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凤夺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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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凤夺嫡- 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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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那只有天知道了。

刚才一番卖力的演出,她出了一身汗,趴在地上感受着带着矿物质岩石特有的凉气,很是舒服。也不知过了多久,在晚风吹拂下,整个人有些昏昏欲睡。她也知此刻不能睡着,可等了半天殿里都没动静,不由心情松懈,上下眼皮也开始打架起来。

又过了一刻,终于听到了期盼已久的脚步声。她忙闭上眼,静等着那人走近。

一只脚在她身上轻踢了一下,紧接着一个清冷地声音道:“起来吧。”

不是霄的声音,梅饭不敢动,睫毛忽闪着等他动作。

“起来吧,宗主说你的戏演得太烂了,叫你进去。”

她一听,顿时跳了起来。只见身前立着的是一个一身黑衣的男子,正是常在霄身边的两侍卫之一。

“多谢哥哥。”她欣喜地叫着,躬身一福,然后蹦跳这往殿内走去。

男子表情无奈,摇摇头也在后面跟着。

两人一前一后走入大殿,梅饭忽然想起一事,回头问道:“宗主怎么知道我在做戏?”她跟霁练易容术许久,对于模仿别人声音也颇有心得的,寻常之时很难被人发觉。

男子笑一笑,道:“第一,班少爷不可能踏足蔷薇殿;其二,他一向以宫主自居,绝不会自称本少爷;再三,你太不了解班少爷的性子,学他说话时言语缺少神韵。”

梅饭闻听,不由泄气地叹一声,她就说霄没那么笨,果然早被识破了。不过从一开始她也没想他就信了,只是以这出戏表一表忠心,让他知道自己是心向他的。现在看来,这步棋倒是走对了。

她进殿时,霄正站在水晶屏风前若有所思,手中水晶杯子冒着袅袅热气,满室皆是清雅的茶香。

雪顶含翠,极品好茶啊。梅饭吸吸鼻子,很是垂涎欲滴。看他所站离殿门很近,想来从一开始就没打算不见她。她有求于人,不敢太硬气,跪在地上,做出谦卑之态。

“梅饭叩见宗主。”

“有什么事说吧。”霄背身站着,没回头更没看她一眼。

她不看出他表情为何,只能硬着头皮实话实说,“我有事要求宗主,是关于今天新来的少年的。”

霄冷笑,“怎么,里面有你的情人?”

梅饭有些羞赧,“不是情人,是朋友。”

霄哼一声,“朋友也罢,情人也罢,你只需说什么事就好。”

梅饭怕他恼了,忙把今天在凤鸣殿里听到的话重复了一遍,并且特别声明,如果李悦被弄出太监的话,她也不想活了。不过这种以死想胁的话在霄这儿分文不值,他冷笑一声,然后很优雅地告诉她,若她真不想活,那就别活了。

梅饭心叹不已。人家明摆不吃她这套,无奈之下只能重新跪下求情。她好话说尽,并大赞他是活菩萨转世,专门救苦救难的那种。也不知是这通胡话说动了他,还是有什么别的意图,最终他居然点头同意,还说会跟班好好谈谈。

两兄弟视如水火,他所谓的好好谈,究竟好的什么程度,梅饭不知道。不过她对这个消息却是欣喜万分,连声道谢,然后屁颠屁颠的走了。

她走出许久,霄才转过头来,望着空空地殿门若有所思。

侍卫一直瞪大眼睛看着一男一女磕牙磨嘴,直到梅饭走后,忍不住叹息道:“属下还以为宗主不会答应呢,不知您什么时候也成了怜香惜玉的人了?”

“风,你很闲吗?”霄看他一眼,眼底神色莫名。

风立刻低下头。

“若这么闲,不如替我去见一下班。”

风一听,如风般往殿外奔去,边跑还边嘟囔着,“忙死了,忙死了,我真是忙死了。”

班少爷岂是正常人能见的,他怕霄拉他去应付那位祖宗,自然是有多快跑多了。

人走干净了,殿里一时又恢复了平静,静得可以听到山中泉水滴在水晶石上的叮咚声。可霄的心却烦乱异常,就像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最近,他一直无法平静,不仅因为刚回来的班,还因为刚才那个令人头痛的丫头。

梅饭,他现在根本弄不清,把她带来蔷薇宫是对还是错了。

她的存在一直是他心揪之事。刚刚得知霁有个徒弟时,他是欣喜的,继而知道她和那个女人有关系,喜悦之情更甚。所以,极少下山的他,才会专门走一趟彩国。为了找到霁,也为了找她。可她的到来并未填平长久以来的渴望,反倒令那份渴望愈发深厚了。

正文 VIP卷 恼怒

VIP卷 恼怒

是自己想要的太多吗?

当年姑姑曾笑称,如果她生个女儿,定会给他做新娘。这话他一直记在心里,想忘也忘不掉。他喜欢姑姑,也想有一个像她一样的新娘。可这些只是幼时的梦想,一旦有一天爱变成了恨时,纯洁的世界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切的一切都起源于霁,若不是因为他,姑姑不会走,不会抛下他,更不会客死异乡。伤害早已成就,他以为他把宗主之位让给他,就能弥补对他的伤害了吗?不,绝不,今生他欠他的,就算他死了也必须要他偿还。

一想他,心中愤然不已。被点燃的怒气在头上萦绕盘旋,手中的水晶杯也在大力下逐渐变形,茶汤顺着杯边流出,滴滴洒落,形成一个绿色的水窝。

很可爱的水窝,圆圆的,鼓鼓的,并不随处而流,与透明的晶体结合形成了一种异样的美感。望着这个小窝,他忽然嗤笑起来。这样浪费,若是梅饭看见恐怕要大叹一声暴殄天物了吧。不知为何想到了她,她对着雪顶含翠大吞口水的样子让人忍俊不禁。

看来以后蔷薇殿得多备些这样的好茶了。

……





霄果然信守诺言。

第二日一大早,梅饭出门倒尿桶时,就在庭院里看见李悦的本尊。他青衣青帽,笑吟吟地看着她,眼底全是关怀。

“你受苦了。”她顿觉有些哽咽,吸了吸鼻子向他扑了过去。

李悦生性腼腆,对于这种出奇地热情可不敢承受,他向后一闪,梅饭瞬时扑在霄的脚上。

他的脚藏在裙下,只露一个脚尖,但也瞧得出好一双蜀锦缎面的鞋,价值不菲啊。只可惜现在这双好鞋却沾满了女人的尿,骚臭无比。

她掩着鼻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假装没看见似地对他嘻嘻一笑,“感谢宗主救人,宗主真是君子,言出必行,说要和班少爷谈谈,果然就谈了。”

“只是不知您怎么跟他说的?”她问着除了好奇还有点坏心。两兄弟不和在蔷薇宫早已不是新闻了,他想从人家手里要人又岂是容易的?

“用脚说的。”霄抬了抬新缎面的脚。

他亲自往班那儿走了一通,挨个房间找了一遍,然后又抓着李悦走回来而已。只是现在这只脚却很想问候一下对面的女人,也让她尝尝尿液上身的滋味儿。

真难得他也有玩笑的时候,梅饭嘻嘻笑着,连声向他称谢。至于他脸上的厉色,就全当看不见了。

霄最终也没踢出脚去,或许怕再沾了她的身,弄得更脏了。他只冷冷一笑道:“人带来了,不过让他以后管住自己的腿,若去了不该去的地方,出了什么事,可别怪我到时不理。”

“是,是。”梅饭忙点头哈腰,“我一定看紧了他,一步也不会让他出去。”

为了感激他的再造之恩,她接连的几个清宫礼,在这种周到礼数,霄飘飘而去。临走时他带着满脸不屑,似对她莫名其妙的的礼数很不感冒。

梅饭自觉受了“尊重”,摸摸鼻子站起来,继续对李悦道:“李悦知己,我可想死你了,你这些天究竟怎么过来的,他们可虐待你了?”

“还好。”李悦含笑。

“怎么可能好?”想到偷听时的惊险,她不禁激动地挥起手,“我听那些女人说要把你们切割了做太监。”

“哪有那么夸张?”李悦弯弯眉角,眼底的笑意更浓了。

真的也罢,夸张也罢,总归在班那儿,她都是不放心的。不过现在好了,他近在眼前,她也真的能安心了。

两人一面说着话,一面向小屋走去。这个时间,五大美女还没起床,诺大个庭院只有他们两人。不过即使她们起了也会很快离开,因为她们每日必做的功课就是跑到班少爷的大门前发花痴。

路上梅饭问起他是如何被抓来蔷薇宫的,李悦淡淡一笑,把经过给她讲述一遍。

自从科考中了榜眼之后,他推辞了朝廷给的官职,独自一人在彩国各地游历。他向来喜欢山山水水,俱访名山,踏足名潭,玩得惬意又舒心。只是一年游玩下来,虽然逍遥快活,可有时候也觉寂寞无聊。

毕竟一个人,经年在外难免想家,有时候他也会想起梅饭,想起他们曾经度过的时光,吹笛、谈天、种萝卜,快乐的让人忘忧。

若是能同她一起游历,沿途有人照顾,有人闲话,那将会是人生美事吧。他惦记梅饭,又想劝她共游,便多方打听她的消息,后来终于知道她在青州梅家,便徒步前往。不是没有钱雇车,只是这一年习惯了步行,倒不想借助四条腿的畜生了。可两只脚的自然赶不上四只脚快,再加上他走走玩玩,遇到有趣之所定会停下来游玩一番。这一路从冬天走到春夏,还没走到青州。

这一日,他来到曹州地界,听闻牡丹盛放,心动不已,便和约了几个新交的朋友去逛牡丹花园。

曹州素来被称为牡丹之城,曹州牡丹的茎又细又短,老干可达3米,枝叶特别茂盛。它的叶子又扁又短,绿得好像就要底下来似的。每当到了百花盛开的四、五月份,这里就成了花的海洋。

曹州最有名的牡丹园就是丰雅园,那里的花颜色各异,花朵硕大,花瓣肥厚,花蕊也非常多。有红色的、黄色的、白色的、粉色的……红的似火,黄的似金,粉的似霞,白的似玉……一阵微风吹过,阵阵清香便扑鼻而来,让人心旷神怡。

他在园中逛了许久,为美景所迷,走着走着,竟与友人走散,独自来到了一个偏僻所在。

这是一个很小的花圃,虽地处偏僻,可所植牡丹的品种却是全园最名贵的。

绿色的牡丹是“豆绿”,黑色的牡丹是“冠世黑玉”,花瓣最多的牡丹是 “魏紫”,最红的牡丹是“火炼金丹”,最蓝的牡丹是“蓝田玉”,无论哪一株都是少见的名品。

可为什么这么贵重的品种却种在这么偏僻的地方?

正文 第二百一十章仙府之旅

第二百一十章仙府之旅

正奇怪时,然后就看到了一个很特别的男人,说他特别,却是因为太美了。他只着一件简单的白衫,头发半披,在万千花朵中施施然一站,人映花,花映人,如一幅奇美的画卷。

“是谁?”男子听到脚步声,回头而视,眼睛如月牙般微微眯起。

或许他美得太过惊人,也或许他身上的气质太过渗人,李悦莫名地害怕起来。

他轻声解释道:“对不起,我不是有心打扰,无意中走到这里,觉得花太美了才会驻足。”

当然这不完全是心里话,只是当面赞一个男人美丽,不知自己会不会被当做傻瓜一样狠揍。

“既然来了,就不要走了。”男子淡淡一笑,这一笑真是明艳动人,连花中之王都自惭形秽起来。

李悦一呆,为他的笑,也为他的话。

“您这是要留客吗?”他试探地问。通常别人说这种话,都有招待饮食之意。

“正是。”男子灿笑。

伴和着他的笑容,手中的红色“火炼金丹”,在夕阳的映照显得愈发红艳,红得耀眼,红得诡异。

……

事实证明,世上所有太过美丽的事物都是有毒的,男人也不例外。就因为太美了,所以李悦才会放松警惕,以至于被人捆绑成粽子,像搬死狗一样搬上马车。

不过就算他的精神高度集中,也不可能躲得过这场劫数。因为他们不是一个人,也因为白衣男人高深莫测到让人恐惧的地步。

李悦怎么也想不到,明明很空旷的地方却同时出现十数个妙龄女子。也想不到这些女人的力气会大到打倒老牛的程度。虽然他并不是牛,但好歹是个男人,可在这些女人手里,他只是一只小猫或者小狗,卷缩成一团,被女人拎着走来走去,然后狠狠一甩,就像扔一件麻袋皮一样轻松。

“咱们这是要去哪儿?”很难得这个时候他还能问出一句整话,或者也该庆幸这个时候她们没堵了他的嘴,或点了他的哑穴。

一个女人道:“主上说去哪儿就去哪儿。”

李悦暗叹,人与人的性格果然是不同的,若这话换成问的是梅饭,那她一定会白他一眼,然后告诉他,“问主上去。”

此时想起她,不禁微笑起来,为梅饭的勇气,也为她的特别。试问世上有几人像她一样,能有这样的朋友,绝对是他的运气和福气。

明明很狼狈的样子,却笑得温馨惬意,让马车上几个女子都为之侧目。

有人不禁撇嘴, “死到临头了,还笑得出来。”

“你怎知我必死?”他含笑而问。

女人冷笑,“落在主上手里,休想活命。”

“那你怎么没死?”他笑着,好像一个很欠扁的窝瓜。

“你真是个疯子。”女人说着向旁边挪了挪身子,似怕沾上他身上的疯气。

疯子吗?李悦暗笑。

他就是个疯子,而原来世人也都怕疯子的。

随着马车一天天地前进,像他一样被绑的人越来越多,直到马车里塞不下,又增加了新的马车。

不知道他们要这么多男人有什么用,问了有幸跟他同塞一车的几个人,都说不知为什么会被抓起来。

他们有的在街上买东西被抓,有的在书院读书被抓,还有的干脆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不过不管这些人如何上的车,最终见过那个白衣男子的也只他一个。

这种缘分是幸运还不幸,他无从判断,只知道马车走了很久很久,肚子里的大便也憋了很久很久。

大约半月之后,马车终于停了下来。他们下了车,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占地宽广,环境优雅的山庄。

这个山庄与别的山庄没太大区别,如果硬要比较的话,那只有更大一点,更豪华一点,门口的牌匾也更空一点。说空是因为那上面一个字也没有,整块黄金打造的巨大牌匾,不写一字,真不知山庄的主人是不是像他一样的疯子?

自住进山庄那一日开始,接长不断地有男子被送到这里。人数越来越众,最后竟至百人。每一个都是标标致致的小模样,也都有几分文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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