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婚俏丫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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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婚俏丫鬟-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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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的也是,堂堂知府家的小姐能和普通百姓一起排队吗?若是她真生了病,那一定是要大夫上门问诊的。
  于是,我硬着头皮走进了门。
  迎面,一个和蔼的年轻男子将我们让了进去,他没正眼看我,却招呼成碧小姐坐下,又亲自倒茶。“小姐今日怎么亲自到医馆来了,若是身上不舒服,唐及自当亲自登门问诊。”
  成碧笑了笑,那笑容温柔似水的,要多甜有多甜,我终于有点明白小姐为什么非让我来看病了,这明明就是假公济私。
  “小姐前些日子的风寒好了吧?不知今日是问什么?”唐及重新落座,拿起了他手头的一本厚厚的黄色封皮的医册,我猜那肯定是出诊档案。
  这唐及倒有点门道,不愧是出过洋的大夫。
  “多谢唐先生关心,成碧已经好了。今日登门,是要为锦心问病。”痴痴望着唐及低头看书的身影,成碧小姐的声音温婉如歌。
  “哦,可是那日摔下马的女子?”唐及立刻抬头,目光迅速搜寻到我。“你有什么不适?”
  “我——”我愕然片刻,随后开口道:“哎呀,我浑身上下哪里都不适。头晕眼花耳鸣喉痛腰酸腿软腹痛脚麻……”我一连串说了一大堆病症,就差说自己病入膏肓了。
  唐及愣了一下,听完我的话温和地扯着嘴角笑了笑,“我观你气色红润、皮肤有光泽,听你语音铿锵、中气旺盛,看你步履生风、动作灵活,你没有病!”
  “我就说我没病了,可小姐非说我有病,那我就有病呗!”我嘟囔了一句。
  成碧小姐伸出手狠命拽了一下我的后衣襟,她用力过猛,拽得我身体往后趔趄了一小步。只听成碧对唐及说:“锦心自从那日被摔落马,好多事都不记得了,连以前学过的画技、梳妆这些她都不会了,她自己说得了健忘之症,成碧想问先生,可有这种病症?如何医治?”





    正文 第五章 开药方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5…7…1 17:05:50 本章字数:2723

唐及一听说我得了健忘之症,有些不相信似的盯着我瞧了半天,眼光跟探视器似的在我的面部五官之上仔细查看一圈,随后问:“你说自己突然健忘,可还有身体的其他不适吗?比如头晕、恶心、呕吐之类的?”
  恶心、呕吐,我听了纳闷,这不是怀孕症状吗?我赶紧摇头,“没有没有,其他啥症状也没有,就是不记得学过的东西了。”
  唐及忙放下手中厚厚的问诊档案,站起来到了我面前,“你伸出舌头来我看看!”
  我吧唧了两下嘴巴,很不情愿地当着唐及的面伸出了自己的舌头,心里想:健忘症,还用看舌头吗?又不是胃病、口腔溃疡啥的?会不会看病啊你?
  成碧小姐和两可这个时候也凑热闹围过来,都瞪着我的舌头瞧,我不等唐及再说话,“哧溜”就把自己的舌头收回去了。
  谭锦心的舌头也当是免费参观的呢,我呕心地很。这时就听唐及说,“你舌苔薄嫩、两侧红润,五脏应该很健康,不似是吃什么东西慢性中毒之症。”
  唐及又为我认真地号了号脉,结果证明我的身体的确很健康。
  我本来就很健康嘛,我二十三岁,青春靓丽、所向无敌,是美貌智慧并存的现代女子的典型代表,我不过是年假时回家放了两个炮仗而已,结果一炮仗就把我崩到成碧小姐身边来了,我找谁说理去呀?
  哎——
  我重重地叹了口气,唐及以为我因健忘症而伤心,便安慰我说:“也许,是你上次从马上摔下来对头脑里的神经或者组织产生了影响,我从祖上的医册上看过类似的登记,有人登山时不小心摔落下来,后来被救活之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认识。我想,也许你的情况和他们有些类似。”
  我明白,唐及说的这种情况就是严重脑震荡导致的失忆症,古代还没这种说法,我于是附和着他点头回道:“唐大夫果然是神医妙手,一下子就看出病根来了。不过,我比他们好得多,我还能认识成碧小姐和两可呢,要不然就更惨了!”
  唐及被我奋力一夸奖,竟有些不好意思,脸颊上迅速飞起两片红云。
  古代男子与女子接触少,能被女子当面大力称赞的机会更少,即便是神医也是需要被人肯定的,在这一方面,我一向慷慨大方,多说几句好话,多拍几下马屁又不会少两块肉,何乐而不为呢?
  成碧小姐听唐及这么一解释,也大概能明白我这健忘症的根由出自哪里了,她试探性地问了一句:“那,锦心这病还能医好吗?”
  唐及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拿起旁边的毛笔“刷拉刷啦”写了一张药方,等字迹干了他自己又看了看,才对成碧说:“能不能治好目前还不能说。若是华佗再世许是能有办法看看内灶病理,唐及惭愧的很,这开颅的技艺实在做不来。先吃几副清火解毒、利身心的药看看吧。其实锦心现在也不错,那些忘掉的东西无事时可以再学嘛!”
  我听了这话打了两个冷颤,先是听他提到开颅就是一哆嗦;还好他不会这么高级别的手术,要不然成碧小姐肯定得让我立马躺在病床上给唐及当试验品;后来又听他说要重新学习那些画画、梳头的玩意,于是又是一个寒颤。
  我心想,画那个花样子已经是难比登天,再学上几十种梳妆发式,还不得要了我的命!等我哪天发飙,给她们剃个光头出来看看,二十一世纪的女子连头发都不用留,梳什么妆啊?!
  我腹诽了半天,两可已经接过了唐及手中的药方。
  如今,有了唐及对我的明确诊断,成碧和两可都十分确信我有病的事实了。
  两可泪眼朦胧,对着我看了两眼,说了一句话,差点把我气死。她说:“以前听人说有小孩被打傻的我还不信呢,看来真有这回事!打得狠了就和摔下马来差不多,若是再摔得重些,锦心你就变傻了!”
  我恶狠狠地回答她:“我变得再傻也比你聪明!”
  成碧小姐对英俊多金又身怀神技的唐及大夫恋恋不舍,我见小姐还磨磨唧唧地不想走,就凑到唐及的桌案旁边问他:“这抓药可是在你的医馆里吗?”
  唐及摇摇头,笑着说:“出了医馆向右走,前面有五六家药铺,最大的盛和药铺,还有回**铺、马家药铺,都能抓到此方!”
  我略微低头,脸朝前凑了凑,冲着他低声说道:“若是在你这四层的医馆里也办个专门抓药、卖药的药堂,病人岂不是可以足不出户就买到药了,唐大夫你说呢?”
  唐及一愣,他没想到我突然提出了这样一个大胆的建议来,略微琢磨后说道:“此话玩笑了。医是医,药是药,向来问医者不代卖药材。”
  切,脑筋迂腐。我在提点他挣钱的门路他都听不出来,傻瓜一个。不过,既然他不愿意,也许我可以坐收个渔翁之利啥的,比如我也当个古代号贩子,或者给药店当托儿……条条大路通罗马,我忽然发现,人要想挣钱,只要开动脑筋,在古代混成个地方富甲绝对不成问题。就可惜,我就是个当丫鬟的,作不得主人的主。
  “要不然这样,”我不想白白放过这个机会,又见成碧小姐还不愿意走,一个劲地和唐及扯知府谭须年的老毛病,她也不想想后面那么多人排队等着看病呢。我趁机打了个歪主意,“两可,你随我到盛和药铺去抓药,小姐先在这里,等我们回来再走!”
  成碧小姐连连点头。
  我抓着两可的手腕就出去了,两可不愿意走,被我硬拖着拽了出去。
  “锦心,你干嘛呀,拽的我胳膊都疼了!”两可气囔囔地对我嚷。
  “说你没眼力,你真没看出来小姐喜欢唐及啊?”我说。
  “我知道啊,自从唐及给小姐看过病之后,小姐没事就喜欢生病。”两可说。
  我猜就是这样,大家闺秀的小姐见过什么呀?遇到一个英俊的大夫给自己看病就芳心暗许,这是常见的戏码,而且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悲剧收场。
  “那还杵在那当电灯泡干嘛?”
  “什么是电灯泡啊?”两可不解地问。
  “就是绊脚石、老鼠屎!”我没好气地回答。
  “你才是绊脚石、老鼠屎呢!”两可丝毫不退让,当即就把这两个绰号全部还给我了。我拉了她一把,神秘兮兮地对她耳语:“我拉你出来是有钱赚,你去不去?”
  两可迷茫地看着我,满脸的不相信。“哪里有钱赚?你骗我的吧?”
  “呷,骗你我是小狗,你跟我走就是了!”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骗子得带杆枪,虽然两可脑筋不灵光,可总比我光杆司令一个人出马威风点。
  我带着两可,拿着那张药方,直奔盛和药铺。





    正文 第六章  遇到帅哥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5…7…1 17:05:50 本章字数:2265

出了医馆的大门往右一拐,果然走不到二百米就是一溜的药房买卖,估摸着这些药房临着唐氏医馆,生意一定比别处好许多。
  我先从头到尾挨个审视了一圈,盛和是最大的一家,回**铺其次,马家药铺比较小,还有三家都是中等规模的铺子,每一家药店里都有病人拿着方子来抓药,一眼便可看出那些人是唐氏医馆的病人。
  吃梨挑大的,吃饭得热的,我来回转完,大概了解了几家药铺的规模情况,就拉着两可进了盛和。
  盛和里面宽敞、气派,半圆形的木质大柜台约有半人高,里面站着四五名抓药的伙计,掌柜的坐在用方砖砌出来的一处高台上喝茶。因为店铺大,抓药的人就显得少。
  我先将手心里的药方塞进衣袖,到了柜台边仰脸问里面的伙计:“你们盛和的东家在不在呀?”
  我连掌柜的都不找,直接找东家。古代的店铺规矩我知道一些,掌柜的只负责柜上的货品和银钱收入的账目管理,真正管事的是东家,一般东家都不在店面里待着。
  卖药的伙计一看我和两可,不认识,两个黄毛丫头,其中一个对着我挥手道:“你是抓药还是问价啊?不抓药就出去,这里不是你们来的!”
  一张嘴就知道这伙计没拿我们俩当主顾,当哄要饭的呢,让我们赶紧走!我是谁啊,能轻易就被这些小角色撵走吗?我伸出手用力往柜台上一拍,大声说:“我们要做的买卖大,怕你们在场的做不了主!”
  几个伙计面面相觑,都被我这癞蛤蟆打哈欠的样子给吓住了,有一人忙指着旁边台子上在悠闲品茶的掌柜说:“那是我们盛和的王掌柜,你要有大买卖找他去说!”
  我一看,也只得先找掌柜的了。
  掌柜的上一眼、下一眼地瞅着我,连屁股都没欠一下,“王掌柜,我是来谈生意的!”
  王掌柜这才又抬眼,爱搭不理地问:“你是哪家种药材的?”他还以为我是来推销自己种的药材。
  “我不是来销药材,我是来和你谈合作!”我再次表明目的。
  “合作?怎么合作?合作什么?你这个小丫头说话口气不小,也不打听打听我们盛和是谁开的买卖,跑到我店里来谈合作,真是笑话!”王掌柜根本就不容我说话,连连挥手让两名伙计把我和两可赶了出来。
  “呸!”我一出门,立刻重重地往盛和的门口吐了一口唾沫,狗眼看人低的东西,今天你把姑奶奶赶出来,明天你拿八抬大轿抬我,我也不回来,以后可别后悔。
  我一口唾沫吐完,刚把头抬起来,猛然间一头疾驰的飞马呼啸至面前,那速度、那动作比闪电还快三分。硕大的马头在距离我三米远的位置“嘎”地停下,吓得我差点没坐地上。本来堵着满肚子的火气没地方发泄,这个在大街上纵马的倒霉人被我逮到还能放过?我根本就没看马上是谁,冲着那昂扬的马头就开了机关枪:
  “是哪个没公德没信义的在大街上赛马?啊!以为这里是你家的后院还是赛马场?马没长眼睛,人也没长眼睛吗,这么大活人在附近站着没看见吗?以为自己骑马很了不起啊,火箭给你敢不敢骑呀?这是公共场所知道吗?路权平等,骑马骑成你这样的还敢出来混?丢人都丢到你姥姥家去了?你不会骑就别上街来丢人,回家再好好找个马术教练学三年?丫丫个呸的,要是撞掉我一根头发,我让你赔根金条,你信不信?”
  我这一通连贬再损的,把刚才在盛和药铺受的窝囊气全撒这倒霉的骑马人头上了,等我说痛快了,把脑袋再往上一抬,登时就有些呆。
  这人长得让我失去免疫力了。
  我好歹在现代也是见惯美男帅哥的,虽不敢说是流连花丛的常客,可对各种类别男子的鉴赏力是在同行姐妹和损友里已经具有相当级别,但面前的这个还是让我倒吸一口凉气。
  我眨巴眨巴眼,扭头问旁边的两可:“两可,我面前是不是一人一马呀?”
  两可都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了,呆呆地看着我,估计是对我刚才那顿口才佩服傻了。
  马上的人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见我突然住了嘴就从马上跳了下来,他扔了马缰绳朝我走过来,我赶紧冲他摆手:“别过来,本小姐三尺之内生人勿近!”
  那人扯起嘴角的两端,声音不低也不高,又似轻浮又似认真地语气问:“小姐刚才说的那些实在精彩的很,我没听明白,你能再说一遍吗?”
  我嘴巴一张,当即石化,见过没事找茬的,没见过没事找骂的?!这人还真——让我无语。
  当着超级帅哥,我不能没形象啊,我舔舔嘴唇,勉强对人家福了身,道:“刚才都是口误,口误!”
  “你是哪家的姑娘?”他忽然问我。
  “我叫谭锦心,知府家的!”有帅哥当街搭讪,我不能放过这个千古难逢的机会啊,我可不做那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古代小姐,“你要想认识我是很容易的!”末了,我特地补充了一句。
  “哦,是谭知府家的小姐!没想到,谭知府生了这么伶俐的女儿!”
  那人把我当成是谭成碧了,我本来想说我不是谭成碧,我是谭成碧的丫鬟,可我当时从心底里涌出了膨胀的虚荣心,虚荣心的瞬间膨胀让我当着如此帅哥实在讲不出实话来,心道:算了,就冒名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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