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凤夺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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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凤夺嫡-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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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滞的坐在冰凉的地上,亲眼看着老伯搭着他的尸体放进棺材,看着那棺木被钉上。霁知道要死,特意穿了最喜欢的衣服,那鲜艳的颜色真的很适合他。可是这身艳红却注定要被埋进冰冷的土里。

他死了吗?她不想相信,也不敢去摸那尸体。她好怕,好怕,没了霁,心空空的,她不知要怎样才能活下去?

老伯做好下葬的一切事宜,就拿上早已收拾好的包袱走了。他完成了先生所嘱咐的事,现在他自由了。当年只为了一个承诺就无怨无悔地跟着他,这一次终于可以去做自己的事了。可是他还剩下什么可做的?

一张可爱的脸突然映入眼睑,或许该去看看那多年未见的妹妹了。

老伯走了,师弟又来了。因为霁把这里的房屋和院子都留给了他,他是来收房子的。当年因为她的玩心,霁无奈收了个鞋匠徒弟,但这几年来,他除了修鞋,并未得到什么技艺的传授。而作为补偿,霁把房产都留给了他。

不吃不喝的坐在师父坟前许多天,做师弟的实在看不过去了。

“饭饭,你也该走了。”他劝道。

“我想在这里守师父一辈子。”饭饭轻声道。对于所谓父母她不想见了,若不是大限到了,霁也不会把她推出去。而现在她只想陪着他。

“这个,师姐,我家里还有老婆和三个孩子,粮食今年打的少,工钱也没挣很多……。”师弟搓着手,急得满脸通红。他似乎以为她要一辈子赖在这里,吃他喝他了。

面对他的尴尬,饭饭很无语。她好像忘了自己是个十岁的孩子,还是不事生产的那种。最后一个愿望也破灭了。她想守着霁,首先必须养活自己。

饭饭终于也下山了,是在师弟可怜巴巴眼神注视下的无奈之举。毕竟没有人会像霁那样,无怨无悔地收养她,照顾她,宠她。

而她现在要做的就是养活自己,然后守着霁,所以她需要一份工作。

第一卷 第七章 绑票

其实找工作真的不是件很简单的事,在现代,为找工作她奔波于各大城市的招聘现场,求爷爷,告奶奶,老爸给人装孙子,送大礼,才换来一家事业单位肯垂怜她。可在这里,一个十岁的女娃无依无靠,不会缝缝补补,洗洗涮涮,连当丫鬟都没人家要。做买卖吧,本钱又不够。以霁教她的学问给人当家教倒是绰绰有余,可惜未必有人敢用她。

该干点什么好呢?正琢磨时,忽然看见前面有一个卖茶的大叔,含笑着对她招手,“小姑娘,口渴了吧,过来喝碗水?”

自从霁没了,也没心思吃喝,饭饭舔舔干瘪的嘴唇,还真觉得有点口渴。

“谢谢大叔。”

这年头还是有好人的。饭饭端着茶碗一饮而尽,可一碗凉茶下肚却没有想象中的解渴和清凉,反倒觉得头晕晕的,眼前大叔的脸也变得模糊起来。

不好,蒙汗药。虽没尝过这东西什么滋味儿,但看那大叔狰狞笑着的一张脸,也能猜到几分。她迅速把一个药丸塞进嘴里,还没来得及嚼,人已陷入昏迷中。

这里的人似乎不止一个,她感觉自己被抬上了一辆破板车,接下来的事就再也不知道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再醒来时只觉头疼欲裂,朦朦胧胧中听到两个男人的对话。

“这小丫头长得真标致,跟个小仙人似地,肯定能卖大价钱。”一个人笑道。

“我听说三十里外的戎家庄有个任老爷,七十多了,可就喜欢女童,七八岁的最佳。这丫头虽然大了点,可长得好,不如卖给他吧。”

“你真损,被那老头子蹂躏了,可还有的活吗?”一个贼笑。

“是半死不活,还是欲仙欲死?”另一个满脸淫荡。

两人说着,忽的笑了起来。他们话题越扯越远,后来又说到哪家妓院的姑娘好,屁股大,床上功夫好,总之越说越不像话。

饭饭刚开始还听着,后来言语不堪到极致也懒得再听了。不过她已弄明白自己着了别人的道了。早听霁说过江湖险恶,以前看武侠小说也看过不少主人公被蒙汗药药倒的事,没想到今日竟落到她身上了。

活动了一下手指,似乎还能动,应该是含在嘴里的药起反应了。这药是师父给她装进包袱的,她又揣在了怀里,这会儿还真派上用场了。

两个绑匪聊了一会儿话,其中一个说要去联络一下任老爷家,起身就要离开。

另一个叫住他问,“唉,那小丫头什么时候能醒?”

“就那药量怎么也睡个一天一夜,你要困了也可以睡会儿。”

两人中一个走了,另一个过来看了饭饭一眼,确定她真的睡的很熟,也放心了。

机会来了,饭饭心中暗喜。

又过了一会儿,身边响起一阵呼噜声,她才睁开眼坐起来。四下张望,发现自己似乎被放在一个草垛上,新打的稻秸秆带着地里的湿气,还隐隐发出阵阵清香。

这些人应该没什么据点,所以把她临时放麦场上吧。

纵身跳下草垛,一眼看见靠着堆草睡的正香的绑匪二号。这个人高鼻子小眼睛,正是叫自己喝茶的大叔。她心里这个恨啊,一抬手奔他后脑勺扇了一下。就这一下,好家伙,后脑勺整个都扇扁了。那人扑通栽在地上,连哼都没哼一声。

劲儿似乎用大了。饭饭看看自己惹祸的手,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感受。她是杀了人吗?并不敢过去确认他死没死,不过从脑袋变形的程度看,是没什么活的可能了。

虽不是故意,但已成事实。这个时候自然没有投案自首的觉悟,万幸包袱在不远的地方,她顺手抄上,然后转身跑开了。

此时天刚擦黑,很多人家里都飘出饭菜的香气。饭饭很饿,很饿,可是她不敢停,沿着大道一路跑下去,心里怦怦跳个不停。他该死,她如是劝着自己,可还是有些后悔。毕竟是条人命,就这样没了,多少有点可惜。

一路狂奔,直跑出十几里外,才停下来稍稍歇了歇。借着月色打开包袱,里面的银子都没了,所幸换洗的衣服和师父给的瓶瓶罐罐都还在。

杀了人,她心里很紧张,既怕有人报官,又怕另一个绑匪抓她。左思右想之下干脆用易容丸换成另外一张脸。

这会儿天也亮了,她照着镜子鼓捣好,等眼前呈现出一张满脸病容的女孩姿态,才满意的点点头。就这副尊容当叫花子,应该能讨到饭吧。

跟着霁这么多年,她学的最好的就两样,一个是二胡,一个就是易容,其余的都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

在附近菜田里摘了几根黄瓜,几个西红柿,勉强吃了半饱。饭饭才又起身上路。这里的老百姓都很实在,有过路的摘点菜吃,一般都不会计较,就是有守夜的,见你拿的不多,也不会过来阻止。她刚才摘菜时就看到一个脑袋从草窝里探出来,然后又缩了回去。

这一点还是去年跟师父下山时发现的。

想起霁,她心里又痛起来。

……

第一卷 第八章 李家疯子

麦城,李家。七大家之一。

盛夏时节,火辣辣的太阳照在地上,烫的地皮都冒起热气。

此时李家的厨房里热火朝天,就跟这天气一样火辣。摘菜的,切菜的,掌勺的,烧水的,过往端菜的小丫鬟也一个个穿梭在人群中。

“苏饭,柴砍完了没有,发什么呆啊。”突然一个肥胖的大婶冲着一个弱小的女孩大吼一声。

一群人都在忙,怎么偏有一个发呆的?

“是,这就完。”饭饭脆生生得应着,顺便给大婶一抹甜笑。

笑容太过甜美,大婶的火气也瞬间被灭个没影。

“快点啊。”她鼻腔里哼哼两声,又继续埋首在一众菜盆里。

不错,小女孩就是饭饭。那一日之后,她就来到麦城,住进李家成了一个粗使丫鬟。原本她也想不出来自己有什么本事谋生,不过那日打扁绑匪的头之后,她猛然领悟原来力气大也可成事。也赶巧李家的大少爷要娶亲,现有的人手忙不过来,于是她才毛遂自荐到这里劈柴。

其实完全可以找个轻松点的活的,但饭饭不愿意,她喜欢劈柴。别人做两个时辰才会劈好的,她半个时辰就会搞定了,而其余时间就是她自己的。她可以坐在墙角发呆,可以慢慢回忆和霁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霁的死对她打击太大了,她需要好长一段时间的调整,才能接受这个事实。而她选这里做工,主要是因为这里离攀枝花很近,一个月有一天的假,她可以用这时间去跟霁说说话。

管事大婶是个刀子嘴豆腐心,虽然经常骂人,但不会真指使一个十岁的女童去干过于粗重的活,所以她每天除了劈柴也没什么可做的。即使众人为大少爷的婚事忙成一团,她依然可以慢悠悠的活动着手脚。

这不,一会儿的功夫,面前已经堆成了小山。

大少爷要娶的是梅家的二小姐,对于梅这个姓氏,她很熟悉也很陌生,至少她没见过任何一个梅家人。所以她对这婚事漠不关心,不奢望会有人把她当妹妹,她自然也不会把人当姐姐。她的生活,有霁就好。



大少爷的婚事一连庆祝了七天,七天之后宾客们才逐渐散去。厨房里的人稍稍松了口气。紧绷的弦刹那松掉,众人也开始有说有笑起来。

“饭饭,讲个笑话吧。”

忙完几天真的很累了,伺候好主子们的午饭,一群人便搬个马扎围在饭饭周围,等着听她千变万化的笑话。

饭饭的到来,无疑为这些底层人民的生活带来了乐趣,而每天闲暇时听她胡天海地的说话,已成了每日必然的功课。也正因为此,她每天只做劈柴的活儿,别人才不会有太多意见。

有人喜欢听,饭饭也很愿意说,至少可以证明她还活着,还在被人需要着。在现代时,她就是学校有名的笑话大王,每日笑话不断,此时讲起,当真是信手拈来。今天她说的就是郭德纲的相声,我这一辈子,其中那句经典的“这个礼拜这里下了两场雨,一场三天,一场四天……。”刚一说完,就惹得众人大笑不止。

“饭饭,你怎么想出来的,太可乐了。”管事大婶笑得眼泪都出来。心里暗道那日见她一个小姑娘可怜才收留她,还真留对了。

“就是,就是,饭饭真的好厉害。”

“从没听过这样的事。”

“这都是从别人那儿听来的。”饭饭谦虚道。这倒是实话,本来就不是她编的,即使有天才,也不会是她。

其实古代的相声名家很多,像前清民国,现代的东西拿出来根本不值一提,喜就喜在这里还没相声这个行业。不然谁有空听她一个小姑娘穷嘚啵。

“能告诉我是从哪儿听的吗?”突然一个男音从后面冒出来。

众人回头,然后笑容瞬间凝结在脸上。

“三少爷,您怎么到这儿来了?”管事大婶紧张的站起来。虽然活已干完,但这般聚众取乐,若传到老夫人耳朵里也够他们喝一壶的。

“没事,我就问问。”

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面容清秀,有点瘦,但一双大眼睛却炯炯有神。

“一个过路人说的。”饭饭轻声回道。心想他若问过路人是谁,那她肯定不知道。

少年没再问,他只是蹲在地上看她,仿佛在研究一个稀罕品种。

这一天之后,在厨房门前发呆的人就又多了一个。饭饭手里劈着柴,时不时会看向天空,对着天发会儿呆,然后再继续劈柴。而三少爷干脆一直抬头望天。他们就这样坐着,常常大半天都不带换地方的。

一日,饭饭问,“你在看什么?”

他笑道:“只是在看你在看什么。”

饭饭:“……。”

问过管事大婶,才知道三少爷叫李悦,是李家宗主和小妾生的,自来不招大夫人待见。有人说他是个疯子,也有人形容他是出生时不小心把脑袋夹坏了。

因为他有时会把房子拆了只为看看是如何建成的,有时会蹲在鸡窝前看鸡下蛋,有时会下到河里摸一条鱼自己一刀刀切割成小块,有时会把树砍了只为看它的纹理,有时会把萝卜叶子编帽子只因为感到清凉……。

像这种奇奇怪怪,不被理解的事,几乎每天都会上演一出。也难怪别人当他脑子有问题了。但饭饭却并不这么以为。她觉得李悦是一个极聪明的人,就像霁一样,他之所以会有很多奇怪举动,只不过因为他有很强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另外做事过于执着而已。

可以感受的到,他是寂寞的,就像她一样。她有着活着的身体,但心却空虚如死寂。而他,在人身上找不到快乐,所以才把精神用到动物和各种不会活动的物件身上。

或许看到了他的内心,对他,她很心疼,就当两个同样寂寞的人彼此品尝寂寞的滋味儿吧。她接受了他的出现,开始尝试着与他沟通。

第一卷 第九章 强奸未遂惹事端

她把木头劈成一根根筷子粗细的小木条,教他撒在地上,然后一根根挑开。这是小孩子们都喜欢的游戏,可是应该没有人教过他,他玩的很开心,只是没多久她就再没赢过一把。她还用木板做成简易的跷跷板,两人一人坐一头,一上一下的跷着,只为感受那不一样的失衡。

表面上她在陪他,但事实上他也在陪她。有了他的陪伴,她伤心的时候也逐渐减少了,虽然依旧思念霁,但心却刹那间回到了童年,那个在现代,有很多伙伴玩耍的童年。

两人逐渐成了要好的朋友,可自从和他在一起的那天开始,李家的人对她换了一种称呼‘小疯子’。

大疯子带着小疯子。

饭饭很郁闷,却无可奈何。自古天才和白痴只一线之隔,她可以理解成,其实她也是天才吗?但事实上这话用在李悦身上更合适。

只要是她教的,即使再难,出不了三天,他都会学会,而且学的比她好。她用竹子做了把笛子给他,两个人一个拉二胡,一个吹笛子。曲子教给他半天,第二日他就已能跟她合奏了。

“你确定以前没学过音律?”饭饭不敢相信。想当初她可是跟着霁学了两个月才勉强可以奏完一曲的。

李悦摇摇头。除了读书之外,父亲什么都不让他学。

饭饭感慨不已,自己所遇到的人一个个都很厉害,李悦对音乐的天赋真的和霁有的一拼。

从这一天开始,两人合奏的乐曲经常回响在李家李树林中。尤其到了春天,那一片开满白花,粉花的大片花海美得让人心醉。



李家当家宗主对儿子的转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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