被烟熏黑了,脸上一道道的淌着汗,干掉的地方留下一条条印子,她脱得只剩下一件吊带,满身满脸都是泥巴,当坑有两只手掌那么宽时,贝克让她停下挖掘的工作,把圆地上面的草跟枯枝扔出去。

到处都是奔跑的动物,甚至还有棕熊迈着沉重的步子路过他们,它们现在一点攻击性都没了,就连鹿群也不避开它们。

头顶一阵阵是树杆炸开来的爆裂声,比鞭炮更加吓人,林薇看着贝克像来到丛林第一天那样搭了个简易的帐蓬,他一边忙活一边说:“到水边掏点湿泥出来,把它们抹在树叶上。”

林薇用脱下来的衣服包了一包湿泥,一捧捧的捧在手里往帐蓬上抹,贝克给木帐蓬加固,他装了一次又一次的湿泥,直到整个帐蓬看上去像是用泥巴做的才停下来,拉着林薇飞快的钻了进去。

两个人都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面目,林薇直到现在才注意到自己的心跳那么快,嗓子口像是被火烧过,又干又毛,那些烟不断的钻进她的鼻子嘴巴,让她眼泪跟着鼻涕一起流。

贝克扔给林薇一块湿毛巾,他们趴在泥巴帐蓬里,湿泥跟枝叶挡住了一部分的烟,火绕着圆圈烧了过去,贝克抱住林薇,两个人依偎在一起,除了祈祷他们没有别的办法了。

这个匆忙中搭起来的帐蓬保护了他们,外头偶尔有大东西倒地的声音,林薇看了看贝克,他皱着眉头,他们都知道那是力竭倒地的动物,对它们来说只要停下了奔跑,就只有死路一条。

林薇紧紧勾住贝克的脖子,沾满了泥巴的脸贴住他的胸膛,外面火烧得热闹,可在帐蓬里面,安静的仿佛能听见彼此的心跳。

山火烧了一天一夜,焦味越来越重,倒在地上的树木被烟跟火又烧又熏成了焦碳,扒开沾着泥的叶片儿,林薇还能看见毛皮被烧焦了的动物,看上去像是兔子跟浣熊。

小动物们的体力没办法跟大动物相比,山火中不时能传出肉的焦香味儿,贝克甚至冒着险拿长树枝勾了一块进来,已经完全烧透了,肉跟柴一样难咬,可他们出来的时候只顾着带工具,背包里没有吃的,两个人都饿坏了。

算起来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火终于灭了,林子里一片白烟,什么叫可怜焦土,林薇总算是见识到了,原来绿意盎然的森林瞬间成了地狱,蓝天仿佛也被烟蒙上了一层灰,地上横七竖八的倒着树杆,走两步路就能看见动物的尸体。

这片森林可能要再过一百年才能恢复过来,林薇跟贝克眼睛里的泪都流干了,眼眶被烟熏的又干又红,嗓子也完全哑了,他们靠着一竹筒水过了两天,一等到安全了,就钻出来,掬起泥潭里的脏水喝上两口才有力气过滤。

这里不能再呆下去了,他们得走出去,走到又有密林的地方重新白手起家,林薇没有劫难偷生的庆幸,她看着这满目疮痍,哑着声音问贝克:“丽贝卡做了什么。”

这把火是丽贝卡放的,她看见詹姆斯追向林薇就想起了曾经看到的那一幕,她手里的火把掉在地上,把林薇跟贝克储存的柴全部点燃了,一根连着一根,最后烧到春天新生的树上。

她看见火燃起来反而不叫了,她绕着火堆游荡,在贝克折回来找林薇的时候冲他傻笑,最后也不知道是不是死在了火里。

贝克眼眶深陷喉咙沙哑,抱着林薇吻吻她的头发,用手梳掉她头发里面结的泥块儿:“上帝一直在保佑着我们,我们还活着,不是吗?”

他的蓝眼睛里永远都燃着希望,林薇闭上眼睛靠进他怀里,他拍着林薇的背:“我的曾祖父为了开荒从威斯康星到堪撒斯最后才在南达科他定居,说不定这就是威尔森家的传统,我们总要在三个不同的地方拼搏,最后才能安定下来。”

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都不过三。

贝克捡了一只鹿腿,把外面焦掉的都切掉,里面靠近骨头的那块才勉强能够入口,他一片片割下来递给林薇,林薇送进嘴里,把这些肉嚼得稀烂才往肚子里咽,的确,这没什么了不起的,他们还可以再一次重新开始。

☆、82

事情没有他们想的这么容易,这一片地区都不适宜居住了;动物们全跑光了;而草木又被烧了个精光,没有可食用的动植物;也没有一个安全的栖身地;他们在这里呆不下去。

一路上都是焦木枯草;天上云也灰蒙蒙的;林子里一点也不安静,到处都是树木的哀鸣声;那些烧掉一半的树发出卡卡的声响;贝克一边护住林薇的头,一边带着她往外走。

他们每一步都走得非常小心,不知道哪一根枝条会忽然掉下来砸中他们的头;这些树虽然烧提焦黑,但真的砸在身上还是会受伤的。

他们想去看一看还有什么是没烧掉的,树屋洞被烧掉一半,露出里面的半张木床,贝克拍着林薇的肩,她靠在贝克胸膛里,眼眶发热。

这个屋子给了他们希望,让他们一个冬天都没被雪冻到,在林薇的眼里,就是世界上最漂亮的房子!现在世界上最漂亮的房子倒在地上,跟附近另一棵被烧焦的树架在一起。

木头还在发烫,林薇走过去钻进屋子,里面什么也没有了,全部烧成了灰。林薇编的芦苇席子,毛皮毯子,还有挂在墙上用各色动物的皮毛拼出来的挂毯,竹筒里存着的红果酱,还有贝克喜欢的山莓子干果,一点都不剩。

那块爱之屋的牌子,屋顶上的秋千,还有贝克花了整整两天为林薇刨出来的木桶,现在全都成了灰烬。林薇蹲在地下,试图从灰烬里翻出有用的东西,除了依稀能摸出形状的桌子腿,什么也没有。

沃夫不知去了哪里,它的那顶鹿皮小帽子一根毛都没留下来。林薇吸着鼻子,贝克在她身后拍她的背:“我们该去看看木排能不能用。”

如果能用,那么他们就提前实行计划,带上些吃的,剩着木筏离开这儿。贝克一直是这么打算的,但安逸的生活让他把回归的日子不停的往后推,詹姆斯跟丽贝卡的到来给了他们一种错觉,好像真的能在这片森林里生根发芽。

现在梦醒了,也是时候离开了。

他们喝了些水,又在倒塌的树屋边坐了一会儿,吃了点烤焦的兔子肉,林薇一边用水把这烧得焦柴的肉泡软了送进嘴里一边说:“我们往他们来的那个方向去。”说不定会遇见夏苒的,她没事,起码没有丢掉性命。

贝克思考了一会儿同意了她的决定,火烧起来的时候这里没有路,他们跃不过火圈去水边,木筏说不定还好好的呆在水里没有受到火的影响,水面非常广阔,他们还能在水里捕鱼吃。

有个方向总是好的,总比呆在原地茫然不知所措要强的多,他们收拾了背包走向水边,木筏的确还好好的拴在水里,贝克加固了绳子,林薇四处找了些可以带上船的东西。

地上已经没有多少东西可以利用了,可他们还是在这里呆了两天,一无所有听上去很潇洒,可那不适合长途旅行,特别还是在水上,如果一路上都没有地方可以依靠,那么起码保证他们在木筏上不会冻着饿着。

夜里就背靠着背睡在树下,这片森林已经没有什么好让林薇担心的了,连笑脸猫头鹰的叫声都听不见了,红尾巴松鼠跟浣熊之前在还在树上跳来跳去,现在一点踪影也不见。

林薇睡不着觉,她仰头望着天上的星星,听着水声,鼻子里一股焦味儿,身上是头发里也是,洗了脸洗了手还是觉得自己像是挂木烤鸭,熏的一股子松子味儿。

贝克好像不管什么时候都能睡得着,他双手抱着胸,把宽厚的背留给林薇让她依靠,一开始还跟她说些不着边际的故事来哄她开心,没一会儿就听见了呼声,他睡着了。

林薇勾了勾嘴角,星星透过灰蒙蒙的云层闪闪发光,夜风吹在身上让她打了个哆嗦,她把身体绻起来一些,紧紧贴住贝克的背,身上盖着贝克从屋子里抢救出来的唯一一条皮毯子,搓搓手闭上眼睛给自己催眠。

夜越来越深,林薇渐渐有了睡意,她把手枕在头下,迷迷糊糊听见耳边响起“哔—啵”的声音,林薇用力撑开眼,眯缝着眼睛看见眼前一片莹莹绿光,她睁开眼,撑起手细看。

烧得焦黑的泥土里钻出一条条蚯蚓,它们身上发着绿光,很用力才能从泥土里探出头来,口里出吐一个个圆圆的气泡,林薇听见的声音就是气泡破裂的声音。

林薇在森林里这么久了,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位邻居,如果不是大火烧掉了绿草,这些小东西只会遮盖在长草里,根本不会引起她的注意。

林薇反手推了推贝克,他呢喃一声:“宝贝儿,别怕,我在这儿。”接着转过身来,手搭在林薇腰上,腿也跟着伸了过去压住林薇,几乎把她整个圈在怀里,砸了两下嘴巴,眼睛都没睁开就又睡熟了。

林薇忍不住笑起来,她想伸手去碰碰这些小东西,可又不忍心打断它们的努力,连蚯蚓都在继续生活,她也没有什么好沮丧失落的,谁知道下一个地方不会有个更棒的屋子等着他们呢。

蚯蚓们演奏了一个晚上的交响曲,林薇第二天起来的时候精神特别好,她给了贝克一个大大的笑脸,学着他开玩笑的样子问他:“长官,今天的任何是什么?”

贝克脚下一滑,差点倒在木桩子上,他小心翼翼的打量林薇,难道她做了个特别好的美梦?林薇见他的呆样莞尔一笑,把水草编成的绳子捧到木筏前,他们要给木筏再绕一圈绳子。

鼓起劲来的林薇做了许多事,在贝克扎木筏的时候,她用多出来的绳子编了个鱼网,林薇努力回想那些生活在水上的渔家生活都需要些什么,最后准备了鱼网,竹筒锅子跟满满一包泥巴。

林薇在木筏子上也做了个锅灶,就像在树屋里的那个一样,先在厚叶子上满满铺上一层泥巴,再架上竹架,等试过在上面升火不会烧到木筏才把这个简易炉灶搬到了木筏上。

真的下水离开的那一天,黑土地上又长出了毛茸茸的一层绿草,这些细草悄悄探出头来,摇摇晃晃的甩着脑袋,呼朋唤友一片连着一片的长起来,贝克搭着林薇的肩:“也许不用一百年,这里又会像原来那样了。”

贝克划船,林薇躺在用水草铺的床上拿叶片遮着脸晒太阳,顺流的时候两个人就靠在一起休息,顺着水流往下,等经过河道要拐弯的时候,林薇就拿出备用船桨跟贝克一起划船。

河道比他们之前想像的还要曲折广阔,在上面飘了一天,偶尔有经过的水鸟,越是往前,丛林就越是展现出不同的风情,明明还是仲春,远处却有一山红叶,遥遥望过去好像晚霞那样亮眼。

他们其实并没有明确的目标,能不能遇见夏苒全是看运气的,林薇并不强求,他们夜里就让木筏靠在水边,睡在船上,煮鱼吃。

把从松树上割下来的块状树脂磨成粉升火,这比用贝克的手表盘对着太阳燃起干草更快更方便,他们吃白鱼羹,放里面打鸟蛋,林薇还编出一条席子来,当中用细枝穿过,像个三角那样固定在木筏上,现在他们白天也能钻进去好好睡上一觉了。

他们尽量走窄而蜿蜒的水路,好几次看见广阔的湖都没敢划进去,他们怕木筏吃不住那么多的水,每到都够停靠的地方就把木筏拖到岸上修整一番。

这片水一直绵延没有尽头,他们不知过了几个浅滩又绕了几道弯道,等到木筏又一次靠边修整的时候,林薇才发现岸上的土都成了红色。

就像他们一开始呆的那个白沙滩一样,沙滩石头是白的,可山壁周围却全是红土,贝克在山壁底下发现了一处凹进去的浅洞,他们把木筏拖上岸,把船上的东西搬进洞里。

贝克砍了一棵矮树插在沙地上,像原来那样脱掉上衣露出汗津津的胳膊,摆出几个姿势,林薇靠在石头边大笑出声,她摘了满满一捧的花,一边吹口哨一边冲贝克身上扔花。

好像夜舞场里那些专跳肌肉舞的猛男秀那样,贝克不断冲林薇飞眼,林薇笑的脸都红了,最后把一捧花都抛到他身上,吹着口哨问:“过夜多少钱?”

贝克“嗷”一声扑了过来,把林薇压在身下猛亲一通,林薇拿手撑起他的胸:“顾客就是上帝,你得按我喜欢的来。”

贝克翻身躺平,趴成太字型,挺胸收腹露出强壮的肌肉,对着林薇挑挑眉毛:“请随便享用。”

到底还是贝克享用了林薇,他们有很久没有这样了,在木筏上贝克就连吃个豆腐也要小心翼翼,害怕万一木筏打翻了两个人滚到水里去。

好不容易到了踏实的地面,他一开始就没准备放过林薇,这个夜晚又长又甜蜜,林薇最后累的趴在贝克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嘛,一直说趴成大字什么的……

男人嘛,难道不应该是“太”字么?

捂脸

带着节操圆润了。

☆、83

林薇跟贝克顺着红土一直往前走;山壁光秃秃的,偶尔有树盘在山石上长出半红半绿的枝叶;极目望去全是红色;跟丛林里满眼的绿一样。

等到天边晚霞漫起的时候;天是红的地是红的;山石泥土全是一片映人的红色;连风也比丛林里的要和煦;带着热气吹拂他们的脸跟身体。

是贝克提议往这边走的,他们绕过红石头山就看见一片平原;贝克想起了自己的家乡,他指着这片平原告诉林薇:“我曾祖父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开荒的。”

也许威尔森家的人天生不适合丛林;他们就应该在平原上开始新生活;就像几代人做的那样;盖屋子养牲畜,在这片生机勃勃的土地上开始新生活。

贝克听了太多曾祖父开荒的故事,他叼一根草,双手搭在后脑勺上,仰着身子往前走,只要找到一个靠近溪水的地方,他们就能定居下来了。

走的越远,林薇越是觉得这里没有其它人,不管是丛林还是沙滩,又或者是他们走了这么久的平原,全都没有人类生存的痕迹,他们就像是天外来客一样降落在这片土地上。

家是再也回不去了,他们也没有回去的途径,从没有哪里的地貌是像这里一样的,丛林连着平原,远处还有高山,土地的质地颜色都不一样,好像他们再往前走就能看见大海似的。

贝克勾着林薇的肩:“也许,这里只是比小王子的星球更大一点。”他无所谓的耸耸肩膀,贝克好像对什么都无所谓,但林薇知道他想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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